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实用主义者的爱情>第 6 章 第 6 章
  方穆扬出来的时候,楼道有户人家还在做西红柿酱。夏天的西红柿不值钱,到了冬天可就成了稀罕物,北方冬天的应季蔬菜少得可怜。有人在夏天趁着便宜买一堆西红柿,洗净切块蒸了,再把做好的酱灌进输液瓶子,灌完了拧紧橡皮塞,等着冬天吃。瓶子是用开水煮沸消毒过的,此刻装好西红柿酱,在桌子上排了一排。还有人在炸小黄花鱼,味儿直冲鼻子。

  傍晚有风,吹得树叶子直响,蝉不停地叫,一楼有户人家在树荫底下支了张桌子吃晚饭,一家人围在一起,年长的男人拿筷子蘸了散装啤酒递到孩子嘴里。

  方穆扬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才拍了一张照片。直到一个女孩子出现在镜头里,一分钟的时间,他连着拍了好几张。

  费霓骑车的时候始终和车座保持一段距离,晚风钻进她的后脖领子,白衬衫鼓胀起来。她穿短袖白衬衫配工装裤,典型的工厂女工打扮,脚上是回力白球鞋,很白,不是新鞋的白,而是刷了好多次的那种蔫儿白。

  她停了车,打眼就看见了方穆扬。他也穿一件白衬衫,最上面的两颗扣子开着,衬衫是长袖的,袖子卷到手肘,通常像他这种卷法,都会有一块全钢手表,上海牌的,但他没有手表,只有结实的小臂,手持照相机,冲着她笑,介于宽厚和无赖之间的那种笑。费霓也对他笑笑,方穆扬的相机拍下了这一幕。费霓低头锁车,车把上挂着一个网兜,网兜里盛着西瓜。

  方穆扬走近费霓,费霓的五官在他眼里越发清晰。

  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张纸展开递给费霓,“你给我的海棠花开得很好,没相机,我就画了下来,让你看看。”

  方穆扬本来是用铅笔画画,有画中人要求给画上色,特意买了颜料给他。于是这副海棠也有了颜色。

  费霓从画里看出了方穆扬画这张画时的天气,以及方穆扬的浇水方式,因为画上的海棠叶子上有水珠,好像随时要滑下来。她让方穆扬浇花的时候不要从花上往下倒。

  “你怎么知道的?”

  “你的画告诉我的。这些年你一直在画画吧。”

  费霓记得有一年方穆扬画画得了大奖,他的姥姥还请同学去家里做客。方穆扬动不动以自己太姥爷是捡破烂的自居,到了他外祖母家费霓才发现局部的事实和真相有时真是天壤之别。方穆扬的姥姥自己住一幢小洋楼,她的儿子们在国外定居,唯一的女儿——也就是方穆扬的母亲,嫌她是一个不事生产靠吃定息生活的资产阶级,很少同她来往。

  方穆扬长在红旗下,一出生资本家就已经慈眉善目起来,至少表面上是,他并未亲眼见证过资本家对普罗大众的压迫,所以也无法对他们产生刻骨的仇恨,只把他们当作可以团结的对象,所以他经常到自己外祖母家玩儿。

  虽然时代变了,他的姥姥也俭省起来,但这种节俭只不过是把家里花匠辞了,由男佣兼任,花园里的玫瑰一样开得烂漫,德国车一样的坐,咖啡一样的喝,最新唱片一样的听,家里布置一样的讲究,最不讲究的就是把齐白石的画和外孙的涂鸦挂在一起。んτΤΡS://Www.sndswx.com/

  后来方穆扬的姥姥去世,房子留给了他,姥姥头七没过房子就被他母亲捐了出去,如今也不知道房主变成了谁。去年,费霓骑车经过那个院子,眼睛顺着铁门里的缝瞥过去,哪里还有玫瑰,蜜蜂落在黄瓜花上,已是另一番风景。

  “以前我也会画画吗?”

  方穆扬问得随意,费霓听起来却不是那么一回事。他还没想起来,是她误会了。费霓看着画想,肌肉记忆比什么深刻,他没恢复记忆,却恢复了画画的能力。她抬头看他,这人也不知道什么叫伤心,又想他这样也没可伤心的,烦心事儿都忘了,每天有吃有喝能画画,还能有余钱给人照相四处溜达。都记起来也未必是什么好事。

  方穆扬见费霓一直盯着画看,觉得她是真喜欢,很慷慨地表示:“我反正天天能看见真花,这画你留着吧。你要喜欢,我再给你画一副。”

  费霓的思绪这才从画里□□,“你怎么下来了?”

  “你们家人太多,我怕你看不到我。”

  费霓忍不住笑:“你这么大个子,我怎么会看不到你?”

  “你看周围这么多人,但我拍照的时候只能看到你一个,其他人都是背景。”

  费霓不知怎么听出了他这话的言外之意,又觉得自己想多了,直接把话题转向了相机,“你的相机怎么来的?”

  “在信托商店买的。你要喜欢,等我把胶卷取出来,就送你。”

  “你自己留着吧,别什么都随便送人。你怎么想起买相机了?”

  “我想给你多拍几张照片。”

  一时间费霓无话可说,还是方穆扬打破了沉默:“这么热,你干嘛把扣子都扣上?解开两粒吧。”

  费霓并没多想,只说:“我不热。”

  方穆扬并不照相,只是看着她笑,他的目光就像晚风在她身上扫,所到之处,旁人看不到,费霓却感觉得到。风把他吹凉了,方穆扬的目光却让她耳根发热,她哪儿哪儿都不自在。

  “真不热?”方穆扬记得费霓锁骨上有颗红痣,但此时被衬衫遮住了。

  “我说了不热就是不热,你烦不烦。”费霓很顽固地不解扣子,方穆扬只好随他。

  她想起方穆扬不算乐观的未来,问:“你今后打算怎么办?”

  “我还没想好。”方穆扬在取景框里看费霓的眼睛,他随口提起了凌漪,“你认识凌漪吗?”看他的老同学提起凌漪的频次过多,方穆扬不能不好奇。

  相机记录了费霓错愕的表情。

  “你问这个干嘛?”

  “我和她很熟吗?”

  “很熟,非常熟。她以前是你女朋友,你很喜欢她,喜欢到把上大学的名额让给了她。”费霓从别人那里得知,方穆扬确实为了凌漪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她听说时并不为他的深情而感动,只觉得他幼稚可笑,“你当初要想跟她在一起,就不应该把名额让给她。你上了大学,她在乡下当知青,你愿意同她结婚,她会感激你;你把名额让给她,她上了大学,你在乡下挣工分,她反而会嫌弃你配不上她。她现在不来看你,虽然不近人情,但也是意料之中。要是我,我才不会把我已经到手的名额让给任何人。帮助人也不是这么帮的。是你自己把她推远的,你要是把名额自己要了,否则她没准正不辞辛苦地照顾你呢……”

  方穆扬并不觉得自己错过了多重要的东西,提起凌漪颇有点儿满不在乎的劲儿:“我有你了,不需要她来照顾我。”

  这话丝毫没有让费霓感到欣慰,她反而动了气:“我是欠你的吗?她占了你上大学的名额,她才应该照顾你。凭什么好处她都占了,倒霉……”费霓及时住了嘴,再说下去就伤人了。

  方穆扬完全搞错了重点:“你很想上大学吗?”

  “你就是个傻子。”因为觉得他是个傻子所以更加忍不住教育他,“医院估计是治不好你了,你也不要在医院呆了,让知青办的人赶快想办法给你解决工作和宿舍。你不是会画画么?宣传队里跟你这么大年纪比你画得好的也没几个,语气强硬一点,一次不行就多找几次。你要有了正式工作,你和凌漪没准还有回转的余地……”

  费霓长了一张恬淡清俊的脸,如今她说话的表情与她的五官有些不般配。方穆扬的相机正好捕捉了她这表情。

  “不要老拍我了。”费霓衬衫的扣子仍扣到最上面,她伸手挡住自己的脸,光顺着指缝透进来。

  方穆扬伸出指头顺着她的指缝去戳她的脸,笑着说:“好了,不拍了。”

  “别老动手动脚的,我不喜欢你这样。”费霓偏过脸不看他,“你怎么知道我住这儿?”

  “我想要找,总会找得到。明天有空吗?我请你吃冰淇淋,还原先那地儿。”

  “我没空。”费霓忍不住劝他,“把你的钱留着吧,总归是越花越少。你以后多的是用钱的地方。”

  “你爸说你最近正忙着跟人看电影,电影好看吗?”

  费霓想辩白,她并没有忙着跟人看电影,但到嘴边却成了:“还行。”其实电影她已经和方穆扬看过一次,再看时她对剧情毫无兴趣。

  “你是不是因为跟人看电影才不去看我的?”

  “是又怎么样?”费霓从这句话里读出了质问的味道,她又不欠他的,她愿意和谁看电影就和谁看,愿意和谁交往就和谁交往,没义务总去看他。

  方穆扬很宽容地笑笑:“你要想看电影,我可以和你一起去看。”

  风越来越大,树叶抖落到地面上。

  费霓在心里又骂了句傻子,她的眼睛从一朵云转向另一朵云,“你知道怎么回医院吗?”

  “知道。”

  “那你回去吧,再晚食堂就没饭了。”

  两人沉默了好一会儿,都说要走,但谁也没转身,还是方穆扬先开了腔:“你赶快上楼吧。”

  费霓往前走了几步,要进楼栋的时候,她抬头看天,这是要下雨了,回头正看见方穆扬正站在那儿,手里拿着相机。

  她冲他喊:“等我一下,我去给你拿伞。”

  费妈看见费霓慌慌张张地跑上来,问她:“你不是去买西瓜了吗?西瓜呢?”

  费霓跟没听见似的跑进屋里,从门后拿了伞,又直奔手摇留声机旁边的书架,半跪在地上找他爸经常看的连环画,许多有点儿名气的画家都在画连环画,只知道画海棠是没前途的。

  她把搜罗的小本连环画用一张报纸包起来,抱着就向门外走,忘了客厅里还有客人坐着。

  刚出门,就看见方穆扬背着相机包拿着网兜站在楼梯口。他大概来了一会儿了,却没往前再走一步。

  “你的西瓜。”

  “你现在最好的出路就是去画连环画。你拿回去研究一下。”

  墙上悬着蒜头和辣椒,两人在狭窄的楼道默默交换了伞、连环画和西瓜。

  “你知道怎么打伞吧。”

  “我没这么笨。”方穆扬冲她笑,砰地一声打开伞,罩在两人头上,要多怪异有多怪异。

  费霓说:“我回去了。”

  “嗯,你走吧。”

  费霓想等方穆扬走了她再转身,可他就站那儿不动,于是她也只能站在那儿。

  窗子关着,空气很闷,他们俩之间的空气好像停止了流动。

  还是方穆扬等不及了,催费霓走:“你拎着西瓜不累吗?赶快回去吧。”

  费妈看着立在楼梯口的女儿长长叹了口气。

  费霓先转身,她拎着西瓜放到铁皮桶,接了凉水,把西瓜拔上。进屋的时候她又往楼梯口看了一眼,正瞅见她的二姐二姐夫上楼。

  方穆扬已经不见了。

  费妈怪小女儿不通人情:“人家都来了这么长时间,怎么到了饭点也不留留人家?”

  “您不是怕他坏了我的事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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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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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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