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开学,初一和高一新生要提前一个星期来参加军训,季淮在学校旁边给季诗诗租了一间房子,但她有点不想租房子。
“哥哥,我可以住寝室。”
寝室一个学期才收一百块,没有水电费,可是学校旁边的房子,一间小小的房间一个月就要收五百块,还得自己交水电费,太贵了。
“周六日你去哪?”季淮反问。
季诗诗被一噎,想了一会,小小声道,“不知道能不能住学校。”
“你需要一个安静的环境,这个钱是不能省的。”季淮没有由着她,还是坚持给她租了这间房,并付了半年的租金。
季诗诗只能接受,十分愧疚,她又给哥哥添麻烦了。
军训前,张颖给她买两瓶防晒霜,外加一些卸妆油洗面奶保湿之类的基础套装。
季诗诗习惯性拒绝,她总觉得这些东西很贵很贵,哪怕季父和林安娜给她的钱足够她读完书,她还是觉得不应该乱花。
“要是晒一个星期,到时候都要晒出伤来了,诗诗这么白,可不能被晒黑。”张颖笑着说,并让她一定要涂防晒,而且要经常补。
“好。”季诗诗乖巧应下,语气感激,“谢谢嫂子。”
军训开始了,天气十分炎热,教官很是严厉,每天都要在大操场上训练七八个小时。
学校发了两套校服,还有一顶白色的帽子,上了高中的很多女生已经学会了化妆打扮。
季诗诗原先还有点害羞,可是一到休息时间,男生都是去买水,女生则往自己脸上、手臂上涂着防晒,生怕被晒黑一点。她不好意思补,总是安安静静坐在一边,训练时又认认真真,最后还被评为标兵,得了个奖状。
省城和市内是不同的。
首先是学校面积,省一中比她之前读的学校要大上好多好多,有很多栋教学楼、还有标准的实验室。
第一次上物理课的时候,去了宽敞明亮的实验室,每一个人都有专属的座位,能够操作,看着同学熟练操作,她心底其实很慌。
这些大型器材,她只在书本上见过,就像一个乡间丫头进了城,真真切切体会到了差距。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哥哥曾与她说:努力往上走,你才能看到更多更好的风景,对于现在的你而言,这是你现在唯一的一条路。
季诗诗垂着眼眸,费力听着台上老师的解说,有时候会走神望向实验室外的城市高楼。
宽大的公路,高耸的建筑,浓厚的学风,丰富的学习资源...
从那一天开始,她便像一块海绵一样,疯狂地吸收着她需要的知识。
她一定一定要靠自己走得很远。
城里的孩子业余生活丰富,周末还能上上吉他班、钢琴班、绘画班、篮球课...季诗诗第一次清楚的认识差距。
她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能把狗画成猫,五音不全,钢琴都没亲眼见过。
如今才知道,原来成绩不好也可以靠特长弥补,特长生和他们考取同一所大学,很可能比他们少了近百分,再不济,可以出国镀金,据说门槛也很低。
只不过,需要数十万财力的支撑。
在她一次又一次打开眼界的时候,曾开玩笑跟哥哥说,这个世界不公平。
真的太累了,累得有点想哭,她有好多知识不懂也不会。
哥哥没有反驳她的话,特别认真看着她,“诗诗,人生不是马拉松。”
季诗诗疑惑,不是吗?
从小到大,包括老师也在说,人生是一场马拉松,我们要在赢在终点。
“它是接力赛。”季淮没有多说,随后又开口,“你嫂子要考去首都的大学,到时候我们就去首都了。”
从那天起,季诗诗的目标又变成了:要考取首都的大学!
人生不是马拉松,它是接力赛,那就从她开始,一直奔跑,哪怕赶不上靠父母已经远远超过她的同学,她也有她这一代的使命。
她的高中生活又变成了枯燥无味的学习。
别人上兴趣班的时候她在学习,别人去玩乐逛街的时候她在学习,抓住每一分钟刷题,周六周日作息也和上学一样,她从不敢松懈,因为她知道,自己从来不是一个聪明的人,而勤能补拙。
寒暑假,便是她提前预习下个学期内容和复习上个学期内容的时候。
她进来时,全校排名并不高,省一中集中了全省最优秀的学生,整个年级有一千三百多人,她的排名,在三百名,而省一中和市一中一样,有实验班,有重点班也有平行班。
季诗诗所处的班级是重点班,而这样的重点班,整个年级有整整十个。
陈晟在她的隔壁班,排名比她落后了五十多名。
而第一次其中考试出来后,陈晟保持了原来水平,而季诗诗向前进步了五十几名。
其实陈晟是那种小聪明的人,可能天生就适合读书,他并不需要多努力,就能考取一个相当不错的成绩。季诗诗不一样,她是一个很拼的人,几乎所有的时间都花在了学习上,用功到了极致。
这个排名让陈晟有了危机感,他开始不再和寝室那些刚认识的哥们聊鞋聊游戏了,之前还□□出去打游戏,现在也正经了一点。
期末考试来临,季诗诗再度往前进了二十二名,而陈晟也算有进步,进步了四十几名,越往前,便越难。
这个进步,其实并未引起老师的多大注意,高一上个学期,排名有浮动那是很正常的现象。
季诗诗真正走入老师关注的视野是在下个学期,寒假归来,高一实行考试进行文理分班。
一个假期都在复习的季诗诗在这一场考试中,进步了一百零五名,整个年级排名一百一十一名,进步如此迅速,让班上老师大吃一惊。
文理分班之后,文理都会选出前五十名组成一个班,这个班叫“实验班”,实验班的上课地点与其他班不一样,位于整个学校最高的那栋楼的顶层,整栋楼,除了实验室,只有这两个实验班。
这个班上的人,冲刺的是国内外顶尖的学院,他们每个人的目标,都是最顶尖的学府,而且都是最有希望考上的那批人。
很可惜,季诗诗在这一次中,并未进入实验班,以一名只差,掉队了。
那天她很伤心,想哭又哭不出来,很压抑很难受的感觉,在教室接近六点才回去。
因为今天是周五,大部分住宿的同学也回去,她一个人走在校道上。
“你不回去吗?”
闻声,她侧头,看到陈晟背着双肩包,正朝着她走过来,手上还拎着袋子,应该是要回家。
她本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进入高中以来,除了之前偶然碰到一次,她并未和陈晟说过话。
“班长。”她摇了摇头,还是习惯这么叫他。
陈晟有点不好意思,“我看到这次排名了,你很靠前,自愧不如了。”
他其实没多大的好胜心,就想本本分分考个重点大学,打打游戏玩玩篮球,以前一直都是第一,也没想太多,现在有种被碾压的感觉。
听他这么说,季诗诗并没有很高兴,情绪反而有点低落,“...我想进实验班的。”
为了这个目标,她一个假期一天都不敢松懈。
陈晟突然被一噎,脸上不知道摆出什么表情好,好一会才道,“下次还有机会啊,你就差一点点,实验班的人数又不是固定不变,他们考不到前五十就要被踢出来了。”
这话说给季诗诗听,也说给自己听,等她去了实验班,那就更见不到了,不行,他也要去实验班!
这个想法一冒出来,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谢谢。”季诗诗有被安慰到。
陈晟跟在她身边,像是随口道,“我每个星期都回去,怎么都没在高铁上遇见过你?”
“我不回去,我住那。”季诗诗指了指学校墙外的一栋房子,那是专门租给学生住的。
“难怪。”陈晟笑。
季诗诗没说话了。
一路往校门口走,陈晟时不时用余光看她,相比初中,她好像高了一点,好像更白了一点?
她的发质也太好了吧?看着很顺滑,摸起来是不是也是?陈晟突然有点手痒,放在身侧的手缩了缩,为自己心底龌龊肮脏的想法觉得可耻。
偏生,余光还是忍不住往那边看,抿了抿唇,有点口干舌燥。
一路走到门口,季诗诗都没有发现他的异样,她一直在走神,为自己上次考试不应该做错的那几道题懊恼,要是她再认真一点就好了。
出了校门,她习惯一个人往右转,然后回出租屋,走到一半记起身边有个陈晟,她停住脚步,转身朝他挥手,轻声道,“班长,拜拜,路上小心。”
话落,又转身走了。
陈晟觉得她呆萌呆萌的,第一次感受到怦然心动,耳朵会热,脸会烫。
少年那微妙的情绪,悄悄升起。
回到家。
陈母做了一桌子饭菜,还专门买了两个大河虾,是附近的村民捞起来卖的,只有这两个,价格也不便宜。
虽然不舍陈晟去了省城,但是陈父陈母心底是骄傲的,每个星期回来都会做一顿大餐,生怕委屈了儿子。
陈晟看着桌子上的大餐,突然想到季诗诗。
她一个人租房子在省城,那不是没人给她做饭?
“这次考试不错啊。”陈父听说了他的成绩,笑呵呵说,“进步不少。”
那是在省城,学霸遍地,进步几十名也很了不起了。
“爸,我想在学校外租房子住。”陈晟吃着饭,突然开口说。
“那不行,住在学校外多不安全?”陈母想也没想,直接否决。
“寝室十一点就断电,洗澡没热水,我都不能继续学习。”陈晟早就找好了说辞,“周六周日回来也太浪费时间,租房就可以留在那边学习。”
闻言,陈家夫妇非但没有认真考虑,反而一脸严肃看向他,“儿子,你老实跟我们说,你去学校是不是干坏事了?”
“还是迷上打游戏了?”
陈晟:“...”
“以前怎么没见你这么努力学?”陈父表示怀疑。
“以前我都是第一名,还学什么?现在我都几百名开外了。”陈晟语气里带着一股不服输的劲头,“我要认真了。”
这个理由勉强说服陈氏夫妇,两人也商量起来,“去外面租谁给你做饭?要不,让你奶奶去陪读好了?反正你奶奶在家也没事,你也陪陪她。”
“可别,这样我压力太大了,我都这么大人了,一个人可以。”陈晟推脱。还让老人家来陪读,可饶了他吧。
最终,在他的劝说下,陈氏夫妇第二天就跟他一起上了省城找房子
陈晟把他们领到季诗诗租的那栋房子里。
“我们这没房子租了。”一位年轻的女人说。
陈晟心咯噔了一下。
“那要不我们去别的地方租吧?”陈母对这栋楼还挺满意,离学校近,也是新盖的楼,也觉得有点可惜。
陈晟开始兴致缺缺了。
“打扰了。”陈父道谢。
刚要走出门的时候,季诗诗从楼上下来,她今天没穿校服,穿了一件白色的连衣裙,看起来清纯干净,手上还拎着一袋垃圾,看到三人也是怔了怔。
随后,她叫了陈父陈母,没教过她,但都是老师,就叫老师。
“班长你要租房吗?”季诗诗问。
陈晟没回她,还没缓过神,他觉得她真好看。
“对啊,小姑娘你住这?可惜这里没房子了。”陈父对季诗诗的印象还是很深刻,和自家儿子一起考上省一中,分数还比自家儿子高。
“徐大爷不是说我房间对面的叔叔不想租了吗?”季诗诗说得犹豫,看向一旁的房东问。
“没听说啊,我打电话问问。”女房东打电话给管事。
对面那户人家租期没到期,但的确是不想租了,又退不了,只好忍着住,一听有人要住进来,愿意付租金,爽快决定搬走。
陈晟住进来了,住在了季诗诗对面,他的房间要大一些,从房间能看到学校的操场。
陈氏夫妇要请季诗诗一起吃顿饭,态度还挺热情,作为老师,对于学习好的孩子,他们是很喜欢的。
越看越顺眼。
季诗诗不太适应和别人接触,腼腆拒绝了。
陈晟全程没说话,实际上,他也不知道说些什么,有点失落她不去,但是想想,她也不会去。
“那个孩子现在读书怎么样?”陈母好奇。
“不清楚。”陈晟摇头,“不知道。”
“都是同一个班出来的,你好歹也关心一下,回来的时候约一下,有个伴。”陈母叮嘱他。
陈晟敷衍应了几声,低着头吃饭,好似一幅不关心的样子,眼底却闪烁着,吃饭都心不在焉。
他满怀欢喜从寝室搬出来,还是住在对面,这下见面的机会就多了,可没想到,季诗诗这个家伙不出门。
她好像在房间自己做饭吃?周六周日都看不见人影。
住在对面也碰不到,最后还是他观察她的上学出门时间,总结出了规律:早中晚她都喜欢卡点出门,但是起得比较早,都在房间里背书。
只好卡着点,他几乎都可以和她碰上面。
“班长好。”她看到他,总会率先打招呼,语气平平无奇,像是完成某种任务。
走在路上,也不会主动说话,到了学校那条街道,路上卖着豆浆,她会上前买一杯豆浆,一般选择黑豆豆浆。
难怪头发那么黑亮。
她会礼貌问陈晟要不要喝,他其实很讨厌豆浆,但是时不时还是点头。
到了教室,季诗诗也会冲他挥挥手,说了再见然后走回教室。
反正就跟走程序一样,没有任何表情,她的眼底好像只有读书,其他事情都不能引起她的注意。
陈晟越观察越靠近她,便越觉得有趣。
季诗诗做事情很强的体系,属于自己的一套流程,什么时间做什么事情都是固定好的。其他事如果想要插进,剥夺她的时间,那相当于犯罪。
上课两人一起走,下课一起回去,在一起待的时间多了,聊的话题也多了起来。
季诗诗虽然话不多,但偶尔说出来的话也挺搞笑,如果跟她聊学习,她的话会更多一点。
陈晟觉得每一次和她一起走回去的时候很轻松,不知不觉间,也开始期待那小段时间。
正当他正开心的时候,突然碰不到她了。
无论是早还是晚,他都没有在楼梯口遇到她,有一次都要等到上课,也没看到她的人。
连续一个星期,他都没有碰到她,回来也会,特意看都没见到人。
他越想越不对劲,在晚上就专门在楼下等她。
季诗诗比平时晚了半个小时才回来,看到他还有点心虚,快速叫了声,“班长。”
“你去哪了?”陈晟一出口,变成了质问,他都怔了怔,快速解释,“现在挺晚了,我下来想去买晚餐。”
“我也是,我去吃晚餐。”
她不会撒谎,一撒谎小动作特别多,陈晟一眼就看出来了,心底也不舒坦,直言道,“这几天好像都没遇到你。”
“啊?我走得比较早。”她匆忙解释,还挤出一抹笑,“就,就很难遇到吧。”
“你在躲我?”陈晟盯着她问。
“没有啊,我躲你做什么?没有。”季诗诗说着往楼内走,“我有什么好躲你的?期末考试要到了,班长你复习了吗?”
“为什么躲你要问你自己。”陈晟没有理会她的提问,跟着她身后逼问。
他从小属于要什么就有什么的人,打小也是被老师看重的尖子生,想要的东西也从来不会得不到,他也不清楚自己对季诗诗的感情,反正就很不舒服,很不爽,莫名其妙会不悦。
季诗诗低着头往上走。
“解释啊。”陈晟看着沉默对她,挠心挠肝的,怎么会有人这么折磨人?他都不知道做错什么了?
到了门前,季诗诗打开房门,满脸纠结看向他,语气细小,“...我们经常走在一起不好,会被人误会,学习重要。”
“对不起。”
她说完,“砰”一声关上了房门。
陈晟僵在原地,想了半天才想明白,有人八卦他们了?还有,对不起是什么鬼?
自此之后,陈晟偶尔在路上遇到她,季诗诗要么躲他,要么走得很快,与他拉开距离,若是拉不开,整个人就一脸着急小跑起来。
反正要在进学校之前把他甩掉。
陈晟看着她这幅样子,一开始还故意去靠近她,看着她一脸着急又心虚,好似被自己欺负看一样,缩头缩颈的,最后都没舍得去为难她,主动拉开距离。
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季诗诗对他有愧疚,如果在楼道里遇到,她还是会和他打招呼。
陈晟分析了一下利弊,果断选择主动与她拉开距离,就是遇上了,在学校门口,那也主动拉开,越夸张越好,季诗诗这只小白兔就越来越愧疚,总觉得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让他还要顾及这些。
于是,为了减少自己心底的愧疚,从会在楼道跟他打招呼变成了会给他一两个自己买的水果。
有来就有往嘛。
陈晟也给她自己买的水果,不过,他买哈密瓜都整个整个买。
季诗诗有时候会看着他抱来的哈密瓜,一脸疑惑。
“我买了两个!”他说。
“你为什么不买一个?”她还是不明白,“可以切开,买两个你也吃不完。”
“便宜!”
“...”季诗诗艰难接下了那个很大的哈密瓜,有点不太理解班长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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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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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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