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蝶衣凑过去低声说道,“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我那里还有几个,害怕都拿来吓着我大姨,这几个不够,你再去我那里取。
要是还不够你就去吴叔那里买。”
“你在吴叔那里弄来的?”
“嗯。”
“谢了。
妞子,多少钱,哥给你。”
林蝶衣瞪了孙新华一眼,“二表哥,说啥呢,就这几个猪蹄你还要给钱?
我用你们拿回来的东西还少了?
要不要给你钱?”
“嘿嘿,嘿嘿,美妞子,哥错了,不给,绝对不给。”
“这还差不多。”
金秋十月,天高了云淡了,绿色的叶子变黄了,树上的果实沉甸甸的,四处都是金黄色,这是一个收获的季节。
今年的秋收,支书大姨夫给林蝶衣安排一个好活儿,代替胖美妞大姨给大家伙儿做饭。
刚开始的时候几个年长的婶子还不服气,不过,林蝶衣的饭菜一出来,所有人都没话可说,一样的东西,林蝶衣做出来的就是好吃。
馒头又大又白,又宣又软,普普通通的白菜土豆汤被林蝶衣做出了玉液琼浆的感觉,色香味形融为一体,滋味儿十分鲜美。
大家活儿都早早地来,抢着拿碗盛汤吃馒头。
支书大姨夫笑着说,“让你给大家伙儿做饭,上工的时间提前不少。”
林蝶衣做饭不费力,摘菜,洗菜,切菜,掌勺样样都难不住她。
一般的年轻小姑娘跟她没法比。
知青点的小隋也在生产队做饭,两个年轻的小姑娘站在一起高下立显。
不过,多数时候,林蝶衣都是随着小隋的速度做事,并不强出头。
生产队做饭的人不少,不过,小姑娘就这么两个,一来二去的,林蝶衣和小隋便混熟了,小隋说话挺风趣,林蝶衣挺喜欢和她聊天的。
村民们正在热火朝天的进行秋收,每个人似乎都很忙碌。
林蝶衣每天也是早出晚归。
说实话,给生产队所有的社员做饭并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儿,虽然社员们只在生产队吃两顿饭,但是,林蝶衣他们这些做饭的人却几乎要忙活一整天。
这天终于有点儿空闲,大队长又派人回来挑水。
为了收回喝水的碗,林蝶衣跟着挑水的人去地里。
听说黄豆和谷子已经收完,这会儿正在收玉米。
水来了,大家伙儿紧着把手里的玉米扒完,然后过来喝水。
林蝶衣左右看了看,每人四个垄的玉米,快的已经过了半截地,慢的还在地头晃悠着,还好,她没来干活儿,要是她来了,还不得被人追圈,就像跑步一样。
林蝶衣看见了王建军。
也不知道王建国他妈是怎么想的,平时惯孩子惯的不行,这会儿倒是让她儿子干活儿来啦。
王建军虽然恢复的不错,但是,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何况是内伤。
王建军远远的看见林蝶衣,眼神有些胆怯的微缩。
他从来没有想过林蝶衣竟然是会武的。
这样的女人哪里是他能惹起的?
王建军躲着她,林蝶衣高兴还来不及,自然不会介意。
林蝶衣漫不经心的朝着四下看,突然眼睛眯了眯。
蔡珍珠又在搞事情!
蔡珍珠刚回来没两天,这一次蔡珍珠被调查组的人收拾丢人丢大发啦。
可是,日子还是得过。
秋收抢收的时候她不敢再拖,硬着头皮出现在上河村,被王建设他妈收拾了一顿。
可是,不知道蔡珍珠说了什么,王建设他妈反而安静许多。
林蝶衣看见蔡珍珠扒玉米,一穗扔在玉米堆里,一穗凭空消失。
也许别人不知道,但是,林蝶衣却知道蔡珍珠在利用空间偷东西。
这样的事情蔡珍珠不是第一次做,所以做起来特别顺畅,要不是林蝶衣对她太了解,恐怕也不会发现。
蔡珍珠偷粮,肯定会去山城黑市。
去了黑市就会认识很多人,认识很多人,蔡珍珠就会顺着杆子往上爬,这不是一个好现象,林蝶衣略有些担心。
再次看向蔡珍珠,蔡珍珠已经起身过来喝水。
此时的蔡珍珠显得格外的安静。
经过这一次,蔡珍珠变得沉稳许多,这样的蔡珍珠也变得更加危险,这个人还真是祸害!
天公作美,秋收期间只下了一次雨,还是在夜间,并不影响大家伙儿干活儿。
大家伙儿起早贪黑的忙了二十几天,地里的粮食都已经运到打谷场上晾晒。
在这期间,二表哥家的小不点儿已经满月,支书大姨夫嚷嚷的满月酒也没有摆成,不是没有人张罗,而是支书大姨夫说太忙了,还是抢收最重要。
支书大姨夫还说,满月酒摆不成就摆百日酒,小不点儿百日的时候正是闲时。
而且,那个时候新粮下来了,猪肉什么的也分了,东西不缺,百日宴也能办的更好。
接下来的几天生产队放假。
大家伙儿可以去捡山。
捡山不是去山上捡拾东西,而是去刚刚收获过后的庄稼地里拾捡秋收时落下的庄稼。
这些拾捡起来的东西一般情况下不用交给生产队,谁捡的谁得。
胖美妞大姨说捡山有瘾,不仅仅是因为捡到的就是自己的。
更多的是因为那种气氛。
全村的老老少少一起进地,眼睛不停的搜索,看见一个没有收起来的谷穗,豆秸秆,或者是半个玉米,一个高粱穗……快速的跑过去,拾捡起来,那种满足的感觉是没有办法形容的。
听上去挺有意思的,林蝶衣能够想象得到那样壮观的场景。
不过,她并不想去尝试,不是她不想去凑热闹,而是这天儿实在是太冷了。
今年的天冷的特别早,虽然还没有下雪,但是天气却干巴干巴的冷。
眼瞅着就要进入冬天,林蝶衣想趁着这几天再进几次山,采采草药,捡捡山里的特产,还有最后一次摘摘山上的熟透的果子。
当然还得去一次山城,给吴叔和孙老头他们送点儿东西。
最最主要的还得积酸菜收拾园子。
“美妞,你哪天淹酸菜?”
胖美妞大姨家的酸菜已经淹好,这会儿,大姨正在收拾收起来的新鲜菜。
“明天吧。”
一共也没放几天假,争取用一天的时间积酸菜,淹咸菜。
“明天把新鲜菜也收好,这天儿这么冷,指不定哪天就得下霜。”
“知道,大姨。”
“你看着我做,这些菜这样处理保存得时间长。”
“好。”
其实,林蝶衣有自己的方法储存秋菜,但是,大姨愿意教,她看着就是。
白菜去掉老叶一颗挨着一颗的摞起来。
萝卜切掉萝卜缨,装在带有塑料薄膜的袋子里,然后扎紧袋口,大姨说这样储存的萝卜能保鲜很长时间。
“行了,你也别在这里看啦,先回家收拾收拾,明天我让你三表哥去帮你,有什么不懂的问他。”
“好”说实话,林蝶衣早就想回去啦,放假时间少,要做的事情还很多,她有些担心忙不过来。
林蝶衣家的园子里没有别的东西,全都是蔬菜。
香菜这会儿还不能收,那东西耐寒能力比较强,用厚厚的草帘子一盖,吃到上冻下雪都没事儿。
萝卜,胡萝卜,芥菜这几样菜按照胖美妞大姨的方法每样收起来一袋子放进菜窖。
白菜,包菜,黄瓜这些挑着个儿大,水灵的每样收起来一筐也丢进菜窖里,其他的什么芹菜,菠菜,辣椒,豆角,茄子,老黄瓜……能收的都收起来。
除了放进菜窖里的,林蝶衣又挑拣一部分收进空间,其他的准备放在西屋。
林蝶衣家的园子大,收获的蔬菜也多,她一个人根本吃不完,屋子里恐怕也得摆得满满当当的。
不过,这些青菜如果能保存到过年的时候,一定能卖个好价钱。
保存蔬菜的新鲜度别人也许做不到,但是,林蝶衣一定能做到。
本来想利用一天时间积酸菜,腌咸菜,收拾新鲜菜,可是,林蝶衣却用了两天时间,这还得说有三表哥孙新宇帮她,要不然,两天她都弄不完。
孙新宇喜欢吃林蝶衣腌制的咸菜,林蝶衣腌咸菜的时候,孙新宇一个劲儿的让她多腌一些。
林蝶衣笑着说:“三表哥,你这是不想吃新鲜菜啦。”
孙新宇回道:“你还真别说,新鲜菜没有咸菜好吃。”
林蝶衣积了一大缸酸菜,腌了好几坛子咸菜。
孙新宇爱吃的辣白菜和芥菜丝咸菜腌制的最多。
黄瓜咸菜,包菜芹菜咸菜以及萝卜咸菜也没少腌。
“美妞,你明天是去山上采药还是去山城?”蜀南文学
“去山城。”
这个月的采草药任务虽然还没有完成,但是,接下来她也不会太忙。
粮食已经抢收回来,剩下的就是收秸秆和打场(高粱,谷穗,玉米等等农作物在一个固定的场所进行脱粒)。
打场和收秸秆的时候,生产队只提供早饭,她会有大半天的时间去山上采草药捡蘑菇。
“美妞~”孙新宇有些欲言又止,“昨天我去看二姨了。
二姨说要一只山野鸡。”
“哦,行,哪天我抓到了给她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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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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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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