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付安琪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后,高超这个办案经验丰富的老警察,都瞪大了双眼,感觉压不住飙升的血压了。
还真是活久见,没想到世上竟有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付小姐你放心,那对夫妻已经因为涉嫌妨害公务罪被我们刑事拘留,你的房子,很快就能要回去了。”高超安慰了一句。
付安琪眨了眨眼。
还有这好事儿?
本来姜白让她去申请强制执行,只是要给高东林夫妇安一个拒执罪的罪名,没想到居然还有意外之喜。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个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袭警罪”。
严格来说,刑法中并没有“袭警罪”这个罪名,所谓袭警罪,其实是妨害公务罪的一种情形。
袭警罪的客体,是人民警察的人身权益,而法警是“司法警察”的简称,自然属于人民警察。
也就是说,暴力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法警,成立袭警罪。
不过两名法警情况还算乐观,顶多算个轻微伤吧。
但那位执行员可就惨了,不用鉴定也能知道,肯定算得上轻伤了。
执行员虽然不是警察,但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高东林夫妇放狗咬伤他,这妥妥的妨害公务罪。
其实这事儿还涉嫌故意伤害罪。
属于同一行为触犯多条罪名,择一重罪,不适用数罪并罚。
又因为致人轻伤的故意伤害罪,其法定刑与妨害公务罪相同,因此一般情况下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这样更能体现国家维护公共秩序的立法目的。
总而言之呢,截至目前为止,这对老赖夫妻,已经收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了。
其实事情到了这个地步,绝对算得上守得云开见月明。
但付安琪却有些犹豫了。
她的初衷很简单,就是把房子要回来,而现在,那对老赖夫妻涉嫌刑事罪名,房子物归原主那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不需要再折腾下去。
可是这半年来,因为房子的事儿,自己吃苦遭罪受委屈,甚至一度吃不下饭睡不着觉,难道能就这么算了?
付安琪不甘心。
而且谁能保证高东林夫妇出来之后不会继续来闹事?
想到这里,付安琪深吸一口气,看向高超说道:“高警官,谢谢你告知,不过我今天过来是为了另外三个罪名来报警。”
“首先是非法侵入住宅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高东林和林佳在未经我允许的情况下进入我的房子,并且我要求他们离开也遭到拒绝,他们这种行为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生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这个应该可以立案吧?”
一边说着,还一边拿出了相应证据:房产证、法拍房的相关手续、数次交涉的视频和录音等。
高超一边查看,一边饶有兴趣的点点头。
这个报案人还真有意思,不但自己准备了充分的证据,而且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也是信手拈来。
如果每个报案人都能像她这样自备证据,清晰准确的描述案情,那警方处理案子的效率,不知道要提升多少倍。
“第二个,是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付安琪回忆着姜白吩咐她的内容,继续说道:“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我因为房产纠纷将高东林夫妇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裁定他二人将房子还给我,可他们拒不归还,态度非常强硬。”
“我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结果你也看到了……”
“哦,对了,这个是判决书。”
说着,付安琪把判决书拿了出来。
“嗯。”
高超接过看了眼,点头道:“这个情况我有所了解,你继续说。”
付安琪说道:“还有一个就是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
“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一万元以上是数额较大,十万元以上就是数额巨大。”
“我的房子市场估值在两百万左右,被侵占时间更是长达半年之久!”
付安琪眼睛微微泛红,内心充满了委屈和愤怒。
除了自己,再没人知道她这半年来是怎么度过的。
高超叹了口气,沉声开口:“付小姐你放心,这个案子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们一定会秉公办理,还你公道!”
“不过有个情况要跟你说下,你刚才所说的前两个罪名,非法侵入住宅罪和拒执罪我们这边都会立案侦查。”
“但侵占罪是亲告罪,需要你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付安琪点头道:“这个我知道的,我已经联系好了律师,等下就会去法院起诉。”
“那就好,你放心吧,你的房子,没人能抢走!”高超掷地有声的说道。
“谢谢高警官。”
付安琪连忙道谢。
随后,高超喊了一个警员过来,帮她把报案的流程手续走完。
几分钟后。
付安琪拿着报案回执,跟姜白和允姐会合。
三人直奔法院。
公诉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提起自诉。
而这次的案子属于自诉与公诉交叉案件,这就出现了冲突。
根据《最高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九十四条的规定,被告人实施的两个以上的犯罪行为,分别属于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审理公诉案件时,对自诉案件一并审理。
同时还有一些更加详细的说明解释:
第一、对程序交叉的案件应坚持公诉程序优先原则,自诉案件的处理节奏应依附于公诉案件的处理节奏。
这是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公诉案件相对于自诉案件来说,取证难度要高得多,办案周期也长得多,两种案件的程序交叉及合并审理时,自诉案件可以作适当的等待。
第二,对于此种程序交叉案件,在保障公诉优先的前提下,要充分保障自诉人对自诉案件的撤诉权、和解权及被告人对自诉案件的反诉权。
不能因为程序合并而剥夺了被告人的程序利益。
第三,经合并审理后,法院可就公诉与自诉两部份作出一并判决,也可单独就自诉案件作出调解,但一般不能单独就自诉案件作另行判决,因为合并审理之目的在于保障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得以实现。
简单来说,
侵占罪依旧需要付安琪提起自诉。
非法侵入住宅罪、拒执罪和妨害公务罪由警方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然后合并审理。
现在,付安琪就是要去法院,针对侵占房产的案子提起刑事自诉!
……
讯问室内。
“高东林,有没有想清楚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面对讯问?”高超大喇喇的往椅子上一坐,淡淡的说道。
高东林满脸的不在乎,撇着大嘴说道:“我说的很清楚,我!没犯法!”
“那是我家,他们凭什么溜门撬锁的闯进来?”
“我只是放狗咬人已经算他们走运了,这要是在对岸漂亮国,老子开枪打死他们都没毛病!”
“要我说,咱们国家就不应该禁枪,如果人人手里都有枪,相互制约之下,这个社会就不会再有恶霸流氓H社会了,到时候和谐和平和睦,多好?”
见高东林不但执迷不悟,反而还满嘴跑火车,高超彻底失去耐心,甩手便将方才立案的一些材料丢到他面前。
“你好好看看这是什么!”
“刚才房子的主人来报警,控告你非法侵入住宅,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并且侵占他人房产!”
“再加上妨害公务,袭警……”
高超一拍桌子,盯着高东林喝道:
“高东林,你知道这几个罪名判下来,你要坐多少年牢吗?”
“很大概率会超过十五年!”
十五年!
高东林瞳孔骤然一缩,脑门上瞬间冒出冷汗。
颤声道:“高,高警官,你跟我开玩笑呢吧?”
“开玩笑?你要不要看看这是什么地方?你觉得我会跟你开玩笑?”高超冷笑。
他还真没吓唬高东林。
在这个案子当中,高东林涉嫌四个罪名,分别是:妨害公务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拒执罪,以及侵占罪。
而且这四个罪名无法相互吸收,不适用择一重罪量刑,而适用数罪并罚!
其中,妨害公务罪和非法侵入住宅罪都是三年以下。
拒执罪情节严重的三年以下,情节特别严重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在本案中,高东林夫妇藐视法律,辱骂执法人员,甚至放狗咬人,造成执行员轻伤,法警轻微伤……
情节绝对算得上“特别严重”。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没得跑,甚至可能获得顶格判处的殊荣,那就是七年!
至于侵占罪,量刑跟数额挂钩。
数额较大是两年以下,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那就是两年以上五年以下。
以这套房产的价值,只要罪名成立,很可能也会达到五年的封顶刑期。
四罪并罚,刑期叠加!
差不多在十六年到十八年。
“高东林,我劝你好好跟我配合。”
高超有节奏的敲着桌子,目光直视着对面的高东林,说道:“你今年四十二了吧,真要进去蹲十几年,等你出来的时候都到退休年龄了。”
“怎么,你真想让自己后半辈子,就在那种地方度过?”
“坦白从宽,是你唯一的出路!”
高超这番话,宛如一柄重锤,狠狠的砸在高东林的心头。
后者脸色顿时变得苍白如纸,呼吸都急促了。
纠结了片刻后,艰难的咽了咽口水,涩声开口:“高警官!我,我有话说。”
高超点头:“嗯,说吧。”
高东林迫不及待的说道:“首先说这个袭警的事儿,这跟我没啥关系啊,是我老婆给狗下的命令,这个你可以去问那几个法院的人,他们都可以作证!”
“还有什么拒执和侵占房产,这些也都是我老婆的主意,她跟我说,如果把房子还回去,我们俩都得喝西北风去,这才怂恿我霸占了房子。”
“高警官,这个……我应该不会判得很重吧?我觉得我就是一时糊涂,情有可原啊。”
高东林眼巴巴的看着高超。
后者讥讽一笑,说道:“如果你所言属实,可能被认定为从犯,这样的话确实会获得一定程度的减刑。”
“现在我问什么,你就答什么,不要隐瞒,更不要说谎,明白吗?”
“明白,明白。”高东林小鸡啄米般连连点头。
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一旦被攻破,接下来的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
高超展开针对性的讯问。
与此同时。
隔壁讯问室内。
“警察同志,冤枉,我冤枉啊!”
“这一切都是高东林的主意,那狗也是他从一个认识的狗场老板那里拉回来的……”
“我早就跟他说了,别人的房子咱不能住,得还给人家。可他不同意啊,非要赖着不走,我一个妇道人家我能怎么办。”
“警察同志,你们一定要明察啊,我这个,我充其量就是个从犯,高东林才是主犯!”
林佳情绪异常激动。
面对警察的讯问,她的心理防线更早的就崩溃了。
然后……
就开始拼命的往高东林身上甩锅。
这夫妻俩,还真是生动形象的演绎了什么叫做,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在面对刑罚的时候,他们选择真是出奇的一致。
都在给对方甩锅,妄图减轻自己的责任。
当然了,警察肯定不会轻信了他们的说辞,必然会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最终确定犯罪事实,完善证据链,才会移交检察院。
……
另一边。
叶城法院,立案中心。
“欸,你们怎么又来了?”
工作人员李芳看着窗口前的付安琪等人,疑惑的问道。
虽然这个岗位每天接触的人成百上千,但李芳还是一眼就认出,他们前段时间过来立过案。
允姐就不说了,人美熊大,风姿绰约,堪称尤物。
付安琪身材模样那也是样样俱佳。
这样两个大美女,任谁都会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
付安琪说道:“我们这次过来,是因为有新的事情要提起诉讼。”
说完。
她扭头看向身旁的工具人杜律师。
后者会意,上前一步,把相关证据和起诉书一同递了过去。
“居然是……刑事自诉?”
李芳翻开起诉书看了眼,顿时咽了下口水。
她在法院立案中心工作多年,接触过无数案子,光是成功立案的,没有一万也有大几千。
不过这些案子绝大多数都是民事案,比如经济纠纷、诉讼离婚、著作权争议等等。
极少碰到刑事自诉的案子。
李芳连忙仔细查看起来。
这一看,发现案由有点熟悉。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就是此前他们来提起诉讼的那个民事纠纷啊,只不过这次不再是民事诉讼,而是刑事自诉!
好家伙,民事案转刑事了?
还能这么玩儿啊……
李芳对这个事情本来就挺熟悉,所以很快便审核完了。
随后,她抬头看向付安琪等人说道:“起诉书符合规范,相关证据也齐全,予以立案!”
“谢谢。”付安琪连忙道谢,展颜一笑。
到此,事情便算是完成了一半。
接下来,只需静静的等待开庭即可。
姜白一个人在龙城待着也无聊,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在叶城好好的玩一圈,领略一下叶城的风景,品尝一下这里的特色美食。
更何况还有允姐和付安琪两个大美女陪伴,何乐而不为?んτΤΡS://Www.sndswx.com/
姜白这边“左拥右抱”,游山逛水,吃喝玩乐,简直羡煞旁人。
至于高东林和林佳,在接受了一轮又一轮的讯问之后,便被丢进了看守所。
这二人的父母都已去世,跟其他亲戚的关系又非常差,好多年不曾联系,警察想寄送刑事拘留通知书都不知道送给谁。
自然也没人来帮他们办理取保候审。
不过像他们这情况,即便有人缴纳保证金,都不一定能办下来。
这也就意味着,高东林夫妻俩连律师都没法请,只能申请法律援助。
……
三天后。
付安琪以及身在看守所的高东林夫妻俩,同时收到法院传票。
开庭时间已定,就在四天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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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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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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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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