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大时代之1993>第72章,我成大作家了?
  几人商议一下,分工明确。

  孙俊撑花圈走前面,负责放鞭炮的张宣紧跟着。

  伍国瑞挑比较重的两箱纸笼,两姐妹提金山银山以及香烛走最后面。

  永兴村虽然位于大山坳坳里,可人却不少,超过1400人快接近1500了。

  听到阳永健的同学朋友要来,大家呼啦一声,都跑出来看热闹了。

  在主家敲锣打鼓鞭炮唢呐声中,张宣也连着放了两挂鞭炮,然后进入堂屋到棺材前按习俗三跪三拜。

  这个三跪三拜都是有说法的。讲究死者为大,你要么不来,来了就必须拜。除非你是长辈,不然同辈都没能幸免,就算你比人家年纪大十来岁都不行。

  大夏天停灵四五天,堂屋有点味道了,为防臭味太重,棺材都用厚厚的塑料膜捆扎了的,密不透风。

  但还是有血水从棺材缝里渗透了出来,缓缓积余到薄膜里,形成了一个菜碗大的血红水囊。

  拜完死者,从堂屋出来后,主家招呼几人吃牛肉面。

  虽然牛肉哨子量很足,虽然辣椒鲜艳,面的味道也非常不错,但几人都吃不下。

  就算饿坏了,就算很想吃东西了,可一想到刚才在堂屋里见到的光景,张宣几人围坐一桌面面相觑,愣是吃不下几筷子。

  要是没有牛肉哨子还好,一见到牛肉哨子再想起那薄膜里的血红尸水,几人真的是无能为力,倒胃口,吃不下。

  最后还是孙俊忍得住,自我斗争了许久后,饥饿战胜了恐惧,头一低呼噜呼噜吃了起来。

  这个晚上,张宣他们从周边人的闲言碎语里,听到了一则感人肺腑的故事。

  故事大概是:阳永健母亲去世后,其父亲非常舍不得,当晚硬是陪着尸体在床上同眠共枕了一夜。第二天天亮时,邻里发现其父亲的眼睛都是红的,是肿的。嗓子也是哑的。

  这个晚上,阳永健一直哭,伏在棺材上撕心裂肺地哭。

  那个伤心巴巴的样哎…,好多邻里听了都跟着流眼泪。

  后面好多人都算劝她,但阳永健双手死活不愿意松开棺材。

  再后来,到了后半夜上完祭的时候,阳永健由于悲伤过度,加上吹了山风,又开始发烧了。

  幸亏有杜静伶两口子在,给她打完针,吃完药,再用碘酒擦身,高烧才慢慢退了下去。

  次日,蓝天白云,空气清新,虫草啾啾,是个好日子。

  大山深处,张宣等人走在草木茂盛的山路上时,经常能见到野兔,见到黄鼠狼,还有野鸡和斑鸠。

  这些不怕死的浑货,都泛滥成灾了,大白天就敢在山路上窜,肆无忌惮的,简直就是不把自己等人放眼里啊。

  娘希匹的!

  张宣看到它们,眼睛都直了,好想弄死几只回去挂干了吃。

  不行,不能再盯着它们看了,回去就想法子让欧阳勇弄点给老夫,真是欠了啊!

  7点吃饭,8点多出山,10点左右就到了坟场。

  阳永健见到棺材下葬,见到填土时,人彻底崩溃了,哭的那叫一个稀里哗啦。后面还是她几个婶婶强行拉回家的。

  送完葬,简单收拾一下,张宣几人准备回家。

  这时阳永健随她父亲、以及同母异父的大姐来了,按习俗行答谢礼。

  由于要答谢的人太多,过场一切从简。

  而且大夏天的一夜没洗澡,没睡好,浑身都在发臭。几人离开阳永健家后,就匆匆上了摩托车分批次走了。

  都说上山难,下山易。

  摩托车从永兴村回到十字路口,只用了18分钟不到。

  一进门,正剁猪草的张萍就起身高兴地说:“弟啊,你回来了啊。”

  张宣盯着她的小腹看了看,就皱眉说:“姐你不是怀孕了么,怎么还做事,怎么还剁猪草,自己不注意的吗?”

  张萍低头看了看肚子,就笑着表示:“没关系啊,都怀5个多月了,别个都说要适当走动走动好啊,做点活更好啊。”

  “你怀孕5个多月了?”听到这个消息,张宣停在原地惊了,也是傻眼了!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对啊,怀5个月了,有什么不对吗?”张萍瞧着弟弟一副见了鬼的样子,满脸困惑,很是不解。

  有什么不对吗?

  我亲爱的傻大姐,您说有什么不对吗?

  都5个多月了啊,还问哪里不对?

  干他娘的!

  欧阳勇你这个混蛋,是不是还没订婚就把我姐拖玉米地去了?

  是不是去年过年前就把我大姐拖玉米地里去了?

  在这一刻,张宣感觉自己的智商受到了侮辱,人格受到了摩擦。

  亏自己还帮他出主意,说什么“人言可畏”,人言可畏就可以战胜情敌,抱得美人归。

  可你他娘的倒好哇,把这四字方针贯彻的这么彻底!

  老夫真是小看你了嘿!

  你一个420块钱的红包就想敷衍我了?

  呸!真是不把老夫当回事啊!

  在脑子里义愤填膺的骂了一通,感觉一辈子都没骂过这么多脏话。

  整日玩鹰,却被鹰啄了眼,真真是气坏了!

  张宣都想好了,红包不还了,你欧阳勇还必须得拿野味来伺候老夫。

  面对智商简短的大姐,张宣真是欲哭无泪,想说几句都无从说起,下不来嘴。

  怕人家听不懂还特矫情的流眼泪,那就糟透了。

  那话怎么说来着:本事没有,气性还大。

  临了只得道:“没什么不对呢,就是你不要总是蹲地上,也不要总坐着,这样对肚里的孩子不好,没事多去外面的晒谷坪上见见阳光。”

  说着,他打量一圈四周,就问:“老妈呢?人去哪了?”

  “妈和姑姑、姑父带着钱,挨家挨户还账去了。”提到这事,张萍就开心地抓着他手臂,一件佩服地说:

  “弟啊,妈和姑姑都告诉我了,说你是个大作家了,给家里挣了很多钱。

  你知不知道,邻居们都羡慕你,都说你脑瓜子聪明,天生坐文仓,了不起咧……”

  我成大作家了?

  我写作挣了这么多钱?

  周边人都知道了?

  村里都在传了?

  这是,这是满嘴谎言啊!

  我特么的自己都不知道。

  张宣听不下去了,他此刻真的感受到了来自亲妈和亲舅舅的恶意。

  明明白白地知道:这两人是逼着自己往文化人方向走啊!把阮氏的书香传承继续下去。

  身子油腻,穿个大裤衩就跑到后院用井水冲了个澡,洗了个头发。

  一桶桶冰凉的井水从头浇下,瞬间通透了!

  舒服!

  难怪都说金窝银窝比不了自己的狗窝,再世为人,这次是真切感受到了。

  村里似乎有所变化,却又没什么大的变化。想想也是,自己离家才小半年,哪里能有什么大的变化呢?

  无非就是有生产队在修新马路,修石拱桥。

  还有几个家庭不错的在老屋翻新。

  家里多了条黄狗,十多斤重了,大姐说是对门小卖部老板送的小狗子养大的。

  土狗一身黄澄澄的,卖相不错。但张宣是横看竖看不顺眼,原因很简单:就在刚才,十字路口四条公狗争一条母狗时,这傻货是第一个被KO的。

  连母狗的交配权都争不到,留着这废物这废物有什么用?

  老张家不需要光棍!

  真的是,脸都丢尽了。

  坐在门槛上,张宣跟大姐说:“要不把它杀了吧。毛一脱,洗干净,破肚剁碎,放点辣椒花椒,在来点葱姜蒜片,油锅里滚一滚,也是个顶好的菜。”

  黄狗似乎从他的眼神里看出了不怀好意,立马匍匐着身子对他低吼,一连串低吼。

  张萍见了,直接一猪草板子扔过去,狗子立马服了,摇头摆尾来讨好张宣。

  张宣嫌弃它,一脚踹翻。

  然而这狗子也不气馁,爬起来浑身抖了抖,又围绕着张萍撒娇去了。

  大姐是个心软的,那货咬了几次裤脚后,滋个笑脸又对狗子心花怒放。

  瞅了一阵,他忍不住捂额叹惜,算是发现了:在老张家啊,这狗是第四聪明,大姐是第五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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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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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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