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世间二三事>第74章 当然可以。
  伴随着行色匆匆繁忙奔波的人们、以及各种加塞拥堵的路况,让人心情烦躁又充满“希望“的星期一,亘古不变的到来了。

  无论你愿与不愿,日子就是这样,

  丝毫不会停下它的脚步。即使你我终有一天离开,它依然会按照自己的节奏行进,只不过更换了人和物。

  日子就是一具末得血肉的运行方式,它从来不会在乎填塞其中的各色活物如何更迭替换,你来或走一切随意,于它而言毫无意义。我们为了不似行尸走肉般漫无目的的存在,制定千奇百怪的运行标准和等级,大家终日为所谓“目标”努力打拼,攀比炫耀相互之间水平的高下,乐在其中。我们套着不同的皮囊,欢实的在日子圈筑的框里蹦跶雀跃,嗜此不疲。

  ……

  将自己拾掇一新,亭亭玉立的陶琳琳,坐着陶爸专门为了接送她,而特意购买的厢式电动车里,手里紧紧攥着那管新唇膏,脑子里满是如何邂逅林渊的计策。

  快到校门口的沿途,陶爸遇上了在他前面骑车的郑爸,“嘿!小郑!”陶爸朝郑爸后背猛喊一声,正专心蹬小电驴的郑爸,吓得差点栽跟头。

  “百年难遇啊!今天怎么来学校这块啦?你家小毅不都是自己上下学的吗?咦?没见着娃啊?那你是路过这儿?”陶爸一连串的发问。

  将小电驴用腿撑住,郑爸转身抱怨,“老陶你吓死个人,我差点翻车!”

  老陶也将车靠边停下,哈哈直乐。

  “我儿子昨晚住同学家,让我今早把书包送到校门口。”郑爸解释道,并笑着夸赞“你这每天尽职尽责的接送孩子,真是模范家长啊!可以可以。”

  二人正聊的欢,一辆大气稳重,一眼瞧着就价格不菲的轿车缓缓靠边,稳稳当当停在了他们面前。

  “额滴神!这车牛逼了!也是送娃的车?!”懂车的郑爸惊叹道。

  “好像是,我接送娃时偶尔能遇上。”陶爸感觉眼熟。

  “爷呀!啧啧啧忒牛!”郑爸再次赞叹。

  陶琳琳整个人在见到车的一瞬间,心潮澎湃起来,林渊家的车!竟然还停在距离他们这么近的地方?

  须臾,后车门打开,一条长腿伸出……陶琳琳激动的心脏扑通扑通;郑爸和陶爸不由停止闲聊,注意力都被拉了过去,好奇的盯着轿车看。

  郑爸多眨巴了二下眼,对视力一向自信的他有点不确定,下车这人穿的鞋和小毅的也太像了!紧接着心里又笑自己,咋可能嘛!人家娃,家里条件那么好,咋会穿地…摊…哎?!下车的人露头,开心的对上一脸愕然的郑爸,“小毅?”

  随后下车的林渊、高建,礼貌的向郑爸和陶爸打招乎“叔叔们好!”

  司机大哥觉得自己是林渊这方的门面担当,应具备最起码的素质和礼数,紧接着也下来,站在车旁,朝两位叔叔级笑着点点头。

  还坐在电动车里的陶琳琳错愕不已。陪同林渊一起坐车上学的郑毅和高建,让她羡慕嫉妒的发狂。她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男生之间的友谊可以迅速发展的这么快?

  郑毅从老郑手上接过书包后,和林渊、高建一起朝着学校大门口走去。

  高建一路东张西望,嘴里嘟嘟囔囔,嫌他爸拖沓,还没有送书包过来。林渊和郑毅并不着急,耐心的陪着他在门口等候。

  不多时,一位个头中等,身材偏壮,满脸小络腮胡,极富喜感的男子,急霍霍的朝他们三人呲牙咧嘴的笑着跑来,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老远就喊“儿仔!我来啦!”

  不知道的,还以为他同时生了仨,厉害了!

  林渊、郑毅不约而同看看高建,又望向跑来的男人,乐了。

  高建好尴尬。

  “哎呀呀,可把我赶的。”高建爸跑的有些气喘,将两只拎满早餐的手举了举“嘿嘿,每天惯例。选选今吃哪个?这二位同学也看看喜欢吃啥?别客气哟。”

  “我们在林渊家都吃过了。”高建嘟囔道,预感自己的形象更加岌岌可危。

  “啥?那我买了这么多可咋整?”高建爸发愁。

  平时被惯的毛病较多的高建,刚想回怼他爸,就听见郑毅说“叔叔,没事的,让他留着中午继续吃。”也不征求高建意见,替他做主接过了所有早餐袋。

  “哎呀呀,这位同学太贴心啦!那就好。”高建爸心想,事妈一样歉烦的儿子,没想到交友眼光很是靠谱。取下之前占着双手,只好背在肩上的书包交与高建,无比欣慰的望着仨人一起进了校园。

  ……

  郑爸从儿子脸上看到的是发自内心的喜悦,由此判断郑毅的周末过得一定相当的精彩开心。对比之,他这位老爹的周末,那是相当滴…劳累…刺激…苦逼,身兼多职,事赶事,促使他体内能量大爆发,发挥出从未有过的超常技能,并且完成度还算可以吧?

  他原来是可以这么优秀的吗?

  打了一个大大的哈气,同陶爸挥手道别,赶紧骑上小驴窜向单位,心里琢磨让陈刚帮忙盯着,他喵备用休息区眯眯,否则,几乎一宿没合眼的他恐撑不下来。

  将车骑到校门口的陶爸,等了一会见女儿还不下车,回头往车厢里望,发现女儿整个人情绪不对劲,来的时候不是满好的吗?

  “以后你不准再拿这破车接送我!丢人!”陶琳琳歇斯底里的吼叫。

  “哎?这是又怎么着啦?”陶爸整个人蒙圈了。

  ……

  “郑毅。”一直候在进校入口处的庞新宇,在看到有说有笑的仨人后,叫住了郑毅。

  ……

  “如果你一味想将郑毅据为己有,要求他只能同你一个人做朋友,那么只会迫使他产生负面心情,只想快些逃离。”

  “你的身上一定具备相当不错的品质,才会吸引着郑毅想同你做朋友。自信些!不要怀疑自己在别人心目中的重要性。”

  “克服排斥情绪,融入他们,没准儿会收获更多惊喜?如同今晚之前,你能想象的到,你和叔叔我会这样坦诚的聊天吗?尝试一下,嗯?”

  “今后成千上万个日子,你身边的朋友只有老咔喳郑毅一个,你不烦啊?”

  打被按沙发上起,就一直闷着不吭声庞新宇,抬起头对上了与郑毅有几分相似的脸,这人的眼神好沉静柔和。他今天才知道,原来阳刚成熟的男性,是可以具备足够的耐心,释放自己的温柔,让被他关心的人,甘愿放下所有紧张戒备,产生直面自己内心抗拒事物的想法。

  他的父亲从未给过自己这样的亲切关怀。只图一时爽快播撒种子的父亲,承担了宇宙世界生命繁衍的运动,却丝毫不关注,衍化出的这具躯体的魂魄应如何安置?蜀南文学

  “不烦。”庞新宇态度十分坚定,又带点别扭的表情。他第一次同不熟悉的人距离这么近的交谈,虽然基本都是对方在讲,而他只负责听,可如此近的对视还是会不好意思啊!庞新宇赶忙低下头。

  “哈哈哈,没想到我家小毅的个人魅力这么大!”郑爸爽朗的笑了,用骨节分明的手掌轻拂在庞新宇脑袋顶上揉了揉。

  平复心情,疏解了心中郁结的庞新宇,被郑爸一路呵护着送回了家。二人即将在楼下说再见时,郑爸给了他一个大大的拥抱。

  ……

  表情有些闪躲的庞新宇,目光在对面仨人脸上来回打转,他们一直望着他,态度各自不同,郑毅有些错愕;林渊非常淡然,但很认真的看着他;高建直接是张嘴瞪眼的一副猜不透模样。

  “我…能加入你们吗?”迟疑片刻,庞新宇鼓足勇气说出内心的渴求。

  仨人沉默……

  “当然可以。”林渊点点头,语气平和,态度却十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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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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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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