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书七零:嫁个傻夫养崽发家>第118章 在港岛有一栋大厦
  昭阳与晨曦在省城待了三天就回京了。

  怕妈妈等他们耽误正事。

  回来在家收拾了两天行李,做准备。

  两天后就上飞机。

  这次宋凛没有一起去。

  他得在家里坐镇。

  林绣是打算在港岛常驻一段时间,等着房价到底了抄底的,这得慢慢看,慢慢研究。

  “还是住半山吧,豪富们都住半山。再不行住水湾也行啊,那边也是传统富人区,房子也错的。咱又不是没有房子,干什么要住酒店呢?收拾房子几天时间而已。你这人真是的,让你住我家又不干,非得惹我生气。”

  姜大胖如今常驻港岛,渔村已经放不下她了。

  是真的会享受。

  跟港岛这种国际大都会相比,那此时此刻的渔村当然是没法比的。

  她也是大老板了,走到哪,不可能租房子住。

  她在哪买房,林绣是必然会跟着掺一脚的。看都不看,就她在哪里买,给她带一套就成,大点小点都不是问题,到哪都能当邻居就行。

  或者买来出租也行。hΤTpS://WWω.sndswx.com/

  姜大胖为此没少笑话林绣,“这么大的老板,你一年请明星做广告的钱都不知道扔出去多少。居然收租这几个钱也要挣。”

  那没办法,带着前世穷逼记忆,富成啥了,骨子的东西去不掉,老想着,生意什么的,万一有个闪失,房子能保点值。

  再说了,蚊子再小也是肉啊。

  对她来说是少,对孩子们来说不少啊。

  这么多年了,多少房子的租金,她也没拿到手里,都给三个孩子平分,放在宋爸宋妈手里的存折上存着呢。

  纯保值而不是投资的物业也基本上都在孩子的名下。

  一个个的,存款比她得宋凛都多。

  这不是,林绣到了港岛就入住了锣湾的三季酒店。

  姜大胖直接杀上门,兴师问罪,自家明明好几处房产,富人区空着的别墅也不是一套,干啥要住酒店?要是嫌弃房子一直空着没收拾过,也可以住她家嘛。

  她家再小,还是有五六个房间的,不至于连他们母子三个都放不下。

  “不是,姐。我是带他们俩来玩的,住这边多方便啊。下楼什么都有,吃喝玩乐应有尽有,你好歹等我陪这俩小祖宗玩够了,把他们俩送走的。我立马杀去你家里,住到你撵我了再走。”

  要来看市场,当然得在风暴中心才能看清楚。

  而且,陪孩子玩也是原因之一。

  半山、水湾是好,离市区远啊。至少都是四五十分钟的山道,有那时间干点啥不好。

  再说住家里,吃在家里,还怎么感受美食?

  姜大胖被林绣说得拿白眼翻她,“你这一天天的,精神头子,小年轻的都比不了。哎哟哟,这穿的,出去说是高中生,跟晨曦是姐俩也没人不信吧?臭美劲儿的。”

  这会了,才发现林绣穿个紧身的牛仔裤,上身就一件简简单单的白t恤,脚上是小白鞋,头发束个马尾,画着淡到看不太出来的妆,嫩的哟。

  把林绣给逗得不行,“姐,我还有两年才四十,本来也不老的好吧。跟您孙子都要让幼儿园的真比不了。”

  去去去,咋这么不会说话。

  “不爱听你说话,就会气我。行了,你们自己玩儿吧,我就不打扰了,有事给我打电话。小儿,丫头,给,一人一张,姨给的升学礼物,自己喜欢什么买点什么,这边直接刷卡就可以。”

  出门之前,从包里拿了两张卡给昭阳和晨曦一人一张。

  俩孩子就看林绣,等林绣点头了,才收下。

  姜大胖没说卡里有多少钱,林绣也没问,问了才远了,用不着。

  把人送走,母子三个收拾了一下,就开始逛街,主要是吃吃喝喝。

  就逛了当天一下午半晚上,加上第二天一整天。

  第三天,林绣就忙工作了。

  放俩孩子自己玩儿。

  没必要被电影电视剧影响,觉得都是混混啊,罪案什么的。真没有。

  就俩普通的孩子,也没有一身名牌,有啥不安全的。

  就是一身名牌的,也满大街都是。除了长得好看点儿,真没啥特别的。

  林绣表示很放心。

  自己换了一身正装,到公司上班。

  做进出口贸易的,还做得很大的,早在把业务往欧美发展开始,就在港岛注册成立公司了。这边有很多便利,特别是进出口,非常方便。

  公司人不多,又不用他们谈业务,说白了就是中间办个手续的事儿。

  做做账,走走手续,比物业的工作没复杂多少。哦对,还兼管着这边物业的事,说物业也没毛病。

  总共就十几个人。

  但是整栋三十三层的大厦,都是林绣的。

  这个连姜大胖都不知道,是早年宁二给买下的。

  还是九零年前后这几年的事,老毛子动荡那几年,做边贸,宁二有人脉,自家有钱,合作着做了几笔大的,宁二就是靠那个起家的。之后在股市上,宁二要进场,林绣不进场,但是把京城所有的物业都借给他抵押在银行,贷款进场的。

  也因着借的太多了,宁二也怕赔了,在高点的时候就退了。

  全身而退,赚得盆满钵满。

  他们这样的人,说给多少利息什么的那是笑话,知道林绣喜欢囤房子,就在港岛买了这栋楼送给他们两口子。

  之后在这边注册公司,当然在自家的楼里办公呗。

  十几个人,占了三百多平,在寸土寸金的港岛,也是豪得不要不要的。

  大老板第一次来公司,上上下下的,紧张得什么似的。

  除了经理和两位财务,工作人员都是本地人,没上过内地,更没见过老板。

  见进来的是,一身高定职业装,三寸高跟鞋,年纪看着也就三十来岁,年轻漂亮,气场十足,还非常的时髦。

  一个个的都奇怪得不行。

  不是说大老板是农妇吗?

  这是农妇?

  不会是男老板的情人什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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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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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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