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大家都用抹油布擦锅底炒菜的年代,李贝贝这种做法,绝对属于独树一帜的奢侈了!
谭峥嵘回来的时候,就闻到了屋子里传出来的异香,顺着香味,他走到厨房,
“今天做什么好吃的了?这么香啊?”
徐梅芳看见谭峥嵘,笑着说道:
“今天贝贝来了,再给咱们烙饼呢!”
李贝贝客气打招呼,
“伯父好!”
谭峥嵘很高兴,
“贝贝来了,闻着这香味,我就知道今晚有口福了!”
晚饭很快就做好了,主食家常千层饼,糙米稀饭。
菜也简单,炸个花生米,炒个腊肉芹菜,切个腊肠,拌个黄瓜,再弄一大盘子绿叶菜蘸酱,齐活了!
谭峥嵘吃着外皮酥脆,里面软糯的千层饼直接停不下来,
“贝贝,你这个饼是怎么做的,怎么这么好吃呢?”
徐梅芳这时候吃的也停不下来,
“我知道怎么做的,今天贝贝做我都看见了,回头我做给你吃。”hΤTpS://WWω.sndswx.com/
听到这话,谭峥嵘立刻顿住了,
“我看这个饼挺费油的,要不你就别做了吧?”
徐梅芳不领情,
“一开始我也觉得挺费油的,但现在看能做出这么好吃的饼来,费点油也是值得的!”
李贝贝在旁边点头,
“伯母您不用担心浪费油,您该吃吃,油没了,回头我再给您弄。”
谭峥嵘无语,他能说他只是单纯的不敢吃徐梅芳做的“美食”吗?
算了,还是把眼前真正的美食,先吃到肚子里再说吧!
吃口拌黄瓜,
“唉,这个拌黄瓜里加了什么?这么好吃啊?”
李贝贝看了一眼,说道:
“我加了点芝麻酱,芝麻酱配黄瓜是绝配,你们要是懒得做,就往芝麻酱里洒点盐,然后拿黄瓜蘸着吃也好吃。”
谭峥嵘点头,这个好,这个他自己就能做。
“好好好,回头我就那么吃!”
徐梅芳吃着也很开心,这半年来,那伙食是一天比一天差,像这样美味的饭菜,她基本就没吃过,
“这个炒芹菜也好吃,老谭你快尝尝。贝贝你也吃,别客气啊!”
几人一顿风卷残云,徐梅芳吃着吃着,突然问李贝贝,
“唉,贝贝,你说你这么优秀,怎么就看上我家老三那傻小子了呢?”
这事李贝贝也没谦虚,反而说道:
“这事还得怪你您和伯父你们俩啊!”
徐梅芳疑惑:“这话怎讲?”
“伯母我和你说,这事都怨你们俩把他那张脸生的太好了,一开始我看上谭景耀,就看上他那张脸了。
后来接触多了才知道,那家伙平时话不多,还假装一本正经的,可是坏起来让人没话说。
等后来我反应过来不对劲儿,可已经来不及了,都上了贼船了,就不好往下跳了!”
“哈哈哈哈……”
这话把徐梅芳和谭峥嵘逗得哈哈大笑,心里又有些隐隐的得意,他们的儿子还是很厉害的嘛!
夜晚,等郑老太和李二牛熟睡后,李贝贝又一次跳出了自家院墙。
来到马三顺家的地窖,看到地窖里满满当当的东西,李贝贝惊讶的合不拢嘴。
我去,这什么情况?
打着手电,靠近那些东西,她看到一个青花瓷瓶上贴了一张纸条,
“三斤小米!其它也可,最好是细粮。”
还有一个木头盒子,上面贴着的字条上写着,
“鸡蛋十个,换别的也行。”
还有一把宝剑,上面写着:
“猪肉五斤、细粮二十斤!”
继续往下看,一个精美的象牙雕件,上面写着:
“玉米粒三十斤,其它也可!”
唉?这里还有一套书,聊斋志异?呵呵,这个有意思,看看价格,十个鸡蛋!
李贝贝快乐翻了,这些东西,现在不应该叫白菜价,应该叫鸡蛋价了,这种交易可以多来点。
反正现在她鸡蛋比白菜还多。
哎呀,不行了,在这地窖里看东西太费眼睛,把所有东西都收到空间里慢慢看。
来到储藏间,李贝贝开始工作,
一支金簪子,二十斤细粮,准了!
她先称出二十斤大米来,然后拿笔写下了一张新的字条:金簪子细粮二十斤。
继续下一个,我去,这是圣旨吧?这怎么连圣旨都出来了?这上都写了什么啊?
奉天承运
皇帝制曰:任使需才称职,志在官之美;驰骋奏效报功,什么…什么…类之仁。尔韩尚仁河南汝州什么…县以……臣心弥励。乾隆四十二年五月初二日。
这什么玩意儿?那乾隆可真会玩,这是写封圣旨夸那个韩尚仁玩玩?也不给人家生个官儿啥的?
看看材料,是锦缎的,再看看那些大印,这个应该假不了,不错,收起来吧!
再看看价格,八十斤细粮,十斤猪肉。准了!准了!
圣旨看完,李贝贝继续往下看,那是越看越高兴,一串红珊瑚朝珠,五十斤粗粮!
一个大清乾隆年制的官窑葫芦瓶,三十个鸡蛋,六十斤粗粮。
一个翡翠扳指,十斤细粮……
李贝贝发现,她最近与古董有缘,非常有缘。一遇到都是一堆一堆的。
她还发现,她有个毛病,看见啥都好,看见啥都舍不得放手。
唉,其实这会儿那些古董真的不怎么值钱,主要是现在个人家里,多少都有那么几件,大家都有的东西,就没有什么收藏价值。
尤其自己身处在这个京都重地上,以前住在这里的人,不是皇亲国戚,就是文武百官,人家随随便便拿出来一个洗脚盆子,都没准是古董。
要怎么说后面那十年,大家使劲儿祸祸东西也有好处呢,至少他们让这些遍地都是的东西变得稀少了,稀有了,它也就值钱了!
唉,行吧,不能多想,闭着眼睛收吧,挑了几件档次低,价格标得又高的,直接拒收,她得告诉马三顺,太差的她不要,价格不符合的她不要。
要是自己实在不挑,那家伙下次得给自己整一堆破烂来。
从马三顺家地窖出来,都已经凌晨三点多了,本来计划今天晚上把四个地方都走完的,看来是不行了。
算了,那三家明天再说吧,再晚些回去,自家老爹老娘该起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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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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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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