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小六小七不用参与搬东西,就在旁边烧火。天冷了,这边的灶台就要用起来了,炕也要烧得热热乎乎的,吉利。
后院的房子是专门设计的,正房和厢房之间有连通的地方,走同一个烟道。
也就是说,只要这边中间烧上,那能循环到两边。
以前郑一郑二他们两边的房子都是床,冬天只能靠着被子,汤婆子取暖。搬了新家就不一样了,都是垒好的土炕,只要烧起来,那是循环的暖和。
这一点,据说还有雨宝儿的功劳,钟氏和张氏都格外的高兴。这下子冬天就好过了。
众人搬到后院之后,又做了一顿团圆饭。
搬家之后,地里最后一点菜就要收了。
菘菜是他们这边最常见的蔬菜,也是制作一种美食的主要原料。
酸菜,是东丰县家家户户都要吃的。
这边冬天十分的寒冷,冷的甚至根本出不去家门,这种气候下想要吃菜,菜也都是被冻了的。
但是酸菜就不怕了,冻了捞出来化了继续吃。
而且酸菜风味特殊,用来炖猪肉,炖大骨头,都是特别解腻开胃的。
一大早郑大虎就带着郑家兄弟们下地去砍菘菜。
而女人们则是在家里做准备工作。
现在肖云肖寒姐弟俩极其自然地融入了郑家的生活。虽然洗衣做饭之类的活儿,肖云依然做的很差,但是她一直都在努力着。
尤其是做饭方面,每天都认真地跟着两个嫂子在厨房学习。
有时候周氏都忍不住将人喊出来,因为郑大虎和周氏夫妻是知道肖家姐弟真实身份的,让这种皇亲贵胄做这种事情,将来怕不是要被怪罪。
可和郑大虎说过之后,郑大虎却并不以为意。
他觉得肖云还是挺喜欢跟着两个儿媳妇忙里忙外的,而且这孩子也不是那样的人。若不是身份问题,这姑娘跟他家老三可是挺般配的。
周氏也是这么想的,只可惜,只能想想。人家肖云是天生的凤凰,怎么也不可能落到他郑家。
等郑大虎他们带着第一车菘菜回来的时候,钟氏几人已经将积酸菜的缸清洗干净了。
这菘菜也不是砍回来就能马上做的,而是要先放放,让这菘菜里的水分走一走。
一连拉了四趟车,才将全部的菘菜拉回来,周氏看着这满满一院子晾着的菘菜,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一丝喜色,“今年可真是个丰收年。”
“是啊,这日子越来越好过了呢!”
大人们忙着晾晒菘菜,忙着晾着酸菜缸,雨宝儿等小团子们也是没闲着的。
给小马上药的事情,郑大虎交给了雨宝儿等几个小团子。
小马儿的名字叫小牛,当天郑大虎和大家宣布这个消息的时候,众人都乐坏了。
古有指鹿为马,现在有他们的妹妹指马叫牛。但是光从名字上看,没毛病。叫什么,那小马儿也不会抗议的。
连着喊了两天,大家竟然也就习惯了。
小牛对其他人都有很强的防备心,只有对待雨宝儿,还有其他几个小团子的时候,才会显得很活泼。
雨宝儿每次从屋里出来,朝着牲口棚走的时候,小牛甚至还会很欢快地又跳又叫。
那兽郎中给开的是草药混得的药膏,只要涂上,等自然干掉,次日拿下那些干燥的药换上新的,如此几日就能好。
雨宝儿一开始帮小牛揭开药干的时候,小牛很是焦躁不安。
“乖,忍一忍。”
小牛咴儿咴儿地叫了一声。
“小牛,你低一点,低一点,够不到了!”
小牛仿佛听懂一般,瞬间就卧下了。
郑二正好从旁边经过,很是惊讶。
因为马儿就算是睡觉都是站着的,不到特别疲累基本是不会躺下,更不说他妹妹一句话就卧下。
想想当年雨宝儿才会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的时候,也是一个‘蛋’字,就让那二十多只小母鸡开始努力下蛋。
还有家里逮到的猎物,雨宝儿也都会上去聊两句。
到底是他们家碰到的动物都成了精,还是他妹妹会说兽语啊。
不对,明明妹妹说的话,他们都能听懂。
郑二越想越糊涂,索性也不去想了,这种费脑子的事情,还是交给老四合适。
雨宝儿举着小刮板,大宝抱着那装药的小罐子,二宝围着转来转去寻找还有什么遗漏,三个小团子将小牛身上的伤口全部找出来涂上药,比之前兽郎中涂的还要仔细的多。
“好啦!”雨宝儿摸摸小牛的头,“可以起来啦!”
小牛默默起身,伸出舌头,在雨宝儿手上舔舐了一下。
湿乎乎痒乎乎,雨宝儿痒得咯咯直笑。
“好了好了,不要舔雨宝儿啦。雨宝儿可不能吃。”雨宝儿收回了手。
“小姑姑,我知道,灶膛那边,有胡萝卜!”大宝神神秘秘地说着。
雨宝儿也眼睛发亮。
郑家种的蔬菜,主要是菘菜,这是年底要积酸菜用到。再来就是茄子和长豆角,平时熟了就摘,当做菜吃,尤其是炖在一起,放点猪肉,小团子们都爱吃。
此外还有一点点的萝卜。
主要就是胡萝卜。
根茎类的菜里,土豆、红薯都是雨宝儿喜欢的,但是胡萝卜还真不是。
这世上大概除了鱼香肉丝里的胡萝卜她爱吃,其他做法她都不爱。
小时候在孤儿院,哪有那么好的条件用太多的肉丝炒菜。也就是一小点肉丝,还是肥肉。再配上大量的胡萝卜丝和青椒丝,她和小伙伴们最爱吃了。
那是他们孤儿院里种着的,仅有的几种蔬菜。
院长奶奶的手艺她自然是爱的。
但是这里胡萝卜不是炖着吃就是蒸着吃,就没有炒菜这个说法,更没有什么鱼香肉丝。
所以这胡萝卜,家里几个小团子全都不爱吃。
现在大宝一提议,雨宝儿顿时就心动了。
把嫂嫂们要做菜的胡萝卜拿出来,那中午就不用吃啦!
几个小团子团伙作案,一人抱着一根胡萝卜出来,一路小跑回来牲口棚。
中途正赶上郑二再次路过,三个小团子特别心虚地背手靠墙站着。
“你们几个……”
“老二,快点!”
“来了!”郑二顾不上几个小团子了,赶紧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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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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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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