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舜得意,“情侣装!”
方陵动了动手腕,又仔细打量这款电话手表,虽说这是为孩子设计的,但还别说,它的外形非常时尚,甚至能说得上漂亮。
边角处的用料也不会有过重的塑胶感,如果不显示通话状态,看着像极了一枚普通的手表。
“宝贝,我是不是很聪明?”赵舜见方陵在看手表,迫不及待地想要个夸赞。
方陵抬眸,眸光明灿似水,“对,你今天很聪明。”
赵舜揽着人往店外走,“只有今天吗?”
方陵侧眸,目光轻飘飘地扫他一下,“明天怎么样,得明天才知道。”
赵舜被他看得心头痒痒,“老婆,我想......”
方陵:“不准想。”
赵舜不服气,“我都没说完呢!”
方陵眉梢微扬,“反正我就是知道。”
赵舜凑过去,微微俯身,用自己的额头抵着方陵的鬓发,“那你告诉我,你家亲爱的刚刚在想什么?”
他完全度过了变声期,声音已有了成年男人的磁性,此刻他将声音压得很低,说话时仿佛有一根细小的羽毛在轻轻拂动。
丝丝缕缕的痒意沿着神经从耳廓钻入心尖。
方陵下意识侧了侧头,想要避开那股瞧不见的痒,赵舜却坏心眼地追上去。
在那染了层薄红的耳尖上轻咬一下,赵舜眼底聚着一抹光,仿佛是饿了许久的野狼经过长途跋涉,终于在丛林深处看到一头肥美的鹿。
“宝贝,告诉我。”
方陵被他扰得不胜其烦,伸手摁在赵舜的锁骨上,摁着想将人推开些,“公共场合,请你注意点的。”
方陵手指修长,手摁在赵舜锁骨上时,食指碰到了他的喉结,赵舜当下就咽了口吐沫,喉结上下滚动,凝在他眼底的光越发幽深。
“饿了是不是?”方陵问。
赵舜立马点头,“很饿!果然,我老婆懂我。”
方陵莞尔,“行,那我们找地方吃饭吧,现在刚好也是饭点了。”
赵舜不可置信,“宝贝?”
方陵把肩膀处搭着的胳膊推下来,改拉着赵舜往前走,“把你脑子里那些带颜色的思想给我收一收,现在不行。”
赵舜垂头丧气,连走路都没力气了,“宝贝,你得知道现在你男人我芳龄十八,真是如狼似虎的年纪。正所谓赵是铁,‘方’是钢,一天不吃饿得慌。”
方陵拉着他径自往前走,像是拖着一条在外面玩疯了、不肯回家的大狗,“饿得慌是吧,所以现在我就带你去吃饭。”
赵舜:“是方!”
方陵不理会他,“别磨磨蹭蹭的,不然等我小舅舅来通知我,我就......”
说着说着,方陵停住。等下,他的手机放前台去了,他可背不出小舅舅的电话。
“待会儿我们要去前台一趟,到时候打电话给小舅舅,约个地方会合。”方陵回头对赵舜说。
赵舜重重地叹了口气,“好吧。”
两人吃饭完后,去了一趟前台,拿到号码后拨了个电话给叶潜。
让两人意外,叶潜竟然在距离这个商圈不远的一家咖啡厅里。
走路过去不过十五分钟。
这一片地方陵里没来过,完全是跟着赵舜手机里的导航走的。
比起热闹繁华的商圈,这里流淌着一股淡淡的幽静,拐过街角后,方陵看到那间咖啡厅了。
挺别致的小店,走的是森林风,大门走廊铺设的是由不规则图形拼合而成的木板,入门两侧放置了精致的小盆栽,缠着藤蔓的吊椅在轻柔的音乐声中微微晃动。
方陵看见叶潜了。
叶潜坐在窗边,却不是正着坐的,而是侧着坐、同时回过头去,看向架起书架的方向。
同样是位于窗边的书架旁,有一个正在整理书的青年,他穿着白衬衫黑长裤,阳光落在他过分白皙的皮肤上,泛起玉似的冷清感。
他一边整理书架,一边偶尔侧头与叶潜说两句,眼角眉梢都带了点笑意,而这股笑意把他周身的冷清感融化了不少。
“来了。”看见方陵与赵舜进来,叶潜干脆从位置上起身,“你俩真是演了一出大戏。”
方陵也笑了,“生活所迫,所以我相信小舅舅,你一定会帮我们的对吧。”
原本整理书架的青年这时转过身来,叶潜顺势将人揽过,“这是我男朋友,雍景。”
方陵彻底看清他的脸时,整个人不由一愣。
雍景抿唇笑笑,“你好,我听阿潜提过你们。”
赵舜自然地叫了一声,“舅夫你好,我是赵舜,方陵的爱人。”
雍景耳尖有点红。
聊了几句后,方陵想去洗手间了,他中午的汤喝得有些多,于是就问:“洗手间在哪里?”
叶潜:“我带你去吧。”
这咖啡厅占地面积并不小,跟着叶潜拐入一条长廊,走到末端再往左转后,方陵才看到了洗手间的标志。
“小舅舅,你家男朋友是不是学医的?”方陵忽然问。
叶潜脱口而出,“你怎么知道?”
方陵停顿几秒,然后才笑了,“猜的。”
叶潜盯着方陵不放。
“我看他的气质就像医生。”方陵随便找了个借口。
叶潜笑了笑,似乎是相信了,“之前倒是有人也这么说过,阿景看着就像学医的。”
方陵拍拍他的肩膀,“好好对他,他真的很爱你。”他甚至能为了你去死。
方陵认出雍景了。
前世帝都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报复案件。
这个犯罪嫌疑人身份很特殊,他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却凭着过人的智力在学业上一路高歌猛进,接连跳级,不过年二十七,就在帝都top的医科大学读博毕业。
如果单看到这里,完全是人生逆袭的赢家剧本。
但就是这么一位有着大好前途的青年,却为了杀两个犯过案的杀人犯把自己搭进去了。
当时网络上有人叫好说替天行道,然而更多的人是骂他蠢、读书读坏了脑子,为了那两个即将抓捕归案的杀人犯搭上自己的前程,甚至是命,这根本不值得。
雍景连杀两人,虽然那两人罪恶多端,但介于他的作案手法极度残忍,且在过后完全没有悔过感,还当庭大喊他们该死,所以最后到底被判决了死刑。
方陵之所以时过经年还记得,是因为当时这起案件在大众看来太过匪夷所思。
一个长相清俊、学历超群,有着大好前途的才俊,忽然做出这种断送前程的事,原因是什么?
网上讨论得如火如荼,却没有任何一个被猜测的原因站得住脚,最后人们只能说:
有些天才,其实也是疯子。
此时的叶潜对此一无所知,却对方陵的话很赞同,“当然爱我,就像我爱他一样。”
方陵觉得,这个前世不被大众知道的真相,外公肯定是知道的。
所以这位固执的老人后来改变了想法,轻而易举地接受了他与赵舜。
方陵认真说:“小舅舅,谢谢你还有雍景。”
叶潜眉梢轻提,“无缘无故的,你道什么谢?总不能是提前感谢我还有阿景为你们打掩护吧。”
方陵笑而不语。
***
“宝贝,以后咱们也开家书吧,又或者咖啡厅好不好。”看见方陵回来,赵舜走过去。
方陵好奇,“你怎么忽然有这种想法?”
赵舜指了指周围,“就,我忽然觉得这样其实也挺放松的。店里的客人不需要太多,但环境一定要好,烦恼的时候来这种店铺坐一会儿看看书,沾染一点市井烟火气,又不至于太熏。”
叶潜投给赵舜一个赞赏的眼神,“你很有眼光,这个咖啡厅虽说是阿景的师妹开的,但里面很多设计都是阿景一手包办的。”
环境确实很惬意,这天下午赵舜与方陵干脆就在咖啡厅里度过了。
像某种吃饱喝足后就喜欢晒太阳的小动物,两人找了一处有阳光、但只是光点斑驳落下的位置,紧挨着坐在一起。
他们手里或拿着书,也或拿着一部iPad,旁边桌上还放着两杯飘扬着热气的黑茶,偶尔咬着耳朵低声说两句。
赵舜在方陵耳尖处亲了一口,“老婆,我喜欢这样的悠闲。等从帝都回去以后,我打算先在A大旁边买一套房子。”
方陵莞尔,“这么快吗?”
赵舜毫不犹豫地说:“那当然,精装房虽说拿房快,但如果装修风格不喜欢,等于没用。毛坯装修的时间暂且不算,装修完后还要除甲醛,这哪样不花时间。”
赵舜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跟方陵出去过二人世界了。
方陵不得不提醒他,“现在我妈知道了,她肯定不会同意让我出去住的。至于隐瞒,如果真的有心查,想瞒也瞒不住。”
赵舜:“......”
赵舜整个人颓废下来,本来他手上是拿着iPad,一会儿把iPad放在皮沙发的宽扶手上,腾出手来合抱着方陵,“宝贝,要不这样,到时候我去跟学校领导说说。就是那个彭老头,喜欢喝茶的彭老头你记得不?我肯定能摆平他的,到时候让他帮我们瞒一瞒。”
方陵失笑,“你这是公然贿赂。”
赵舜理直气壮,“哪里是贿赂,我这是在建立忘年交!”
方陵:“到时候再看吧。”
赵舜念念叨叨,“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了,过几天就是高考放榜日,到时候咱们肯定得回A市的。分数都出来了,距离录取还会远吗?”
方陵说不过他,“行行行,自己看着办吧。”
赵舜心花怒放,抱着方陵又亲了好几口,“好勒,这事我一定办得漂漂亮亮的。”
安逸的时间总是过得飞快,一眨眼就到了下午,叶女士再次打电话来。下班后再次过来的叶潜,要带方陵回去了。
上车的时候,赵舜指着手上的手表,方陵比了一个OK的手势。
叶潜系好安全带,“你俩在打什么暗语?”
坐在副驾驶的方陵同样戴上安全带,“我手机不是‘丢了’吗,他给我买了一个电话手表。”
叶潜乐了,“一般人想不出这种办法。”
方陵深以为然,“嗯,他大概不是一般人。”
两人回到叶家,并不出方陵的意料,叶女士并没有提起他的手机。
做戏做全套,方陵主动跟叶女士说自己手机丢了,后者表示明白,并说让他先等几天,如果没人打电话过来、让他们去赎,就让他重新去补个手机卡。
方陵当然同意。
方陵回房间,他刚拐过一个拐角,彻底消失在叶女士的视野里后,依稀听到叶女士喊来家里的司机,让他载她去红星广场一趟。
***
日子一天天的过。
不能见面的两人偷偷摸摸的联系着,就像在搞某种地'下组织的接头工作一样,联系不仅不用手机,还时常借着叶潜打掩护。
直到离开帝都的前两天,叶女士才告诉方陵,她接到了“好心人”的电话,电话那端告诉她,要将捡到的手机还回去,不过为此索要五百块钱的酬劳。
方陵在心里偷笑,真是难为她了,居然记得补上后面的索要酬劳,但可不就补上后面才显得更真实些。
方陵的手机赎回来了,家里最近忙,所以叶女士倒没有再像之前那样盯着他。
忙什么呢?
是叶老太打算跟着女儿去A市,并在那里小住上一个星期。
于是整个叶家开始忙碌了,收东西的收东西,叮嘱的叮嘱,试图留人的留人,反倒是方陵清闲了下来。
在一番算得上热烈的争论后,当叶女士要离开时,她身边不仅有方陵还有叶老太,还多了一个穿着唐装的叶老爷子。
老两口都决定去A市小住。
***
“陵陵?”叶女士走进机场的便利店,四处张望,在看见方陵从一个货架后出来后,她无奈,“你买个水怎么去那么久?”
方陵手里拿着一瓶饮料,“我不想喝冷的,就找常温饮品去了,结果发现我想要的那款饮品没有常温的,又换了另一款。”
叶女士知道儿子最近是改变了口味,不喜欢喝冷饮,所以对这番说辞并没有怀疑。
“走吧,去那边坐一会儿,然后就差不多该登机了。”叶女士说。
方陵点头,跟叶女士一起离开便利店,只是踏出便利店那一刻,他顿了顿,故意落后一步,同时趁着这时回头看。
货架安安静静,看似平静无活物,只是就在这时,有一颗脑袋做贼似的从侧边探出来。
哪怕看清楚了赵舜脸上的郁闷,但方陵就是忍不住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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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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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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