蒸煮好后敲碎除芯,等到再晒干,就可以拿去卖了。
挖到上了年份的巴戟,一次就能挖十几斤,但这玩意儿除芯晒干后,也只剩三成左右,他凑了许久,才凑了一小麻袋。
这天,他带上这一小麻袋准备进市。冯母给他煎了几个饼,让他带在路上吃,季淮接过来放在背篓里,“谢谢妈。”
“早点回来。”冯母说完就去忙活自己的事。
冯巧兰送他出门,一再强调,“别再给我买零食了,我不喜欢吃巧克力,也别买糖果,家里的麦乳精还剩好多。”
她生怕他乱花钱。
季淮眉梢微挑,含笑说,“知道,要把钱留着给我们的孩子花。”
“我不是这个意思。”冯巧兰又急急忙忙解释,怕他觉得她在限制他,神色还十分纠结。
话音刚落,还未多想,他倒没什么特别反应,“都一样,可不就为了你们吗?”
冯巧兰肚子里的孩子在他说完话后还轻轻踢了踢她,她的嘴角也跟着上扬,伸手摸了摸肚子。
“快进去,我要走了。”季淮让她进屋。
“嗯。”冯巧兰进去时恋恋不舍,还悄悄回头看了看他,发现他还在原地,等她走进屋才走。
*
季淮去了市区,第一次件事就是去收购站。他拎着小麻袋在排队,身后还传来一道声音,“小兄弟,你卖的是什么?”
他一回头,正是前两次看到的那个黝黑的男人,他手上也拎着一个小麻袋。
季淮回:“巴戟。”
“你也挖巴戟?”男人诧异,随后开始叨叨絮絮讲起来,也是闲聊。
听他说,他们原先是三个人,现在是六个人一起挖。没办法,挖这东西很辛苦,都是一把土一把土挖出来的。
这玩意儿长得慢,上了好几斤的不知道得长多少年,越挖就越少,越少越难挖。
他们六个人这一次才卖了不到五十斤,季淮则卖了二十三点五斤,拿到的钱是两百六十七块九。
这是一笔巨款。他出了门,望着这片街,现在土地比什么都便宜,就他手里这些钱,买下三五个大铺面没问题。
他知道挖巴戟不是长久之计,也费时费力,也没打算长期下去。
季淮先黑市找瘦猴买了书票,随后没有第一时间就往书店去,而是拐了弯,去了当地的杂志社,将前几天写的一篇文章投了稿,随后才去书店。
高考的热潮让书店也变得火热起来,书票可是花了他不少钱。
在书店转了一圈,给冯巧兰选了几本练习册,又去选课本,架子上的课本只剩下最后一本,他伸手要去拿。
还未拿到,后面有人明显想要加快速度去抢,他余光瞥到,直接就往前伸,比对方快一步,拿到之后还放慢动作,假装没察觉。
“我多给你钱,能不能.....”季浩看到他的脸,请求的话卡在喉咙里,脸色更是僵住。
相对于他的吃惊错愣,季淮面色未变,淡淡道,“不能。”
季浩是季母改嫁之后生的孩子,而他是被季母忽略遗弃的存在,也不被欢迎,巴不得把他送到乡下,然后不闻不问。
季父被冤枉病死狱中,季母视他为累赘。他与冯巧兰结婚前曾写信回家,相比季浩结婚前的大加操办,对方一句回话也没有,这也是他彻底死心的原因。
下一批课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到货,季浩见没了,也是很着急,连忙跟着他,“....哥,你也要参加高考吗?”
“嗯。”季淮回。
“嫂子同意你参加吗?你在那边过得怎么样?”季浩蹩脚在找着话题。
“为什么不同意?我过得挺好。”季淮依旧不紧不慢回着。
季浩尴尬,还在盯着他手中的课本,只见季淮脚步也放慢,又走到另一边,伸手拿了两本世界名著。
看着季淮干脆利落的动作,丝毫没有思考,季浩眉头更是一皱。
季淮是不知道这些书有多贵吗?这可不是想买就能买的。
他的书票都是托了不少人才弄来,季淮去了乡下,周围都是泥腿子,据说一天都挣不到几毛钱,买书居然这么大方?是故意做给他看?
季淮去收银台时,他也没忍住跟过去,其实是奢望季淮买不起,那本课本能让给他,或者看看他的难堪。
“这几本都要吗?”柜员问。
“嗯。”季淮回答时,余光斜睨了季浩一眼,下一秒,淡淡把视线收回来。
他们兄弟间没什么感情,季浩作为得益者,季母偏爱,从小与他就不对盘,性子虽懦弱,但也嚣张,而他们季家人的自私自利是刻在骨子里的。
相比之下,作为全家的宠儿季浩还丢掉了韧劲,心比天高又自不量力,唯唯诺诺又懒惰幼稚。
季浩眼睁睁看着季淮眼睛都不眨买下了那几本书和练习册,头也不回出了门,他赶出去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
市区,某家属楼内。
季母见季浩回来,赶紧上前问,“买到课本了吗?”
“没有。”季浩拉丧着脸,一屁股坐下来,屋内还有一个挺着大肚子的短发女人,听说他没买到,脸上没表情,心底却松了一口气。
“怎么没买到啊?”季母叨叨叨个不停,“书店没有了吗?要不再去问问....”
“没了。”季浩听她说得烦,黑着脸怒气冲冲,“最后一本被季淮买走,我要给他加钱让他让给我,他没理我!”
季母一怔,短发女人脸色也稍变。
季淮。
在这个家避免被提及起的名字,大家都在有意忘记的一个人。
“他也要高考啊?不是结婚了吗?怎么还折腾?”季母反应过来,呢喃般说了一句。
季父死后,季淮就成了她不愿负担的拖油瓶,现在嫁的季南还和季父有点亲戚关系,就更不想和季淮扯上关系。
她生下季浩,已经有儿子,自然不想季淮再来打扰他们家的生活。家里的房子也小,才两室,实在容不下外人了。
“我怎么知道?还买了好几本书,也不知道哪里来的钱。”季浩越说越不爽。
短发女人摸着肚子,逮着机会说,“季浩不是也结婚了吗?都当父亲了,还不是想着要去高考。”
“杨月,你帮谁呢?”季浩炸毛,站起来对峙,“我去高考还不是为了以后能被分配好工作,能养得活你和孩子吗?”
“现在都不好好养,以后还不知道什么样。”杨月说话也不客气。
“别吵了。”季母提高声调制止,随后看向杨月,“小浩也不容易,读大学出来能分配工作,有前途,到时候享福的就是你。”
“妈说的真有意思,享福我不知道,现在受苦倒是真的,等这个孩子生了,妈你帮我们养,我也去高考,到时候我们一起去读大学,毕业都能分配好工作,享福的就是你了。”杨月伶牙俐齿,毫不客气怼回去。
季母当下就被堵住嘴,脸色一阵青白,叹了一口气,语气意有所指,“我怕是带不了,家里好多活得忙。这一胎要是生男孩就好了,就不用拼第二胎,你们一起去读大学我也不拦着。”
言下之意,还不是她不争气,第一胎生了女儿,听说国家会抓得越来越严,相关政策马上就下到,户口都没敢上,走通关系把孩子藏来藏去,赶紧拼第二胎。
杨月气得两肺直炸。
季浩懒得听她们对骂,直接走了。季母走的时候,看着杨月的肚子,“这一次应该是男孩,我们家生男孩一生一个准,妈想生个女孩都生不到,有儿有女也挺好。”
杨月牙齿咬得咯嘣响,“孩子又不是我一个人能生出来,季浩不也有责任?”
“别人都能生出来。”季母可不跟她扯什么道理,说完又赶紧补,“这一胎一定是男孩,你也别想太多,好好养着。妈先出去买点菜,还得忙好多事。”
姜还是老的辣,季母说话夹枪带棒,说话暗藏指责还能圆回来,杨月到底是个新媳妇,也只有被拿捏的份。
等季母走了,她气得胸口发疼。
早知道季浩这么好吃懒做又窝囊,她才不会嫁,皮囊还没季淮好。
他们两家人认识,她最先喜欢的是季淮,他对她分明也有点意思,后来季淮下乡当知青,季家对他又不在意,等到季南退休,那个接班名额也是留给季浩。
为了过好日子,她断了和季淮的暧昧,选择嫁给了季浩,谁知道季母不好惹,又生了女儿,日子过得一团糟。
*
冯家。
季淮今天回来的确没买零食,但他提回来的东西也不少。
除了给冯巧兰买的书,他买了两只大母鸡回来,还有两斤排骨和两斤猪肉。鸡被他放进了鸡笼,还说着,“先养着,等小兰坐月子的时候给她吃,排骨就给她炖汤喝,剩下的猪肉可以炒了吃。”
“买了这么多肉,得花多少钱?”冯母第一反应就是心疼无比。
不仅买了大母鸡还买了排骨,以往年上都不见得会买这么多,太败家了。
“这不是把晒干的药材卖了吗?卖了两百多,总要庆祝庆祝。”季淮说着,还递给冯母二十块。
“你们留着。”冯母当然不会要。
“我干活的时候您也帮了忙,这钱我一个人也赚不出来,您也忙前忙后,帮我照顾小兰,您收着,就当我们孝敬您。”季淮还是塞给她,一定要她收着。
冯母无奈,只能收下。
二十块不少了,一家人一年到头都不见得会存下这么多钱。虽说不想收,但季淮强硬给后,她心底的欣慰满满。
女婿入赘,可不就是想当半个儿子养吗?他们又没儿子,若是对方孝敬她,对她女儿好,再苦再累都心甘情愿。
冯大峰下工回来看到一桌子肉,也是皱着脸,觉得季淮这小子花钱真是不知分寸,这一盘盘肉,哪户人家这么吃?
随后又听说季淮买了两百多,顿时又堵了嘴,这区区几块钱的肉,好像也没那么多。冯大峰都觉得自己膨胀了。
“爸,您多吃点,干活才有力气。”季淮让他多吃肉,给冯巧兰夹了块红烧排骨。
冯母手艺好,光闻着就香极了。
桌上难得没有咸萝卜干和腌菜,冯大峰没得夹,就只能夹肉吃。还别说,连续吃几块肉的感觉真幸福,这顿饭他都不舍得吃太快,难得细嚼慢咽。
今天煮的又是干米饭,家里煮干米饭的时候是越来越频繁,冯大峰原本想跟冯母说一说,下次不要煮这么频繁,浪费米。看到桌上的人吃得香,他默默又咽下去这句话。
他也得努力山上找巴戟,等到卖了钱,就多买点米,多吃几回干米饭。
深夜。
季淮开始给冯巧兰讲课,她的肚子越来越大,马上就到临产期,刚坐下没多久就撑不下去。
腰酸、背疼、眼困,腿软.....
反正就坐不住,拿着课本一脸委屈看着他,“孩子踢我,一直踢我....”
“先休息,缓一缓。”季淮作为男人,他是真体会不到,只能伸手摸摸她的肚子,暂时不讲课,给她端了水,让她喝点。
冯巧兰站起来扶腰走了又走,等好了些,这才慢慢坐下来,勉强看书听讲。
季淮把新买的课本打开,拿着笔开始画图,开始讲课。两人才刚进入状态,冯巧兰又不行了,眼神看来看去,精神也不集中,身子跟着扭来扭去。
“专心。”季淮用笔尖轻轻敲了敲桌面,停顿住,脸上没表情,薄唇紧珉。刹那间,那股气场就来了,蛮严厉。
并非故意,不过是习惯使然,但某个怀着孩子的临产孕妇就被吓住,强迫自己认真的同时更加委屈巴巴。
她大概是最惨孕妇,都快生了还被抓来学习,每天任务量还很重,还得早起读英语。
季淮也意识到自己有些稍稍过分,放低语调,“今天就学这几页,学完就上床睡觉。“
他觉得已经宽容很多。
冯巧兰哪坐得住?现在是一页都听不下去,勉强靠着意志力坐稳,刚听了一会,身子愈发不自在,思绪自己飘。
听的课压根没质量,云里雾里。
“这例子你应该明白了,我们看这道题。”他讲课的时候十足认真,随手就拿来新买的练习题,能够准确找到他想要的那道题。
找到后,他把练习册放在她面前,冯巧兰是真撑不下去了,一个转身,瘪着嘴,一张精致俏皮的脸苦着,伸手就抱他,“不想学了....”
季淮回抱她:“要不再坚持坚持,今天一页都没学,不能偷懒,不然后面就要学更多。”
瞧瞧,这是直男讲出来的话,老师在鼓励学生。
冯巧兰忍不住假哭出声,“我是真坐不住,我坐不住。”
季淮看着她,沉默片刻,然后伸手将她抱起来,往床边走,将她放在床上,“得等你生完孩子养好身子再说了,学不下暂时就不学。”
他也是第一次照顾孕妇,说实话,不能感同身受,加上对学习他又报以热爱,更加不能理解。
冯巧兰的性子他了解,的确为难她了,后面一段时间多半都不能学,生完孩子还得坐月子,身体最重要。
一听他说不能学,她就慌了,学肯定要学。
坐不住怎么办呢?那她就躺着。
光光躺着还不舒服,还得靠着被子,还得拿枕头垫着,换了好几个姿势,这才舒服一点。
这个样子肯定不能做题,但凡动手的科目,那都费劲,只能睡着听。
自那天以后,季淮讲课的地点就变成在床上,冯巧兰半躺着,他盘腿坐在床上,手上拿着历史或者政治课本,偶尔拿本语文书。
他全程在讲讲讲,低醇温润的声线不断传来,将一个个知识点串联着,偶尔还能扯到一些有趣故事,方便理解。
冯巧兰一直看着他,听完一章,在他低头翻书的时候,小脚丫往前一伸,搭在他腿上。
季淮抬头看她。
“你声音真好听。”她笑着说。
“有多好听?”他嘴角扯了扯,继续翻书。
“是我听过最好听的,而且长得好,学习好,写的字也好看,还很聪明,都是优点。”她越说嘴角的笑容愈发灿烂。
他读书是真的好,以前上学时的老师都没他讲得好,懂好多好多知识,将得通俗易懂,她很喜欢听他讲课。
季淮心情不错,把翻好的书放在腿上,将她身上的被子扯了扯,帮她盖好。
冯巧兰话锋一转又说,“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什么是最重要的?”他停下动作,好奇问。
她弯了眉眼,明亮的美眸里染上几分羞涩,脸上染上一抹红晕,“疼我是最重要的。”
她真真切切能感受到他疼她,为她和孩子着想,会关心爱护她,每次想起来都像吃了蜜饯,心里超甜。怀孕再辛苦,她都觉得甜,想生下一个和他的孩子,一点都不后悔。
“嘴上抹蜜了。”季淮轻笑出声,这么评价她。
“真的。”冯巧兰不是胆怯的小姑娘,要不然也不会和他偷偷谈好久恋爱,她顿了顿又说,“是抹了蜜,你给我吃的呀。”
季淮抿唇,眼底的笑意也藏不住,倾过身子去啄了啄她的粉唇。
冯巧兰抬手,环上他的脖颈,轻轻咬了咬下唇,表示还要亲,动作还略微大胆。
“别的姑娘可没这么不知羞。”季淮提醒。
“所以别的姑娘就没嫁给你,我就嫁给你了,别的姑娘没怀上你的孩子,就不能生和你一样好看的小孩儿。”她说得理直气壮,软着声,“别的姑娘就没喝麦乳精,不吃巧克力,还经常有肉吃。”
季淮眉梢上扬,的的确确是被她逗到了,笑意按捺不住,是那种宠溺又带着甜蜜地笑,拿她没法。
“是不是?”冯巧兰追问。
他没回答,稍稍捧起她的后脑勺,覆上她娇嫩莹润的唇瓣,动作温柔吻了好久,抵着她的额头,语气轻缓,“好好休息,平安生下孩子,其他都不重要。”
“原先有些怕,你这么说,我就一点都不怕了,甚至有些期待。”冯巧兰回他。
季淮:“小孩子生出来都比较丑,有什么好期待?”
“那是一开始,后面肯定好看,我已经帮孩子争取到好的基因,赢在起跑线上,我已经成功一半,孩子再努努力就可以了。”她说得认真。
季淮:“......”
*
村里离市区远,当然不能等冯巧兰发动再送去,那时候要是有危险很麻烦。距离预产期几天时,季淮就准备把她送到市区。
村里的妇女一般不去市区生孩子,在家生的更是不少,冯母没进过几次市,她也不懂,想着要去就去镇上,家里人都在,这要是去了市区,还不知道什么情况。
对于不熟悉的地方,她带着惶恐不安。
季淮不同意,坚持要把冯巧兰送去市区,并且道,“生孩子是去鬼门关走一趟,我不放心。”
到底是自己女儿,冯母也担心,没再说什么,把早早就准备的东西又收拾好。
家里得留人,只能季淮和冯巧兰去,她那叫一个担心,恨不得跟着去,但是又不行,拉能拉着冯巧兰的手不断叮嘱。
季淮以往都走着去,可是冯巧兰是孕妇,走不了那么远,路上要是因为累到了,再出点什么事,可就糟糕。
冯大峰在村里人缘不错,借了辆牛车。
季淮把冯巧兰扶上去,自己坐在一边揽着她,车也很慢,期间冯巧兰还有些撑不住,路上停了几次,折腾了小半天才到市区医院。
这里的医院比镇上的医院大不少,一看就专业,卫生条件也好很多,季淮开始忙前忙后办理住院手续。
期间,他还遇到不少难题,病房还紧缺,险些住不进去,还是绕了一大圈,加了不少钱,才住了一间三人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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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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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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