林绣跟宋凛“报怨”。
售货员一样,得,遇到懂行的了。
“看来太太家学渊源,我只是那么形容一下,主要是为了表达这珠宝的珍贵程度。”
“玻璃瓶子底儿打磨好了,我看就跟这个差不多。这玩意儿再好,能有黄金贵?”
“不是有那么一句,黄金有价玉不价嘛。咱们这可是正宗的老坑玻璃种帝王绿翡翠,你皮肤白,戴上特别漂亮。而且珠宝也很保值,日后你不喜欢了,转手还能嫌钱。”
林绣还是摇头,“算了,我还是觉得不值。那么重的金镯子才两千多,这个没有小手指粗呢,就要三千六。”
哦,原来是嫌弃贵呀。
那可以再商量的嘛。
售货员马上说去找经理商量一下。
没一会儿,出来一个穿西装的经理,又是一顿套路说辞。
林绣还确认了一下,这家店是不是真的是某著名珠宝家的柜台,又让提供了全套认证的证书,还有商场的发票。
最终花了两千八,把手镯戴到了手上。
这玩意儿它是真不懂怎么辨别真假啊。
但是真的好看。
要是真的,那可真是嫌到。
能赚几百倍吧?
回到酒店了,还美滋滋的看呢。
“就那么喜欢啊?”
林绣听宋凛问,立马点头,“你不觉得白皮肤上戴上这绿莹莹的镯子特别好看吗?”
“家里那些金的银的也没见你戴。”
“我不喜欢金的,就喜欢宝石的。红红绿绿的,多好看。”
“你戴什么都好看。”
“嗯,嘴真甜,吃糖了?我尝尝……”
……
临走之前,到自家的房子去看了看。
现在开着三家店,一家是川菜馆子,一家粤菜馆子一家面馆。
林绣与宋凛两个进了面馆,这个好歹与自家即将要开的饺子馆也算是半个同品类。
要了一碗拉面,一斤饺子。三个小菜。加一个咸菜。
嗯,味道还行吧。
跟自家的味道自然不能比。
看看人家这馆子的人流量,林绣就觉得,越发的对自家的买卖有信心了。
因着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自己拿肯定是拿不了。除了最贵重的,衣服鞋什么的,都是打包发的邮包。
安排完了,这才登上回程车。
路过有名的城市就下车,走走看看。
两口子手牵手出门旅游,这还是头一回呢。
不过也没有玩很久,满打满算,回到家,也就不到二十天时间。
“你俩是真行啊,刚过百天的吃奶孩子,说扔下就扔下了。你俩出去倒是玩儿得挺高兴,是吧?就没见过你们这么不靠谱的爹妈。”
两口子一回来,林妈就开喷了。
小老三可不是才刚刚百天嘛。
林绣抱着孩子,亲亲小脸蛋,哪能一点都不想,“这不是您在家看着,我放心嘛。”
孩子生下来,家里人多,她这亲妈就没怎么看。跟奶妈一样,喂完了就完活儿。
满月以后,她有啥事也一样抬腿就走,孩子饿了就喂奶粉。
小老三不挑食,给啥都吃,奶粉米汤人家都吃得美滋滋,一点儿不耽误长肉。平时也不吵不闹的,比一般的孩子都乖。
林绣也习惯的当甩手掌柜的。要不也不能说走就走啊。
“奶是不是都没了?”
林妈看她撩起衣服要给孩子喂奶,问了一句。
半个多月没喂过,奶不得断了呀?
“没有,我天天都挤的,没让断。”
林妈就拿白眼翻她,“算你还有点儿良心。我们小老三,也太可怜了。”
林绣:……
您这说的都什么呀。
“怎么就可怜了?没少他吃没少他用的。您再看看他现在吃穿用度都是啥条件,昭阳和晨曦小时候有啥?到底谁可怜呀?”
再不济,也是八六年了。还在省城。东北最大的城市之一,各方面的物资供给,不差的。
虽然跟南方的大城市还是不能比,但也没必要那么比不是。
“那能一样吗?昭阳和晨曦那会儿是没啥吃喝,可是有爹有妈,你再看看你现在,一天天的,都干啥呢?看过几天孩子……”
好好好,您说的都对,我错了还不行嘛。
其实那会子,昭阳一直都是跟奶奶住的,她真正自己看过的孩子,还真就是晨曦一个。
“对了,妈,昭阳和晨曦在学校怎么样?适不适应啊?”
俩孩子上二年级,换了俩学校。跟小伙伴才玩熟,就要适应新环境,刚开学的时候,看着适应的还行。
俩人一个班,好歹有一个熟人。不算是完全陌生。
“有啥适应不适应的。还不是你教的那一套,好吃好喝的一分享,还能没有同学一起玩儿吗?”蜀南文学
林绣老想着上辈子干过帮人接送孩子的活儿。人家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分享。每天自己拿着糖啊小饼干什么的跟小朋友分享。交朋友。
到了自己孩子身上,她也是这个教法,也是不想教得孩子小气。
孩子小,好动,运动量大,好饿。学校又不管饭。
从在村子里上幼儿班开始,她就给孩子带间点,有水果的时候带水果,没有水果的时候,就自己给做枣糕发糕饼干什么的。也鼓励孩子给小伙伴分享。
所以自家孩子人缘向来是很好的。
“没把小伙伴带回家里来玩啊?”
在县城的时候,家里院子大,宋爸又惯孩子,还有手艺会做,给孩子做的滑梯秋千什么的,每天放学,周末,家里都聚一大群孩子。夏天供着西瓜冬天供着冻梨,每天都不少消耗。
林绣想着,八成家里又得成游乐场。
林妈就笑了。“没有。就有两三个隔三差五的来家写作业。”
啊?“不是说跟同学关系处得挺好的吗?”
“嗯,是挺好的。孩子知道家里老人多,还有小弟弟,怕闹,平时都跟同学去公园玩儿。让他们小花姐给做枣糕带着走。你去厨房阳台看看,那么些东西,都是那几个来家的同学家长送来的。孩子心里有数着呢,知道交朋友,比你们小时候强一万倍。”
老太太带着点小得瑟的显摆外孙子外孙女聪明。
那是挺聪明的,林绣喂完奶去厨房看了下,那些东西,可都不便宜,是好东西。
回到卧室,还有一盒据说是晨曦小闺蜜的妈妈送给她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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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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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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