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神医有空间>第3057章 懵懂的青春
  初中的时候同学的感情基本上是没有掺杂任何东西,那个时候能在一起玩的,以后还是会有联系的,那个时候就不在一起玩的,以后基本上也就不联系了。

  条件好的同学基本上以后生活压力也很小,条件不好的,基本上也是为了生活在奔波。

  很多人的命运其实在那个时候就已经被注定了,社会阶层的不同基本上就决定了以后的命运。

  直到我现在,也是一直在怀疑,我自己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上学的时候有个同学的外号叫脚王,这个外号的由来还是有点意思的,只是因为再一次考试的时候,用自己的脚翻书抄袭,被人家给看到了,所以就被称作为脚王!

  脚王是一个典型的官二代,初中的时候他的爸爸就是大型国企的一个领导,等着我们上大学的时候,他的爸爸就是一个地级市的副市长了。

  那个时候他的家庭条件就远超过我们了。

  在我的印象里我的家里面一直都是没有钱的,可是事实是怎么样的,我却不知道,我妈妈的口中家里面就是永远都欠债。

  直到后来也是这样的。

  初中的我也是叛逆的,那个时候的我真的是太出名了,学校里面没有人不认识我的,那个时候学习也是非常的好的,有一次考试我的代数和几何都是满分的,瞬间就轰动了整个数学组,数学组的老师也在私底下议论,我到底是在谁哪里补课。

  当时给我补课的那个老师也是非常的厉害,非常能抓住重点,单单是补了两三节课就达到了那个高度。

  当时学习也没有好的学习环境,如果从小给我创造出了一个好的学习环境,我现在肯定是不至于到这个地步,别的不说,重点本科我估计我还是没有问题的。

  关于学习我一直都是无所谓的态度,中学的时候还好了,青春期也刚刚懵懂的状态,心思一门就在打篮球上面,学习上面也不怎么耽误。

  初中的时候有几个好友是我不得不提的,其中的一个也是富二代,经常在打完篮球的时候请我去吃饭对我也是很照顾的。

  他的名字叫徐鹤,我们打篮球穿的都是普通的篮球鞋,可是他一直都是穿的高端球鞋,每双些那个时候都在千元以上的。

  还有一个叫杨书,我们三个一直在一起打篮球。

  我跟徐鹤感情升华的最快一次是我们俩放学一同回家,步行回家的时候,有一次他就问我:“你平时都是怎么打架的?”

  然后我就煞有介事的跟他说了我是如何如何的,包括当时心里状态是怎么样的都描述的很到位,我记得那次我说道:“当你出手的时候,顿时热血就涌上来了!”

  我还教他了怎么样去一招制敌,当然了那个时候十几岁的孩子,下手是没有太狠的,一般情况下看你动真格的了,对方会很大的程度上认怂的。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徐鹤真的找了一个机会把那个小子给收拾了,顿时就老实了!

  后来也是非常的感谢我。

  所以我们成为了最好的朋友。

  到了高中之后,我们基本上就各玩各的了,因为圈子不同了,我跟杨书分到了一班,他自己一个班。

  初中的时候我们的体育老师是叫老李,他也是刚毕业的一个大学生,哈尔滨体育学院毕业的,排球专业,但是教的我们篮球。

  初一还没有开学的时候,我记得那是一次报道,我身边就站了很多高个子的学生,那个时候我的压力也是非常的大。

  觉得这个学校里面的学生都是家里面条件非常好的,那个时候我身高长了不少长到了一米七二,很多的时候我穿的衣服甚至包括写字都是我爸爸淘汰下来的。

  现在我就在想,我那个时候家庭条件那么穷吗?

  为什么别人穿的都是自己的衣服,而我一定要穿我爸淘汰下来的?

  真的是买不起吗?肯定不是的。

  有一次我记得我同学看见了我之后,但是我穿的是我爸爸的意见衬衣,开玩笑的说我:“我看你怎么那么想民工呢?”

  那句话对我伤害很大,我一度怀疑自己,我真的有那么老吗?

  到现在我还能记得。

  整个初中我穿的衣服基本上都是那样的。

  前年的一次初中同学聚会,我的一个同桌还把我给灌多了,原因是那个时候我总欺负她,她灌我喝酒,我怎么能不喝呢,我也是非常的愧疚,那都是青春期作祟。

  那个时候我真的是,欺负一个人没有任何理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欺负人家。

  现在想起来真的是非常后悔,或许那就是青春吧。

  小的时候总是希望自己能快点长大,长大了才发现小时候也就那么回事吧!

  转眼间到了高中到了高中之后,也是我人生经历最丰富的的四年,为什么是四年了,因为我上了两年的高一!

  高一回读的那个决定是我最后悔的一个决定,那时候回读真的是没有任何的必要。

  主要原因是那个时候我学习一落千丈。

  到了第二年高一的时候,我跟我们的班主任发生了肢体上的冲突,后来我就换了一个班级,直到我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当我听说了我们那个班主任死亡的消息之后,我竟然高兴的跳了起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感觉那个人的人品太次了吧!

  当时我们班级的所有同学都发了一个老师走好的状态,只有我暗自高兴!

  那真的是发自内心的,或许是太恨了!

  高中时候我认识了一个很重要的朋友,他叫本哥。

  至于重要到什么程度呢?当时我认为那是相当的重要。

  就算是到了大学之后我们也是经常的联系,上了大学时候谈了一个女朋友也是通过本哥认识的。

  高中时代的我依旧是喜欢打篮球的,放学肯定是要打一阵子的。

  对于篮球我说不上是痴迷,但是绝对算的上是热爱吧。

  因为我的性格就是决定了我不喜欢打网络游戏也不喜欢玩桌球,篮球给人的对抗更加直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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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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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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