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调解失败,那没什么好说的了,就只能对簿公堂。

  次日上午,姜白便收到了法院传票,三日之后开庭审理此案。

  对此,他倒是没什么心理压力。

  毕竟姜白也算是「庭场老油条」了,光是自己作为当事人出庭的案子就不下两手之数,若是再算上旁听,他所参与的庭审绝对超过了二十场!

  甚至还曾站在刑事审判庭被告席位,并且被指控过失杀人。

  姜白的庭审经验可谓丰富无比。

  这次不过是一场民事官司,况且有罗大状这样的大牛坐镇,还有啥好担心的。

  完全不需要好吗?

  姜白正好要去律所找罗大状,顺便把传票和起诉状副本也带上了。

  「三天之后开庭是吧,我知道了。」

  罗大状只是随便翻看了两眼起诉状副本,便还给了姜白。

  这玩意儿没什么好看的。

  对方的案由以及诉讼请求都不重要,反正只要赢了官司,合议庭自然会全部驳回。

  至于这官司能不能赢……懂的都懂。

  罗大状还是更多把更多注意力放在了商铺贬值索赔的案子上,这个案子才有挑战性,才有趣。

  正好四家专业鉴定机构的报告都送到了。

  在这四份报告中,首先明确了商铺贬值之前的价值,这是根据附近商铺的均价计算出来的,上下两层共300平米,价值……1089万。

  变成凶宅之后的贬值比例分别是:22%,19%,19%,20%。

  虽有误差,但基本处在20%左右。

  按照这个贬值比例的话,姜白的经济损失差不多是200万。

  「两百万啊,就算周开河的遗产全都赔给你,估计也达不到这个数字。」罗大状摇了摇头说道。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明确规定,继承遗产后应当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但这里还有一个限制,那就是清偿债务要「以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现在周开河已经去世,他本人肯定是不可能亲自来赔偿姜白的经济损失,应当由他的遗产继承人来赔偿,也就是周洪涛周雨楠兄妹俩。

  但是呢,这个赔偿的最大值不会超过周开河的遗产价值。

  假设周开河留下总价值八十万的遗产,那么周洪涛和周雨楠两人,最多只需要给姜白赔偿八十万,剩下的就不用赔偿了。

  姜白这两百万损失多半是不可能全都补回来的,毕竟周开河都跑去捡铝合金和废纸箱卖钱了,经济条件估计好不到哪儿去。

  不过姜白也不在意。

  反正这玩意儿是系统奖励的,又不是自己辛辛苦苦奋斗得来的。

  贬值就贬值呗,也就两百万……而已。

  只要一想到周洪涛和周雨楠两人忙活半天,一分钱遗产得不到,他就挺乐呵了。

  当然,周洪涛兄妹俩也可以自愿放弃继承遗产,这样一来就不需要承担他们父亲的债务。

  这种情况下姜白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直接执行周开河的遗产。

  总而言之呢,只要这场官司打赢,那么周氏兄妹就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能赔多少是多少吧,钱对于我来说只是一个数字,我对钱没有兴趣。」

  姜白不咸不淡的装了个逼。

  「你可真欠揍。」

  罗大状瞥了他一眼,接着说道:「行,现在万事俱备,只欠起诉状了。你先坐会儿,我把起诉状搞定,咱们就可以去法院提起诉讼了。对了,想喝什么自己弄,反正我这里除了绿茶就只有纯净水。」

  「你忙你的,不用管我。」

  姜白打了个手势。

  他跟罗大状都这么熟了,不需要见外。

  罗大状「嗯」了一声,便坐在电脑前开始撰写起诉状。

  这玩意儿搁普通人,可能都念不通顺,各种专业术语,法律用语之类的,非常拗口,但对于罗大状来说,可再熟悉不过了。

  双手往键盘上那么一放,直接就进入了状态。

  「噼里啪啦!」

  清脆的键盘声响起。

  姜白坐在沙发上打开了起阅APP,把书架上几本的最新章节看完,顺便雨露均沾的给每个作者都打赏了个黄金盟。

  别问,问就是有钱任性。

  一时间,起阅APP上方开始不断飘过全站通告。

  最近这段时间,起阅的作者和读者都知道平台来了个神豪,一掷千金,人豪话不多。

  黄金盟跟不要钱一样的丢。

  以一己之力影响着起阅畅销榜的排名,简直就是神一样的存在。

  其实姜白并没想显摆什么,他给那几本打赏黄金盟的初衷很简单,只是想让他们加更,这样自己就能看到更多内容了。

  仅此而已。

  看完今日更新之后,姜白百无聊赖的翻了翻三江,倒也发现了几本挺不错的,顺手加入书架,日后再看。

  看看时间,也在过去看看半个多小时而已。

  罗大状还在忙活。

  姜白也不好打扰,就打开围脖随意的翻看起来。

  这一看还真发现了个有意思的事情,有个跨国公司在东海分公司的负责人被诈骗了一千两百多万……

  话说这个负责人张三某天突然接到一个电话,对方自称公检法的办案人员,说张三呢涉及泄露国家机密的重大刑事案件,还让他签了保密协议,不让他出去乱说。

  张三可能也是被吓到了,连忙跟办案人员商量说能不能取保候审,对方同意了,说这个保证金交个两百多万就可以。

  这时候又有个自称刑警队大队长的人打来电话,愿意给张三做个人担保。

  张三不疑有他,就交钱了,把两百多万转到香江的一个指定账户里面。

  结果这时候又有个法官联系他,说案情涉及较大,需要再加一千万保证金。

  于是张三又转了一千万过去。

  过了两天,对方又联系张三了,说已经把他排除这个犯罪嫌疑人名单了,保证金也可以退回来,但要走流程需要六个月时间,如果张三再转三百万过去,可以走快速通道,在二十四小时之内把钱退回来。

  这会儿张三终于是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看到这里,姜白都乐了。

  怪不得这电信诈骗屡禁不止,难以根除,原来世界上傻子是真的多。

  这么拙劣的谎言都能被忽悠瘸了,真是没谁了。

  「你乐啥呢?」

  罗大状已经完成了起诉状,打印机已经在工作,走过来随口问道。

  「有个傻子被骗了一千两百多万……」

  姜白把事情大概情形讲述给罗大状。

  后者听完也是一阵无语,摇了摇头说道:「这个事件当中有这么多明显的破绽,但凡他能识破其中任何一个,都不至于被骗。」

  接着罗大状就给姜白普起了法,分析这个事件中的漏洞。

  首先,《最高院关于取保候审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账户是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账户,肯定是内地银行账户,咋可能内地办案把保证金交到香江去。

  其次,取保候审的保证人要求与案件无关,通常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的亲属朋友来担任,那个自称刑警队的家伙肯定与案件有关,他的身份就决定了不可能做这个保证人。

  然后呢就是取保候审的规定,只有所犯罪名不严重,主观恶意性比较轻的情况下,才可能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是对方所说的涉及国家重大机密的这种犯罪,嫌疑人大概率直接被逮捕,并且不适用取保候审。

  最后,也是最离谱的一点,那就是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数额太大了,简直突破天际!

  虽然说取保候审保证金不设上限,但是在实务中,基本上五万就已经是封顶了,超过三十万的保证金那都得去省级部门进行报备,怎么可能会出现一千多万的保证金。

  「还真是人傻钱多……等等!」

  姜白突然想到了什么,向着罗大状说道:「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这个家伙真的有问题,所以心虚了?」

  罗大状微微一笑说道:「有这个可能,也可能他真的只是单纯的大意,当时心慌意乱没想那么多,所以中招了。不过还有第三种可能……」

  「什么可能?」

  「你笑人家太傻叉,人家笑你看不穿。」罗大状高深莫测的笑了笑。

  「啊?」

  姜白疑惑。

  正想追问,便听到打印机传来一阵滴滴声。

  起诉状打印完成了。

  「别纠结这个了,走,法院起诉去。」

  罗大状笑呵呵的拍了下姜白的肩膀,然后到打印机那边拿了起诉状。

  两人当即出发,直奔法院。

  看到他们提交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之后,立案中心的工作人员顿时愣在当场,眨了眨眼睛,表情变得有些怪异。

  如果没记错的话,前几天刚刚立了个案子,小偷跑别人家里偷东西把自己摔死了,他的儿女居然起诉房子主人。

  而这个案子……

  居然是房子主人起诉小偷儿女赔偿因房子贬值造成的经济损失?

  妙啊!

  那种厚脸皮的家伙,还真就得正面刚!

  如果最终的结局,是前一个案子原告败诉,这个案子原告胜诉,那可就真的是爽文巅峰才有的剧情了。

  工作人员兴致勃勃的开始审核。

  很快便做出了立案决定。

  毕竟罗大状,出手就是稳,不可能在这种环节出岔子。

  但立案成功后,罗大状却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带着姜白向法院另一个部门走去。

  他要去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这是一种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比如说张三和李四签订了购销合同,按照约定,张三需要给李四一百万的预付款,但是钱打过去之后张三才发现李四有欺诈行为,根本没办法履行合同,而且预付款也很可能会被转移,如果不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可如果走起诉流程,需要一段时间,根本来不及。

  这时候,张三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李四转移财产,及时止损。

  本案中需要保全的,自然就是周开河的遗产。

  可想而知,以周洪涛兄妹俩的尿性,收到传票之后,极有可能提前转移资产。

  虽然房子车子啥的没办法转移,但周开河账户

  里的钱,家里的电器家具什么的,还是很容易做手脚的。

  完了俩人再宣布放弃继承遗产,也就不需要赔偿姜白的损失了。

  姜白只能申请法院去执行周开河剩下的财产。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最稳妥的做法就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直接断其后路!蜀南文学

  到时候周开河房门上「咔」上个电子封条,银行卡再来个冻结,周洪涛兄妹俩可就一根毛都没办法转移走了。

  诉前财产保全的流程也很简单,申请人想法院提出申请,提供担保,法院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如果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必须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在起诉之后到判决之前,都可以提交申请。

  这些门道罗大状都门儿清,该准备的材料都准备妥当了。

  再让姜白这个当事人做个担保,这事儿就算搞定了。

  次日上午,法院就做出了裁定,同意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立刻采取了措施。

  这一切周洪涛兄妹俩还不知道,他们正忙着商量老头子遗产怎么分配。

  反正是互不相让,争吵得很凶,差点就动手干起来了。

  一直也没吵出个所以然来。

  不知不觉中两天时间一晃而过,开庭日到来了。

  依旧是熟悉的时间,依旧是熟悉的地点。

  滨江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原被告双方以及各自的代理律师均已到场。

  上午十点整,准时开庭。

  法官宋光明坐在法台之上,扫视一眼,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民事案,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通常会有这么一问。

  不过这个案子显然是不存在调解的可能性。

  没啥好说的了,直接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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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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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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