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66章 能耐大不如不摊上
  家属楼是一栋三层半新的厢房楼,牛红兵家在一楼,进门是长长的走廊,两边是各家的灶台碗柜,中间将将能过两个人。

  筒子楼,就这样了。

  牛红兵得把被子高高的举在头上顶着才能顺利的通过走廊,他们家在西侧里面数第三家。

  二十来个平米的小屋子,摆着一个上下铺的床,上铺放着行李箱,矮柜子。下铺是一米二的床。剩下的空间,摆着一个写字台兼饭桌,配着两把凳子。靠着墙还有一个立式的旧衣柜。

  一眼能看到底。

  “绣儿,你咋这么晚来。”

  张凤敏也在家,招呼着林绣,脸上还带着泪痕,明显是刚哭过。

  “你们搬新家,我这不是来看看嘛。”

  “吃饭了吗?我去做。”

  “不用,在家里吃完了过来的。”

  林绣说着就拆那两床被子,“我自己看着买的布料,也不知道你能不能相中。”

  张凤敏手在那绒线的龙凤被面上来回的摸,“你的眼光好……”

  说着眼泪又要往下掉。

  “行了,别哭了,哭有啥用。靠谁都不如靠自己,咱家好好干,自己挣呗。”牛红兵就说她。

  林绣本来想着避免尴尬,不问的。

  看这个情况,不问也不行了,“这是怎么了?”

  这一问,直接把张凤敏的眼泪给问下来了,“还能怎么了,他妈呗。我们俩结婚,一分钱不给拿,今天还来电报,让给家里邮钱办酒席。

  绣儿你看看这屋里,有啥?衣柜还是我嫂子换下来的旧的。

  床是旧货市场上十块钱买的。饭桌还是你们家宋凛从家里给搬过来的,就两凳子是新的。

  我也不是不讲理的人,也没说要三千两千的彩礼。

  这几年,红兵每个月给家里邮十块钱,三年半了,四百块钱,当时要钱的时候,说攒着给他结婚用。

  现在要结婚了,她说钱花了,投资种菜还有供他弟上学了。

  绣儿你说说,这不是拿我当傻子糊弄吗?

  这两年,他家跟着你种菜,啥啥用得都是你的,到秋收了钱才还给你,当我不知道呢?她用啥投资了?

  还供他弟上学。牛红兵上大学,一个月十块钱都没饿死,他一个高中生,能花多少?

  种菜挣的钱我就不信供不起一个高中生的。

  我真不是惦记她那两个钱,哪怕她拿出来五十块钱,也是个心意,我也承她的情。

  他牛家啥情况,我也不是不知道。

  但你说说,一分钱不拿,一针一线没看着,指着白娶一个媳妇呢。

  这也行,我自己乐意,冲着牛红兵这个人了。

  可哪有这样儿的,才工作,一穷二白的,我们俩有啥?不得置办家吗?她按月要钱,还一要就是二十三十的。我们工资一个月总共才五十六块钱。给她三十,就指着我工资养家呢?

  我父母就得不闻不问吗?不吃不喝吗?不得有点人情往来吗?

  现在还是两个人,等有了孩子,怎么养?

  这些我都忍了。

  可办酒席又来要钱。现在家里菜都是现成的,毛猪肉三毛钱一斤,就算买个三百斤的猪,也用不上一百块钱,不用办酒席的吗?

  一百块钱都没有吗?

  绣儿,我真是够够的了。”

  ……

  林绣能说啥。

  用林妈总结的话说,就是,牛婶子觉得二儿子二儿媳妇是省城人了,她指不上。家里老大又不得她喜欢,全指着老三呢。而且在她的观念里,儿子两口子是政府上班,是大官了。工资肯定特别高,挣的都没数,她要那一点,对他们完全没影响,已经是她善解人意了。んτΤΡS://Www.sndswx.com/

  但这话吧,想必牛红兵肯定也开导过了。

  “咱父母那一辈,耽误了,没读过书,甚至好些人连县城都没去过。到镇上就是出远门,没什么见识。这也是事实。说句不怕红兵生气的,老太太再怎么着,横不能过来让你们养老吧?你这一想,是不是花点儿钱更省心?”

  林绣拿手推了推张凤敏,给她使眼色,再怎么着那是人家妈。

  张凤敏让她说得又有点想笑。

  她就差把花钱免灾几个字说出来了。

  “我今天已经给她回电报了,没钱就不办。反正办不办的,我肯定是不会回去的,让她显摆,跟里一句实在话没有。我别扭死了。”

  牛红兵又说话了,“行了啊。差不多得了。不回就不回,我不是没说啥嘛。”

  转头又跟林绣解释,“让你看笑话了,她平时不这样儿,一直都挺支持我的。最近又是准备婚礼,工作压力也大,心情也是烦躁。”

  林绣直笑,“笑话啥,我是不知道你呀,还是跟凤敏不熟啊?哎哟,没看出来啊,咱牛二哥这一参回工作,会说话了呀。哪个领导这么厉害,给点拨开悟的呀?”

  噗嗤,这下子张凤敏真笑了。

  别管多么不顺心,牛红兵是她自己看上的人。

  男人又向着她说了话,那心里就是甜的。

  林绣就赶紧转移话题,四下里看了下,开玩笑道:“你俩现在这是住一起了?婚礼不是还得几天吗?挺着急呀。”

  “什么呀,早领了结婚证了。不然房子能分下来嘛。要不是领了证,就冲他家这些闹心事儿,我才不跟他过呢。”

  哦哦哦,已经合法了呀。

  “行,你俩只好好的,别的都是小事。家里指不上,这不是还有哥们儿呢嘛。我家宋凛别的能耐没有,这不是娶了个好媳妇嘛。我多有钱啊。用着啥你就吱声儿。都是小事儿。”

  林绣常跟姜大胖打交道,现在也往她那个方向上走了。

  把张凤敏逗得更是笑,抱着她的胳膊不撒手,“得亏是有你们两口子。要不然,这婚真是结不成的。我爸妈都觉得成冤大头了。也不是说非得要啥彩礼的,那他们不也有同事朋友嘛。谁还不要点脸面了,还能白送闺女吗?回头彩礼还给我带回来的,到时候我就还你。”

  还啥还,“你俩这才刚开始过日子,日后你就知道了,转个身都是钱,手里不能没有点儿应急的。我这边不急着用,你们先花着吧。”

  这两口子,牛红兵就不说了,宋凛从小一起长大的。张凤敏也认识两三年,品性是能信得过的。

  五百块钱,在自家,也就是一撒手的事,却能解决他们的大问题。

  牛红兵这几年,没少给自家帮忙,收拾商行街的房子,最开始烧的煤渣,都是人家帮着弄的。

  就冲这个,也不能干看着。

  父母这个事情,没得选。

  能耐大不如不摊上,摊上了,怎么办?

  受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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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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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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