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进自家的纸扎店里,我心有余悸的探出脑袋,朝街口方向瞄了眼,仍然能看到两个老头,在那里气喘吁吁的骂街、且徘徊着。
低头看了眼传单,上面印着的棺材和骨灰盒,做工很精致,是我亲自从柳州进的货。
照片也是请专业摄影师拍的,开滤镜,做了萌化处理。
至于底下的字体,也很有艺术感——
【首位顾客,八折优惠。】
【二次光顾,买大送小。】
【全家团购,统统五折!】hτTΡδ://WωW.sndswx.com/
【殡葬一条龙,请认准——陈记纸扎店!】
挠了挠头,我实在有点儿不明白,这印刷精良,内容更是诚意满满的宣传广告,为什么才刚一发出去,那帮老头、老太太,就像疯了一样的追杀我。
人生自古谁无死?
这都是早晚的事儿,干嘛这么忌讳?
就好像不提死这个字,人能一直活下去似的……
叮咚!
手机在裤兜里震了两下,我拿出来一看,原来是条短信:尊敬的陈长生先生,本周日,请您准时来本院定期复诊。
落款:龙城精神病院。
“我的精神病都痊愈好几年……呸,老子本来就没有精神病,复个屁的诊!”
精神病这三个字,刺痛了我的心。
而想起这个,我就忍不住摸了摸我的右眼。
一切,都要从这只眼睛说起。
十岁那年,我嘲笑一个小女生太胖,被她一拳把右眼打瞎了。
之所以能重见光明,要感谢一位好心人的遗体捐赠。
但在移植了他的眼角膜,自从康复那天起,我总会看到一些画面——生者死相!
简单说,就是碰到一个人,如果对方最近会死,我就能看到这个人死的时候是什么模样。
有的血肉模糊,有的七窍流血,有的四分五裂,还有被碾碎的……
作为一个十岁小孩,我当时被吓坏了。
把这事儿跟我爸妈一说,然后他们先把我送进医院,接着又转送到了精神病院。
被证明有这个病不难,真正难的是——证明自己痊愈了!
我花了八年时间,才做到这一点。
十八岁那年,我满心欢喜的出院,还特地让院方不要通知我父母,打算回去给他们一个惊喜。
然后,我惊喜的发现,自己有了个七岁的弟弟!
原来我被送进精神病院的第二年,他们就练了个小号,在那之后,去看我的时间就逐年递减,最后干脆不去了……
今年,我二十四,已经离开家门,孤身在外奋斗了六年。
我,有点儿想家。
但我不想回去,因为我能想象到,只要我一露面,大家都很尴尬。
除了陈长顺!
我这熊孩子弟弟,熊是熊了点,跟我也不是很熟,但这小子偶尔还会过来看看我,虽然每次过来,都会找我要零花钱……
“哥,你在吗?”
“……”
这小子,真不经念叨!
你属曹操的吗?
陈长顺,今年十四,正在念初中。
眼见这小子仗着是我弟弟,就这么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进了门,我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我这么个大活人,你看不见啊?”
想到这小子一来,钱包里又得少个百八十块,我有点心疼的点了根烟。
整个殡葬一条街,竞争压力也不小,我都快一个星期没开张了!
“哥,都不是我说你,你这里全是易燃品,你还在店里抽烟,你也不怕一把火把自己给炼了?你都二十多岁了,怎么还一点安全意识都没有?”
这小子到底随谁?
怎么越长大,越讨人厌!
随手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红票,我大手一挥,虽然略感肉疼,但却装作满不在意,犹如挥舞着九牛一毛:“闭嘴,拿着,滚蛋。”
“哥,我这次可是来给你介绍生意的。”
哦豁?
扫了眼这小子,我不屑的笑了:“就你,给我介绍生意?”
“怎么着,看不起你弟弟我啊?”
陈长顺胸脯一挺,提前长了颗青春痘的脸上满是得意:“我有个同学,家里特有钱,她爷爷昨天没了,我跟她说你就是干这个的……”
很快,事情就说清楚了。
据这小子自己的说法,是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我给隆重的介绍出去,成功帮我揽到了这单生意。
然后,他又一点也不委婉的跟我表示,他想当中间商,赚个差价……
听完这番话,我惊呆了。
年纪轻轻不学好,一看就是搞金融的料!
其实,对于这单买卖,一开始,我心里是拒绝的。
但是……
上好的柳州木棺材一口,骨灰盒一只,外加大中小号十几个花圈,十对金童玉女,还有纸马、纸别墅,各种纸家具……
我飞快的拿出计算器,噼里啪啦一顿按,最后的数字,定格在了两万八千六百五这个价位上。
不愧是有钱人家,这是个大活儿!
有些怀疑的看着陈长顺,我不禁问了句:“这单买卖,你真能搞定?”
“这个你不用管。”
陈长顺小手一挥,霸气侧漏:“亲兄弟明算账,你就说吧,给我提多少?”
见状,我默默的伸出了一根手指:“念在你是我弟弟的份上,我给你百分之十。”
“太少了,百分之二十!”
“成交!”
看到陈长顺一脸后悔,明显是觉得要少了的模样,我笑着摇起了头。
这单买卖要是真能拿下,给这小子五千多,也不亏。
还没成年,把这钱打到你监护人的账户上,合情、合理、合法!
小样,想薅我的羊毛?
你大哥,永远都是你大哥!
但也就在这时候,我的右眼突然一阵滚烫。
与此同时,陈长顺的整张脸,在我的右眼视野里,也变成了血肉模糊的模样,看起来就像被一只大铁锤给开了瓢儿似的,红的白的直往下淌。
生者,死相!
这小子,最近这几天,会死!
怎么会这么突然?
被烧到头的香烟给烫了一下,我琢磨了一会儿,摇头道:“我忽然觉得……这单买卖没什么意思,你还是推了吧。”
“不行!”
听我这么一说,陈长顺立马急了:“我都跟小芳说了,一定把这事儿给她办妥妥的,她也保证回去劝她爸妈来你这儿买东西。哥,你可不能给我掉链子啊!”
“……”
得!
色字头上一把刀,早恋没有好下场。
我算是知道,你小子过两天为什么会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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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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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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