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作精名媛咸鱼了>第 104 章 第 104 章
  霍明煦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背负此行所有家务,而第一个任务就是驱车去接全家人。

  他从衣帽间里拧出一件嫩黄色的长款羽绒服,上面有印有可爱的小鸭子图案,怎么看怎么像幼稚园小朋友才会穿的款式,偏偏这厮格外得意,出门前还抖了抖羽绒服,忒嘚瑟:“我姐设计的家庭队服,我本来不想穿的,但是这点面子还是要给的,怎么样,我们家应该是这个节目里第一个穿家庭队服的吧,还是自己设计的......”一边说一边在镜子面前搔首弄姿,纠结是拉上拉链好看还是不拉拉链好看,最后导演组告诉他外头风大,霍明煦才跟个乖宝宝似的勉强拉上拉链。

  弹幕:

  “救命,煦煦可爱死了!哈哈哈,他们家家庭装这么可爱的吗?”

  “哈哈哈,光拉拉链不够,麻烦帽子一块儿戴上!”

  “卧槽,你们没觉得哪里不对吗,所谓的队服,为什么其他几个姐妹没有穿?”

  “所以是出门就被整蛊了?到底是谁?”

  “盲猜chloe,她有自己的服装公司,自己偶尔也设计服装。”

  “太有意思了,这是还没出门,就把弟弟先玩弄一遍。”

  “为煦煦点蜡,哈哈哈!”

  “煦哥,不行啊,你玩侦探型综艺时候的聪明才智呢?为什么玩个慢综不带脑子了,哈哈哈,但是不带脑子的煦哥真的好尼玛不可爱爱!”

  摄制组配备的是七座的suv,品牌是节目最大的赞助商,霍明煦懂行,刚摸上方向盘就上道得替金主爸爸打广告,连摄影师都觉得他心情很好。

  摄像师副驾驶,车上也有自带的摄像头。

  他公寓离霍明昕最近,第一站接的是霍明昕,然后看见霍明昕穿着b家的深色毛妮大衣,带着墨镜,同色系高跟鞋,妆容精致,二十八尺寸的黑色行李箱很有质感,被她轻飘飘得拖着,从公寓旋转大门走出来时,气场宛如模特,几步走出t台感觉。

  霍明昕眼底快乐一点一点消失。

  弹幕都乐疯了。

  “煦煦似乎秒懂啊!明显经常被骗哈哈哈!”

  “骗弟弟穿童装,自己化妆半小时,出场自带光环,这是什么神仙姐姐?”

  “太好笑了,为什么这期都还没开始就这么多梗”

  霍明昕踩着高跟鞋,几步都到suv面前,特意摘下墨镜观赏弟弟的可爱鸭子装,努力憋住笑容,抬手摸了摸弟弟脑袋:“我弟真的贼可爱啊哈哈哈!”

  “队服呢!”霍明煦脸色很黑,但是很明显还在做最后挣扎。

  “我说我塞箱子了里你信吗?”霍明昕已经在用手机给他拍照。

  “霍明昕你幼不幼稚!你自己打车吧你!”说完霍明煦启动手刹,显然是真的有些生气,把车子开了出去。

  霍明昕穿着高跟鞋气喘吁吁得追了几步。

  霍明煦把车开了一截,停住,从驾驶座伸出一颗脑袋,非常小学鸡:“你跟我道歉,再说两句好话求我载你。”

  “我求求你,开得再快一点,我录制节目的钱都给你,我现在困得要死,好想回去睡觉!”霍明昕跑几步就累了,也不要形象,趴在自己行李箱上,懒洋洋得配合道。

  霍明煦:“......”

  弹幕:

  “截图了,名媛被迫营业表情包!”

  “姐姐不缺旅游的钱,姐姐只想睡觉。”

  “煦哥认怂好快,这倒车的姿势,这行云流水搬行礼的动作,这谄媚的姿态哈哈哈!”

  “是真怕他姐霸录啊哈哈哈!”

  最后好不容易成功接到霍冉跟霍景舒。

  果真没有一件是穿得所谓队服的,且服装颜色都沉稳内敛,显得驾驶座霍明煦那抹嫩黄更加显眼。

  霍冉一上车就注意到:“二哥你今天好q啊!”

  被霍明煦白了一眼:“我把摄像头先关掉,你帮我揍一下你二姐,哥晚上给你买好吃的。”

  霍冉笑得不行,一听霍明煦这口吻就很有内容,侧头望向霍明昕:“怎么的,明昕姐你骗他?”

  “跟我说是她亲自设计的,我们家庭服,一人一件,上节目的时候多拉风,求我大半天,我才勉强同意穿上!”霍明煦一边稳稳开车,一边吐槽。

  惹得霍景舒都觉得好笑,唇角弯了弯:“我觉得还挺好看的。”

  “我也觉得好看,你穿着呗。”说这望向霍明昕,“姐,你那儿还有吗,找你下单。”

  “你要穿?”霍明昕愣了一下。

  “没,买给咱爸还有咱奶,可爱死了,哈哈哈哈!”

  几个人脑补了一下那个画面,车内气氛很快活跃起来。

  suv开往机场,几个人合拍了一张照片,前往c市的旅途正式开启。

  弹幕又沸腾了!

  “他们全家一拍合照,简直闪瞎我的钛合金狗眼!”

  “节目组有史以来最亮眼的嘉宾组合!”

  “集体出道吧,一想到节目只有上下期就好舍不得。”

  “呜呜呜,姐姐你们为什么不缺钱,凑钱让你们出道好吗?”

  到c市的时候已经下午下午一点左右,大家都有点饿。

  导演组把他们带到小吃街,做任务,任务的成败决定他们今晚的住宿质量。

  “就是选房子是吗,都有些什么房子啊?”霍明昕懒洋洋得问。

  导演组拿了四组图片,如果每个人都能完成任务,住的是豪华别墅,完成四分之三,是普通民宿,完成一半是帐篷,还要自己搭那种,最后还给了一根绳。

  几个人看着绳都呆了呆:“这是什么意思,晚上不仅不给睡觉,完不成任务还要上吊,导演组够狠啊!”霍明煦乐了。

  导演组也皮:“看过金庸的武侠片吗,小龙女睡的地方,任务做不完,就给你们其中颜值最高的那一位睡。”

  导演话刚落,四个人原本并排站在一起的,霍冉利落得往后退一步,霍景舒跟霍明煦见状,反应过来,也利落得往后退一步。

  霍明昕站中间,听对面导演组的话,给气乐了,专心致志得跟人家争辩:“怎么的,还没开始做任务,导演你先搞内部分化了,你觉得我们吃你这套吗?”

  导演指了指她身后,霍明昕转身,身边已经空荡荡,回头一看,三个家庭成员脸上都写着“她美,她最美!”

  霍明昕:“......”

  不仅观众,对面一排摄像大哥一起都笑得东倒西歪。

  弹幕:

  “哦豁,这该死的人间姐弟情!哈哈哈”

  “也太有默契了吧!”

  “塑料得刚刚好,哈哈哈,逗死了,他们全家都是来说相声的吧,怎么能退得那么整齐!”

  第一关考验的正好是家族默契,四个人要在小吃街找到今晚住宿地址的线索,完成自己的任务过后,会得到自己的线索,线索连起来就是晚上的住宿地点。

  导演组给的时间是一个半小时,完成的时间越早,住宿的条件约好,要是一个半小时内完不成,就只能睡帐篷了。

  冬日阳光和煦,小吃街热闹非凡,各类炸串小吃、肉夹馍、烤肉、果茶以及新鲜出炉的点心,热气腾腾,一片繁华景象。

  几个人都很饿了,霍明昕懒洋洋的,想先吃点东西。

  霍冉随手给她买了几只生煎包,堵住她不情不愿的嘴:“你还真想睡帐篷,吃点垫垫,早点做任务,我可不想搭帐篷,好累的。”

  霍明昕就一边咬着包子,一边恶狠狠回头瞪了一眼霍明煦,含糊着哼唧:“哼,慢综艺!”

  霍明煦避开他视线,熟练得第一个跑起来:“分头心动,做好在这儿会和,手机群里联系。”

  其实导演组布置的任务已经算很简单了,毕竟除开霍明煦,她们三个都是没什么综艺经验的嘉宾。

  霍冉的任务是逛完小吃街,然后去导演组摄制的固定地点,回答在xx作家第一篇小说里,描绘的其中一个场景写到c市的四类小吃,请问是哪四类。

  答案只有三次机会。

  霍冉对c市算是比较了解,仔细观察了几类小吃,心里大概知道六中小吃,确切的也没有具体答案,只能自由排列组合。

  结果她运气好,拍到第二组的时候,答案就是对的。

  开开心心在群里问霍景舒在哪儿,她跟她会和,帮她一起做。

  结果霍景舒说她早就过关,找了一家综合型的小吃店,准备吃点特色小吃。

  在群里给了她扔了地址跟店名。

  霍明煦赶紧说:“我也做完了,姐,帮我点一份。”

  霍明昕赶紧回:“我也想吃,好饿!”

  “你任务做完了吗?”霍冉赶紧问她。

  “没有!”霍公主哭唧唧,“我走不动了。”

  说完发了一张图片,早上出门为了风度,霍公主穿的是高跟鞋,小吃街是坑坑洼洼的石板路,走起来不顺当,白嫩嫩的脚被磨出一点红痕。

  霍冉愣了一下,想了想,拐弯拐出小吃街,去隔壁商业街道给霍明昕随便买了双运动鞋。

  等她拧着鞋子到汇合地方的时候,正巧霍明煦跟霍明昕一块从街道对面过来了。

  两个人相互搀扶着。

  仔细一看,是霍明昕搀扶着霍明煦。

  霍冉往他们脚下一看,霍明煦穿着霍明昕那双价值不菲的高跟鞋,正一瘸一拐地往霍景舒给的店门口走。

  他脚比霍明昕的脚大出好几个码子,两只脚都有点塞不进去,委委屈屈的跟才高跷似的踩过来,反观霍明昕,38码的脚跟穿拖鞋似的穿着霍明昕的运动鞋。

  霍冉的嘴巴微张,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手上那双白色运动鞋跟对面的双胞胎搭配起来,怎么看怎么觉得对面傻缺。

  观众早就看到霍公主强迫自家弟弟换鞋的那一幕,笑得恨不得捶屏幕。

  这会儿看两只队伍狭路相逢,更是乐不可支。

  “双胞胎智商加起来没妹妹高,一个买鞋,一个只晓得换鞋,这是智商被按在地上摩擦!”

  “虽然煦煦是挺暖的,还肯跟姐姐换鞋,但是md,怎么那么好笑,他打死不演受的尊严呢!”

  “我不行了,他俩就是我的快乐源泉,地主家的傻儿子和傻女儿哈哈哈哈!”

  “煦哥穿都穿高跟鞋了,还不配喜提一个热搜,冲啊”

  而上几分钟,霍明煦被迫跟霍明昕换鞋后,还拐感动的,良心发现得握住自家弟弟是手:“我早上不该那么对你的。”

  霍明煦顿时冷笑,以为她说队服的事:“明天你裹我这件队服转一整天,我就原谅你了。”

  霍明昕张了张唇,默了默:“算了,到住的地方你就知道了。”

  弹幕又笑疯了。

  “煦哥,你姐的意思是让你洗衣做饭打扫卫生,说不定还要喂猪!”

  “哈哈哈!真的是感天动地姐弟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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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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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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