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人生赢家[快穿]>第 2 章 02 穿越1972
  下工后,瑞和跟李大水一起蹲在水塘洗手洗脚,李大水左右看看,又问:“小山,你真的不喜欢卢培音啦?你之前不是很喜欢人家,说人家长得美声音甜?”

  瑞和赶紧点头,再次严肃地看着李大水:“嗯!”

  “好吧。”李大水嘀咕着,“其实我觉得你不喜欢她了也好,她太好看太受欢迎了,我听说二队的永树也喜欢她,不是我不挺兄弟你,而是永树确实比你强,我看啊你争不过他。现在放弃也好,免得以后伤心……”

  听了李大水的话,徐瑞和心里暖暖的,觉得李大水真是一个好人。他拍拍好人的的肩膀,“走,回家。”

  两人甩甩湿哒哒的手回家,李大水在路上还问:“你怎么不爱说话了,这两天都没听你多说几句话,说话都一个字一个字的蹦,喉咙不舒服吗?”

  “嗯,喉咙,不舒服。”瑞和小心地偷看李大水,见李大水没有怀疑,反而担忧地看自己,就忍不住露出笑容,心里再次感叹这真是一个单纯的好人。

  和好人李大水告别之后瑞和回了自己家,进门就看见原身的大嫂在灶台忙活,他赶紧打招呼:“大嫂。”大嫂嗯了一声,冷淡地搅着锅。闻着味道又是红薯粥,前些天挖红薯,他们家分到三大袋子,他掂着一袋有五六十斤,于是这几天家里一直吃红薯。

  他见还不能吃午饭,就拿起门口的扫帚还是扫地,过了一会儿张大哥喊他:“进来吃饭!”

  “来,了!”

  稀溜溜——

  饭桌上,瑞和抬眼看了看对面,张小山的大哥张大山正在大口喝粥,嫂子在啃蒸的红番薯。他在两人的饭碗上溜一圈,垂眸继续喝粥。桌上还有一个小竹篾子,上面有四个刚蒸的红薯,他却不敢多拿一个,不然嫂子会瞪过来,这是他这几天得来的经验。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洗了碗回到自己的房间,瑞和摸了摸肚子,总觉得肚子里晃荡的都是水。

  他没吃饱。

  可是他还不敢多说什么,他没有张小山的记忆,不知道家里的情况到底是怎么样的。原身年纪小,看着应该是十六七岁吧?原身大哥张大山二十出头的样子,肌肉强壮,一看就做活很厉害。而且,他没看到家里有老人家在。那大哥就是一家之主,要养家呢!大哥吃得比他好,嫂子给大哥盛的番薯粥更稠一点很正常的,在他以前的家里也是这样的,好东西要先给爹吃,这样爹才有力气干活呢。

  瑞和舔了舔嘴唇,慢慢进入梦乡。刚睡着,铜锣声又响起,下午的工作又开始了。

  插秧忙碌异常,早上四点半上美村第十一生产队队长张田生就敲锣将人全部喊起来,平日里躲懒,看在同村的面儿上张田生也不管,反正工分记着,做不够就没有满工分。现在可不成了!上美村十一个生产小队,现在都卯足了劲比呢!要是真落到最后一名,那得丢脸死!所以,现在必须争分夺秒,任何偷懒都不允许。因此下午一点半,日头最大的时候,铜锣提前敲响。

  “我就直说了啊!这次插秧结束后公社要开总结大会的,咱们的表现生产大队看在眼里,如果表现得不好,到时候大队的人去开会,把我们小队给批评了,你们这张脸羞不羞?啊羞不羞?都给我认真了!我看看谁偷懒,工分我非但不给记,我还要记下来报上去!让你们的名字在公社大会上响一回……”

  瑞和每听一次队长的训话,心里就紧张一分,急得他呀就怕被批评!他爹以前就教他,不聪明不要紧,可人要勤快,勤能补拙!要多听聪明有智慧的人的话,从中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等等。在他看来,队长说得特别好!勤劳在什么时候都不会错的,他要努力赚工分,赚粮食养活自己。

  饥饿和生存的压力,让瑞和压下对妹妹的思念和对这个陌生地方的恐惧,沉默着安静地埋头苦干。他庆幸周围的人都忙,到插秧最后阶段,连爱说话的李大水都累得少开口了,没有人有时间和精力来关注他。他就在这忙碌的时节,小心谨慎地融入这个环境,在耕种结束的时候,他已经学会了本地土话,也摸清了原身更多的消息。

  插秧结束之后,生产队组织庆祝大会,在夏日的夜晚,他们在晒谷场围着做一大圈,每个生产队的队长都出来表演,瑞和瞪大眼睛听着那些队长唱歌,还怪好听,歌词也挺好的,连他都听得明白。好像是在歌颂一个特别伟大的人,还有一个特别伟大的党,大家的好日子都是他们带来的。瑞和听着听着,心里也涌起一股豪情来。就着火光,他看着那些笑脸和远处的草垛,觉得这个地方真好,好到他都想哭了。

  在这里,只要努力工作就有工分,就有吃的,多好多好啊。瑞和没读过书,只会用“好”这个字来形容,他是真心实意这么觉得这里好的,暗地里还在想,如果妹妹也在这里就好了,这里没人打他们,他们兄妹都是做活做习惯了的,肯定能过上好日子。

  可他也不知道这里是哪里,更加不知道去哪里找妹妹了。失望了一会儿,瑞和又被场上的新节目吸引了注意力。

  “来,接下来请咱们上美村的知青们来个节目,诗歌朗诵!”

  瑞和睁大眼睛,嘴巴不自觉长大,李大水撞他的肩膀,贼兮兮地问:“漂亮吧?”

  “嗯!”他重重点头,眼中满是对美丽事物的欣赏和向往。只见人群里站起来五个年轻姑娘,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露出白净的脸,虽然穿着普通的长裤衬衣,站成一排的时候抬头挺胸,说不清楚的青春靓丽。卢培音也在里面,站在正中间,她开口了:“沁园春,长沙。”

  身边的四个女知青一起念:“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

  语气激昂情感充沛,瑞和的眼睛简直要发光了,原来知青是这么有文化的人啊。他之前听李大水说,知青是“城里”来的,从城里来乡下,一听就是天与地的差别,之前瑞和私下还在想:这些年轻的知青是犯了什么错吗?怎么跟戏文里的流放如此相像?现在一看,这些知青念诗歌这么厉害,气质区别于其他人,他就想自己原先的猜测肯定是错的。

  他第一次听到这么大气的词儿,也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说话语调,和他刚学的当地话截然不同,好像这些女知青一下子就变得高不可攀起来。

  “看直眼了吧?”

  面对李大水的调侃,瑞和有些不好意思,于是低头用手背碰鼻尖,小声问:“她们念的真好听,是她们写的吗?”

  “肯定不是啦,这是老主席写的,可有名儿了!”

  “哦。”虽然不是女知青写的,瑞和还是觉得这些知青可厉害了。

  “你可别再对卢培音动心啊,这阵子农忙,你没看见多少男人围着她转,这个帮着做一点那个帮着干一点,她自己都不用多劳累。她太受欢迎了,你要是继续追她的话肯定艰难,倒不如重新找一个,其实我们村里的女孩子就挺好的……”

  “别说了,我都知道的,我还小暂时不说这么,大水哥以后别再提这件事了。”

  晚会很快就散了,用这里的时间来算是“八点”,瑞和躺在床上,听见肚子又在咕咕的叫。不过他早就习惯饿肚子了,并没有当回事,熟练地放缓呼吸,再想别的事情转移注意力。

  他还在今晚的晚会呢,脑海中那些知青的站在那里的场景挥之不去。“真好看啊。”他小声念着。

  挺直的腰杆儿,听不懂却感觉十分美丽的诗歌,这就是读书人啊。瑞和心中羡慕极了,他从来没有读过书,却对读书一直存着一股敬畏和向往。真好啊。他再次翻了个身,慢慢地进入梦乡。在梦中,他坐在学堂里,桌上是白色的泛着香气的书,往左边一看,胞妹瑞珠正在对他笑,露出缺了门牙的牙齿。

  真好。

  第二天醒来时,瑞和心中还有些美,觉得这样的美梦简直比填饱肚子还让他高兴,希望每天都能做这样的梦才好。

  低头穿鞋,泪珠子滴在了泥土里,他大力地擦眼睛,垂着头抱住自己的膝盖。

  直到外面铜锣声起,他才抬起头抿嘴到院子里去打水洗脸,毛巾是旧衣服改的,破破烂烂看不出原来的颜色,他好像将自己的脸当地板了,狠狠地擦了几下,然后快步到外面集合。

  忙碌的生活让瑞和没有许多时间去胡思乱想,他现在要做的是做好队长分配的工作,赚取足够的工分,等秋收的时候才能分到更多的粮食。

  他很饿,很想吃一顿饱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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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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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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