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毓,你什么意思?你也嫌贫爱富看不起我是不是?”
“不是,我没有,我只是觉得,我们现在有孩子了,孩子还生病了,是不是该想办法先管好孩子?”
孩子?
莫济南现在听到孩子的哭声就烦的很。
“孩子是你生的,你是当妈的,管孩子不是你的责任吗?你找我干什么?不会管你生什么孩子?”
说完,莫济南不耐烦的戴上耳机,继续打游戏了。
孩子哇哇大哭,网吧里的人都有意见了,还有人砸键盘发泄不满。
宋毓吓了一跳,带着孩子离开了网吧。
这辈子没有原身为宋毓的前程铺路,没有原身为他们的爱情增加曲折,男女主在没有任何物质前提的情况下走到了一起,最终就是这样的结果。
但宋毓却偏偏想不通为什么。
她抱着孩子茫然的走在大街上,她当然不后悔跟着莫济南,莫济南对她真的很好啊,她就是觉得,自己的日子不该是这样的。
她应该和莫济南在一起,但也应该过得很好才对,所有她想要的一切,都不需要她多努力就有人送到她的手里,她只管追求爱情就好了啊。
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
对,是孩子……
是因为孩子的突然到来,她的前途没了,她和莫济南的爱情才会变成这样,如果孩子没有了,如果孩子没有了……
这个疯狂的念头一直在宋毓的脑子里挥之不去,最后宋毓是怎么把孩子丢在垃圾桶的,她也忘了。
反正她把孩子丢在垃圾桶,就回去网吧找莫济南了。
她靠在莫济南旁边,挽着他的胳膊,将头靠在了他肩膀上,露出了幸福的笑容。
没有了那个孩子做拖累,她和莫济南以后一定会好起来的。
莫济南一心打游戏,压根儿没有注意到孩子根本没在宋毓怀里。
直到第二天警察找到网吧,以遗弃罪将宋毓给带走了,莫济南才知道宋毓做的事。
“你疯了吗?你怎么能把我们的孩子丢了?”
莫济南不想管孩子,也不想在孩子身上有任何付出,但是孩子是他的,宋毓丢了肯定是不行的。
在他的观念里,宋毓就该想办法把孩子的病治好,想办法把孩子养大,他这个当爸爸的,只要存在就行,只要有一天看到突然长大的孩子,感慨一声就行了。
可现在,宋毓竟然发疯把孩子丢了。
宋毓被拘留了一周,一周后,警察打开拘留所的大门,对宋毓说道:“宋毓,醒醒,你可以出去了。”
宋毓被叫醒,看着眼前陌生的地方,表情很茫然。
这是哪里?
这是拘留所?
她怎么会被关在拘留所?
宋毓又被警察口头教育了一番,一直到从拘留所出来,她都是茫然的。
她发现自己好像……重生了?
至于为什么会重生,宋毓也不知道。
就是很突然的,一睁开眼,就发现自己所处的世界和上辈子不一样了。
其实直到重生前,宋毓都不后悔她为了和莫济南在一起,和养母一家决裂这件事。
有什么好后悔的呢?
就算养母被她气死了,就算哥哥顾仲霖被她害得坐牢了,但她什么代价都没有付出啊,反而靠着那些年养母的培养和提前为她在事业上做的谋划,让她在医院混的风生水起。
爱情上也有莫济南滋润,就算在重生前的那几年,她在医院出的事故越来越多,再也没有顾家为她摆平这一切导致她的事业开始走下坡路,和莫济南的感情也在日复一日的琐碎中不再那么纯粹,但她仍然不后悔。
她唯一后悔的就是没有处理好和养母的关系,如果她一开始就把养母哄好了,让养母继续为自己的后半辈子保驾护航,她的人生只会更加的完美。
她也并不觉得自己上辈子做错了什么,并不觉得自己对不起养母和哥哥,她只是想要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而已,即便爱人吃她的,住她的,还总是嫌弃她又蠢又笨还爱装可怜,但她仍然觉得爱情能够抵消这一切。
说来说去,错的都是养母,是养母太自私一直想要控制她,她最终逃离了养母的控制,过上了幸福人生,她很快乐。
现在突然重生了,宋毓只想弥补人生中的两件遗憾。
第一,维护好和养母的关系,好在经济上、事业上继续得到养母的支持。
第二,就是阻止自己的女儿和那个小混混在一起。
没错,上辈子宋毓生了一个女儿,但是女儿长大后,却和一个小混混搅和在一起,书不好好读,每天都和小混混抽烟喝酒打架泡酒吧,最后更是五万未婚先孕,不顾她多年的辛苦栽培,非要嫁给那个小混混。
她反对,女儿就理直气壮的反驳她:“当年爸爸不也是个不学无术的小混混吗?为什么你可以和爸爸在一起,我就不可以?”
这怎么能这样?
她当年和莫济南是真心相爱,莫济南也不是小混混,只是性格特立独行了一些而已,那个小混混怎么能跟莫济南比?
可是傻女儿看不透啊,被个小混混拿捏的死死的。
既然重生了,这辈子无论如何也不能再让那个小混混祸害她女儿了!
可是很快宋毓就发现,这辈子的人生和上辈子根本是天差地别。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她这辈子根本就没有被顾家收养,也没有出国留学,她的位置直接被一个叫顾仲惜的女孩取代了。
顾仲惜成为了顾陌的养女,被顾陌花重金培养,考入重点大学,年纪轻轻就那么优秀,现在已经开始进入顾氏工作了,而且顾仲霖也对这个妹妹特别好,顾仲惜的前途摆在那里,肉眼可见的好。
而她呢?在孤儿院长大,真的没人疼没人爱,唯一相同的是,高中的时候她就和莫济南相爱了。
但是没有养母出来横插一脚棒打鸳鸯,她和莫济南的感情很顺利,怀孕退学,然后和莫济南一起住进了舅舅舅妈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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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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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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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快穿:那个炮灰我穿过更新,第2507章 可是他为我做了一碗白粥哎(16)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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