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大野·着
我,对于一只金『毛』来说,我已经实在不算年轻了。
可是我的主人们的确都还很年轻。
他们把我带回这个家的时候,我还是一只两个月大的幼崽,他们也不过都是十八岁的少年。
而如今十年过去,我已经是只成熟的大狗了,他们却依然正值最好的年岁。
西装笔挺,意气风发,是人人艳羡的恩爱情侣和商界新贵,在外人眼耀眼,瞩目,完美而有缺陷。
可是只有我知道,传闻中最理智精明的宋先生其实是个小笨蛋。
比如他现在都有学会怎么在出差之前把衬衫叠得有条不『乱』。
比如他每天早起床的时候都『迷』糊得分不清东南西北。
比如他每次和夏先生吵架后夏先生都会偷偷关掉电闸,他就会吓得找夏先生一起睡觉,就此和好,从来发现哪奇怪。
也只有我知道,传闻中最笑藏刀的夏先生其实是个耙耳朵。
比如年收入七八位数的夏先生每个月只有一千块钱零花钱,为他曾经答应过所有钱都宋先生管。
比如我们家总是有很键盘,却不放在电脑桌,只是放在扫帚旁,很奇怪。
比如我们家的地位总是宋先生第一,宋小囍第二,我第三,夏先生第。
是的,夏先生连我的地位都不如。
为我时常还能宋先生的床,夏先生总是会被赶去睡沙发,客卧,书房。
至于他为什么会被赶出去,这就不是我一只狗可以说的。
也只有我这只狗和我的小猫宋小囍,能知道真正的宋先生和夏先生是什么样的,所以我决定在我的主人们结婚的这一点说点什么。
可是从哪说起呢,来去,还是从求婚那天说起吧。
从他们在一起的那天开始,很人就一直相信如果要求婚的话,一定是夏先生在精心策划之后在某一天举办一个最浪漫最盛大的仪式,向宋先生求婚。
我也一直是这样以为的。
可是世事难料,就在夏先生还在精心策划准备那个最浪漫最盛大的仪式的时候,宋先生先向夏先生求了婚。
那天是夏先生第一次突然病倒被推进了手术室。
医生说并不严,只是需要切掉一个小小的东西,而手术之前需要家属的签字,宋先生意识到原来在法律层面,他并不是夏先生的家属,他甚至有资格在那张知情同意权签字。
于是尽管当时夏先生的姐姐也在,很快处理好了一切,是那一天的宋先生,是我从未见过的紧张和沉默。
我记忆的宋先生总是被夏先生照顾得很好。
无论在外面他们是什么模样,回到家,宋先生总是被照顾得像个小孩,不会做家务,也不会做饭,总是很懒,还有点小任『性』,夏先生似乎很喜欢他这样,总是笑着帮他把一切事情都做好,再笑着哄他开心。
夏先生告诉我,这是为宋先生小时候吃过太苦,所以他要在往后余生把宋先生曾缺失的疼爱,加倍地他补回来。
我,可能这就是夏先生对宋先生的爱。
而在夏先生心,他一定的也是他永远可以那么高大,那么厉害,那么所向无敌地站在宋先生身前为他挡风遮雨,直至一生一世。
可是他忘了,他也是血肉之躯,他也会生病,老去,甚至亡,而那时候独自一人的宋先生该怎么办?
我不敢。
就像我不能象假如有一天我先走了,我那只臭脾气的,总喜欢去挑衅别人家大狗,偏偏又打不过人家的小猫该怎么办。
所以我夏先生和宋先生也从来有过这个问题,直到那场手术,被迫把这个问题推到了他们面前。
夏先生住院的那段日子的宋先生像是丢了魂一般。
发现家的保险柜钥匙找不到了,户口本不知道放在哪的,袜子怎么都不见了,就连领带都打不好了。
每天除了班和去医院照顾夏先生,就是懵懵地坐在窗边发呆。
他在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他被医院认为有资格签下知情同意书的那天,他整整一夜未免。
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就带了一堆钻戒和一份意定监护人协议,出现在了夏先生的病床前,问他:“夏枝野,你愿意和我结婚吗,愿意成为我的意定监护人吗?”
有鲜花,有乐队,有烛光晚餐,有香槟气球,就只有一对钻戒,一份协议,和一个夏先生深爱的宋先生。
然后夏先生就答应了,他说:“我愿意。”
当然,这些都是后来夏先生炫耀般地讲我和我的小猫的,他非得用金枪鱼罐头『逼』我们承认宋先生爱他爱到矢志不渝。
我和我的小猫其实有些鄙夷他这样的做法,可是又不得不承认,宋先生的确很爱他,一如他爱宋先生那样。
而夏先生告诉我们,那天他还被迫答应了宋先生一件事情,就是一定要好好锻炼,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一定要健康强壮,一定要比宋先生晚走。
为宋先生是个脾气很差的笨蛋,有了夏先生,他不会开心,不会热闹,甚至晚都不会自己起来接一杯水。
夏先生也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说他一定会当一个比宋先生长寿的老头,为他答应过宋先生要照顾他一生一世,要让他永远当个快乐的小朋友。
那天宋先生好像哭了,也或许有。
反正宋先生不会承认,我每次偷偷溜进卧室的时候,都能看见宋先生紧紧抱着夏先生,埋着头,怎么也不愿意松手。
我的小猫那天也很乖,它安安静静地躺在我旁边,轻轻蹭着我的脑袋。
我知道它在担心什么,于是我轻轻『舔』了『舔』它,让它不要害怕。
为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比我的小猫活得久,不不少,刚好一天就行,这样我的小猫不会孤单,不会不安。
哦,忘记说了,我的小猫也是一只脾气很差很不会照顾自己的笨蛋小猫,每次打完滚了都还需要我帮它把『毛』『舔』干净,每次惹了事也还需要我去帮他打架,每次摔坏了东西也总是我来背锅。
他真真是只被宠坏的小猫。
不过夏先生说这样就很好,为小猫生来就应该是被宠坏的。
所以我宋先生在夏先生眼应该也是一只小猫,不然他为何这般宠他。
宠到甚至愿意为了宋先生在婚礼那天戴粉『色』的领带,只为宋先生说过,他是他黑白世界的第一抹粉『色』。
哪怕为此被周先生嘲笑了整整一年。
不过不得承认,夏先生真是顶顶英俊的男人,我从未见过有人能把粉『色』领带戴得这般好看,这般张扬,又这般得体。
所以我周先生一定是嫉妒夏先生,嘲笑的他,为周先生家的沈先生有一对非常爱子的父母,总觉得沈先生还是个小孩子,不能这么早结婚,让周先生这位大律师急得心痒痒,却偏偏毫无办法。
不过周先生与沈先生除了有举办婚礼以外,和结婚也什么差别了,总归沈先生千万粉丝的社交账号,每日虐狗必不会少。
我刚刚就看见他们又再偷偷亲亲了,真是羞臊。
相比之下我还是喜欢胖先生和赵先生些,无他,唯单身尔,这样我就可以带着我的小猫明目张胆地招摇过市,显出有伴侣的气派来。
不过这两人虽然单身,却很厉害,似乎一个开了大餐厅,一个成了大编剧,还很讲义气,随了好的份子钱,够小囍买好好最贵的金枪鱼罐头,于是我决定先不刺激他们了。
除了他们以外,我最喜欢的还有商先生。
从前我只能在电视看见商先生,这回还是第一次见到真人。
据说这位商先生一次出场费七位数起,却为了夏先生和宋先生推掉了一个颁奖典礼,专程来为他们的婚礼献唱。
显得宋先生和夏先生倍有面子,所以我很是喜欢他。
不过我最最最喜欢的还是覃妈妈,从我和我的小猫还是小『奶』狗和小『奶』猫的时候,覃妈妈就开始照顾我们,她好温柔,好细心,也好漂亮,我和小猫都好喜欢她。
只可惜她太好了,一个帅大叔非要和我们抢她,宋先生和夏先生毕业后,她就和帅大叔结婚了。
为此我和小猫恶狠狠地朝帅大叔龇了三天牙,不过后来为大叔实在太帅,还会拌超好吃的猫饭,我和小猫就勉为其难地原谅了他。
他们今天带着小乐乐一起来的时候,真是很好看的一家三口。
不过我也发现,原来当时抱着我们满屋子到处跑的小乐乐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也偷偷长成高高帅帅的少年了。
时间真是过得好快好快啊。
我和我的小猫也都不再年轻了。
不对,只有我不再年轻了,我的小猫至还是小小猫。
嗯,就是比十年前的『奶』猫稍微了一些些而已。
我趴在舞台边,我的小猫趴在我背,我们一起看着台的宋先生和夏先生。
他们穿着那么好看的白西装,一如少年时那般挺拔修长,不过眉眼间了几分沉稳和几分从容笑意。
我曾说过他们年少时的故事,那时候他们或许还是孩子,有一个已经故去的坏人曾让他们被迫分开过,并告诉他们,这就是弱者的无能为力。
我如若那坏人有幸活到如今,看着他们这般模样,定再也说不出这样的话来。
他们那么优秀,那么强大,那么善良,又那么笃定地深爱彼此,所以我除了生,这一生当不会再有什么事情让他们无能为力。
而这满座高朋,满席亲友,无一不向这对新人送了最诚挚最真心的祝福,所以我他们定能长命百岁,白头到老。
台的司仪已经开始问出那句流传了很很年的古老台词。
他问:“夏枝野先生,你是否愿意成为宋厌先生的丈夫,照顾他,爱护他,无论贫穷还是富有,疾病还是健康,相爱相敬,不离不弃,永远在一起”
夏先生看着宋先生的眼睛,那么笃定而又深情,他说:“我愿意。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健康还是疾病,我都爱你,尊你,直到亡我们分离。”
只有亡能我们分离。
我轻轻晃了晃脑袋,我的小猫也轻轻蹭了蹭我。
我我们都明白了彼此的意思。
我们实在是已不算年轻,亡或许很快就会我们分离,是我们终究会一起走过拥有彼此的一生。
就像如若我们离去后,我们的少年们也终一起走过他们的一生一般。
世间万物就是这般短暂,匆匆来去,无论曾在你生命么浓墨彩的角『色』,在命运安排下,也终究只能是一生过客。
唯有真正属于你的那一个人,那一只猫,那一朵朝开夕落的花,能真正地陪你走完独属于你们的那漫长又有趣的一生。
这就是命中注定的伴侣。
而伴侣二字,就是自然对世间万千孤独生命最慷慨的馈赠。
比如我就很幸运,找到了我的小猫。
我的少年们也很幸运,找到了属于他们的彼此。
所以我们可以享受这个静谧流淌着的幸福午后。
我和所有爱着他们的人们一起看着他们钻戒交换,戴了彼此的无名指。
据说那根手指可以通向心脏,象征着我永远爱你,直至心脏跳动停止。
阳光透过花窗玻璃温暖地落下,纯白的铃兰花带着幸福的寓意在他们身边绽放,他们拥抱彼此,在他们一生所爱和爱着他们的人们的祝福中深情亲吻。
他们从初识相遇,到相知相爱,走过了那么的路,走过了那么鲜活的岁月,走过了那么喜怒哀乐,流泪欢笑,如今终于真正地成为了彼此的爱人和家人。
而他们也站在彼此身旁,一起走过这往后余生。
看春暖花开,夏『潮』涌起,看秋叶归根,冬雪皑皑。
看一年季,一日三餐,看人间烟火,百岁流转。
看尽岁月和世间一切美好和所有温暖。
一如此时此刻被祝福着的你一般。
我,这或许就是这漫长岁月最美好的模样,也是我的少年们最美好的来。
即使有一天我提前离开了他们,他们也依然会无比幸福地走下去。
所以我安心地亲了亲我的小猫。
而完了夏先生和宋先生的故事的你们,也该去找属于你们自己的小猫了。
我把我刚刚一跃而起抢到的新郎捧花送你们,祝你们也能如他们一般,永远幸福。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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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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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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