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员都穿着白毛衣和白裤子,带着厚重的护膝,虽然看不懂游戏规则,但他们打得很激烈,观众席也气氛火热。
已经接近傍晚了,太阳西斜,金色的光芒普照大地,所有的东西都黄橙橙的,仿佛给万物镶上了一道金边。
哈里斯带着圆圆的黑色墨镜,白毛衣披在肩头,正用力挥舞着板拍,他朝对手扬了扬下巴,傲慢道:“来吧,别磨蹭。”
对手丢出一颗球,立即被哈里斯打飞出去,场上响起嘈杂的鼓噪声。哈里斯跑完三个来回,成功获得了一分,他用手指抹去额上的汗水,又和队友互相击掌,兴奋地高声欢呼。
杰米伊登已经很久不来学校了,自从上次学院聚餐后,就再没出现过。除了他的名字,我对他一无所知。虽然也去学生处询问过,可他们拒绝透露学生的住址,我只能询问同学,心想也许有人知道他的居所。
布朗特正坐在赛场旁一张阳椅上,他愉快地看着比赛,偶尔鼓掌欢呼。阳光洒在他身上,远离了球场上那富有男子气概的游戏,他显得悠闲自在,像秋日的晚风一样。
我走到他身后,轻声唤道:“布朗特先生。”
他转过身,愣了一两秒说:“安妮小姐……”
球场太嘈杂了,我走近一步,试图让他听清我的声音:“您知道杰米同学的住址吗?”
他背对着夕阳,蓝色的眼睛有点发暗:“我知道。”
“可以告诉我吗?”
“你找他有事?”他问。
“有急事。”我说。
他压了压帽檐,一片阴影遮住了他的眼睛:“我带你去吧,正好我也想见他,如果你很急,我们可以现在就去。”
“不打扰您吗?”我犹豫道。
“当然不。”他笑了笑说,“跟我来吧。”
我们穿过城郊,来到一片高档住宅区。路上布朗特一直在谈论杰米,说他们上学时的趣事。
“哈里斯爬上去的时候,我和杰米把风,结果巡夜人来了,我和杰米逃了,只有带着赃物的哈里斯被抓个正着,他挂在排水管上,怀里塞着从老师办公室偷出来的考卷。”
“后来呢?”
“哈里斯出卖了我们,所以我们三个一起被罚禁闭,擦了三个月奖杯。”
这样的对话很愉快,我忍不住轻笑。
“我们从小就是朋友,一起学习,一起玩耍。”他缓缓停下车子,抬起眼睛看向我,“你觉得我们这样对他,很绝情吗?”
这话让我想起了迈克的那些问题,我收敛了笑意,垂下头说:“这世上哪有绝对的对与错,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立场。”
布朗特浅浅地笑了笑,指着左侧一栋别墅说:“那是杰米家,我们进去吧。”
我点点头,然而刚打开车门,我就看到了杰米,他正挽着一位少女,缓缓漫步在沿河的小路上。
太阳已经下山了,天幕呈现墨蓝色,一片紫红镶嵌在西方天际。杰米和那女孩正停在一盏路灯下聊天,他背对着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可他对面的黑发女孩一直幸福地笑着,脸上挂着温柔的神色。
布朗特正要向他们打招呼,我忙阻拦道:“等等!”
“怎么了?”
“我……我不过去了,可以拜托你帮我转告几句话吗?”
我无法解释自己的窘迫,因为我的脸像火烧一样,同时那种让人绝望的失落感也像这黑压压的夜一样,铺天盖地将我埋没。
我究竟在想什么呢,就这样冒昧来拜访一位根本没说过几句话的男同学?何况他都有未婚妻了,我是不是疯了……
“好,我帮你转达。”布朗特痛快地说。
我仰望着他,心想他真有风度啊,不问缘由就答应了,不像哈里斯那样总是让人难堪。
“我有一个朋友,他建议普国的菲利斯人尽快移民,否则会发生很可怕的事情,请你转告他,让他带上家人,立即离开普国。”我说。
布朗特幽幽地看了我一会儿:“你知道的吧,菲利斯人要离开普国,就必须上缴一切资产。”
“现在已经不是心疼那些东西的时候了,离开才是最重要的,请帮我劝劝他,让他们赶快离开。”
布朗特望了望河畔旁的二人,点点头说:“我会的,外面冷,你去车上等吧。”
我远远看着布朗特走向杰米,他们在路灯下交谈了很久很久,久到汽车车窗上长满了雾气,布朗特才回来。
上车后,他轻轻地叹了口气说:“我已经悉数转告了,杰米有他的考虑。”
“什么意思?”
“他说服不了自己的父母,他们不会放弃几代人经营的产业,抛家舍业而走的。而且……他不认为葳蕤党的政权能嚣张太久,他认为这个党派的作风太极端,很快就会垮台。”
“你没有再劝劝他吗?”
“我已经加入了葳蕤党,他还在生我的气,所以不能平心静气地接受我的建议。”布朗特转向我问,“你呢?再去劝劝他吗?”
“我……我还是写信吧……”
“我们回学校吗?”
我点点头:“回去吧。”
回去的路上,布朗特一直很安静,直到汽车停在校园里,他才问了句:“你朋友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这消息准确吗?”
我想了想说:“我不能透露消息的来源,但我认为这个消息非常准确。如果你也有菲利斯亲友,那么最好建议他们离开。”
布朗特沉默了下来,他看上去欲言又止,我以为他想说什么,就一直望着他,谁知他沉默了半天后,张口说道:“安妮,我……”
我愣了一下,他没有叫我安妮小姐,而是有些冒昧地叫了我的名字。
他似乎也注意到了不妥,立即改口说:“安妮小姐,我也会写信给杰米,劝他离开普国,你不要担心。”
“谢谢。”我点点头,打开车门说,“祝您晚安。”
“也祝您晚安。”他望着我,蓝色的眼睛里映着一片月光。
这个夜晚有些冷,一轮圆月挂在当空,连星辉都被月光掩盖了,那皎洁的光芒似乎给万物披上了一层银纱。
我停下脚步伫立了一会儿,不禁发现那辆汽车还没开走,车的主人一直坐在车厢里,正静静地望着我所在的方向。
我抬头看了看月亮,心想今晚的月色真美啊。
第二天,我向学校请假,回去了巴巴利亚。
我先拜访了高中时代的弗雷老师,由于提前写过信,他对我的到访并不惊讶。
老师看上去清瘦了很多,以前他有些肥硕,走几步路就气喘吁吁,炎热的夏季更是每天汗流浃背,可今天一见,他脸色十分糟糕,苍白中透着灰暗。
“谢谢你来看我。”老师给我端了杯茶说,“但移民是不行的。”
“您不走吗?”我直截了当地说,“学校已经辞退您了不是吗?继续留在这里,连基本的生活都没法保障。”
弗雷老师摇摇头,指着我手里的红茶说:“虽然政府禁止菲利斯人做这做那,但总有解决办法,肉蛋奶和茶叶都能买到,亲戚朋友也会支援我,生活还是能维持下去的。”
“您为什么不走?”
老师眼睁睁地看着我:“这一切不是你想得那么简单,而且事情就坏到那个地步了吗?虽然你朋友说形势严峻,可我们每天都在被针对,再坏又能坏到哪里去?”
“我朋友的消息非常可靠,继续留在普国会遭遇更不公平的对待,您应该尽快离开。”
老师叹息道:“我明白你的担忧,这段日子我也很失落,被学校辞退,走在街上被无故辱骂,不能买肉,不能坐车,甚至图书馆也不能进。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为什么要被这么对待。可要说离开这个国家,我从没这么想过,一丝一毫也没有。”
我先来见弗雷老师,是因为在我的意识里,像老师这样的高级知识分子是看得最清楚的人,也是最容易被劝说的,可没想到会听到这种答案,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回来的路上,我看到一群小孩子在学大人游行,骂菲利斯人是魔鬼,让菲利斯人滚出去……”
“所以你也来让我滚出去吗?”弗雷老师笑道。
“先生!”我生气地看着他。
弗雷老师摆摆手,垂下头说:“我不能走,也走不了。我的父母和朋友都在这里,要离开谈何容易,而且离开了普国后,我又去哪个国家呢?哪个国家会要我?要我的父母和妻子?”
“您是一位老师……”
“一个工作建立在普语基础上的老师,我已经年龄很大了,工作不是说改就能改的,如何在另一个国家从头开始?而且要离开普国,就必须放弃所有财产,我要如何养活我的家人呢?”
老师的话让我无言以对,是我想得太简单了吗?
我劝不了弗雷老师,离开的时候,老师还来劝解我。
“别担心,我了解我的祖国,这片土地上诞生了叔本华、笛卡尔和康德,诞生了无数伟大的人,他们保护着这个国家。兰斯特希尔顿只是个过客,他和他的政党会烟消云散的,只要我们有希望和信心,默默等待着曙光。想想过去的历史,人们也曾充满苦难,但总能坚持下去,要相信国家和人民,相信善良的人总能战胜邪恶的人。”
我觉得自己的嘴唇发不出一点声音,仿佛已经被他说服了。
后来,我去劝说霍普先生的时候,更是遭到了直白的拒绝。
“我是普国人,我爱我的国家,爱这里的人民,我还上前线为国家打过仗,我怎么能移民出去呢?这不是背叛祖国吗?”
霍普先生说出了一段让我瞠目结舌的话,他还有些愤怒,似乎我冒犯到了他的尊严。
他的妻子忙打岔:“别理他,安妮小姐,他是个固执的人,还整天想着通过做好事,来改变人们对我们的看法呢。”她又偷偷告诉我,“我不是没打听移民,可我们在外国没有亲戚,家里又有老人,没有国家愿意接受老人和中年人,我们又没有特殊技能,语言也是个问题……我们根本走不了。”
第二天,我回去了新城。
新城的天空永远是灰蒙蒙的,那几座纺织厂冒出的黑烟像是永远都不会停息。
牧羊人赶着一群羊路过新城的大桥时,我留意到这些羊都刚刚剪了羊毛,因为新城靠近郊区,附近都是农村,所以这里不但有纺织厂还有肉品加工厂,羊毛送进纺织厂,羊送进肉厂,这种加工模式已经持续了很多年。当初威廉倒卖羊毛的时候,就是从附近几个村子收购的,他一直在肉店里工作,所以对收购流程非常熟悉。
羊群咩咩叫着走过时,我无聊地想着这里的畜牧模式太陈旧了,跟萨沙听课的时候,老师还讲过孔特国现代化畜牧业的事情。
我见到妈妈和贝拉后,直接说明了来意。
“你要送我出国读书?”贝拉不敢置信地问。
“是,我积攒了一些钱,可以把你送去国外。”我说。
妈妈有些怔愣,插嘴道:“为什么要出国读书?”
“现在政府带头反对菲利斯人,贝拉还是去国外比较安全。”
贝拉摇摇头说:“我不去。”
我知道要劝她离开不容易,连弗雷老师和霍普先生都不愿意离开普国,何况还是个孩子的贝拉。
“你不要担心我。”贝拉很是乖巧地说,“虽然被以前的学校开除了,但妈妈帮我找了新学校,只收菲利斯人,我现在有了新朋友,学业也没问题。”
“你的菲利斯同学没人移民吗?”我问。
贝拉说:“有个同学前阵子全家搬去了西国,听说有愿意接济他们的亲戚,但其他人都没说要走。”
我看向妈妈,认真道:“我朋友说政府会对菲利斯人不利,他建议菲利斯人立即出国。”
妈妈垂下肩膀道:“外面每天都有坏消息,哪有为了这个移民的?”
“不是移民,是去国外上学。”我说。
贝拉牵住我的袖子,撅撅嘴道:“我不去,外国有什么好。”
“别怕,你会习惯新语言和新环境的,也会交到新朋友。”
“我不嘛,我不想离开家。”
贝拉求助地看向妈妈,妈妈又看向我:“这是不是太草率了?贝拉还这么小,从没离开过家,去国外留学也不是去城里读高中,她生病了怎么办?语言不通,遇到麻烦怎么办?她身边连个亲人都没有……”
“贝拉这么聪明,学一门新语言是很快的,我还会给她足够的钱,她这么大了,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如果实在担心,你也可以陪她去。”
“有这种必要吗?他们最多不让贝拉上学,还能对一个孩子做什么呢?”
我受够了解释,口气也不耐烦起来:“消息是从迈克史密斯那里听来的,你知道乔纳森现在的地位吧?他说让菲利斯人赶快逃跑,你们还在犹豫什么呢?”
妈妈的关注点却跑到了迈克身上:“迈克史密斯?你和他有联系吗?你现在有男朋友了吗?”
“上帝啊。”我忍不住大声道,“我是很认真的,我要送她出国,马上就走。”
“马上?我不走。”贝拉愁眉苦脸道,“你干嘛要把我送去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和同学们约好了,下周要参加罗姆的生日会,老师还要带我们去写生和野餐。”
“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你要听我的,不管你答不答应,都得出国留学!”
妈妈叹了口气,摇摇头说:“安妮你不能这样,突然跑回家,就说要把你妹妹送去国外……”
“你住口!”我气急了,口不择言道,“贝拉会变成菲利斯人,这都怪你!全都怪你!”
气氛一下子凝固住了,妈妈的眼睛红了,她颤抖着嘴唇,半天都说不出一句话。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这次回来,我努力地劝说周围的菲利斯人离开,却没能说服任何一个人,他们都乐观地认为我杞人忧天了,认为事情不会更坏了,明天一定会好起来。
他们就像朱丽叶姐姐,我明明是飞奔过来警示她的啊,她为什么不跑?
我明明重复了那么多次,他们为什么不放在心上?
我想起了朱丽叶那苍白而木然的笑脸,想起了那像怪兽一样将她吞噬的漆黑楼道,想起了她赤裸着身体游荡在大桥旁,把自己出卖给一个个酒鬼……
逃跑也许不是一个好选择,但不逃跑,这就是结局了。
我没有安慰哭泣的妈妈,而是扯起贝拉说:“我很抱歉,我不该那么说,但……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
在路上我说服了贝拉,答应先送她出国,几个月后如果没事,就让她回家。我们来到巴巴利亚上城区,找到办理移民和出国签证的办公大厅。
看到门外排起的长队,我心里总算有了点安慰,幸好不是只有我一个人杞人忧天,怀着悲观的想法。
我们排了很久很久的队伍,到傍晚才有一个戴眼镜的年轻办事员接待了我们。
“出国留学?”办事员问。
“去西国,我想先办理签证。”
办事员扫了贝拉一眼说:“她吗?把身份证给我。”
贝拉把身份证递给他,这个证件是两年前普国人口普查时办理的,上面贴着照片,有年龄、籍贯和父母信息,还有人种和具体的外貌描述,比如贝拉是金发碧眼,那么证件上就写着金发碧眼。为了防止冒名顶替,上面还有洗礼牧师和邻里见证人的信息。
“菲利斯人……”办事员皱起眉头,看向贝拉,“你不像菲利斯人啊。”
贝拉耸耸肩:“大家都这么说。”
“抱歉,菲利斯人办签证有很多额外程序,而且要上缴家庭资产才能出国。”
“她只是出国留学而已。”我说。
“留学也一样,先让她父亲来上缴资产,就能获得出国签证了。”
我悄悄递上一金普说:“她父亲早就失去联系了,但妈妈是普国人,我们只送她一个人出国留学,请您帮帮忙。”
办事员看看四周,压低声音说:“小姐,您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形吗?让菲利斯人上缴财产的意思是弄一张离国签证起码要50金普。”hΤTpS://WWω.sndswx.com/
我也压低声音道:“管他50还是70,求您帮帮忙吧。”
办事员喝了口咖啡,一边抱怨事情麻烦,一边抽出了几十张表格给我:“先填表吧,只要通过审核,就能办理离国签证。”
我扫了几眼,这些表格非常复杂,还要跑许多办事处求得各种证明,一看就不容易办理。
我只得带贝拉住在一家旅馆里,每天跑办事处。
两天后,我走出签证办事处的时候,忽然看到街上聚集了很多人。
“驻西大使被杀了!被菲利斯人枪杀了!”
几个报童高举着报纸在道路上跑过,有愤怒的人在当街声讨菲利斯人的恶行。
我在街头买了张报纸,新闻头条以万分悲愤的口吻控诉了一个疯狂邪恶的菲利斯人无故枪杀了普国驻西大使的事件。
然而这不是一篇单纯的叙述式新闻,它长篇大论地总结了菲尼斯人多年来的种种恶行,从战争投降,到破坏国家经济,再到出卖普国的各种事件。
最后以丧心病狂枪杀无辜普国公民为总结陈词,强烈控诉了整个菲利斯民族的卑鄙无耻和十恶不赦,要求所有普国人民团结起来,反对菲利斯人,驱逐他们,为惨死的驻西大使讨回公道,为受苦受难的普国人民讨回公道。
我听到愤怒的路人在集结。
“跟我走!去砸了这些菲利斯鬼佬们的商店!”
“兄弟们,为惨死的普国人民报仇雪恨!”
“把他们赶走!把这群蝗虫赶出普国!”
愤怒就像传染病,如浪潮一样扩散开来,从最初只有几个人在高喊着“复仇”,到整条街的人举着手臂齐声呐喊,仿佛只在眨眼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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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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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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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莎美乐之吻更新,第 69 章 第六十三章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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