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道白光一闪,他再次回到了系统内,被尘封的记忆暂时被解,他回忆着自己经历的一世又一世。
系统显示的任务进度条,他已经完成大半,下一世是什么?他没多问,直接让系统把他送到下一个世界。
“咔嚓”钥匙插进铁门,传来一声尖锐刺耳的声音。
季淮被吵醒,他蹙了蹙眉头,鼻翼里又传来一阵香味,熟悉而又怀念的味道。一睁眼,就看到程云瑜站在他面前,她穿着服务员的制服,红色的衣服衬得她肤色更加白皙,手里还拎着两份小吃,放在桌上后开口问他“你今天睡了一天啊?”
“嗯。”他起身,把被子放在一边,伸手挠了挠头,“你下班了?”
“对啊。”程云瑜点头,“给你买了点吃的。”
“买了什么?”季淮摸了摸肚子,已经饿得不行。他睡了一天还没洗漱,往洗手间走,开始刷牙洗脸。
他今年二十岁,程云瑜十九岁,两人家庭都不怎么样。他父亲赌博欠高利贷逃之夭夭,母亲改嫁给人当后妈,嫌弃他是个累赘,所以将他丢给季家人,堂哥堂妹都比他有出息,能考上高中。
至于他,小混混一个,在学校认了不少妹妹,留着杀马特的头发,初三的时候职业技术学院来招生,班主任诚心建议他去学门手艺,他不想读书,就填了职高。
季家老两口没把他当回事,没爹没娘,他又很无知,去了最烂的一所职高,职业是学什么厨师,还做着成为五星大厨的梦。
程云瑜成绩不错,但家庭不好,父母务农,身体都不好,常年吃药,程父还卧病在床几年。两人没什么本事,生活来源靠种地,听说职高不要钱,现在省内有鼓励政策,每年还有补贴,而高中和大学要花很多钱,她放弃了高中,跟他去了职高。
两人早恋,一起去了职高,懵懵懂懂的两人懂什么?实习的时候被学校安排去大城市“实习”,实际上就是去酒店里当服务员。
那时候的生活好啊,一个月还有两千块呢,包吃包住。两人一起去大城市实习,领着两千块工资去看繁华的大都市,吃着没吃过的,喝着没喝过的,玩着没玩过的
到底只是十八岁的孩子,像刚进城的土帽,新奇看着这一切。他还曾指着那些高档小区,对着身边的她说“这里的房子得一百万吧?等我有了钱,我也来买一套。”
一百万,可能只够一个洗手间,但他们都不知道。她顶着一张稚嫩的娃娃脸看他,也只顾用力点头,眼里带着憧憬。
这里的房子好漂亮,等他们有了钱,买一套,住在上面就能看城市的夜景了,那该幸福啊。
后来,他们实习结束,工资象征性加了一点,能领到手两千七,两人觉得真好,他们要在这里一直赚钱,存钱回家盖大房子,然后结婚。
程云瑜还能存点钱,每个月寄钱回家,他就不行了,每个月都月光。月初时对她大手大脚,请她吃上百块的大餐,月末时就靠她养活。
不过,酒店压榨太狠,工作繁忙又累,也没太多时间花钱,马马虎虎也能过。
好日子还没过多久,酒店生意开始不好,他们被解雇,人生地不熟,来一起实习的同学都回了家,他们也只能回去。
没学历,读了几年职高,出来发现也没点手艺,能找到的工作寥寥无几。他倒还好,长得高帅,去当传菜员都能面试上,程云瑜就麻烦些,她长着一张娃娃脸,回到家乡还不到十九岁,都得面试好几家。
她又不会化妆,也不能去卖衣服,见识又少,唯一干过的活就是餐厅服务员,其他活很少有包吃包住。
两人都没什么学历和本事,胆子还小,无依无靠,这一行最保险。
他们也顺利在同一家大排档工作,他在厨房帮忙,当一名传菜员,她在外场当服务员,只是家乡不比大城市,此时是2010年,工资普遍不高。hΤTpS://WWω.sndswx.com/
他一个月一千六,她一个月一千五,和大城市远远不能比,还苦哈哈的。
以前是在酒店的自助餐厅帮忙,看的都是大都市夜景,现在对着脏兮兮的厨房,事情多又工资低,苍蝇满天飞,他不太爽,所以一个星期前跟厨师长发生争执,然后被辞掉了。
他拿了一个月的工资,转身而去的背影都非常潇洒干脆。
程云瑜的声音从外头传来“买了炸鸡锁骨,还有一碗砂锅米线。”
“买了多少钱的?”季淮漫不经心接着问,视线盯着已经发裂的镜子,欣赏着自己杀马特的长头发,又用手撩了撩眼前的刘海,更像个混混了,依照这个年代的审美,真的帅炸天。
“七块钱一斤,我买了五块,米钱是五块钱,怕你不够吃,多加了一块钱的粉。”程云瑜回他。
季淮从洗手间走出来,她已经把米线的碗打开,一个白色的塑料袋里装着米线,放在有些变形的纸盒里,米线上飘着一层辣椒油和一点葱花。
大排档餐馆也安排了寝室,不过是十几个人挤在一间房子里,所以他们不住。以前在大城市租不起房,休息时会偷偷摸摸去住小旅馆,现在回到家乡,四百五能租一个小房子,有小小的洗手间,有了小床,虽然很简陋,但比开房省钱。
两人吃饭的地方,是一张学生用来放在床上写作业的小桌子,小桌子是半米长的木板,能折叠,他们在地摊上买来的,讲价后只需要二十一块。
程云瑜也进去洗手间洗了手,坐在地上,用手捏起一块鸡锁骨正在吃,她放了很多辣椒,一边吃一边吸气。
她还伸手一掏,拿出了一小把啤酒盖,还有一个白色的塑料盖,将它们全部放在桌子边角。
“这个是什么?”季淮盯着其中的一个白色塑料盖,好奇问。
“那是酸奶的盖子。”程云瑜说着咬了口鸡锁骨,笑着说,“我今天运气超级好,来了一桌人,他们点了好几瓶啤酒,还点了一大瓶酸奶,组长说,这个酸奶盖能换五块钱。”
商家为了让她们推销自己的啤酒,就会给回扣,一个啤酒盖一块钱,酸奶也会给钱,比较贵的是红酒和白酒,但客人一般自己带,很少在店里买。
“一二三四五”程云瑜清点着啤酒盖,眼底又亮了亮,“一共是九个,九块加上五块,十四块。”
季淮并没有理会,他是传菜员兼后厨小工,没什么回扣。他把手中的筷子往米线里一捞,低头张开嘴,嗦了一大口米粉。
米粉又烫又辣,辣椒的辣味稍稍掩盖了布满鸡精和香精的汤汁,他勉强能下肚,又嗦了第二口,纸盒里的米粉瞬间没了一半,他一边咀嚼一边含糊说“才这么点!”
“已经加了一块钱米粉了。”程云瑜看了看他,挑了一块有肉的鸡锁骨递给他,“你一天都没吃饭,肯定不够吃,多吃这个。”
季淮接过来,咬了一口,面粉酥脆,鸡肉干涩,咸又辣,他又张嘴咬了一口,啃干净了一块,又接着伸手去拿。
程云瑜被辣到了,拿起一个塑料勺子,放在他前面的米粉汤里舀了口汤喝。勺子的质量可真差,还没喝两下就被烫软了。
季淮又吃完一块鸡锁骨,看着面前这张稚嫩的娃娃脸,抬起手,捏上她的脸蛋,不轻不重扯了扯,她的脸微微变形,拧了眉“疼~~”
他也没停住,故意说“别吃了,我都不够吃了。”
“他们家的米粉好吃耶,汤真好喝,很鲜美。”程云瑜还想伸手去拿他的筷子,想要吃口米粉。
季淮没给她,还嗤笑一声“你知不知道什么是鲜美?一大勺鸡精下去,这就鲜了?”
他们上职高学的是厨师,实际上会的连皮毛都不算,啥都不会,他一天到晚睡大觉,被派去实习,就是在自助餐厅给客人烫面。
“给我吃一口。”程云瑜拖着尾音,都有些委屈巴巴,又被他扯着脸蛋,说话声音有些含糊。
“不给。”他忍着笑拒绝得干脆。
“我给你买的。”她提高声调,“给我吃一口!”
季淮“不给。”
她气呼呼,将他的手拉开,伸手要去拍打他,他反手将她的手握住。
两人一阵闹,笑声不断传来,租房的隔音差,墙面被隔壁的租户猛砸,发出“咚咚咚”的声音,表达着他们的不满。
程云瑜顿时不敢再闹,反倒是季淮,他脾气爆,顿时沉了脸,起身还要敲回去,被她硬生生阻止。
“怕什么?我能揍死他!”季淮冷哼,随后又看向她,“你跟他们说走人了吗?什么时候走?”
他不在那里工作了,还是被赶走,她当然也不能在。
“走了就没工作了,还没找到工作,我们又没有很多钱,要不,等找到工作再辞职吧?”她说得小心翼翼。
季淮当下就不悦,发了脾气“你还能待下去?没工作会死啊?大不了不干,让他们找人去,求你都别干!”
气死他了,要给大排档的经理一个教训,让他们找不到服务员。
程云瑜“可是得批准才能拿到扣押的工资,不然那半个月的工资就没了,得找到人才能批准。”
“那就不要那半个月的工资。”他说得非常年少轻狂,“钱算什么?以后能挣更多钱!我从不把钱当回事。”
年轻就是资本,若是有人告诉此时的他,以后他能成为世界首富,他肯定也相信,并且有蜜汁自信。
程云瑜知道他在生气,越说越小声“好几百呢,两个月房租。”
“那又怎么样?”季淮不屑,还沉着脸看向她,“我不在那里了,那些老头说不定会对你动手动脚,到时候你怎么办?别干了!”
他说的这事是真的,在他离职后,程云瑜被安排去服务包厢里的客人,几个大老爷们关着门,借着酒劲,对她一阵欺负。
她吓哭后引起别的客人注意,经理和领班也赶来,对方以喝醉酒搪塞过去,领班也没当一回事,只是让程云瑜别在意。
这件事虽说没在身体上造成什么伤害,但是精神层面上她还是受到极大打击。
“不会吧?”她说得迟疑。
“不信算了,被欺负就不要你了。”季淮起身,不再和她说话,拿着衣服进了洗手间,准备洗个澡。
这句话是他的口头禅。
不辞职就不要你了、被欺负就不要你了、不这样那样就不要你了他不是说说,最后也这么做。
听他的所谓兄弟说她和男人走得近,水性杨花,他也没多问,直接就把她赶出去,冷血无情跟她说了句分手。
听到他的这句话,程云瑜那张娃娃脸上瞬间布满难过,眼神黯淡下来,看着桌面上最后的几块鸡锁骨,为了不浪费,默默吃完了。
季淮洗澡出来后,他靠在床头,拿出他新买的滑盖手机,轻轻往上一滑,键盘快速亮起来,五颜六色,很是炫酷。
这个时候没什么智能机,也不能下载电影看,娱乐就是看看小说,刷一刷空间日志,再群里吹吹牛。
程云瑜想和他说说话,他都没理她,她只能去洗澡,等她洗好澡,刚上床,季淮就丢掉手机扑过来压住她了。
年轻小伙精力旺盛,在家闲着无聊,只有她回来了才有点乐子。
“在店里工作,应该不会有什么事情,再说了”她试图和他说话,他却不耐烦打断,“一会再说。”
话落,低头去亲她,急不可待,手也乱动着。
程云瑜并不享受这个过程,时刻绷着一根神经,浑身紧张,总是很担心不断问“怀孕了怎么办?”
她并不懂这些知识,稀里糊涂,所以格外害怕。
“怀了生下来不就好了?”他随口一回,脱掉了她的睡衣,将她往上抱了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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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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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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