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家古井通遗迹>第70章 野猪飘香
  傍晚,老村长家。

  今晚挺热闹,整个余家村的上空都弥漫着炖肉的味道,老村长家人也不少,除了余德信,木匠王伯,全叔,蒋双,赵瑾玥,老猎头老管,老村长的儿子儿媳孙子,也被老村长叫回来了,济济一堂,来的人都没空手,余嫂也拿出了看家本领,儿媳妇和蒋双瑾玥帮厨,做了满满一大桌子菜。

  炕上坐不开,让妇女带着孩子在炕上,大老爷们则在客厅撑了个饭桌,老村长拿出两瓶一斤装的老白干,六个男人,三两杯一人一杯。

  “来来,好久没这么热闹了,今天有惊无险,因祸得福,这野猪肉味啊,我也有几年没尝到了,先喝口。”老村长举起酒杯领酒,在场的都算是熟人,即使老管,余德信也跟他颇熟,小时候老管进山回来,捉到些漂亮的野鸡和鸟儿,色彩绚丽的羽毛都给了村里的孩子,包括余德信。

  大家迎合着举起酒店,老白干是当地酒,廉价,基本上都喝得起,度数也不低,五十度,口感辛辣,跟那些顶级白酒口感差得远,在座的都是农村人,倒也不讲究。

  酒桌上没有女人,大家便将话题集中到了余德信身上,没办法,全村要说找出个话题人物,也只能是他,不说现在挣得钱多钱少,就凭他每个月发给村民的工资,至少大几万块钱,毫不客气的说,在座的各位都要靠他吃饭,哪能不敬酒?

  红烧的野猪肉还没捞着尝尝味道,余德信就被在座几位挨个拉着喝酒,也不管是不是自己的晚辈,年龄是不是比他大,喝酒就完事儿了。

  “德信老弟,咱俩同辈,我比你大,叫你声老弟没意见吧?”这位端起酒杯笑呵呵的对余德信说话的人,是老村长的儿子,余德信也没见过几面,比自己大六七岁。

  “德志哥,这不是打脸嘛,我有啥意见,你是我哥,大伯更是帮过我不少,我先敬你一杯。”余德信也拿起酒杯,跟余德志碰了一下,还剩不到一两酒,直接干了,现在的他喝酒,不管红白还是黄,千杯不醉一点不夸张。

  酒桌上最容易联络感情,喝了几杯后,气氛热闹起来,两瓶酒根本不够喝的,原本老村长要去拿酒,余德志起身拦住他老爹,说自己车里有几瓶好酒,正好拿出来尝尝,便起身出去了。

  不一会儿回来,手里拿着两个纸盒装白酒,汾酒,“朋友送的,我也不怎么喝,今天正好人多热闹,一起尝尝。”

  说着余德志打开一瓶,给在座各位满上,53度的汾酒,酒香优雅纯正,瞬间弥漫开来,大家端起酒杯一起喝了一口,绵甜味长,确实是好酒。

  酒一多,席间话也就多了起来,老村长和王伯聊起了当年的交情,老管则回味着自己当年端着一杆猎枪叱咤丛林的威风,余德志倒是跟余德信说了不少自己的事情,余德信也才知道,原来自己这个堂哥还是镇上银行的部门经理,看样子前途不错,不过从两人聊天的话中,这个大伯家的儿子应该找自己有事,只是酒席上不好意思说。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像王传仁、老猎头老管、全叔每人也就七八两白酒,不过毕竟岁数大了,有些晕乎乎的,老村长倒是除了脸红没甚变化,余德信喝的最多,两斤起步,也只有他面不改色心不跳,跟喝水一样,就在这时,老村长说话了,“你不是跟我说找德信有事情聊吗?都是自己人,有什么事赶紧说,不用不好意思,能办得我相信德信不会拒绝。”

  见老爹提起了话题,余德志倒也没有再不好意思,就将自己的事情说了说,事情很简单,余德志现在在镇上银行做部门经理,负责揽储、维护客户等工作,前段时间银行内部有传言,刘副行长要调走去其他地方,他也在干了四五年了,对这个职位有了念想,可惜在登市经济中等靠后的涞水镇,想要有业绩,还是很难得,跟大城市银行没得比,只能尽量多揽储,也是衡量自己业绩的指标之一。

  人的欲望是无穷的,也是改变人生的原动力,余德志想起了自己老爹前段时间说的跟自己同辈的余德信,有头脑,有技术,好像还赚了很多钱?

  听自己老爹的意思,没有个几千万,至少也有几百万在手?于是,余德志动心了,拉个大客户,然后再去跟上面活动活动,这个位置未必没可能啊?

  其实车里后备箱还有不少礼品,都是准备送给余德信的,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事情的大概说完,余德志又说:“德信,这事不知道对你有没有影响,我也是回村后才知道你事业规模现在做这么大,你要是不方便就算了,就当哥我没说。”说完端起酒杯又跟余德信碰了碰杯。

  余德信到没有什么难不难办,流水走哪里都是走,钱放哪个银行也都一样,而且这大伯家的儿子也是在华国四大行之一,不存在跑路的可能。

  “德志哥,回头我看下,基本账户应该不行,一般账户应该没问题,到时候我再往里转个一千万放着,存哪不是存,你说是不是?”余德信顿了顿,“自从我回村以后,大伯帮了我不少,对我来说举手之劳的事情,说不定以后还需要从哥你这申请贷款什么的,到时候帮我低点利息就好哈。”

  “来,德信,你这话说的够敞亮,不管成不成,有事你说话。”余德志拿起酒杯,三两白酒一饮而尽,满脸通红,喝酒像老村长,一杯脸也红。

  一顿饭吃得畅快淋漓,除了余德信,男的基本上都趴下了,还是余德信一个个的将全叔老管送回了家,王伯和余德信住在一起,便留在了最后一起回。んτΤΡS://Www.sndswx.com/

  女的则留下来帮余婶收拾锅碗瓢盆,已经晚上十点多了,不然又要忙活到半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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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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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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