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谢家的主人谢知涯不苟言笑正襟危坐,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屋里伺候的下人都低头耸肩,呼吸都放轻了力道,生怕自己成了出气筒。
未几,谢府的管家匆匆走进了大厅。
谢知涯冷声问:“找到人了吗?”
管家满头大汗的摇了摇头。
“混账东西!”谢知涯再也忍不住了,一手抓起茶盏向地上砸去,清脆的瓷碎声在安静的房间里清晰可闻,温曼蓉的肩膀一颤,脸上的泪更多了。
“他还敢离家出走?!”他站了起来,双手背后走来走去,余光看见正在静静抹泪的温曼蓉更是气到不打一处来,“都是你养的好儿子!慈母多败儿果真不假!”
温曼蓉抹泪动作一停,睁着红肿的泪眼不服气嚷嚷道:“老爷你说这话亏心不亏心?澜儿的事我何时能插上手了?从他生下来,都是你亲自教养他,是你给他开蒙,教他四书五经,后来又送他去学了西学,时刻写信询问他的学习进度……现在你却怪起我来了!”
谢知涯一噎,表情登时就有点难堪,他想张嘴驳斥妻子,可是妻子的话句句在理,他又找不到可以指责的地方。
他憋闷的抿了抿嘴,目光无意间一扫,看到鹌鹑样缩头耸肩躲在角落里的庶子,登时就有了撒气的对象,“你瞧瞧你这是什么样子!还有没有一点我们谢家人的风骨?你大哥不见了,你就一点也不担心着急吗?!”
谢孝聪愤恨的咬了咬嘴唇,低着头颤颤巍巍回答:“儿……儿当然是担心着急的。儿等下就去拜菩萨,求菩萨保佑大哥无事。”他算是看透了!在他爹眼里,只有谢听澜是亲儿子!其他人都是小猫小狗。既然如此,当初何必生下他?
“呸!你这个乌鸦嘴!”谢知涯铁青着脸,直接上手用力打了一下庶子的后脑勺:“你大哥能有什么事!你以为澜儿是你吗?澜儿最是聪慧能干,又是我谢家嫡长子,在北平谁敢让他出事?那是活腻了!”
谢孝聪垂下的双眸更加怨毒。谢听澜最好死了!这样谢家就是他的了。
温曼蓉又低下头开始抹泪,“澜儿都失踪三天了,也不知道他带够钱没有?我听说最近有拐子拐人的,他要是出事,我也不活了!”
谢知涯先是一慌,不过他很快就恢复了清醒,没好气的摆摆手,“笑话,澜儿一个大老爷们拐子拐他作甚?而且他一向聪慧机灵,走的时候肯定带足了钱,你就别担心了。”
他瞪了一眼管家,“还傻愣着干什么?!让人继续找!找不到澜儿你就别回来了!”
管家仓皇的点了点头,飞快跑出了门,正好冲出来的小厮撞了个正着,小厮气喘吁吁叫道:“信!少爷寄来了一封信!”
管家大喜过望,劈手夺走信封,刚转身,就见老爷夫人一脸喜色冲出了门。
谢知涯:“少爷来信了?”
温曼蓉:“快给把信我!”
谢知涯仗着腿长,先一步从管家手里夺走了信,飞快拆开,一目十行看了起来。
温曼蓉焦急的凑过去,却因为看不懂字而急出汗,“澜儿都说什么了?”
谢知涯额角慢慢爬上了青筋,攥着信纸的双手开始哆嗦,几秒后他一声暴喝:“小兔崽子,真是反了天了!”
“别让老子抓到你!”
温曼蓉吓得一哆嗦,惊惧得看着丈夫,“澜儿怎么了!”
“他跑去上海了!”谢知涯气的鼻孔都在往外喷气,黝黑的脸庞浮现暗红色的血色,“他说除非和招娣退婚,要不然他绝不回来!”
温曼蓉眼前一黑,身体立刻一个踉跄。
谢知涯大惊失色,连忙扶住了妻子,“蓉蓉,你没事吧?大夫,快去叫大夫!”
……
谢府的鸡飞狗跳乐景一概不知。
此时他正在自己租的旅馆里化妆。
他带上新买的没有度数的金丝边眼镜,又贴上了假胡子。
……嗯,看起来有点像日本人。
原主之前的发型是时下流行的中分,在后世这个发型有个更形象的称呼——汉奸头。
乐景自然是看不惯的,再加上为了伪装,他就把头发抓成了鸟窝头,长长的刘海几乎能盖住眼睛。
原主今年20岁,刚大学毕业,之前脸上一直有着青涩学生气,此时配上金丝眼镜和八字胡,看起来比之前足足大了四五岁。
乐景满意地点点头,他当然没指望能用这幅低级的伪装瞒过多久,横竖能多拖一天是一天。
他脱下身上西式的衬衫长裤,换上了一件在不起眼处打着补丁的长衫,右手拎着一个破旧的棕色公文包,此时他看起来穷酸落魄,神似孔乙己。
现在如果他遇到了熟人的话,起码熟人不会一眼认出来他就是谢听澜。
收拾妥当后,他就低头耸肩,摆出一副唯唯诺诺的模样出了门。
他打算在北平城郊租一个单间,伪装成进京来谋出路的不得志文人。
谢父他们现在恐怕都以为乐景去了上海,他们做梦都没想到,乐景其实就在北平他们的眼皮底下。而且他们恐怕也不会想到,一向锦衣玉食挥金如土的原主竟然会生活在贫民窟里。
这也是乐景经过谨慎思考后做出的决定。
他要在北平待一段时间,确定他逃婚引发的后果。如果两家能取消婚事,那就更好,他就可以大大方方回家,给温招娣另谋出路。如果谢温两家依然坚持要联姻的话,乐景就要另作打算了。
乐景在报摊上买了一份报纸,在上面的租房启事中勾出了几个合适的住所,然后坐上通往城郊的电车。
在乐景的时代,有轨电车早已是进入博物馆的老古董,只有在一些比较纪实的民国片里才能看到。所以在起初,乐景坐上车时是有点新鲜的。
但是当电车开动,一路颠簸,整个车身都在咣当作响时,乐景头晕目眩下就格外怀念公交车了。
好不容易忍了两站,乐景就迫不及待的下了车喊了一辆黄包车,决定自己还是当一回无耻的剥削阶级吧。
乐景运气不错,很快就租到了合适的房子。
他租的说是郊外,其实在后世也算是三环内了。只是如今的三环还没建成,就是一片荒芜的大农村,只有一些贫苦人家以及外地人才会住在这里。
乐景租的单间,厨房灶台和厕所都是公用,一个月一块大洋。
院子里除了他,还住了五六户人家,加起来也有十几口人。
乐景这个读书人打扮的新租客,一来就吸引了其他邻居好奇的目光。
他们在打听乐景身份的同时,乐景也知道了他们的身份背景。
他隔壁一家男人姓刘,是从华北老家逃荒过来的。如今男人在当黄包车夫,女人和女儿平时就接一下缝缝补补和洗衣服的活计,儿子在工厂里工作。日子也不算很难过。
院子里其他人大多数都是和隔壁刘家一样的苦力,其中刘家因为有个儿子在工厂工作赚钱,是生活最好的一个。
乐景对外的统一说辞就是他是河北人,家里破产了,所以来北京投奔亲戚。
刘婶子闻言就用眼尾叮了乐景一下,立刻哂笑道:“你现在被亲戚赶出来了吧。”
乐景就垂眸做出一副羞愧的模样。
刘婶子就露出一副我什么都懂的骄傲神气,“换做是我,我也要把你赶出来的,谁愿意养一个吃闲饭的人?”
乐景笑了笑,没说话。
倒是其他邻居看不惯了。
“我瞧着小谢是个读书人,将来说不定是有大造化的。”
“你瞧瞧,他皮肤白得跟豆腐似的,手上没有一点茧子,一看就知道之前是大户人家的公子哥。”
“对的对的,这肚子里只要有学问,走到哪里都不用怕的。”
刘婶子脸上有点挂不住,但是好歹没有说一些怪话了,只是不服气的嘀咕道:“我倒要看看你能有什么造化。”
乐景笑道:“不敢说有什么造化,糊口饭吃罢了。”说完,他对街坊邻居拱了拱手,“天也不早了,我要出门买东西了,麻烦各位让一让。”
乐景的新房那是家徒四壁,啥也没有,他起码要买几床被子,洗漱用品和热水壶。
然后他就依照邻居的指点,去不远处的野集买了东西。野集上也有卖报纸的,他就顺便买了一份。
报纸名为《京城趣事》,原主的记忆里从来没有这个报纸,大概是在当地流传不广的小报纸。
这个报纸颇有现代新媒体的风采,标题那是起得一个比一个震惊轰动,内容也是很符合底层百姓的审美趣味。什么公爹和媳妇扒灰啊,妓.院评美啊,某地一男子御.女有术啊之类的新闻,就是一个低俗的黄色小报。
这个黄色小报上还刊登了一个招聘启事,要招记者。
乐景心中一动。
如果放在平时,他肯定是看不上这样的小报的。
但是此时他必须潜伏起来,所以在这个黄色小报工作反而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了,不仅方便了他搜集消息,而且起码任谁也想不到,四九城鼎鼎有名的谢大少爷会在这里当记者。
……即便对方只是一份黄色小报,他也想曲线救国实现自己的新闻理想。
他从未忘记大学第一节课上,新闻理论课老师告诉他们这些未来的新闻工作者们的话:“铁肩担道义,辣手写文章。”①
他想用手里的镜头,记录这个时代的风土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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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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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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