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逛完街就回家,没事儿别瞎晃,这个世界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太平。”
“是吗?
很危险?”
“那倒不至于。”
楚君殊看了林蝶衣一眼,“我得走了,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回去以后我给你邮来。”
林蝶衣没吭声,她想要的东西很多,但是,她并不想让楚君殊给她买。
他们之间好像并没有那么熟。
“听说你和陆老,何老学东西。”
“嗯。”
楚君殊是什么人,林蝶衣不知道,但是,他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人,他既然已经到山城,那么,孟老的事,还有她的事就瞒不住他的眼睛。
知道她和牛棚里的几位老人学东西也很正常。
“等我回去给你找几本书。”
林蝶衣依旧没有吭声,说实话她应该拒绝的,但是,在这个特殊的年代,在这个小县城里想要找到一套完整的能供她学习的书籍很难。
所以,林蝶衣有些犹豫了。
“弓箭玩玩就行。
千万不要仗着有武器就去深山。”
“嗯,我尽量。”
“不是尽量,是一定要做到。”
楚君殊有些急。
自古以来,大山都是神秘的,谁也不知道深山老林里有些什么。
林蝶衣看了楚君殊一眼,什么时候这个人变得这么啰嗦,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看着他有些急的模样,林蝶衣的心情突然变得不错。
“我知道了。
你快走吧。”
“那我走了?”
“走吧,走吧。”
林蝶衣摆了摆手,“本事大责任也大,你赶紧去完成你的任务吧。
我就是一个小老百姓,去山里采采药,最多抓抓野鸡打打兔子,能危险到哪里去?
不用你担心。”
本事大责任也大。
楚君殊看着眼前的小丫头,不由得轻笑出声。
小丫头本事不小,却低调的待在乡下,不冒头,不惹事,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的聪明低调的人他还有什么可担心的?
“那我走了。
忙完这段时间给你写信。”
楚君殊深深的看了林蝶衣一眼,转身从胡同的另一端离开。
林蝶衣看着迅速离开的背影,轻轻一笑。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他不过是她人生中的一个过客,即便是他说了什么,她又有什么可和他计较的。
胡同外脚步声声,胡同里安安静静,林蝶衣发现这个胡同有弧度,从外面根本看不到里面,楚君殊还真是会找地方。
闹市中自有静处,杀人放火做坏事儿的好地方。
中午,林蝶衣去去国营饭店吃了一碗馄饨。
馄饨的皮儿薄,肉馅儿大,汤还特别鲜美,吃起来特别好吃,唯一的缺点就是国营饭店的服务态度太差。
下午,林蝶衣找个没人的地儿换了一身行头,宽大的粗布衣衫,遮住半边脸的草帽,特制的颜料抹在脸上,黑红黑红的皮肤,让任何一个认识林蝶衣的人看了都认不出来是她。
粮店的粮食依旧是限购二十斤。
林蝶衣买了二十斤大米,二十斤白面,还有二十斤豆油。
说实话,这些东西储物袋里不是没有,但是,林蝶衣不常来山城,能买到平价粮的机会不多,想要换东西,当然是平价粮更合算。
至于不够的部分,她也只能用黑市买来的东西凑齐。
四十斤大米有,四十斤白面也有,只是换过这次东西以后,储物袋里又空了一大块。
两百个鸡蛋,储物袋里正好有这么多,换过这次东西,她又得想办法再弄一些。
不是没得吃,空间里不缺粮食也不缺鸡蛋,但是,那些东西都拿不出来,吴叔要的点心有用得到鸡蛋的,这个就有些难办了。
车到山前必有路,反正有罗庄河和吴叔他们,她想买点儿东西还不难。
中秋节快到了,这几天供销社的猪肉不怎么限购,六斤猪肉能一次买齐。
林蝶衣把六斤猪肉分成两份,一份三斤高高的。
家鸡没买到,这东西不好买,没有办法,林蝶衣只能去黑市碰碰运气。
林蝶衣在黑市几乎蹲了一整个下午才好不容易买到两只家鸡。
价钱嗷嗷贵,弄得林蝶衣突然有一种回家就养两只鸡的冲动。
傍晚十分,林蝶衣匆匆忙忙的跑到吴叔那里,买了一辆九层新的二八大自行车,永久牌的,质量杠杠的,一点儿也不比她卖出去的那个差。
也不知道这些东西吴叔是在哪里弄来的,又便宜又好,要不说各行有各行的门道呢,让她弄这个,她肯定弄不来这么便宜这么好的。
也或者是吴叔半买半送的?
应该不会,买卖人哪个不是又奸又诈,没赚她的钱倒是有可能。
不管吴叔赚没赚她的钱,反正林蝶衣觉得自己占便宜了,心情超级不错。
林蝶衣走的时候,吴叔给林蝶衣装了两个猪蹄子,一副猪下水,这是今天卖猪肉剩下的。
其实这些东西不是没有人喜欢吃,但是,这个年代猪肉都要吃不起了,谁还愿意花钱买这些东西?
这些东西经常剩,多数时候吴叔都是半卖半送给熟人,不过最近一段时间,吴叔特别喜欢送给林蝶衣,因为林蝶衣不吃独食儿,每次吴叔让罗庄河带回去的东西,第二天准能吃到调理好的美食。
味道比国营饭店做的都好吃,吴叔的嘴都要被林蝶衣养刁了。
晚上九点,如果是林蝶衣的那一世,这个时间正是热闹的时候,但是,在这里,一个没有什么夜娱乐的年代,一个小县城的偏僻的一角,人们早已经沉沉的睡去。
林蝶衣推着木板车准时来到孙老头的旧仓库。
孙老头和邢老两个人正坐在黑洞洞的院子里等她。
三个人一见面,话也不多说,彼此之间互相点了点头就算是打过招呼。
林蝶衣准备的东西都放在木板车上,孙老头和邢老把东西卸下来,拎进屋里,然后,又从暗室里把林蝶衣要换的东西拿出来。
这一次,林蝶衣换的东西不少,但是,大件的东西不多。
香檀木的梳妆台仍然是拆开的,镂空的屏风折叠起来占地儿不大,古琴和琵琶都用盒子装着,其他的东西更是规规矩矩的装在一个大箱子里。
三个人通力合作很快把东西装好,林蝶衣检查一下,不少什么东西,便对着孙老头和邢老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林蝶衣推着木板车走出城北的地界,找了一个偏僻的阴暗拐角处把东西收起来,再把自行车放出来,借着月光骑上自行车一路飞奔回家。
月光不明,道路不平,乡村的夜晚安静的有些可怕,但是,林蝶衣的心情却十分愉悦。
这一次,空间里的主卧室终于可以布置完成,以后,她就可以在空间里休息了。
这两次换来的东西林蝶衣都很喜欢,尤其是上次换的拔步床和这次换的两幅画。
拔步床拆开的时候看不出来什么,但是,组装好了以后,大小正合适,颜色很漂亮,样式大气高雅,真的很合她的心意,尤其是拔步床上的那些雕刻,每一笔似乎都倾尽工匠们的所有心思,真的很小巧精致。
丝帛的床幔,珍珠的流苏,丝绸的棉被,鸳鸯的绣枕,还有柔软温暖的毛皮脚垫,想一想都觉得舒服。
林蝶衣不由自主的脚下用力,真想快一点儿到家好好好地体验一把拔步床的舒适。
林蝶衣喜欢画,尤其是今天得到的这两幅画。
一副春晓图,一副山居图,两幅画韵味儿十足,清新雅致,挂在屋里似乎都给屋子里添了一丝活力和人气儿。
一张桌,一把椅,一沓宣纸,一管笔……梳妆台,菱花镜,装首饰的楠木匣子,两三件首饰,两把古琴,四五件摆件……雕花窗棱上悬窗,清风吹过,刺绣轻纱的窗帘随风浮动……这正是她想要的闺房,林蝶衣的心情在飞扬。
想着邢老给她看的三件首饰,一件是红宝石戒指,一件是帝王绿的发簪,一件是南海粉珍珠项链,三件首饰虽然不成套,但是每一件都很漂亮也很珍贵。
这些东西在这个年代不值钱,但是,再过几十年每一件都有几百万上千万的价值,所以,她换的不亏。
今天的心情真的很不错。
半夜十一点多,林蝶衣才回到上河村,村子里很静,偶尔的能听到几声狗叫。
林蝶衣沿着村路快速前行,沿途有几家还亮着灯,昏暗闪烁的煤油灯在这个即将过半的夜晚显得有些奇怪。
远处突然传来说话声,声音不大,参与的人也不多,但是,在这个宁静的夜晚显得格外的清晰。
不知道是兴奋还是怎样,男男女女的声音听起来都十分愉悦,偶尔的还能听到几声怪腔怪调的哼唱。
这是那些练节目的人吧?
怎么这么晚了才结束排练?
怪不得向来早睡的村民这会儿还有没睡的,大概就是在等他们?
林蝶衣趁着那些人离得还远,一个闪身躲进空间,半个小时后,林蝶衣才从空间里出来,路上已经没有人,村子里各家各户的大门紧闭着,整个村子的灯已经都灭了,林蝶衣左右看了看,除了婆娑的树影什么都没有。
林蝶衣拉了下衣领,猫着腰快速朝着山脚下的房子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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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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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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