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作精名媛咸鱼了>第 12 章 第 12 章
  时越倒也不算撒谎,确实有事要忙。

  毕业前他就比他大一届的霍景修在国外搞了一家科技公司,做的是AI方向,等股价做一上来,两个人转手把公司卖了,赚得盆满钵满,回国后也没闲着,迅速开了一家风投公司,虽然是以霍景修的名义,但是鲜少有人知道时越也是大股东。

  两个人最近看上一家型医疗器械公司,经过初步会谈,双方都有意向,目前是对公司具体的评估阶段,再决定投资的具体条款清单。

  时越这会儿去,是跟政府部门的相关领导约的晚饭,当然霍景修也在。

  时越迟到十五分钟,被周身都是冷气的霍景修睨了一眼,好在时越善于热场,几句话让僵持的席面缓和下来,开了几个玩笑,大腹便便的领导开始夸霍总跟小时经理年轻有为,典型的青年才俊,一边说一边劝酒。

  时越酒量还凑合,知道霍景修胃不好,还顺便替他挡了两杯。

  等人一走,他松了松领带,长腿往空凳上一搁,懒懒散散得枕着椅背:“让这群傻逼嘚瑟几天,等项目一完,看老子不把他们朝死里灌!”

  西装笔挺的霍景修坐得端正,拿着侍应生送来的毛巾擦拭双手,手型修长,骨节清晰,薄唇微动,提醒他:“以后合作的地方还很多。”

  “知道合作的地方多你还全程跟摆着一张死人脸,要不是爷我机灵,就你这态度,能把人全部得罪完!”

  霍景修淡淡瞅他一眼:“迟到的又不是我。”

  时越就被噎了一下,忽然把腿从凳子上拿下来,身体坐直了些:“爷我是日行一善,做好事,当好人!”

  霍景修轻嗤了一声,明显不大信。

  时越有点来劲:“我今儿真是去帮一小姑娘开家长会。”

  霍景修听他提‘姑娘’两个字就没有想听下文的欲望了,将毛巾往桌上一扔,抬腿往包厢外头走:“做个好人就算了,对你难度太高,你哪怕只做个人呢!”

  时越怒了,拔腿跟上霍景修,跟人家叽里呱啦的唠:“哥们儿你狗眼看人低了吧,小姑娘没妈,爸爸不在,哥哥坐牢,请个家长还要租人,怪可怜的,要是真没人管,妥妥一失足少女,以后就是潜在的社会威胁,你说我能见死不救?”

  “你少霍霍点人家,就是日行一善了。”

  “请你尊重我的人品!”

  “你还有人品这种玩意?”

  两个人一出去,时家的司机开车到门口,时越双手搭着开启的半边车门,还问了霍景修一声:“顺便送你回老宅?”

  霍景修垂下眼帘,没什么表请:“不了,你自己滚吧。”

  时越明白,也不多劝,弯腰坐进车里。

  时少在车上睡了一路,回去时一身酒气早散了大半,司机却特别尽职得要来搀扶他。

  时越冷笑:“老子是腿折了还是TM的你觉得我小儿麻痹,要你赶不及献殷情?”

  司机吓了一跳,哆嗦这解释:“是夫人吩……”

  “那女的是不是还让你搞个担架来抬,你TM倒是搞来啊!”

  司机不说话了。

  时越鼻尖哼了一声,英俊的脸上满是煞气,下颌弧度冷峭,像是嫌半挂在脖子上的领带碍事,随手扯下来,往时家别墅走。

  大厅里灯火辉煌,时越用脚猜也知道那个女人在客厅里等着,她等着,那么时父今儿就也在家,没什么可猜的。

  果然,时越刚进门,有保姆伶俐的上前给他递拖鞋,他顺手把领带也给了阿姨。

  陆婉宁回头,倒是第一个注意到他,几步快速过来,扶着他胳膊:“怎么又是一身酒气,幸好我让阿姨准备了解酒汤,张阿姨,赶紧帮越越端过来。”平时挺温柔一女的,这会儿嗓门倒格外的大,仿佛生怕客厅里的人不知道他又喝了酒。

  时越下意识推开她,胃里泛起一股恶心,刚想出言讽刺几句,客厅里的时父怒着一张脸,朝他吼:“别管他,天天喝得烂醉回来!你大哥现在还在公司加班没回,你倒好,成天花天酒地、逍遥快活!老子看你就是烂泥扶不上墙!”

  五十多岁的时父气得胸脯起伏,陆婉宁赶紧过去给她顺气,嘴里还劝着:“越越这才刚毕业,孩子玩心重正常的,你别老是发脾气,孩子还小呢!”

  “小什么!老子他这么大的时候早跟在他爷爷屁股后面学管理了,你看看他一天乱七八糟的交往的都是什么人,成天混在女人堆里,能有什么出息,公司全靠他哥一个人撑着!”

  时越就翘了翘唇角,那笑意不达眼底,桃花眼里带着讽刺,吊儿郎当得一边解衬衫的两颗扣一边说:“爸,你嚷嚷着再大声点,让大家都知道您这把老骨头干不动了,靠你外头那个便宜儿子撑着呢!多光荣的事儿!”

  这话把时父噎得半死,额头青筋一跳一跳的,憋得脸红脖子粗:“你会不会说话!”

  陆婉宁的脸色也不大好看,但是她在时家一直伏低做小的贤惠样,这会儿也不敢教育时越,侧着脸对着时父,眼睛红红的。

  时父心里一疼,急忙安抚她,陆婉宁保养得好,明明跟时父一样的年纪,看上去硬是小了十岁,稍微露点委屈的神色,别有一番娇弱惹人怜的风情。

  时越都懒得看,抬步往楼梯上迈。

  陆婉宁还在跟时父委屈:“我知道越越就没把我们母子俩当一家人,我做再多有什么用!”

  “孩子说话不过脑,你甭跟他计较,他知道你关心他的。”

  “要是当初那个孩子能生下来就好了,是个女孩儿,女孩儿多软啊,跟越越流着一样的血,他肯定喜欢的,咱们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也不用整天吵来吵去。”んτΤΡS://Www.sndswx.com/

  时越脚步顿住。

  大肚子的陆婉宁双腿染着鲜血的画面从眼前闪过。

  他握紧了手指,整个人晃动了一下。

  陆婉宁是时父离婚后娶的妻子,嫁过来的时候带了一个比时越大四岁的拖油瓶,时越那时候小,跟这个后妈不对付,常气得娇柔的陆婉宁跳脚,时父被吹多了枕头风,揍得时越屁股开花。

  时越12岁的时候,陆婉宁怀孕了,是个女儿,时父已经有了时越一个儿子,智商还比同龄人高,对女儿倒是更期待,常常笑眯眯得问时越和已经改名的时东霆喜不喜欢有个妹妹,时越冷哼,时东霆笑得跟陆婉宁一样温柔,说以后会给妹妹辅导功课。

  全家人都很高兴。

  只有时越臭着脸。

  某一天,具体怎么吵起来的时越已经忘了,但是陆婉宁就是从楼梯上滚了下去,时父刚回家就看到下半身陷在血泊里的陆婉宁,和呆在楼梯口已经吓傻的少年。

  时越记忆模糊到根本不记得自己是不是真的推了陆婉宁那一下。

  直到被时东霆红着眼睛扯住领口,骂他杀人凶手,小小的少年才有一种自己手染鲜血的恐慌感。

  时父气得差点揍死时越,但陆婉宁大度,劝时父说孩子小,不懂事。

  尽管陆婉宁因为流产伤了根本,再也不能有孩子。

  而时越12岁开始就背了一条人命,少年总是从那团血泊里惊醒,梦见那团血化成软乎乎的小女孩模样,留着眼泪叫他哥哥。

  时越至此老实了一阵子,任凭陆婉宁拿捏。

  不肯叫陆婉宁妈,但偶尔也能平心静气得叫一声阿姨。

  直到时越越发被时父嫌弃,骂他败家子不争气,跟群混吃等死的富二代没啥两样,而时东霆入主时氏集团总经理的位置,时越才琢磨过来不对味儿。

  他在外头是玩得花了点,他这样的富二代,女孩子前仆后继的往上扑也正常,时越都是正正经营得跟人恋爱,再大大方方得分手,但传到时父的耳朵里,就全变了样。

  时越到底看透了陆婉宁那一套。

  但他确实欠了陆婉宁一个小女孩……

  周启明的事既然不能找时越,霍冉只好忍痛花了一笔巨款,在网上找了一家私人侦探所。

  这回她仔仔细细得把地址看了两遍,顺利跟对方会和。

  侦探社的人看她是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姑娘,照例关心一下前因后果,霍冉说一半留一半,只说这个男的是姐姐的男朋友,但是私下里老是爱对她动手动脚的,她觉得周启明可能是个渣,但又没有明显的证据,也不好随便拆散姐姐的姻缘,就希望帮忙查一下。

  对方是个三十多岁的大叔,听到周启明对她这样的小女孩动手动脚的时候,义愤填膺的,但最后开价的时候,却一点没手软。

  霍冉的零花钱连同上次霍明煦那三千块全搭进去了。

  结果一无所获。

  查了一周,只查到霍启明在一家律师事务所上班,每天按时上班,下班后要么去健身房要么跟霍景舒约会。

  他很会照顾霍景舒的感受,侦探社发来的照片里周启明每次都会非常绅士得先替姐姐安排好座位,还时常准备些小礼物送给霍景舒,讨她欢心,怎么看两个人都很甜蜜。

  以至于霍冉觉得自己是不是出现幻觉,她其实根本没有重生,霍景舒根本没有那段悲剧。

  直到霍冉都快放弃的时候,侦探社终于拍到一张周启明周末泡吧的照片,出来的时候他车上多了个精致漂亮的男孩子,但是两个人没有做过多的举动,周启明把他带去了酒店,保密工作做得挺好,进酒店后,私家侦探拍不到一张露骨的照片。

  最重要的是酒吧也不算是gay吧,就是一个私密性很好的高端酒吧,听说是会员制,进去的人需要会员卡。

  霍冉觉得就算把两个人车内的照片拿给霍景舒看,以她现在的‘身中剧毒’的情况,她也不会相信,说不定还会打草惊蛇。

  查了一周,霍冉觉得周启明很深,这从他严格自律,周到妥贴得对霍景舒,以及克制欲望,周末才去泡男孩可以看出来。

  他是一个非常小心翼翼的人,小心翼翼得掩藏自己的狐狸尾巴,又计划周到的吸引着单纯的霍景舒,直到跟景舒姐结婚,顺利拿到景舒姐的那份财产。

  但是她不会让他得逞的。

  霍冉漠然得将收到的照片夹进课本里,保姆敲门,说家里来了客人。

  今天霍景舒带了周启明回家,想把霍启明先介绍给霍奶奶,她知道以周启明的家境,根本入不了霍父的眼,因此先走霍奶奶这条线。

  霍景舒这是真爱没错了,掉得还特别深。

  但上辈子,霍冉隐约记得,霍景舒并没有那么早的把渣男介绍给霍家。

  看来是上次她面无表情得说他是gay,周启明慌了。

  才会那么迫不及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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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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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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