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缺钱啊!不去不行啊!为了房子,别说有点小危险,就是天要下刀子,自己也得想办法去闯一闯!
今天李贝贝来的格外早,她是这么想的,即使有人来检查,也都是在人多的时候过来,不会太早,毕竟人家公职人员也是需要睡觉休息的!
李贝贝熟门熟路的来到和马三顺经常见面的胡同口,
唉,不对,为什么今天站在那儿的不是马三顺,而是一个胖子?
她二话不说,转身就走,快步来到一个没人的胡同,把自己刚才拿出来的鸡蛋和兔子,又收回了空间。
东西都收回去了,她的心才放下一些,这会儿也有闲心思考些别的了。
通常公安要抓人,他们都应该先埋伏起来,然后等坏人作案的时候他们再冲出来。可刚才胡同里那个人,就傻不愣登的站在那儿,也不像等着要抓人的样子啊!
那刚才那个人是谁呢?难道只是别人巧合路过?
李贝贝在这里想啊想,让自己直接就这么离开,还是有点不甘心,毕竟今天自己还等着用钱呢!
虽然说,自己的钱凑吧凑吧也能够两千,但万一还有其他用钱的地方呢?自己怎么也得把应急钱给准备出来吧!
于是李贝贝两手空空的又一次走向了经常和马三顺见面的胡同,这回她淡定多了,毕竟现在她手里什么也没拿,即使有人要抓自己,他们也没有任何理由,自己是非常安全的。
李贝贝又一次来到那个胡同口,那个大胖子还在那里。这回她没有掉头就走,而是以正常行走的速度走进了胡同。
可谁知那个胖子看见她,二话不说,就向她跑了过来。
这可把李贝贝给吓坏了,条件反射的转身就跑,可谁知她一跑,那个胖子在后面追的更快了。
李贝贝跑了有几十步,想想不对,自己现在什么也没拿,心虚跑什么啊!
于是她强忍住继续跑的想法,停住了脚步,大着胆子转身向那个胖子望去,
嘿!不望不知道,一望吓一跳啊!这个家伙捂的可真严实!从下到上,他只露了一双眼睛在外面。
就这副打扮,妥妥的做贼心虚啊!一看就不是啥好人!
李贝贝赶紧摆出防备的姿势,厉声喝到:
你是谁?为什么追着我跑?
马三顺在早市已经等了李贝贝好几天了,就是等不到人,刚才好不容易看见了李贝贝,那叫一个激动,连忙向李贝贝跑了过来。
可谁知道,李贝贝看见他,转身就跑。他也没多想,就在后面追了起来。
他一边跑,还一边想着,这窦家妹子今天在玩儿啥呢?没事儿跑什么啊?
直到听见李贝贝的喝问,他才想起来他这两天换了装扮,赶紧说道:
窦家妹子,是我!
我去,这是马三顺的声音。李贝贝疑惑的喊了一声,
顺哥?
马三顺知道李贝贝这是认出自己了,连忙说道:
哎呀,窦家妹子,我可把你给盼来了!
李贝贝直接被马三顺的变身技能给吓到了,
顺哥?你是顺哥吧?你是怎么由一个麻杆似的瘦子,变成走路都费劲儿的胖子的?
哎呀妈呀,可别提了,我这不是被那些检查的人给吓的嘛!你这几天没来,可能不知道,最近各大市场都被查了。
李贝贝疑惑,
有人检查,你还出来干嘛?
马三顺一拍大腿,
我这不是怕你瞎蒙似的闯进来嘛!你说万一你带着货过来,再被他们给抓住咋整,我这不是想着接应你一下嘛!
李贝贝有些感动,没想到这个马三顺还挺有义气的。
但她还是疑惑的问道:
那你是怎么由一个瘦子变成一个大胖子的?
我这都是和你学的呀!记得上次在天桥市场,你给我来的那个大变身,要是没有那些鸡嘴给我指引,我哪能认出你来呀!
这两天有人检查,我就想着和你学一下,也变一个身,我就把我们家我能穿的棉衣都给拿出来穿上了,怎么样?我这变身是不是特别成功?
李贝贝给马三顺竖起大拇指,
成功,太成功了,我直接没能认出你来。
马三顺嘿嘿笑了几声,然后转回话题,
妹子,你今天怎么什么都没带啊?我还等着在你这拿货呢!
我也是听说,最近市场不怎么安全,就把货给放在别处了,让我同伴看着呢!唉,顺哥,这总是有人检查你还敢要货啊?
那必须敢啊!我又不在这市场里面卖,我都是直接给客户送到他们家里去的。我们是亲戚之间的礼尚往来,别人是管不着的。
李贝贝又一次给他竖起大拇指,
顺哥,牛人啊!
马三顺得意,那必须啊!
李贝贝转回正题,
顺哥,你说个安全地点,我一会儿把货给你送过去,今早又有一只羊,你能吃的下吗?
那必须的呀!别说一头了,就是两头我也能吃的下。还有些什么?你和我说说,让我心里也有点底。
还有六只兔子,五百个鸡蛋。
马三顺直接跳了起来,
那真是太好了!
李贝贝看得辣眼睛,
顺哥,给你个建议,当胖子的时候,还是少跳一些的好。
马三顺不服,
我是一个灵敏的胖子。
李贝贝撇嘴,敷衍道:
行,你不仅是一个灵敏的胖子,你还是史上最帅气的无脸胖子。
行了,咱说点正事儿吧,顺哥,咱们以后见面的时间和地点都改一下吧,这里太不安全了。
马三顺非常赞同,
行啊,我也有这个意思,就怕你那边不方便。
没事,再不方便,也比被抓强。那以后咱们见面的时间就定在晚上八点左右吧!至于地点地点你说哪里好呢?
马三顺想了想,
你要是放心,就直接送到我家里来吧,我家就在这个胡同往后再走五百米左右,那边挺安全的。
和马三顺打了这么多次交道,李贝贝对他还是挺信任的。就同意道:
也行,那一会儿你领我去认认门!唉,对了,我们那里有一头猪要出栏了,大约有三百斤,你要吗?
马三顺激动,要,必须要啊!现在有钱的人很多,但是肉它就是没有啊!
李贝贝接话,
那可不,人都吃不饱,谁养猪啊?现在市场猪肉多少钱一斤啊?我可提前说好了啊,钱少了我可不卖。还有一个我们不管杀猪,直接卖活猪。
活猪更好,肉越新鲜越好卖,就是你要整只卖,这个价格肯定赶不上单卖肉的价格,毕竟还有猪血、猪下水什么的。这样吧,活猪两块钱一斤,怎么样?
李贝贝算算,这个价格也可以了,毕竟也得给马三顺留点赚头。
她就点了点头:行啊,既然顺哥开口了,这个面子必须得给,我们吃点亏就吃点亏吧!
马三顺很无语,心说:你明明没少赚好吧?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唉,不能和女人讲道理,自己少赚点就少赚点吧!
接下来,李贝贝跟着马三顺一起走到他家门外转了一圈,然后李贝贝说道:
顺哥,你就在家里等着,一会儿我就把东西给你送过来。我同伴在另一边等我呢!我先过去了。
半个小时后,李贝贝心满意足的从马三顺家走了出来,兜里还揣着新得的一百八十五块钱。
一边走一边想着:等买了房子以后,这些钱应急用应该够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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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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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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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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