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纣王他弟,拉着道祖搞事业>第 128 章 来到封神的第128天
  王后怀孕的消息第一时间是传到子受这儿的。子受闻之他没有多说什么,直接放下了手中的兵书来到了王后寝宫。

  此时王后也是满眼喜意地抚摸着自己的肚子,她笑道:“我坐在后位,有两个孩子最为稳固。”

  同时她眼神变得柔和,低声道:“郊儿和震儿也多了个伴儿了。我今后定不偏颇,若有违背,死后我将神魂俱灭。”

  她说完没多久,子受便来了。

  他身着白色帝王服,胸前凤鸟栩栩如生。他身形高大,即便穿着柔润的白色,却让人感觉不到一丝温和。

  子受给人的压迫感很强,宫人们不自觉将头压低。

  子受一进来,大手一挥,数名宫人抬着大箱子走入。

  王后将目光移了过去,子受道:“王后辛苦了,这些是孤特意命人准备的。”

  王后笑了,她毫无对待丈夫或者君主时的敬意,语气轻松,仿佛对待一个多年好友。

  “大王莫要像他人那样送我些衣服首饰,我常在学宫中理事,这些东西送于我也是白白落了灰。”

  子受挑眉,他背过手向殿内走去,同时大笑道:“孤岂会做这些无趣之事?这些箱子里面有新印出来的纸、一把佩剑、两套暗器、两套上等马具、又送了你几身常服,日后出宫也方便。外面还有一匹孤精心挑出来的马……”

  他转过身道:“待你生下腹中孩子,身体康健,孤带你去看看百里外的风光!”

  王后唇角挂着笑意,却捂住了眼眶。她与大王之间并无男女之爱,他们更像是朋友、同伴。

  大王与王后要远逊于寻常夫妻,王室掺杂着权利地位,即便是夫妻,权利也远远不对等。

  可她嫁入王室后是真心喜欢他们之间的关系,寻常夫妻有寻常夫妻的美好,可她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输于寻常夫妻,甚至还另有一番乐趣。

  子受在她这儿停留了半个时辰,临走时他瞥了眼王后的肚子,喃道:“希望这小子没这么能折腾,否则待他出来后,孤定日日操练他!”

  王后听懂了子受的意思,她没忍住笑了,宫女也竖起耳朵面带喜意。

  子受走后,宫女立刻向王后道喜道:“娘娘,看得出来,陛下是心疼您呢,他生怕您被小王子给折腾了。”

  王后笑着捂住了嘴,“他哪是怕我?他是怕……”王后说到后面压低了声音,宫女并没有听清楚。

  王后抚摸肚子望着天外的蓝天,“小东西折腾倒也无所谓,不过……能少折腾就尽量少折腾吧。”

  说来倒也值得人留心,为何子受登基了这么多年,他只有嫡子,无庶子呢?

  原因也简单,子受爱美人,宫中美人却寥寥无几,他最能看得上眼的便是王后。除此以外,其余女人对他的吸引力还不如美酒、魔礼海的琵琶、以及几道凌厉的剑招。

  直到后来,宫中终于有了一个比王后还美的女人,只可惜那是苏妲己,也就是子升养的那只狐狸。

  莫说是临幸,子受怕是得把肠子吐出来。

  也不知是有些人下了眼还是怎么回事,一些妃嫔见他对妲己态度不同,竟无论是穿着打扮还是仪态语气都照着苏妲己来。

  子受:……

  一个都够他脑瓜子嗡嗡,一群人差点让他换上盔甲骑马去边境打仗了。

  甚至有一次,子受都进了那位妃嫔的宫中。哪知妃嫔脱下外层纱衣,里面的穿着竟与妲己一模一样。

  最令子受难以接受的是,那妃嫔离他很近,还模仿着妲己的语气娇媚地喊着“大王”。

  那日后,子受一连数月都未踏入后宫,甚至他一见到妃嫔,苏妲己那张大脸便映在他面前,子受反胃得连饭都吃不下去。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因此,这也就是子受没有庶子的原因。其实,最重要的是他不想要太多孩子。孩子多了,他对待孩子更像是生人。既然他给不了父爱,倒不如不要。

  子郊与子震在得知他们有新的小伙伴时同样是又惊喜又激动!

  夜里,他们将他们的小床化成了三部分,一人在左一人在右。

  两个人拼命往边边上挤,子震时不时回头张望。

  “这么大够妹妹睡了吗?”

  子郊深思道:“应该够了!”

  他们仍是不放心,于是子震飞起,子郊扒着子震的腿跟着飞出摇篮。

  他们去找了大胖狐,最终大胖狐四脚朝天懵逼地躺在摇篮中央,子郊子震虽然挤但是很舒心地躺在了两侧。

  他们只要习惯了这种距离,到时妹妹来了就有地方睡了!

  子升看过了王后后,又飞去三十三重天高兴地与鸿钧分享他又有小侄子的事。

  他边说着子郊子震小时有多可爱,又猜测小侄子出生后该像谁?

  他说着说着,脑海中又不由浮现出昨夜那个梦

  一群蹦蹦跳跳的迷你小莲花……

  子升僵住,他自然地转过视线不去看向鸿钧。

  鸿钧也顿住了,他神色有些微妙。

  待子升离开后,鸿钧抬手,几颗莲子从莲池飞入了他掌心。

  他眼皮轻抬,莲子瞬间化成了几朵小巧的小青莲。

  他将小青莲放在了地上,小青莲开始蹦蹦跳跳。

  鸿钧蹙眉,他指尖轻点,小青莲跳得更高了些,高度也终于与子升梦中的高度重合了。

  鸿钧眉头舒缓,他淡声道:“……原来是这个跳法。”

  子升忙活了大半年,殷商也终于迎来了大丰收。

  子升最开始统管的三分之一城池早已衣食无忧,据说有些勤劳人家甚至屯够了二十年的口粮!

  他们不但勤劳,而且脑子也灵光,他们知道粮食是存不到那个时候的,于是开始想方设法解决多余粮食的去处。

  那么多粮食放那儿,子升不去收才是傻。

  因为朝廷珠玉在前,许多百姓除了自家亲爹亲娘,最信任的便是朝廷。

  子升也不糊弄他们,而是直接给他们了几个法子让他们自己选。

  第一,百姓们可以用粮食来换钱。

  有人觉得此法可以,现在能花钱的地方越来越多了,有了钱也能做成许多事。

  有此想法的都是年轻人,他们家老人犹豫了片刻便拒绝了。

  “钱的确是好东西,可现在满大街的食肆、乐坊、书坊,那些地方就跟烧钱一样。真要拿我们二十年的粮食去换钱,怕是一年就花光了!”

  子女们一听此言,面露犹豫,他们在提出换钱时还确实有过先在食肆吃上两顿的念头。

  就在他们犹豫时,旁人又对他们道:“要不然怎么说商王对我们是真的好呢?!”商王是大王与摄政王的共同称呼。

  “商王又命人在粮仓附近建了两座府衙,一座据说是粮庄,一座好像是钱庄。你们可以推着粮食去那两座庄子去换。你们要是想换钱就可以换钱,换完钱后要么揣在自己身上,要么扭头去隔壁的钱庄存了!”

  “存了?这是何意?”那家人惊奇问道。

  “你将钱存了进去,钱庄的人会给你枚大钱作为收据。你说存一年,你这一年就取不了,也不怕败家子将你家钱换出来去吃肉喝酒!对了,你存进去也不是什么坏事!”

  那人捂嘴笑道:“据说这种存法存得越久还能给你返利息,利息是什么?就是钱生钱!啥都不做,第二年就会有小钱生出来!”

  农家人哪儿见过这种事?一听钱能生钱,两眼放光,恨不得将家中财产全存进去!

  他们早已迫不及待了,临走时旁人又拉住了他们。

  “别急啊,我还没说那粮庄!粮庄同样可以将粮食存进去,也能生粮。而且哪怕二十年后你去取,取出来的都是新粮!”

  那家人顿住了脚步,眼中闪过了思量。

  粮庄虽然只能存粮,但却在将来能管住他们的温饱。以后哪怕再穷,他们也饿不死。

  那人见状,又说了最重要的一点。

  “你们知道吗?这钱粮存在庄子里,到时给你们的那枚收据你们可以拿到殷商各地去取。将来也不怕有土匪打劫,身上也轻便了不少!”

  那家人眼睛亮了,其中小儿媳惊喜道:“咱们家狗子在朝歌求学,咱们可以把收据给狗子,到时狗子想吃什么喝什么都不用拘着了!”

  老太太点头,眼含笑意,“这法子好啊!”

  说完,一家人有干劲儿地推着粮车往粮仓的地方赶去。

  小孙子犹豫问道:“爷爷,我们将粮食存到庄子里,万一到时朝廷不给我们了怎么办?”

  他话毕,爷爷拍了拍他脑袋。

  “你在说什么胡话?!你要知道新王没登基以前我们连饭都吃不起,你当时差点被饿死!新王每日好吃好喝,为何要管我们?他是真心为了我们好!你看看街上的食肆、医馆!看看咱家的地,是原来的五倍!现在交的税也少了,朝廷还给发种子……这一桩桩殷商至今数百年了,哪一位大王为我们做过?!”

  老人越说越激动,“没有新王,你也不可能吃得白白胖胖。你以为粮食是咱们家的,这一大半都是新王的!”

  老人摸了摸眼泪,“我信新王,愿新王延年益寿,福如东海。”

  小孙子若有所思,在他心目中,商王的形象一下子高大了许多。

  大儿子嗡声道:“咱们家粮食存在庄子里,若有一日国不在了……”

  老人斩钉截铁道:“我们的命现在和殷商绑在一起了,若有一日有外敌入侵,那得先从老夫身上踏过去!”

  随着殷商越来越多,体系越来越完整,百姓拥有的财产也越来越多后,百姓渐渐将自己与殷商绑在了一起,殷商也越来越坚不可摧。

  子升这边。

  自这一次大丰收后,全殷商上交的粮税瞬间挤满了粮仓。

  就这不止,因为子升命人开了粮庄,全殷商存粮食的人暴增。粮庄的粮食是粮税的数倍。

  粮庄钱庄也是一门学问,看似百姓们有存有取,实际上如果环境稳定,庄子的积蓄会越来越多。因为有一部分是永远无法被取完的,甚至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一部分积蓄会越来越多。

  简单可以理解为百姓将所有资产交给庄子,庄子只需供百姓日常所需,剩下可以自由支配。

  如此下来可想而知,殷商的国力瞬间膨胀。

  至少无论是百姓还是子升,暂时都不需要将心思放在粮食上了。

  子升琢磨了一下,接下来他应该将重心放在工业上了。

  他让人扩建粮仓时,子受在一旁看得稀奇,“这些粮仓都是先祖们命人所建,还从未填满过,到孤这一代竟还做到了?”

  子受知道这是他弟弟的功劳,他没忍住嘉奖般去捏了捏子升的脸,子升的脸都被捏红了。

  当日,子升顶着脸上的指印去找仙师,仙师的态度有些怪异。

  鸿钧教子升认识新的字,子升美滋滋地跟着学了起来。

  一滴金色墨汁不小心滴到了子升面颊上,鸿钧自然地拿起帕子帮子升擦脸。

  “嘶……”子升闭上了眼。

  仙师今日的手劲貌似有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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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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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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