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回七零,弃女知青有空间>第79章 美容护肤产品
  黄大胖看着徐甜指的东西:“下黄村山里挖的,那里好多刺胶里,手脚破了挤点它的水涂一下好得快。”

  “刺胶里?呃......”

  徐甜无语,这取得啥名字,明明是芦荟。

  不过黄大胖没说错,芦荟有消炎杀菌,止血止痛,促进伤口愈合的作用。

  但她看中的是其美容功效。

  刚送出去几张布票就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有舍有得。

  难道这就是天意?

  “下午有空吗?带我去你挖芦,额,挖刺胶里的地方看看。”

  “有有有,我帮你提篮子,咱们放了山桃就直接从湖头村出发。”

  黄大胖性子不是一般的急,也有可能是因为徐甜帮了他家大忙,借此机会感谢她。

  回到知青宿舍,不对,现在应该叫“洪河作坊”。

  作坊里里外外都是忙碌的身影。

  以张有田为首的杀洗河鲜组3人,以王奶奶为首的卤鱼兼果丹皮制作组5人。

  张毛狗的任务是收购河鲜、野果,并做好记账。

  张娇娇负责把徐甜配比好的各种调味料熬成卤汁,还要解决柴火问题。

  至于包装,徐甜请了舒莲花的16岁女儿张秀芳,张勇的14岁儿子张向东帮忙。

  加上徐甜,整个作坊总共13人。

  前期的原材料采购、设备及销路已经打通,她现在就是一个甩手大掌柜。

  一门心思搞养颜美容产品,暗中发展第二条致富路。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现在良甜铺子只是生产队的社队副业,她想干就干,不想干解散,有绝对的控制权。

  但以目前的发展势头推测,后续必定会扩大成社队企业。

  那时参与进来的不仅有生产队,大队,还有公社,甚至是县里。

  不可控因素太多。

  她一个小小知青......

  呵呵~

  桃子都熟了,谁还在乎种桃树的人呢?

  扯远了。

  放下野樱桃后,徐甜迫不及待带上工具和黄大胖去下黄村。

  野生芦荟很多,叶片普遍薄长,没有专门种植的厚实。

  不过残肢落叶多的向阳方地方植株长得都很好,叶片翠绿厚实,掰断能看到很多芦荟胶,能拉出胶水状的粘液。

  有黄大胖在,徐甜没敢往空间里藏芦荟,不对,空间里装满了野樱桃也没位置放。

  她只割了一篮子品相好的芦荟叶片便匆匆下山。

  芦荟胶的制作特别简单。

  先将切下来的叶片朝切口方向竖立静置一个小左右,使其里面有微毒的黄颜色芦荟素流出来,再去皮捣成泥状就行。

  这种自制的纯天然芦荟胶没加抗菌剂,保质期很短,密封放冰箱也只能保存1到2周。

  不过保质期对徐甜来说不是事,情绪空间的保鲜能力超强,放多久都不会坏。

  关键是卖给冯文娟,她怎么保存呢?

  嗐,搞出来再说。

  赶回家里,徐甜用热水烫洗了一个干净的白瓷大碗,把七八片芦荟叶片扎成小捆直立竖在碗中。

  趁等待芦荟素流出来的时间空挡,她去了趟张毛狗家。ΗtτPS://Www.sndswx.com/

  “张爷爷,借我把锯子和柴刀。”

  编制鳝鱼竹笼的张有财抬头:“上山弄柴火吗?我家有,你搬就是。”

  “不是柴火,我去砍根竹子用。”

  “咯,院子里上午砍的,做晾衣竿么?随便挑一根。”张有财说着拿起拐杖起身。

  “这些竹子太大了,我要小一点的。”

  徐甜要收集一些丝瓜水,但是没有容器。

  竹节刚好两头密封,钻个小孔把割断的丝瓜藤插进去收集丝瓜水。

  方便、干净且卫生。

  晚上七点半,洪河作坊大门紧闭。

  屋里,张毛狗、张娇娇、张秀秀等六人正襟危坐。

  徐甜身前放了三个碗:芦荟胶,芦荟胶蜂蜜,芦荟胶丝瓜水。

  顾名思义,后两种都是混合产品。

  每人左脸都先抹上一层芦荟胶,其中两人右脸没抹东西,两个抹了芦荟胶蜂蜜,两个抹了芦荟胶丝瓜水。

  三个对照组,每组两个“小白鼠”。

  二十分钟后洗干净脸,徐甜分别给他们或左脸,或右脸抹上丝瓜水,拍干吸收。

  完事后,张毛狗摸了摸脸颊:“小甜姐,咋感觉我的左脸变滑了一点?”他就是待遇最差的“小白鼠”,左脸抹了芦荟胶,事后也没抹丝瓜水。

  “我感觉右脸更滑,好像吸饱了水。”张秀秀用手指摩挲完又用手背感受,眼里惊喜溢出。

  “我摸摸。”张娇娇试了试手,“真的,左右脸摸着差别好大,你试试我的。”把脸凑过去。

  张向东好奇:“小甜姐,你给我们抹的是啥?很贵吧?”

  徐甜神秘一笑:“不贵,就是制作起来很麻烦,今天先到这,明天早晚再弄一次。”

  打发走他们,徐甜拿出笔记本,开始记录刚才的试用结果。

  接下来的两天,她除了上山摘野果偷偷熬糖、制作樱桃酒,便多了收集丝瓜水的活。

  村民不解,但是徐甜给了他们钱弥补丝瓜藤损失,一个个乐呵着在田间地头到处找野丝瓜苗种到自家地里,争取多挣点收入。

  通过四次试用实验,徐甜根据记录的信息最终确定了要卖的美容护肤产品——“芦荟胶丝瓜水+丝瓜水”套装。

  但问题来了,没合适瓶子。

  从红星陶瓷厂买回来的一千个半斤装,也就是250ml的白瓷大肚酒瓶,装丝瓜水没问题。

  但芦荟胶丝瓜水是粘稠的,用面霜类的那种瓶子,或者牙膏样的挤压支装更合适。

  在山里摘野果都在向这事。

  真烦操。

  “徐知青、徐知青,我看到程知青又去你家了。”

  中午下山刚到村口,想着瓶子问题的徐甜被一村叔叫声拉回魂。

  “知道了,谢谢叔哈!”

  徐甜应完匆匆往家赶。

  她很不解,程媛媛上次吓得连滚带爬落荒而逃,按理说不敢来才对,难道有了新的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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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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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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