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锦绣医女:带着王府全家去种田评论>李兴安番外(01)树上掉下个少年郎
  在李兴盛和凌月姿大婚的婚宴上,其他人全都欢欢喜喜,唯独李兴安郁闷无聊。

  他爹李伯暄要踹死他,吓得他只好躲到角落里吃酒席。

  熬到婚宴后的焰火会时,他趁着人多混乱,溜出了皇宫。

  宫门口,停着不少进宫赴宴的臣子们家的轿子车马。

  李兴安站在乌压压的一众车马轿子之间,叹着气,寻着自己的马车。

  这时候,天已擦黑,根本看不清哪是哪家的马车。

  “三殿下?在这儿呢!”一个小厮,站在一辆马车的赶车位上,笑着朝他挥手。

  李兴安摇摇头,走了过去,“你怎么将马车停在中间了?看你怎么出来。”

  小厮是李兴安的车夫。

  他苦着脸,“小人……刚去了茅房,这一回来,就发现被别家的马车堵住了。”

  李兴安赶着回家呢,挥挥手催着他,“行了行了,快点赶车吧。”

  他钻进了马车里。

  天气冷,马车里堆着褥子,软乎乎的。

  李兴安双手枕头,靠在卷成一团的褥子上。

  心里不美丽,进了马车里,他就歪在一旁闭眼打盹。

  这时,他听到车里有古怪的声音忽然传来,像猫儿在叫唤。

  “哪来的猫儿?”李兴安往左右看看。

  外面,赶车的小厮道,“没有啊?三殿下,你听岔了吧?”

  李兴盛又竖耳听了听,猫声又没有了。

  “可能吧,回府回府。”李兴安催促着小厮。

  小厮赶着马车,在一众马车堆里绕了好半天,才挤出车群。

  到了大路上,小厮长松一口气,将车赶得飞快。

  李兴安是成年皇子,已离宫分府居住。

  李兴茂去了镇安府,李兴盛是太子,搬进了东宫。

  只有他,继承庐陵王府的旧宅。

  马车进了大门,一路驶进王府,在二进门那里停下了。

  因为二进门前还有台阶,再往里,不是游廊便是曲路,不能行车了。

  李兴安下了马车,拢着袖子,无精打彩往里走。

  他是没娘子的单身汉,所以,府里的仆人不多,显得四处都冷冷清清的。

  虽然冷清,但比在宫里被自家老爹打骂强。

  李兴安一个人在府里东逛逛,西逛逛的散心。hτTΡδ://WωW.sndswx.com/

  有小厮提着灯笼跟来,“三殿下,天黑了,当心脚下。”

  “本殿下从小在这府里长大,闭着眼睛也不会走跌跤。”李兴安不以为然,挥手叫小厮走开。

  他只想清静。

  小厮怕他骂,将灯笼递给他后走了。

  李兴安没拿灯笼,随手挂在一只梅树上,背着手在庭院中散步。

  天上有月儿,要啥灯笼?

  走着走着,李兴安忽然听到了什么声响。

  他抬头去望。

  只见身旁的一棵二层阁楼高的树,摇晃得厉害。

  李兴安往四周看,也没有刮风啊,这树晃什么?

  正纳闷时,树上的什么东西掉了下来。

  他条件反射伸手去接。

  一个软乎乎的人掉进他的手弯里。

  “登徒子,放开我!”

  李兴安飞快松手,手里的人儿砰的一声,掉地上去了。

  “哎哟——”这人揉着屁股从地上爬起来,“你怎么说松手就松手了?我……我差点被你摔死!”

  这边的声响,惊动了前方巡夜的小厮。

  小厮提着灯笼走来,“三殿下,怎么回事?”

  灯笼光照亮了四周。

  李兴安看清这个从天而降的人。

  十六七岁的少年,圆盘脸,一双眼睛乌溜溜转着,唇红齿白,模样儿十分清秀。

  头戴皮帽子,一身墨衫小厮打扮,但,长得有些女气。

  “咦,你是谁?你怎么闯进来的?”李兴安的小厮朝这人喝问。

  “我我我……”这人窘着脸,“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

  “那是有意的咯?好小子,你知不知道这是哪里?敢乱闯者,一律乱棍打死!”李兴安的小厮朝这人冷笑。

  这墨衫少年吓得脸色大变,“我虽有错,但是,你们的错更多!”

  李兴安的小厮怒道,“我们如何错了?你个不讲理的混小子,闯进我们府里,还是我们的错了?”

  “你激动什么呀?听我说完嘛。”墨衫少年瞪了小厮一眼,说道,“我本来是在一辆马车里睡觉来着,谁知,你们赶着那马车来了这府里,四处黑漆漆的,我想走出去,可看不清路,只好爬树上看路线,谁知,我不小心掉下来了,你说,是不是怪你们?你们不将我带这里来,我至于爬树看路线吗?”这人揉着腰,“好疼,差点摔死我了。”

  “你是不是藏在马车的褥子里了?“李兴安眯着眼,瞧着墨衫少年。

  “天气冷嘛,我看那马车没人,就进去躺会儿,不小心睡着了。谁知,你们也不喊醒我,就将我带来这里了。”墨衫少年气鼓鼓着脸,抱怨道。

  “嘿,好小子,你不钻我们的马车,我们如何带你来?”小厮怒了。

  “我就只是临时躺一会儿嘛,你这么小气做什么?”墨衫少年朝小厮瞪眼。

  小厮,“……”说不过,他找李兴安求救,“三殿下,这是个不讲理的!送官送官!”

  李兴安恍然,难怪了,刚才在马车里听到一声猫叫,原来是人声。

  “听你口音,你不是京城人,你是镇安府的?”李兴安眯了下眼,盯着这人的脸。

  口音像镇安府那边的,但又有些差别,许是偏远县城的?

  “镇安府?啊啊啊,是是是,是的。”墨衫少年点头。

  李兴安又发现,少年身上还背着包裹。

  “这是什么?”他指着包裹问。

  墨衫少年脸色大变,伸手按着,“我自己的一些物品。”

  “哼,八成是偷了我们府上的,三殿下,一定要搜一搜。”小厮又道。

  “我没偷,我才不稀罕你们的东西,我又不缺银钱。”少年辩解。

  “谁知道呢?贼子都不会说自己是贼的。”小厮翻白眼。

  “真没偷!”

  “那你打开包裹让我们看看呀。”小厮冷哼。

  墨衫少年咬着唇,犹豫着。

  小厮不耐烦了,上前去夺。

  少年飞快退后两步,护着包裹,“看就看,有什么大不了的,哼!”

  他打开包裹,“看吧看吧,看了你能长命百岁,哼哼。”

  包裹里,确实没有李兴安府上的东西。

  不过,里头的物品,却让小厮大笑不止。

  “哈哈哈哈,原来是个爱穿女装的小子,哈哈哈,笑死我了,难怪扭捏着不肯让我们看呢,哈哈哈哈,放心吧,我们不会告诉别人,你小子爱穿女装,哈哈哈哈。”

  这包裹里,装着两身女裙,还有一套女子的首饰。

  而李兴安的府上没有女人,所以小厮不生气,反而大笑。

  墨衫少年却不恼,只朝小厮翻了个白眼,“笑够了没?我可以走了吧?”

  李兴安朝小厮摆摆手,“行了,他不是贼,只是个误会,送他出府吧。”

  小厮眨眨眼,“啊,这就送他走?万一是别的贼子的同伙呢,先来踩点的?”

  “你话本子是不是看多了?本皇子是三殿下,我倒要看看哪个贼子敢来盗窃!”李兴安冷笑。

  小厮咧嘴笑,“是咯,谁敢来偷,打断他的腿!”

  “那那,多谢哈,多谢。”墨衣少年将自己的包裹卷了卷,朝李兴安点了下头,问着小厮,“快带路吧。”

  “神气!“小厮朝他撇撇唇,引着黑衣少年离开了。”

  李兴安弹了下袖子,仰天叹了一声,“好无聊啊!”回屋睡觉去了。

  .

  次日,李兴茂带着三个孩子回府来看李兴安。

  李兴茂想到自家老爹的吩咐,少不了对李兴安一顿说教,叫他赶紧娶房媳妇。

  李兴安黑着脸,“大哥,大老远回来就为了教训我?再说我,我不欢迎你来了。”

  李兴茂拍拍他的肩头,揶揄着道,“你知道吗?景儿都有喜欢的女孩子了,你怎么还没找一个?莫不是真的是断袖?要不要我送你几个英俊少年?”

  李兴安瞪眼,“什么?景儿?那小屁孩?”

  李景啃着一只糖葫芦,眨巴着眼,望向李兴安,“三叔,有三个女孩喜欢我,不是一个。”

  李兴安,“……”太受打击了,他咬牙冷笑,“小屁孩子,你知道什么叫喜欢吗?”

  李景点头,“知道啊,喜欢和我玩,送吃的给我,就是喜欢。”

  李兴安,“……”好吧,就没一个送东西给他的姑娘。

  不不不,以前他是庐陵王府公子的时候,也有姑娘送过,但那时他年纪小,不懂情啊爱啊,将人骂跑了。

  后来,人家姑娘伤心着嫁别人了。

  唉,往事不堪回首。

  “三叔,没人喜欢很可怜的。”果果看着他,叹气。

  李兴安摸摸果果的头,笑眯眯道,“三叔有果果喜欢呀。”

  果果摇头,“不,果果喜欢睿哥哥。三叔另外找别人喜欢吧。”

  李兴安皱眉头,“小丫头,连你背叛。”

  李昱挪过来,挨着李兴安坐着。

  李兴安笑哈哈道,“小昱,没姑娘喜欢你吧?咱俩可以做伴。”

  李昱摇头,“我要回镇安府去,那里有好多玩伴,我不能陪三叔。”

  “……”,李兴安瞪着他们,一群忘恩负义的小屁孩子们!

  “别挑了,差不多的姑娘赶紧娶一个。”李兴茂离开时,又语重心长的劝着他。

  李兴安才不想差不多的随便挑,他一定要认真挑。

  万一随便挑的,选的是薛氏一样的,他不得可怜死?

  .

  下午时分,李兴盛派人送了一本密封的册子,给李兴安。

  前来送册子的东宫内侍微笑道,“太子殿下说,这册子,是他自己精心编写的,三殿下务必认真收好。”

  李兴安将册子颠来倒去的看,疑惑道,“平白无故的,怎么送我一本册子?”

  打发走内侍官,李兴安捧着册子,走到府里的一处亭子里,拆开了册子的封皮。

  看到封面上的字,李兴安差点跳起来。

  只见封面上写着,《和女子相处的技能》。

  李兴安冷哼哼两声,他需要吗?

  他不需要!

  李兴安将书扔开了。

  但没一会儿,他又捡了起来。

  走来的小厮疑惑道,“三殿下,这书究竟是好还是不好?怎么丢了又捡?”

  李兴安咳了一声,讪讪着道,“反正无聊嘛,随便看看吧。”他朝小厮挥挥手,“这里没你的事,自己忙去吧。”

  把小厮打发走了。

  小厮看他一眼,挠挠头,去了别的地方。

  等小厮走远,李兴安马上打开书册看起来。

  还别说,内容非常有趣。

  兴安很快就看得入了迷。

  看了几页书,李兴安恍然大悟,原来,和女子相处的技巧有如此之多?

  他之前,都是怎么跟人相处的?

  翻到最后一页,上面写着,“理论为辅,实践为主”。

  这不废话吗?

  看了说明,当然是要实践一番了。

  李兴安将册子往怀里一塞,拍拍袖子,出了府邸。

  他没让人跟着,只身一人,步行着往热闹的东市而来。

  经过一家当铺的时候,李兴安看到,昨天晚上那个闯进府里的黑衣少年,正和当铺的伙计争论着什么。

  李兴安好奇之下,走了进去。

  “这可是上好的赤金打造的金钗,上面镶嵌的珍珠还是东珠,每粒都赛枣核大,你们这京城里的珍宝阁,像这样做工繁琐的金钗,要卖三百多两一副,怎么你这才当三十两?”

  “小哥,你打听下,我们家的铺子,可是全京城开价最高的,你要是到别家去,人家最多给你二十两。”当铺伙计,态度敷衍,表情懒散。

  墨衫少年道,“这可是新的金钗!怎么着也不止这个价。”

  伙计冷笑,“买到手里,哪怕一天没戴,也是二手,小哥,三十两,一文也不能多了。”

  李兴安走过去,打量着那金钗,他赞叹道,“这么好的金钗,怎么才卖三十两?兄弟,他骗你呢,你到别家当吧。”

  少年回头,看一眼李兴安,又看一眼伙计,最后,又看向手里的金钗。

  他眼神纠结,咬了咬唇,还是将金钗递给当铺伙计,“行吧,三十两。”

  伙计喜得眉开眼笑,将金钗往柜台里递,“好嘞!收二手金钗一副,当银三十两,开票据,离柜一概不退。”

  这时,李兴安一把抢过那金钗,“不当了!我买了!”

  伙计瞪着他,“你谁啊?敢抢我们齐记当铺的生意?”

  “你有什么不满,去东宫找我二哥。”李兴安回瞪伙计一眼,拉着少年往外走。

  墨衫少年一脸惊骇。

  他瞪大双眼,望向李兴安。

  当铺中,伙计眨着眼,东宫?二哥?

  哎呀,这不是皇上的三儿子嘛?

  伙计吓得脸都白了。

  柜台里的伙计催着他,“桂子,还不快去给三殿下道歉,当心他将来罚你。”

  伙计跑到外面,“三殿下,当银好商量,再加二十两,五十两,我们当了!”

  李兴安没回头,朝身后挥挥手,“做你的美梦去吧!”

  才五十两,抢劫呢?

  墨衫少年频频回头,她想当啊,“你放开我,他出五十两,这价钱,我当了。”

  “你个傻子,这么好的金钗,做工精良,打折当二百两都不为过,才当五十两,你做善事呢?”李兴安松开抓他胳膊的手,冷哧一声。

  墨衫少年道,“我缺银子用,有五十两,我就能回家了。”

  李兴安拿起他手里的金钗,看着他,“你真缺银子用?”

  墨衫少年点了点头,叹声道,“嗯。”

  李兴安打量着他,“对了,你不是本地人,你是怎么来这里的?你的同伴呢?”

  “他们……”墨衫少年抿了抿唇,“家里逼婚,要我嫁……,娶一个五十岁的老太婆,我不肯,逃出来的。”

  “什么?你这么年轻,要你娶一个五十岁的老太婆?他们跟你有仇吧?”李兴安替墨衫少年愤愤不平。

  “仇恨还不至于,只是……我爹爱财,央求我堂姐做的媒。”墨衫少年,皱起了眉头。

  他说完,看一眼李兴安,眼神躲闪。

  李兴安愤怒道,“过份了!你娶个三十岁的还能凑合,娶个五十岁的,能干什么?传宗接代都不行。”说完,又发现说得不对,“呸呸呸呸,三十岁的也不行,你该娶同年纪如花的姑娘。”

  “谁说不是呢?”墨衫少年讪讪道。

  李兴安看了看天,“这会儿快吃午饭了,走,咱们边吃边聊,这金钗就不当了吧,一会儿我借你几十两银子。”

  墨衫少年惊讶道,“那怎么好意思?”

  “有什么不好意思的,我是皇上的三儿子,我不缺银钱!”李兴安拽着他,走进了路旁一座酒楼。

  墨衫少年想哭,他不想认识什么皇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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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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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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