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妃虽然也觉得这主意不错,可到底是自己的儿子,她又怎么能不担心?
更何况,冀哥儿打小就是她亲自带大的,连奶娘都不曾有过,前些年,东宫每一步都走得艰难极了,冀哥儿又是太孙,外头不知道多少人盯着他......哪怕如今没了瑞王,太子妃也还是忧心忡忡,只怕儿子这次跟着明琅学办差,会遇到不少麻烦。
红锦看着明显瘦了一圈的太子妃,微微叹了口气,俯身蹲下去,一脸心疼地道,“娘娘可别再操劳了,您瞧瞧您,这才多少日子,居然都生了华发了!
裴大人对太孙殿下一直是照顾有加的,这事儿既然是太子殿下和裴大人一力赞同的,娘娘便不用太操心。
咱们太孙殿下可不是寻常的孩子,这点,娘娘不是最清楚了吗?太孙殿下这一趟,也不过是跟着明世子学办差,真有什么事儿,也不会叫他去冒险。”
“我知道,”太子妃点点头,“你说的,我也明白,但就是放心不下。那明琅是个浪荡性子,哎,冀哥儿跟他一道,我这总也挂心着。”
红锦闻言便笑起来,“原来娘娘是担心这个!那也简单,娘娘不妨多召见孟家长房那位二小姐几次。”
孟家长房二小姐孟媛,这个名,太子妃自然是耳熟的,她略顿了顿,失笑摇头,“原是我一时没想到,多亏你提醒了。”
“娘娘是一心扑在了太孙殿下身上,也顾不得别的了。这都是做父母的常情。”
红锦笑了笑,又说道,“那明世子最听孟二小姐的话,从前虽说浪荡了些,但如今也算是办了几桩大差事,性子收敛了许多。您到时候多和孟二小姐亲近亲近,明世子哪里还敢领着太孙往那些乱七八糟的地方去。”
这倒也是,想想明琅为了孟媛收心改性,又见天儿地跑去孟家长房那头献殷勤,太子妃便忍不住笑道,“到底是一物降一物,明琅这人混不吝啬,却偏偏被孟二小姐压住了。”
红锦起身,站在太子妃身后给她揉着太阳穴,笑道,“这就是老天降下的因果。说起来,那位孟二小姐,也是个可怜人......”
当初白家那窝子狼心狗肺的人,差点拖累了孟媛这么个好姑娘。
如今虽然脱了那个泥坑,但孟媛又带着两个孩子,京城里世家的那些人,碍着孟家的面子,不敢当面说些难听的话,可背地里,也不知道多少人都拿孟媛过去这段经历当做饭后笑谈来讲。
孟媛刚回京那会子,差点儿被那些人逼得活不下去,这些,孟妩倒是多少和太子妃提过一些,对孟妩这个娘家姐姐,太子妃自然也是心疼的。
“她好好一个姑娘家,遇上那种中山狼,自然可怜可叹。可这世道,对女子自来不公,分明也不是她的错,她却还要遭受这样的对待。”太子妃嘴角笑意淡去,再提到明琅语气也不自觉缓和了几分。
“那明琅,虽说从前混不吝啬,浪荡了些,但对孟家二小姐,却又是个难得一见的痴情人。”光说孟媛有过一段婚事,这满天下就不知道多少人要介意,更何况,孟媛还带了两个孩子,照孟媛那疼孩子的模样,若是以后再嫁,那两个孩子自然也是要跟过去的。
虽说如今白家早已经覆灭了,白家父子都已经死了好几年,可那两个孩子却是活生生的,而且年纪也不小了。谁又能接受得了这样的女子?
只有明琅,也不知道他是从什么时候对孟媛上了心的,这两年多来,他为了求娶孟媛,可没少下功夫。
能有这份心思,想来,也不会是个坏人。太子妃垂了垂眼帘,吩咐道,“园子里的花开得不错,一会儿你去剪两枝,送去给孟媛,再告诉她一声,这几日,我要去大相国寺给太后念佛,若是她有空,便叫她和我一道去。”
红锦直起腰领了吩咐,笑说道,“孟家长房二小姐是个聪明人,想来也会懂娘娘的忧虑的。”
太子妃也跟着笑了笑,挥挥手,打发了红锦出去,自己则支着脑袋靠在软榻上,幽幽叹了口气。
就算明琅收了心,不像从前那般浪荡了,可太子妃这心也还是悬着一半儿。冀哥儿今年委实不算大,这样年纪的孩子,不说放在别人家,就是放在皇家,也远远没有现在就参政的道理。
她是做娘的,说不担心那就委实太假了。
但这事儿既然已经定下了,太子妃也不好再劝太子,自己默默叹了会气,便又打起精神来,叫了个内侍过来,细细吩咐了今儿晚膳的事,这是太孙归家的第一顿晚宴,照理该要接风洗尘才是,可他离京的事儿不好宣扬,这接风洗尘自然办不了了,但这吃食上,太子妃却是一点儿也不想委屈了儿子。
太孙回了东宫,那他这“病”也紧跟着就好了,太医院那头脉案出来的隔日,太子便带着太孙进宫给皇上请了安,等父子俩从禁中出来,崔安便捏着圣旨,亲自往永宁侯府去了一趟。
明琅捧着那圣旨,直到把崔安客客气气送走了,他人也还有些发昏。
他这段日子勤勤恳恳办差,规规矩矩做事儿,没招谁也没惹谁,好端端的,怎么忽然被丢了这个烫手山芋?
而且这也太不地道了,说丢就丢,一点儿风声都不给透露!
明琅想了想,打开圣旨又扫了一遍那圣旨上的内容,然后拽过一侧的贴身小厮,问他,“你仔细瞧瞧,这是让我给太孙当师父的意思?”
那小厮被明琅这一拽吓得腿都打颤了,这可是圣旨,要是脏了坏了一星半点儿的,自己这小命都得交代出去!这一怕,哪还敢去看上头写了什么,只哭着道,“好世子爷,方才崔安公公不都念了,就是叫您办差时候捎带......”
“捎带!那是能捎带的吗?那得把小爷的脑袋拴在裤腰带上捎带!”明琅想想那位金贵得不能再金贵的太孙,顿时头更疼了。蜀南文学
孟妩牵着裴晏的手,小心地下了马车,走进客栈门内,客栈掌柜的也是个聪明人,见了这穿着打扮都十分普通,但通身上下却贵气难掩的年轻小夫妻,顿时便搁下了手上的算盘,亲自迎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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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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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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