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大姨没叫她吃饭,林蝶衣便知道肯定是大表嫂带着妮子去大姨家了。
本想着隔天再给二表嫂和两个孩子送吃的,但是,天还没黑,二表嫂便带着陆羽博跑了过来。
“怎么过来了?
我还想着明天一早给你送去。”
“我等不及吃了。”
林蝶衣笑了笑,应该是不喜欢大表嫂吧。
“吃的呢,快点儿拿出来。”
方舒坐在炕上,毫不客气的说道。
“我去给你拿。”
林蝶衣转身去西屋拿东西,陆羽博身前身后的跟着。
“去,把这个给你二舅妈端去。”
林蝶衣塞给陆羽博一个不大的馒头框,框里装着小蛋糕。
林蝶衣拎着两个篮子走进屋,只见那两个早已经坐在炕上大吃特吃起来。
“好吃,美妞,真好吃。”
方舒对着林蝶衣竖起大拇指,林蝶衣看着方舒塞满嘴的模样不由得摇了摇头,“你少吃点儿吧,晚上不好消化,这些东西都是给你们的,你们慢点儿吃。”
即便有林蝶衣拦着,方舒和小屁孩儿陆羽博也吃得肚子滚圆,孙新华过来接她们的时候,两个人哼哼唧唧的有点儿走不动路。
汇演的第二天,林蝶衣没去看热闹,而是带着弓箭去了山上。
这还是第一次用弓箭打猎,刚开始的时候有点儿不顺手,不过渐渐的就显出了弓箭的优势。
射程远,力量大,只要不射偏,几乎一箭一个。
陷阱是早就挖好的,距离村子有点儿远,不过这里的野味儿比较多,每次过来,大多数时候坑里都有那么一两只野味儿。
昨天早上,林蝶衣过来重新布置一下,而且突发奇想的把一小段灵蔬放进陷阱里。
这会儿,远远的看见小狐狸围着陷阱转悠,坑里还时不时的传来一两声“哼哼”声,林蝶衣愣了一下,这好像是野猪的动静。
心里不由得有些兴奋,刚想过去,却不想被小狐狸拦住去路。
小狐狸的速度快,刚看见林蝶衣的身影,便“嗖”的一下窜过来,围着林蝶衣一个劲儿的转悠。
“你转悠啥?”
林蝶衣低头看着小狐狸,小狐狸用爪子指着林蝶衣挖的陷阱,吱吱的叫唤两声,看上去有些急躁。
这些日子,小狐狸跟着林蝶衣没少吃好吃的,如果它只是对坑里的野味儿感兴趣不会是这番模样。
林蝶衣看着小狐狸,多少有些明白它的意思。
“你说你一个小狐狸吃什么素啊!”
林蝶衣说着从储物袋里拿出来一根空间里的黄瓜递给它。
小狐狸一把抓过去,“嗖”的一下收起来,拦着林蝶衣的小身子却不肯离去。
林蝶衣知道空间里的黄瓜带着一丝灵气,小狐狸非常喜欢。
可是,空间里的东西她拿不出来,小女孩儿给她装在储物袋里的灵蔬灵米不多。
听着陷阱里应该是个大家伙儿,这都是灵蔬的功劳,她不能把那些东西都送给小狐狸。
“小狐狸……”小狐狸似乎明白林蝶衣的想法,急得上窜下跳,爪子指着大山深处吱吱的叫唤。
林蝶衣眨了眨眼睛,“你是说,你能带着我去深山找东西?”
小狐狸一听猛点头。
林蝶衣挑了挑眉,“那行吧,既然你能带着我去找好东西,那我就勉为其难的把我这点儿东西都给你吧。”
林蝶衣把储物袋里的带有灵气的灵蔬和灵米放出来,“都在这里了,你装起来吧。”
小狐狸挑着黄瓜西红柿这些能即食的东西收起来,其他的推给林蝶衣,还比划一个大锅的形状。
林蝶衣笑了笑,“你倒是挺讲究,不认识我的时候也不吃生食?”
“吱!”
小狐狸说啥林蝶衣听不懂,不过,答案是啥林蝶衣也不在意。
收起豆角茄子一类的灵蔬,便朝着陷阱走去。
陷阱里果然是头野猪,而且个儿头还不小,又肥又壮的看着就让人欢喜。
“这下发财了。”
黑市上的野猪肉已经炒到十多块钱一斤,这头野猪怎么也能出二百多斤肉,两千多块,林蝶衣一下就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走吧,先去另一个陷阱看看,让它在这里再挣扎一会儿。”
陷阱里的野猪已经奄奄一息,但是野猪凶猛,尤其是最后的挣扎更是可怕,反正它也跑不掉,林蝶衣便不想理会。
另一个陷阱距离这里不远,陷阱上的伪装已经消失不见,而且是大面积的陷落,看来又是一个大家伙。
林蝶衣走近一看,哦,好家伙,竟然是一头马鹿。んτΤΡS://Www.sndswx.com/
也许马鹿掉落的较早,这会儿已经没了气息,只是鹿血还没有流淌干净,滴滴答答的让人好不心疼。
林蝶衣急忙跳下陷阱,拿出几个空罐子接着。
然后拿出短刀对着马鹿的脖子来了一刀,等到鹿血流淌干净,便把马鹿收进储物袋里。
林蝶衣爬出陷阱,重新把陷阱整理一番。
又抓了几只野鸡,采了一袋子蘑菇,才来到抓住野猪的那个陷阱,这会儿,野猪已经死的不能再死,林蝶衣把野猪收起来,转身离开。
一上午,林蝶衣的收获颇丰,回到家,罗庄河和大林子早已经等在家门口。
“大林哥也来了?”
“东西多,老大一个人拿不过来。”
林蝶衣瞅了瞅,两辆自行车上满满当当的挂满东西。
别的不说,单单只是猪血就有四大桶。
“怎么这么多?”
“进院再说。”
罗庄河推着自行车走进院子,“今天这些东西除了一头猪的腰排和两个猪头要钱以外,其他的都不要钱,叔说了,他不要别的,给他一盆猪烩菜就行。”
“这么多东西,他就要一盆猪烩菜?
那他可亏了。”
罗庄河带回来很多东西,腰排足有一个半猪的,猪头虽然只有两个,但是还有四个猪蹄,十根骨头,五副肠肚,两副猪肝,一盆苦肠和四桶猪血。
“明天早上过来取吧,我多做些,你们帮我给叔带去,让他给大家伙儿分分。”
带着罗庄河他们干活儿的大叔姓徐,徐叔给她拿来这么多东西,她也乐意送给徐叔一个人情。
要做的东西很多,林蝶衣也不敢耽搁,送走罗庄河和大林子两个人,她便开始忙活儿。
还好,昨天在镇上定的猪头和猪血,她让孙新宇帮着她取,要不然,她还得跑一趟镇上,那可耽误事儿了。
临近傍晚,林蝶衣趁空跑一趟山上,找一个隐蔽的地方把马鹿和野猪放下。
这东西得过明路,不为别的只为了还大表姐和二表哥的钱。
从山上回来正好碰到过来送猪头猪血和肠肚的三表哥和二表哥。
“哎呀碰到你们两个真是太好了。”
“咋了?”
孙新宇看着有些兴奋的林蝶衣问道。
“我逮到两个大家伙。”
“啥?”
“我逮到一头野猪和一头鹿。”
“你说啥?”
孙新宇瞪大眼睛,孙新华也不可置信的看着林蝶衣。
“你们没听错,赶紧跟我去把那两个大家伙弄回来。”
“你说的是真的还是假的?”
“这种事情能开玩笑吗?
赶紧的,先把东西送回家,不过,我怎么感觉你们两个人弄不回来那两个大家伙。”
“多大?”
“野猪得有三百来斤,鹿是成年的马鹿,你自己想吧。”
马鹿之所以叫马鹿是因为它们个儿头大,像骏马一样。
虽然鹿茸鹿角没有梅花鹿的鹿茸鹿角品质好,但是,依然是珍贵的东西。
“哎呦,哎呦,二哥,快,回家把咱老爹和大哥叫上。”
“老三你先别激动。”
林蝶衣看着两个激动得不知道东南西北的两个人翻了个白眼,能不能别抖。
“三表哥,你敢告诉你老爹?”
支书大姨夫毕竟是村支书,虽然他心里也知道林蝶衣她们在背后有小动作,但是,家里的这些人还没有人敢在他的面前明目张胆的提起黑市买卖。
“哦,对呀,那叫大哥?”
“大哥那里有大嫂,我看他们两个咱们谁也不能叫。”
“那咋办?”
孙新宇傻眼了,老爹和大哥不能叫,那还能叫谁?
这年头做什么事情都得小心翼翼,平时的时候偶尔的在山上抓一只野鸡吃还没有人说什么,要是有人知道他们抓到野猪,还要去卖,那肯定得炸锅。
把他们举报到革委会都有可能。
“罗庄河在家,今天他还带回来一个朋友。”
“罗庄河?”
“对,找他行。”
罗庄河做黑市买卖这件事孙新宇知道,孙新华却不清楚,“稳妥吗?”
“稳妥。”
孙新宇点了点头,“这事儿我知道。
二哥,你先和美妞回家,我去找罗庄河。”
林蝶衣家里,两个烤炉正在工作。
“什么东西这么香?”
“烤鸡和烤肉。”
肉是五花肉,一斤左右的长条挂在烤炉里烤着。
烤好以后金黄金黄的,外酥里嫩特别好吃。
“这锅应该好了,我切一块给你尝尝。”
林蝶衣从烤炉里拎出一条肉,金黄色的,油亮油亮的,看着就让人忍不住流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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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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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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