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有的在做抗战口述史。蜀南文学
为了记录、整理和归纳第一线的真实口证,为了收集目击者的回忆,他们散尽家财,走遍祖国的河山,几十年来去亲自采访一位又一位被时间和公众遗忘的老人们,与时间赛跑,赶在死神的镰刀落下前抢走珍贵的回忆。
他们,有的在做灾难口述史。
这个民族,遇到过太多太多的灾难了,其中,又以那两场大地震最为惨痛,成为中华民族无法忘记的伤疤。
地震发生时,灾区究竟发生了什么?地震给灾区人民带来了怎么样的变化?政府是如何组织救援?地震给当地造成了什么样的影响?
地震过去几年后,灾区人民的生活又是怎么样的?这座城市又是如何走出阴霾重焕生机?
这些都是需要史学研究者们认真走访考察,采访记录的。
灾难,同样是值得铭记的精神财富,通过记录灾难,能让子孙后代知道他们的先祖是如何在生与死之间做出抉择,又是如何咬牙活下去的,这种坚韧不拔的精神值得一个民族传承下去。
还有人做方言口述史,创办方言博物馆,在普通话浪潮中抢救挖掘当地方言,以录音的形式记录下城市的乡音。
还有人……
做口述史的,很多都不是专业的史学工作者,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只是普通人,从事着和历史完全无关的工作,在最初,他们是出于兴趣才开始收集“口供”。
但是随着“口供”的累积,随着老人们的逝去,他们心中的紧迫感越来越盛,这让他们根本无法停下脚步,甚至要不断加快脚步,和时间赛跑,抢救历史。
乐景的有些同行们,就在做口述史。
做口述史,在史学研究领域也是冷门圈子,很多没有项目研究经费,只能自费研究,而他们耗费青春和心血,做出来一些成果,在当代也无人问津。
华夏是幸运的,这个民族历经五千年风霜而不倒,无论是国难当头还是盛世太平,都有一些傻子们在做着一些“无用功”。
可是印第安人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在美洲殖民者的大肆屠杀和严酷镇压下,美洲文明迅速凋零,美洲文明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不少印第安部落一夜之间被荡平,侥幸遗留下来的印第安部落要么组织游击队抗击暗杀殖民者,要么躲进深山老林,要么……就化作游匪强盗。
他们根本没有条件来收集记录本民族的历史。
也正是如此,伊莱临死前,才会想要乐景为他写一本书吧。
这些年,乐景一直在思索,要为伊莱写一本什么样的书。
是像《基督山伯爵》那样的复仇者归来?还是像《汤姆索亚历险记》那样充满童趣天真可爱?亦或者是像《老人与海》那样刻画一个典型的、坚韧不拔的印第安英雄人物?
最后,他发现,单纯的小说根本无法承载美洲土著们几千年的厚重文化。
所以他才想到了口述史。
印第安人其实是对全美所有土著的统称,并非指单一的民族,所以每个部落都有不同的语言和文化,要想整理一部全体印第安人的口述史,这势必是一个艰难的挑战,而且是一个漫长的可能要花几十年的工作。
乐景一个暑假的时间当然远远不够。
他也不可能在美洲待一辈子。
但是没有关系,就算乐景没有在美洲,他所创办的事业还是会被人延续着,他可以花钱组建历史考察队,在全美搜集史料,然后整理记录下来,留给后世。
……
位于中西部的内布拉斯州的印第安居住区,在这一天来了一些特殊的客人。
部落里的战士们举起长.枪,警惕地看着这些黄皮肤的陌生人,用土语说道:“你们是谁?这里是我们野牛部落的领土,外人不许靠近!”
对面的陌生队伍里突然也响起了同样的土语,“尼莫,你还记得我吗?我是马琳,大山部落的马琳!”
战士中的一个裸着上身的年轻人,尼莫认真端详了出声人几秒,眼中的警惕之色稍减,只是手里的长...枪枪尖依旧坚定指向他们,“马琳,我认得你,你离开了你的部落,去外面工作了。你现在来我们部落做什么?而且还带着这些外人。”
对面的人虽然和他们都是黄皮肤,但是他们身上穿着和白人一样的服装,身上流淌着和他们截然相反的气质,这让尼莫很难对他们放下警惕。
“别误会,他们没有恶意。”马琳连忙说:“他们之前想要问我们部落的历史,因为语言不通,所以雇佣了我当翻译。”
为了让尼莫放下警惕,马琳又说:“我之前领着他们去了我的部落,只要回答一些他们的问题,他们就会给部落钱和食物。”
尼莫却不相信会有这么好的事,他疑心这是阴谋。
就在这时,对方一名领头模样的年轻人对马琳说了一些什么,马琳眼中闪过一丝惊讶,然后点了点头,对尼莫说:“为了表示诚意,他们可以只派一个代表进去,你可以对他进行搜身。”
尼莫心中一动。说实话,部落里一直很穷,白人们为了让他们饿肚子,大力捕杀野牛们,野牛们现在越来越少,他们现在很难捕捉到猎物了,孩子们经常饿着肚子。
族长曾经也想过向白人们投降,带领族人去白人划给他们的原住民保留地——白人承诺,只要他们搬进保留地,就会为他们提供食物,他们也不必再躲躲藏藏的生活。
但是,尼莫内心对白人的承诺持怀疑态度。
这些恶魔一直在想方设法屠杀他们。
为此,他们还发布了法律:规定每上缴一个印第安人(不论男女老少,甚至包括襁褓中的婴儿)的头盖皮,白人的政府将会奖励他们50—100美元。
所以那些恶魔们从来不会遵守承诺。
之前有个部落因为弹尽粮绝放下了武器,士兵们却依然把部落里的人屠杀干净。
当他们放下武器的那一刻,他们也将自己的性命交给了白人,部落人将会真正成为任人宰割的畜生。
如果……他是说如果——毕竟对方不是白人,拥有和他们一样的肤色——如果只是回答对方一些问题就能获得食物和钱的话,这无疑是一个很划算的买卖。
马琳继续劝说:“尼莫,相信我,他们和那些白人不一样,他们家乡和我们一样,也被白人侵略,白人夺走了他们很多钱,也杀了他们的很多同胞,他们同样和白人有血海深仇。”
“他们来这里是因为巨石部落最后一名战士的遗愿,希望帮我们记载下历史和文明。”
尼莫听说过巨石部落。
这个部落曾经和他们部落有过商业往来。
但是那已经是几十年前的事了。
在二十多年以前,巨石部落就已经被白人屠戮干净。可是马琳却说最后一名战士的遗愿,是当时有人逃出来了吗?
尼莫和其他战士交流了一下眼神,小声用土语交流了几句,很快商量出了结果。
“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找族长,看族长怎么说。”
族长听说了尼莫的话,对此很感兴趣。
在经过短暂的思索后,他对尼莫说:“你让马琳领一个人进来,蒙着他们两个人的眼睛,不能携带任何武器,我可以和他聊一聊。”
尼莫应是。
然后重新回去,一五一十把族长的要求告诉了马琳。
很快,那个头领模样的年轻人就率先走了出来,柔顺且毫不反抗的接受了尼莫的搜身。
那个年轻人有一双温柔明亮的眼睛,身上有一种和他们格格不入的气质,这让尼莫下意识放轻了动作,对年轻人保持了一定的礼貌。
他问:“你叫什么名字?”
年轻人说了一个奇怪的,抑扬顿挫的名字,马琳尽职尽责翻译:“他说他的名字不太好念,你可以称呼他的姓氏——颜。”
尼莫把这个发音在嘴里过了一遍,点点头,然后蒙上了他们的眼睛,由他和另一个战士牵着他们的胳膊,特意绕了一段崎岖的山路,然后才带他们来到部落里,领他们见了族长。
虽然心里好奇他们要问族长什么事,但是尼莫还要守卫部落,所以他很快就离开了。
他只知道,夜色低垂的时候,部落中央点燃了篝火,族长高高举起了陌生人的手,宣布要为他举办庆典。
和颜一起来的其他人也得到了族长允许进入了部落,他们带来了珍贵的食物。
部落里很久没有这么热闹了。
孩子们大口大口咀嚼着这些人带来的鲜嫩肉类,对陌生客人露出了好奇的眼神。
女人们脸上也扬起了放松的笑容,看向陌生客人的眼神带了一些善意。
在篝火晚会上,族长告诉了部落里一件事。
这些客人会在部落里住一段时间,他们要记载下来部落的历史,作为回报,他们会给部落一些食物和金钱。
尼莫不知道部落的历史有什么好记录的,但是部落现在的确很缺食物和金钱,这些客人的到来解了燃眉之急。
而且族长是部落里最聪明最有远见的人,既然他也接受了这些人,证明这些人暂时可以信赖。尼莫看向他们的目光,也就少了些敌意,多了些善意。
这些异国客人在部落里待了一个星期,通过马琳的翻译,部落里的人都知道了他们来自海那边的清国,他们的国家已经有了五千年的历史和文明,并且在近代,同样成为了被白人欺辱侵略的对象。
这让尼莫格外感同身受。
同时,他们也知道颜和巨石部落的战士伊莱的故事,知道他们之间的约定——这也是他们千里迢迢走访内布拉斯州的各大印第安部落原因。
尼莫钦佩伊莱这个勇敢的战士,他坚持了二十年的复仇故事让人动容,同样的,他也钦佩颜。
一个异国之人,仅仅为了和朋友的一个约定,就这样不惜财力物力,花费大量时间精力来走访印第安部落,帮他们记录连本民族都不在乎的历史和文化,这份义气让他感动不已。
白人都是恶魔。
只有同样肤色的人才能互帮互助。
尼莫不知道他们部落能坚持多久,也不知道所有的印第安部落能支持多久。
但是如果真有那一天,他的部落已经覆灭,最后一个印第安人死在白人枪下,所有美洲土著彻底在美洲大陆消失,但是至少,还有颜记下了他们的部分历史,让世界知道,这片大陆上,曾经生活了几百个民族,曾经拥有璀璨的文明。
颜,是他们所有印第安人的恩人。
一周后,颜和他的朋友们将要离开野牛部落,前往其他部落。
族长在征求过尼莫的意见后,让尼莫和他们同行。
族长说:“这一路来会有很多危险,尼莫是强大的战士,他可以保护你们,也可以给你们做翻译。”
尼莫向这些年轻人献上了部落里的最高礼节,肃容坚定道:“向天神发誓,我会用我的生命来保护你们。”
于是在一个清晨,尼莫跟着这些异国来客重新上路了,他们的旅程还很漫长,他们的未来充满未知。
……
乐景虽然不在波士顿坐镇了,但是在管理层齐心协力的努力下,新兴的报业集团还在维持平稳正常的运转,招聘工作也在全美各地有序开展。
男女同工同酬的这个要求,就是由乐景率先提出的,当时公司管理层有很多人反对,但是他一意孤行地推行了这个聘用准则。
这个聘用准则并没有登在报纸上,但是却是每个城市的主考官的“潜规则”,他们严格按照乐景的理念,在全美各地聘用了很多女性职员,并且给她们开出了和男性一样的工资。
这在美国历史上还是破天荒的头一次,若干年后,定会在美利坚女性的解放事业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可是这个在日后开了男女同工同酬先河的决定,在最初却是默默无闻的,甚至没有报纸来报道这件事。
真正让这件事展露世人眼前,是由《洛杉矶邮报》报道的一件新鲜事:
一位先生在从原单位辞职后,很快应聘上守夜人加州分社的编辑一职,然后惊愕的发现他的上司,即报社主编,竟然是他昔日的女同事——凯特琳小姐。
男性职员曾经是一名共和党议员的僚幕,女同事则是这名议员的秘书和情妇,被很多人当成胸大无脑的花瓶。
后来这名共和党议员因为在党内失势,后来又被媒体爆出来贪污腐败的罪证,被公诉人告上了法庭,恐将面临几年的牢狱之灾。
所以这位先生和议员美艳的女秘书就一同辞职了。
可是现在这个花瓶却一跃成为这位先生的上司,而且报社还给她开了比他还要多的工资!
这让这位先生气急败坏,觉得自己受不了这种奇耻大辱,当天就递交了辞呈,同时转头把这件事告诉了当地报纸。
守夜人日报来势汹汹,野心勃勃,同行是冤家,当地的报纸当然乐意给同行一个下马威。
所以他们立刻在报纸上大张旗鼓的报道了这件事,明里暗里暗示《守夜人日报》没规矩,老板好色风流,不是以才选人,而是以貌取人,刚开业就这样胡闹,垃圾报社迟早要完。
这个消息并没有掀起多少风浪,这种桃色新闻在美国根本不算什么稀罕事,根本吸引不到多少眼球。
真正让事情发酵开来,让《守夜人日报》顶上风头浪尖的是一位女作家在报纸上对这篇报道的回击。
女作家在文章里说,这恰恰证明了守夜人日报对男女的一视同仁,它真正做到了招聘启事上说的话。同时这个女作家还爆了一个猛料:在《守夜人日报》内部,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女人和男人拥有一样的工资,在报社内部拥有平等的地位。
这件事在全美引起轩然大....波,全美都哗然一片,《守夜人人日报》当初给出的招聘启事也重新被全美想了起来,他们开始逐字逐句分析上面的每一条要求。
越是分析他们越是心惊不已,因为招聘启事上说不限年龄、性别、种族、国籍和宗教信仰,只要是有才之士,守夜人报业集团一律录取,这是多么广博的胸襟,也是多么可怕的气魄!
而现在他们更是知道,在《守夜人日报》内部,甚至实行了男女同工同酬制!
这让不少男性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纷纷在报纸上撰文抨击这件事:
“女人才智均不如男人,享受和男人一样的工资本就是不合理的!”
“女人的事业是家庭,她应该照顾好丈夫,教养好孩子,如此才是贤妻良母,才是好女人。”
“众所周知,女人是情感动物,她们缺少理智和逻辑,根本无法独立思考,让他们在职场工作还享有和男人一样的薪水,只会毁了公司!”
“职场,让女人走开!”
“我是一名《守夜人日报》的职员,我无法接受自己和女人拥有同样的薪水,所以我今天递交了辞呈。我在这里奉劝和我一样的男性朋友们,我们不应该在《守夜人日报》这样不公不正荒谬可笑的公司工作,一定会有其他工作更能体现我们的才能和价值。”
这份辞职号召,还真的忽悠了一些傲慢的傻子向守夜人日报提交辞呈,去寻找其他更能显示他们高人一等的工作了。
对此,华人差点笑破肚皮。
“那就是一群傻子!”华康和妻子说:“男女一样的工钱,让老婆女儿多赚点钱不好吗?都是一家人,挣的钱还分你的我的吗?”
“永昌他媳妇就进了报社工作,在报社里打扫卫生,一个月也有十几美元呢!一年也有一百多块了!而且还不累!”
妻子也深以为然,同时忍不住艳羡道:“可惜现在不招人了,要不然我也想进去工作了,一年能赚这么多钱呢!”
华康道:“小丫脑子看起来还不错,改明儿让她也去学堂学几年,认点字,说不定能应聘上,到时候当个编辑文员啥的,一年也有好几百美元!”
妻子点点头,高兴道:“小丫这下可高兴了,她可爱读书了。”
这样的谈话在华人社区不在少数。
华人不像白人那样矫情,他们颇具有实用主义精神,能为家里多赚点钱的好事,为什么要拒绝呢?
真是搞不懂白人,天天就是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
华人们兴奋了,其他少数族裔们也同样兴奋了。
以往在美国,他们都是被歧视的那一撮人,工作最累,工资最低,现在有个公司招人,不看种族和性别,同工同酬,这可是全美都绝无仅有的大好事!
也只有这样开明的公司,才值得他们贡献自己的才华和能力。
可是辞职的人是有限的,有些分社已经不招人了,这该怎么办呢?
所以他们中的一些聪明人,立刻想到了一个好办法,觉得没有机会就要创造机会,所以他们买通了报社的一些人,在报纸上发表很有煽动力的文章。
“是男人应该从守夜人日报辞职!”
“真男人受不了这种侮辱!”
“女人的归宿是家庭,而不是职场!”
“工作的女人不是好女人,女人的职业是母亲!”
在某个黑人社区,一名黑人老大哥看到报纸上的这些言论,乐不可支道:“希望能多忽悠一些傻子上当,这样我们就可以去应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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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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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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