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92章 没想到这么火
  “我的妈呀,抢钱也没有你这来钱快呀。”

  饺子馆正式开业之前,囤秋菜,咸菜厂改酱料厂之后,一直空着没用的菜棚子又用上了。

  自家虽然不做咸菜了,但是丰收镇的菜农已经成型,种经济作物更挣钱,已经是共识,也应运而生了不少李三虎那样的二道贩子,种的菜都能卖得出去,一直种菜的就不少。hτTΡδ://WωW.sndswx.com/

  林绣要收菜,更好收,进哪,运费都省下了,还不用让二道贩子扒层皮,菜农也都更愿意给她送。好菜都留给她。

  大批量的在厂里存着。

  临时用的,在省城专门空出了两个以前买下的院子,拆了房子改了仓库。存放临时用的小批量的白菜萝卜土豆什么的。

  香料调味料这个不用存,姜大胖就是干这个的,用多少让她送多少就成。

  林绣在家里盘账,大嫂来家送给老人刚好好的新棉衣服。听她跟宋凛念叨收入支出什么的,就感慨。

  抢钱也没有这么快。

  两个月之前,都没人想到,一个饺子馆能挣上千块。

  纯利。

  林绣就笑,“嫂子,你这是只看到挣的。我这是运气好,房子是自己的,要是房子不是自己的,你想想,这么大的地方,租金一个月是不是得好几千?还有那些桌椅什么的,咱都是自己做的,就出了个成本钱。把这些都算上,你再看看,是不是也没挣多少了?”

  大嫂就翻了个白眼,“挣多少是多呀?什么都算上,那一个月不也好几千?你看看现在大学教授一个月工资才二百多。再说了,你这不是没有那些费用嘛。”

  “那也得看怎么个忙法呀。一天三四千人流量,别人也没我这么忙这么操心不是。”

  刚开始准备的服务员,厨师啥的,都是按照一天能有一百桌的客人准备的,中午晚上两个饭口,能接待一百桌,也得有三百人左右了。那就不错了。

  人员足足的,还是留出来提前量的。

  哪成想,电视台会来报道,免费给打了广告,一下子火成这个样。下面县市的人看电视知道省城有这么个地方,到省城办事也都会出于好奇来看看。

  菜价又不贵,在哪吃还不是吃,也就不走了。

  火起来之后,人手这不是就不够用嘛。

  现招人都来不及,可着原来的人忙的呀,一个人当三个人用都转不开。

  家里亲戚朋友,但凡能找到的,能用的,全都上阵了。

  连宋爸林爸都去给擀饺子皮,林妈宋妈都去给包饺子,保姆小花都跟着去了,家里小老三雪瑞留给林姥姥一个八十多岁的老人看着,可见得忙成什么样吧。

  宋凛更是干脆成了搬动工,每天不停的搬面袋子,运面。搬菜,搬肉。穿着一身劳动服的衣服,一头一脸的面,一出汗,脸上一道一道的。

  把林绣给心疼得呀。

  可是咋办呢,开门做生意,总不能把客往外赶吧。

  再累也得将就过这一阵子再说。

  秋收过去,家里的农活都干完了,进城找活的人就多。

  人也好招。

  大部分都是红星县城找来的。

  林绣放出风声要招人,很多人找上门。

  林绣是什么风格的,乡里乡亲的也都知道。

  工作的时候六亲不认,干不好谁也不行,没有情面可讲。

  干好了,咋都行,她也大方,不抠搜。

  所以,赶找上门的,绝大多数都是本身立得住,干活能拿得出手的。

  也有一些看到门上贴的招人的大字报主动找上来的。

  其中就有一个,林绣特别特别欣赏的。

  叫金根花。朝族人。

  确切的说,是北朝鲜的人。老家是边境上河对岸的,冬天河里结冰,走着就能过来。

  家里孩子多,生活困难,被人用两袋子玉米换回来当媳妇。

  那时候还很小。

  被换过来卖给了一个老光棍。

  过了五年,老光棍出门卖粮,出车祸死了。

  剩下她带着个刚半岁的女儿。

  村子里实在是太穷了,她又没有地,光棍的地被村子里收回去了,只剩下女儿算半个人的地,根本养活不了母女两个。

  没办法了,才背着孩子一路要饭进城找活干。

  到今年,已经出来三年了。

  从县城走到了省城,想着在大城市,找活更容易,挣得也更多,孩子也能上幼儿园了,送去学校,她更好找活。

  这个姑娘,林绣一眼就相中了。

  她穿得不好,但是特别的干净。

  这种干净,很像林妈身上的那股劲儿。

  就是哪怕我身上全是补丁,也得连布缝里都干干净净的。

  而且,她的眼神,是特别有冲劲,有野心有火的那种。

  林绣在姜大胖的身上看见过,在她自己的身上看到过。

  她感受到了同类的气息。

  当下就把金根花留下了。

  培训了三天就上岗,店里太忙了,也没有那么时间培训。

  边干边学。

  她观察着。

  这人是真的有眼色。精神头太够用了。

  八面珑玲,还能屈能伸。

  能冷下脸面对流里流气的街溜子,不卑不亢。也能对贵客笑得殷勤又不失礼貌。

  店里那么多客人,哪一桌点了什么菜,要了什么馅的饺子,要不要汤,汤里加什么料,她不认字,全凭脑子记,没有错过。

  账算的更是溜。

  不识字的人,会算账。

  还特别的记人,来过一次的客人,第二次来,她能记住人家上次点了什么。来过几次的人,她能知道人家爱吃什么。

  就说这样的服务员,哪个客人能不喜欢吧。

  林绣观察了半个月,就决定把她当店长培养了。

  经常把她带在身边,熟悉店里的运作。

  到了年底,金根花正式成为店长,挣三倍工资。

  过年的时候,最开始就在的老员工,最后一个月林绣都给发了双薪。补偿当时试营业时候的辛苦。

  来帮过忙的亲戚朋友,过年也都有大红包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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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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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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