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珍珠那个丫头越来越坏,防着些总比不防着强。”
“对,那女人能认识郑国宏,就有可能认识别的二流子,你们开车前一定要检查好车。”
大表哥认真的看着孙新华和孙新宇。
“好,我们记住了。”
孙新宇举了举手,“从今天开始,我们全家都要提高警惕,做一个合格的侦查员。”
“我也是合格的的侦查员。”
妮子高高的举起手。
“哈哈哈,对,我们妮子也是合格的侦查员,还是一个合格的接头员。”
“好了,快吃饭,饭都要凉了。”
胖美妞大姨给每人夹了一筷子菜,“美妞,你说你妈他们用不用注意。”
“不用。”
林蝶衣咬了一口馒头,“我妈总和我作对,以蔡珍珠的‘姓’格,只会挑拨离间,包括我姥爷也是一样的,有周香玲她们在,他会很安全。”
胖美妞大姨听着林蝶衣的话微微的摇了摇头,她那个爹和妹子都是糊涂人。
大表姐和二表嫂都是因为担心林蝶衣被关小黑屋的事情回来的,所以,看过林蝶衣以后,和二表哥一起回了山城。
二表嫂方舒走的时候还跟林蝶衣说,她还能给林蝶衣弄来两车砖头,只不过这一次的砖头是真的砖头,没有大块的,而且也都不太规整,问林蝶衣要不要,林蝶衣当然要,而且开心的不得了,因为别管块大不大,它总是红砖。
房子建到现在,除了瓦匠和木匠,帮工能做的活儿已经不多。
今儿下午,孙新景打算带着那些帮工的人把林蝶衣的前后院子以及园子彻底收拾出来。
“大表哥,下午找些人帮我挖些紫叶荆棘。”
“你挖那东西干什么?”
紫叶荆棘是他们这里特有的一种带有荆棘的灌木,这东西的叶子是紫色的,从远处看很漂亮,但是,走到近前又不敢靠近,因为这种树木浑身都是刺儿。
“种在院子四周。”
“哎?
这个方法不错。”
三表哥一听两眼直放光。
要是把紫叶荆棘种在林蝶衣的院子四周,相当于给林蝶衣的院子加了一道屏障,有人想从院墙进去那是不可能的。
就是这东西不太好挖。
“挖小棵的就行。”
紫叶荆棘小的时候刺儿比较软,还不那么扎人,林蝶衣想在院子四周栽种紫叶荆棘只能挖这种的。
“大棵的的确不太好挖。
行,下午,我带人去弄这东西。”
建房的进度已经很快,那里有大表哥和三表哥在,林蝶衣也不太管,她依然跑去老石头那里去学编织。
林蝶衣学的快,老石头也愿意指点。
有时候,林蝶衣会说些现代的编织花样儿,惹得老石头惊讶不已。
然后,老石头就会付诸行动,编出来的东西都很漂亮,老石头说,这些都送给她,惹得林蝶衣整天乐哈哈的。
傍晚的时候,下起了小雨,让闷热的天气多了一丝凉爽。
支书大姨夫说,明天全村都去采蘑菇。
上河村的副业不多,除了生产队里养的那些鸡鸭鹅,大肥猪,羊和奶牛以外就是山上的野生蘑菇。
山上的野生蘑菇种类很多,从春到秋都可以采到,不过,这个季节蘑菇是最多的,尤其是下过雨后,蘑菇更像是雨后的春笋一样,争先恐后,铺天盖地的长出来。
出去采蘑菇,大家伙儿都比较兴奋,一是采蘑菇有意思,二是,支书大姨夫不抠门,每次采蘑菇回来都会给大家伙儿一人分点儿,让大家回家解解馋。
采蘑菇分组,林蝶衣被分到知青的一支队伍里。
他们这一组陈军是组长,林蝶衣看了他一眼,那人不屑的扭过头去,林蝶衣微微一笑毫不在意的提着柳条筐站在队伍的后面。hΤTpS://WWω.sndswx.com/
山高林密,腐叶众多,所以,雨后的蘑菇很多。
想去采蘑菇的人不仅要带柳条筐还要带麻袋。
生产队会给上山采蘑菇的人一人发五条麻袋。
因为回来后要按照数量的多少记工分,所以,每个人都会给自己分到的麻袋做记号。
林蝶衣的麻袋上系了两根红头绳。
大伙儿出发的时候,蔡珍珠不知道和谁换的工,也叉在他们这一组里去山上采蘑菇。
林蝶衣看见她和陈军紧挨着走在一起不由得微微一笑,什么都没说。
这是林蝶衣第一次上山,看着面前郁郁葱葱的大山林蝶衣有些兴奋,要不是有这么多人跟着,林蝶衣早已经跑的没了踪影。
到了山上,林蝶衣看见树根下,腐叶底生长着一丛又一丛的白白嫩嫩的蘑菇,不由得眼睛发亮,小心脏激动的噗通噗通直跳。
林蝶衣开心的蹲下来采蘑菇,几乎都不用直腰,一会儿功夫,她的背篓里已经有半框蘑菇。
林蝶衣兴奋极了,眼睛里满满的都是喜色,抬头四下看,突然,一抹艳色在林蝶衣的眼前一闪而过,仔细看,不知道什么时候蔡珍珠的手腕上多了一个红色的手镯。
林蝶衣的心“嘭”的一跳,原书中女主的手镯空间出现了!
书中介绍,蔡珍珠的这个手镯空间幅员辽阔,有山有水有平原,山上有动物,水里有鱼,俨然就是一个小世界。
手镯空间的功能非常强大,不仅蔡珍珠可以自由出入手镯空间,而且手镯空间里的时间也任由蔡珍珠调整。
书中,蔡珍珠因为有了这个空间手镯如如鱼得水,做起坏事来更是如虎添翼。
蔡珍珠的经济来源几乎都来自于这个手镯空间,因为有了钱和手镯空间里的东西才认识了更多的人,因为认识的人多,她的路才走的那么顺畅,因为认识人多对付起胖美妞来才更加得心应手,因为认识的人多才会肆无忌惮的毁掉胖美妞大姨一家,才会让很多认识胖美妞的人变得那么悲惨。
林蝶衣沉下脸,手下的动作不停,眼睛却一直注意着蔡珍珠。
突然,一朵蘑菇“嗖”的一下消失在眼前,林蝶衣的心“嘭”的一跳,蔡珍珠在往空间收蘑菇!
林蝶衣不动声色,继续观察蔡珍珠。
发现蔡珍珠采蘑菇有三朵就能装起来两朵,看来,她在为自己的小金库做准备。
林蝶衣突然有种危机感,一个蔡珍珠不难对付,一个拥有钱财和人脉的阴险小人很难应付。
雨后的蘑菇很多,但也不是遍地都是,慢慢的捡蘑菇的人已经拉开距离,即便是一个组的,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不是紧挨着。
林蝶衣一直注意着蔡珍珠,发现她这会儿不往空间里收蘑菇了,这是又要起什么幺蛾子?
林蝶衣心中疑惑,眼睛偷偷的盯着她,只见蔡珍珠捡满一筐蘑菇,走回到装着蘑菇的袋子堆旁,把一筐蘑菇倒进她自己的口袋里,一边倒还一边贼眉鼠眼的四下看,林蝶衣低着头,眼睛却一直瞥着她。
只见,她倒完自己框里的蘑菇,在其他袋子的旁边一走一过,其他人袋子里的蘑菇就少了一少半,林蝶衣眯了眯眼,这是要干什么?
明目张胆的利用空间来偷吗?
可是为什么不偷她袋子里的蘑菇?
林蝶衣正疑惑着,只见,蔡珍珠走到她的袋子旁边一棵大树下,在那棵大树下的草丛里放了好多的蘑菇。
林蝶衣不由得笑了一下,这是要栽赃陷害啊。
林蝶衣看着蔡珍珠走远,拎着装了一半蘑菇的柳条筐走回到麻袋旁边,把自己框里的蘑菇倒进麻袋里,又趁人不注意,把蔡珍珠丢在不远处的蘑菇收进荷包项链。
既然有人送,那么她就敢收。
麻袋中的蘑菇数量见少,不是没有人疑惑,只是看看大家的袋子高度差不多,也就没有太在意。
林蝶衣一直盯着蔡珍珠,蔡珍珠一共做了两次,林蝶衣也收了两次。
因为两次放蘑菇的地点不同,蔡珍珠也没有发现蘑菇不见。
到了第三次的时候,林蝶衣发现蔡珍珠一直用眼睛盯着她,知道她这是觉得时机成熟了,想要说话,于是,林蝶衣大声吵了起来,“哎呀,这是谁呀,不往自己袋子里倒蘑菇,怎么往地上倒。
不想要吱声,送给我啊。”
“怎么回事儿?”
林蝶衣的声音引来众人的目光,林蝶衣手指着一棵大树根底枯草盖着的蘑菇,“我发现有人往地上倒蘑菇,你们谁倒的?
没人承认我可要了。
这么好的蘑菇随处放,是不是傻?”
“大树下怎么会有蘑菇,是不是你自己倒的。”
陈军皱起眉头,“这两次我倒蘑菇的时候就觉得袋子里的蘑菇见少,林蝶衣你说,是不是你把大家伙儿的蘑菇倒在地上的?
想要趁人不注意自己收起来?”
“陈军你有病啊?”
林蝶衣两眼瞪着陈军,“我知道你和蔡珍珠关系不一般,你想为她出气,找我麻烦,可你也不能随便诬陷人,这里有十条麻袋,要想把十条麻袋里的蘑菇都倒出来得用多长时间,我一直和你们在一起,即便回来倒蘑菇所用的时间也是极短的,哪里来的时间把你们的蘑菇倒在那里?
陈军,你连脑子都不用就诬陷我,我倒是想问问你,除了蔡珍珠,我哪里得罪你了?
你为了这个女人随便诬陷人,你们到底是什么关系?
你是非不分,胡乱攀咬别人是不是有点儿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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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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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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