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对照组女配她不干了!>第九十七章:走错了
  直到人走不见了,林远志才收回目光,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耳朵。

  现在没有刚刚那样烫了,也不知道还红不红。

  林远志低垂着眼看向自己的手,宽大的手心布满了茧子,还有一些以前留下的伤口。

  “唉,林同志你怎么一个人站在这里?”唐小安过来的时候,没有看到孟秋秋,就只看到林远志一个人站在这里。

  低垂着头看着自己的手心,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听到唐小安的声音立马回神,抬眼看去微微皱就了皱眉。“没事,就是在想点事情。”

  不过唐小安怎么会在这里,她不是应该在另一边吗?怎么到这里来了。

  “你怎么往这边走,你不是应该在另一边吗?”想了想,林远志好心的开口说道,若他不提醒,她还不知道会走哪里去。蜀南文学

  “啊!”唐小安忍不住惊呼出声,四处找望了几眼,很不确定道:“我这是走错了?不应该呀!我明明记的是这边。”

  她特殊时期不小心弄脏了裤子,找不到人一起回去,她就只好一个人回去换了裤子。

  原本以为自己走了好几天的路不会走错,结果还是走错了吗?明明她记得是走这边呀!

  “你应该往那边走,一直跟沿着那条路往前走,然后转一个湾就到了。”林远志指着她刚刚过来的路,语气微冷。

  “谢谢你呀林同志,要不是碰到你我还不知道走哪里去。”唐小安感激的看着林远志,要不是他,今天她都不知道走哪里去。

  要怪就怪刚刚那几条路太像了,加上她才来几天根本不清楚,这才会迷路。

  绝对不是因为别的,就是因为她不熟悉这边而已。

  “那林同志你先忙,我就先走了。”说完,唐小安就向着刚刚指的方向跑去。

  太丢脸了,居然还迷路了。

  林远志看了她一眼,转身向着相反的方向而去。

  这边孟秋秋回到家的时候,嘴里都还哼着歌。

  坐在堂屋门口等着她回来的石头三人,互相看了一眼,眼里都是大大的好奇。

  小姑怎么去送了一趟饭回来,心情变的这样好了。

  不过好奇归好奇,他们也不敢去问。

  吃完饭,孟秋秋带着几个小的在家里睡了一会午觉,一觉睡醒人都清醒了不少。

  照旧给家里人送了一趟水,虽然孟母一直不让孟秋秋送水过去,但她还是一直坚持送水过去。

  就是前几天送饭回来的路上喝了点生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喝的有点多,也可能是因为那水不太干净,喝完回家就感觉肚子不舒服。

  后面还有点痛,在那之后她都不敢喝没烧开的水。

  怕孟父他们喝了生水会不舒服,特别是现在还怀着孕的徐来娣,更不能喝生水,所以她就坚持下午送一次水。

  这段时间,天气也很好,每天都是大太阳。

  地里收起来的粮食,摊在坝上两三天的时间就可以晒干,然后直接就将干了的收起来放好。

  特别是秋收这段时间,孟秋秋都是变着花样让一家人吃好点,大队不少人都瘦了不少,只有孟家一点也没瘦,只是被晒的有点黑。

  由于吃的好,干活也有力气,也鼓舞着其他的人。

  比原本定的时间还要早个几天就收完了,以往到现在地里还有不少,今年都已经收完了。

  只等坝上最后一点粮食晒干,就可以全部收进粮仓了。

  “今天可比往年快了不少,不过早点收进来也好,不用提心吊胆的怕下雨。”一个大婶看着仓库里的粮食,很是满足的说道。

  而且今年收成这样好,到时候分到的粮食肯定也不少,吃到明年新粮下来也不是什么问题。

  “是啊!今年这太阳好,粮食也晒的比以前快。”旁边一个大叔说话间,拿起一粒未脱壳的稻谷,直接放在嘴里嚼了起来。

  生的米粒在嘴里一嚼,有一股新米特有的香味,前一年的就没这种味道。

  刚刚说话的大婶,看到他在嚼,也忍不住拿一粒放在嘴里。

  忍不住想到,若是今年新米下来,她一定要蒸上一锅白米饭吃,也好慰藉一下这一年的辛苦。

  “走喽走喽,我要关门了。”孟父笑着说道,将围在边上的人赶出去。

  现在粮食都已经收了起来,当然是要锁起来。

  其实也不怪孟父高兴,今年的收成确实比以往好了不少,比以往多了几百斤。

  到时候每家都可以多分一点粮食,日子也会过的更好。

  “也不知道下河湾今年收了多少粮食?”人群里,也不知道是谁突然说了一句。

  很快就又响起一道声音,回答了他的话。“好像他们的粮食都还没收完,还不清楚。”

  “切,就算收完了,他们还会告诉你到底收了多少吗?还不是藏着掖着。”另一道声音不屑的开口说道。

  然而不等别人反驳,又一道声音响起。“今年我们大队是最早收完的,其他大队还要几天才能收完。”

  随着人群越走越远,讨论声也越来越小,直到在也停不到。

  孟家院子的枣子也被全部摘了下来,全部晒干收起来了,树上叶子也没多少了,看起来光杆杆的,有些不怎么好看。

  现在徐来娣也已经七个多月了,快八个月了,肚子越发的大了,最晚十二就会生了。

  此刻她正坐在房里缝补着衣服,一心想着肚子里怀的是个儿子。

  之前秋收没时间缝补,现在就可以好好收整一下,将厚点的衣服翻出来,再过不了多久,天气冷下来,就可以直接穿了。

  不早点拿出来散散味,到时候穿在身上都不舒服。

  昨天还是大太阳,晚上的时候突然下起了大暴雨,直到今天早上雨才小了一些。

  现在外面都还下着小雨,一直不见停,孟父坐在堂屋的门口,嘴里正抽着烟,眼一直看着外面的大雨。

  幸好他们上河湾动作快,将所有粮食都晒干收了起来,不然这场大雨一下,肯定要损失一些粮食的。

  也不知道其他大队粮食收的如何了,有没有将地里的全部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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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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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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