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二狗在那啊啊的惨叫,百户喘口气:“都给我听好了,我说打才能打!”
陈二狗捂着脑袋:“百户,那么多建奴,咱们……啊……哎吆……”
百户并不想听什么丧气话,本来大家的心就绷着,要是心气一丧,那这就不用打了!
百户吼到:“咱们一双脚板能跑过对方的马么?建奴有瘟疫,被抓感染了瘟疫是死,逃跑也是死,只有守住关口才有一线生机。
狼烟已经烧起来了,不要半日松树堡的援军就到了,那里可是驻扎了一千新军!咱们只要坚持半日就能活!”
百户不断的鼓着劲,大家也都探出脑袋往关口外张望,建奴这种东西,他们只是听说,见还是第一次见呢。
建奴虽然几次入寇,但只要不从他们这过,他们也没有机会碰到,原来建奴也是一个脑袋两条胳膊。
不仅不高大,有些人还矮的跟三寸丁似的,一个个怪叫着冲上来跟猴子似的!渐渐的形式就不一样了。
多铎的前锋营按照军令逐渐调整,那些白甲兵接到命令开始靠前集结,白甲兵既然是精锐,那一定是作战勇敢,高大威猛的那些人,而且着甲三到四层,骑的也是高头大马。
白甲兵不断加速,离城墙两百步开始准备张弓搭箭,虽然不懂什么加速度原理公式,但长期的战斗经验,让他们懂得如何借助马匹的速度,增加弓箭的射程。
百户也紧张的吼道:“所有弓箭手准备!”
大明的弓箭手能射六十到八十步,因为在城墙上,借着高度的优势,弓箭手能射出一百步远。
白甲兵继续前进,百户颤抖着等待敌人进入射程,白甲兵快马加鞭,一直到一百步才开始放箭。
他们丰富的作战经验告诉他们,这个距离正好卡在地方的有效射程之外,先声夺人的弓箭虽然准头不行,但是压制作用确非常给力的。
果然面临着飞来的箭矢,城墙上的明军一下子乱了方寸,有些人干脆胡乱射出弓箭,有些人忙着躲避,也有人不幸被射中。
城墙上已经有三人中箭,下面的箭矢还在不断的射上来,城墙上已经没有人敢冒头。
白甲兵一边控马一边射箭,一直前进到关墙下四五十步,才下马,站立在马后,开始对城楼进行压制。
后面的红甲兵也嗷嗷叫的前冲,他们取出飞爪,一路奔向城墙,紧急突击已经来不及去搭建什么云梯,这个时候要的就是速度。
飞爪这种东西,对于骑兵来说非常有用,它可以清理路障,拉走对方的拒马桩,拉倒对方的木墙,攻城时也能临时用来登城。
三十米的寨前一下子冲上来两百多红甲兵,后边还有五十多个白甲兵,射箭压制火力,这一轮攻击多铎拿出了全部精锐,想要一举攻下城墙。
目前来看效果还是很好的,城墙上一下子抛上去两百多个飞爪,每人分到四个,但是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冒着箭矢去破坏飞爪。
抓钩牢牢的卡着城墙缝,想要砍断飞爪,只有站起来砍断飞爪绳子,而建奴为了防止飞爪绳被砍断,用的都是上好的棉、麻加上丝绸编制的绳子,在桐油里面反复浸泡。
不锋利的刀可能三四刀才能砍断,而一旦站起来挥刀,那么你可能就没有第二次挥刀的机会!
为了给城墙上增加压力,下面的红甲兵哦哦怪叫着往上攀爬,终于陈二狗受不了这个压力,慌乱的丢掉鸟铳往后跑去。
百户大骂着追上去,一下子踹倒,咬了咬牙,一刀捅死了陈二狗:“狗日的想害死我!那你先去死吧!
都愣着干嘛,扔石头砸!扔炸药包,炸药包扔的远一点,别把城墙炸塌了!”
一大帮人这次入梦初醒,纷纷去抱石头往下扔,被对方弓箭压制的不敢冒头,所以大家只能根据绳子的方向判断敌军的位置。
建奴嘴里衔着刀一直注意上面的情况,有石块下来,立刻左右躲闪,偶尔也有倒霉的被石头砸重掉下去。
但是不用五十息的时间,至少四分之三的人能爬上寨墙,百户亲自摸了一个炸药包,据说这个是新军的用法,因为实用强制作简易,所以迅速的普及开来。
百户有幸去松树堡听过新军士卒讲解使用要领,点火扔出去,扔远一点,别伤着城墙等等的一大堆技术要点全都记在脑子里。
这个时候才想起他忘记培训手下的士卒了,所以他不得不自己亲自操作,拿着炸药包,掏出火折子。
点燃,用尽全身的力气扔出去,炸药包重十斤多,即使全力也不够扔出十几米远,问题是黑火药的有效杀伤半径才不到十米。
新军的士卒教他的意思是扔远一点,对着人堆扔,但是人都已经爬到城墙上了,百户对着空地扔,声势有了,但是效果却一点没有。
红甲兵虽然没有白甲兵精锐但那也是至少罩两层甲的士卒,十几米外的爆炸只要不是特别倒霉,基本上都是惊吓过于伤害。蜀南文学
眼看建奴红甲兵爬墙已经过半了,但是被破坏的飞爪才十几个,百户的眼睛都红了,拼命的催促大家站起来防守。
但是在巨大的死亡压力之下,这些人宁愿躲在那里等着奇迹也不愿意站起来,毕竟他们只是一群穿着军装的农夫而已。
一年的时间里,他们种田的时间远远超过当兵,当兵之后,闲着发呆的时间也远远超过训练。
那些被称为军事技术素养,战斗技巧的东西,要么成为家丁之后,吃得饱才能学习,要么只有有兴趣的人偶尔比划几下。
多铎站在一百丈之外,嘴角微微翘起,对关城上明军的防御露出不屑的笑容,然后伸出手拿掉帽盔:
“十四哥还是太谨慎了,这大明的城池狗屁的防御,只要咱们满人一个冲锋,狗屁坚城都得乖乖的落入咱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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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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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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