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无敌副村长>第1287章医学历史
  刘晓,京都日报社的一个驻高丽小记者,和阮社长说的一样,刘明其实就是一个大学刚毕业的大学生,现在还不算是一个真正的记者,只能说是实习记者。

  正常情况下,这种隆重的会议,如此吸引人眼球,又来了这么多媒体人。

  让谁过来录制节目,也轮不到刘晓这个新人之中的新人。

  而这一次之所以派刘晓过来,完全是因为,社里面的大佬,早都得到了消息,这一次来参加这一次交流会的华夏中医,绝大多数,在华夏里面,也就是二三流的中医,那些知名的老中医,根本就没有人来。

  更重要的是,这次韩医明显是想要借助这个机会,好好的耀武扬威一番。

  不出意外的话,从国内来的这些中医,被人家打压的脸头都抬不起来,这种丢人的采访,采集回来之后,你叫报社的人,怎么报道?

  所以报社的这些大佬,还有资格老的老记者摄像师,干脆没有一个来的。

  社长也是没有办法,毕竟这次交流会是有十几个中医过来的,作为华夏驻高丽的媒体,不派点人过来,实在是过意不去,最终赶鸭子上架,把刘晓弄过来,叫刘晓独立报道,独立采访,美其名曰是给年轻人锻炼的机会。

  不过刘晓并不知道这些内幕消息,也不知道这里面的猫腻,刚架好设备,就听到阮社长和他的摄影师在哪里吹牛皮,贬低中医,小伙子也是血气方刚,顿时就出言冷嘲热讽起来。

  今日来的媒体人,绝大多数都是高丽的媒体,肯定没有人向着刘晓,面对周围的嘲笑声,刘晓这个小伙子脸顿时憋得通红。

  “哼!实习生怎么了,你们,你们,还有你们,你们哪一个不是从实习生走过来的,谁天生就是社长了,谁天生就是一个优秀的记者了。

  我虽然年轻,但未必就比你们差。”

  刘晓怒声呵斥道。

  “哎呦呦,年轻就是好呀,火气这么旺盛,我说小刘呀,你今天准备报道什么题材呀,用不用我这个老前辈,帮助你想一个吸引人眼球的题材?”

  “小刘,我想到一个题材,肯定吸引人的眼球。

  标题就是《韩医VS中医。

  千年之争最终分晓,中医完败收场》小刘你看这个标题怎么样?

  绝对吸引眼球,没准能在华夏引起轩然大波也说不定那,到时候你小刘,凭借这一篇报道,一战成名也说不定呀,你们大家伙说是不是那。”

  阮社长大笑着说道。

  “哈哈哈……”周围一众媒体人,又是一阵哄笑。

  “哼!你们能不能要点脸呀。

  虽然我不是学医的,但来之前我也做足了功课,中医已经存在数千年,早在三皇五帝之时,就已经有了《皇帝内经》这本旷世医学著作,历朝历代更是出现了孙思邈,张仲景,华佗,扁鹊,李时珍这样的旷世名医,而且都留下了医学巨著,所以我们华夏中医,根本没有什么需要和谁证明的,说中医是韩医的徒弟,更是无稽之谈。”

  刘晓不卑不亢的回答道。

  “哼!屁话,无知小儿,不懂就不要装懂。”

  一声怒喝,突然从看台之上响起。

  众人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就见一个身穿一身白色长袍的清秀老者,正怒目瞪着刘晓,眼神之中散发愤怒的火焰。

  “你这老先生,你怎么张口骂人那。”

  刘晓也是一脸的愤怒。

  “哼!我问你无知小儿,你可懂得医术。”

  清瘦老者冷厉的质问道。

  “我,我,我就是一个记者,我哪里懂得医术。”

  清瘦老者的那一双雪亮的眼睛,给刘晓带来了莫大的压力,不过这种场合,刘晓肯定也不会示弱的。

  “你连最起码的医术知识都不懂,还谈论狗屁医学历史。

  说你无知你还不承认是不是,你是不是以为,你们华夏的皇帝内经,是一本传自三皇五帝时代?

  如果中医真的是传自与三皇五帝时代,那中医确实比我们韩医要早,而事实上那,你以为真的如此?

  早在你们华夏司马光在史记之中就有记载这么一段话。

  “黄帝亦治天下,岂可终日坐明堂,但与岐伯论医药针灸邪?”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那,黄帝作为一国之君,一天更重朝政,国家大事都忙不过来,哪里来的时间坐堂当医生。”

  朴贤士一脸不屑的说。

  “朴神医,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朴神医博学多才。”

  在场的,绝大多数人,都是高丽的媒体人,肯定是向着朴贤士了,顿时一个个一脸自豪的鼓着掌。

  “那,那你说黄帝内经不是黄帝写的,那是谁撰写的?”

  刘晓对于这个根本不懂,顿时被朴贤士说的有些哑口无言,但从内心上,却是一点也不服气。

  “呵呵,小记者,要不然我怎么能说你是一个啥也不懂的无知小儿那,现在你服气了吧。

  那我现在告诉你,所谓的黄帝内经,不但不是你们华夏三皇五帝之中的皇帝所书写,而且这本书,根本就是几个,或者说是十几个华夏中医所撰写。

  按照你们的史学家司马光在史记上的推算,皇帝内经这本书,成书的年代,应该在虞国、秦汉之间。

  也就是公元前475—221这个年限之间。

  这就是你们华夏最早流传于世的医书。”

  朴贤士轻笑着说。

  “那朴神医,我们韩医最早的医书,是什么时候流传下来的?”

  阮社长紧忙问道。

  “小金,给我好好记录下来朴神医的这些话,我们明天的报纸头版头条报道下来。”

  “高句丽平原王三年(陈文帝天嘉二年,公元561年),吴国的知聪,来我们高丽。

  当时的知聪,见到我们韩医用草药,针灸给病人治病,当时就觉得韩医神奇,回国之时,带走了我们韩医大量的经典医书。

  也就是从那以后,华夏才真正的开始懂得医术这门科学,我们韩医,足足早了中医最少将近一百年。”hτTΡδ://WωW.sndswx.com/

  朴贤士一脸自豪的说。

  “我的天呀,我们的祖先简直是太伟大了,太有智慧了,全世界都应该感谢韩医,感谢我们的祖先,才能叫我们人类一直繁衍生息下去。”

  阮社长激动的大叫道。

  一时之间,整个会场里面,响起雷鸣一般的欢呼声和掌声。

  而刘晓,在这一刻,脸憋得通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毕竟这不是刘晓的专业,人家引经据典,说的有理有据,叫刘晓这个门外汉,如何辩解?

  此时的刘晓,就觉得自己好像就是一个小丑,在聚光灯的照射之下,感受到整个现场所有人嘲笑,蔑视的嘴脸。

  甚至是已经有一些好事的新闻媒体,开始拿起照相机,摄像机,对着刘晓一顿拍摄了。

  而就在这时,一个刺耳的声音从会场外的大门处响起。

  “精彩,实在是精彩。

  著名医生朴贤士先生,凭借三寸不烂之舌,以高超的医学知识,完败一个外行小记者。”

  随着这个刺耳的声音,是一阵七零八落的鼓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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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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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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