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阳光正好,华康搬了个凳子坐在门外晒暖。
阳光暖洋洋的照在他身上,华康打了个哈欠,随手翻开今天的报纸。
今天的《华人日报》上,刊登了一篇季先生的文章。
季先生现在也年过半百了,人老心不老,前些日子去日本接洽那里的华人组织和留学生,还在当地华人报纸上发表了很多武.装革.命主张,现在其中一篇文章,又被转载到了美国。
街角一家中餐店老板娘正在门口训女儿。
“为什么不愿意上学?”老板娘双手叉腰,虎视眈眈的瞪着女儿。
女儿身体瑟缩了一下,手指勾在一起绕来绕去,结结巴巴回答:“我……我脑子笨,学不会……”
“你他娘的放屁!”老板娘爆了粗口,“自家的崽什么样我这个当娘的能不清楚?你平时要零花钱的时候可比你弟弟机灵多了!你弟弟都能学,你为啥学不会?!”
女儿瘪瘪嘴,不服气的小声嘀咕道:“学那么长时间有什么用,女儿家反正就是要嫁人的。”
老板娘立刻火冒三丈,咆哮道:“哪个贱.逼跟你说这种话的?!”
女儿被母亲这凶神恶煞的模样吓得了一跳,身体抖得更厉害了,哆哆嗦嗦回答:“是……是姥姥……”
老板娘喷薄欲出的怒火就这样被憋了回去,她噎了一下,睁大眼睛,与胆怯的女儿面面相觑了一会儿,然后尴尬地咳嗽了一下,若无其事地说:“嗐,你姥姥年纪大了,从小在国内长大,思想比较守旧,你别听她的。”
她板着脸吓唬女儿,“你看过你姥姥的脚吗?你要是听她的话不去工作,将来嫁出去后就要被绑了小脚,一辈子都要关在院子里,哪里都不许去,男人在外面花天酒地,回到家还打你,你难道想这样吗?”
女儿脸色煞白,老板娘一看就知道她把她吓住了,立刻再接再厉道:“你将来好好学习,哪怕读个高中,也能去守夜人应聘,将来坐办公室当编辑,风吹不着雨晒不着,每个月还有大把钱花,你想买什么都能买什么,不好吗?”
女儿脸上浮现了明显的心动,“娘,那……一个月能有多少钱啊?”
老板娘余光一扫,就发现了坐在对面晒暖看报纸的华康,立刻喜笑颜开,提声问道:“华大哥,我记得您家小女儿就在守夜人工作,她是什么职位,一个月多少钱啊?”
提起自己的小女儿,华康脸上堆满了骄傲的笑容,他放下报纸,自豪地说:“她在守夜人加利福尼亚分部工作,是报社的主编,一年八百美元呢!”
“报社领导很看好我们家妮子,妮子说她再干三年,就能去做经理,进入领导层,到时候一年工资,起码也要一千两百美元!”
老板娘一脸艳羡,“乖乖,你们家妮子真争气,你们家几个孩子,还数你家妮子最有本事。”
华康也自得的点点头,语重心长道:“要我说,这闺女好好养的话,将来不比儿子差,所以你家闺女那是一定要好好教,一定要让她上学。高中是不够的,要想进报社的管理层,那起码也要大学毕业,你闺女脑子也不笨,让她好好学,将来说不定比她妮子姐还有出息哩!”
老板娘一拍自家熊闺女的脑瓜子,没好气道:“还傻愣着做什么,华伯伯说的话你都听明白了吗?将来还好好学习不?”
闺女眼睛亮晶晶的,拼命点头,“明白了明白了,我一定会好好学习的!”
老板娘和女儿进了餐馆后,华康继续懒洋洋的坐在太阳下看报纸。
阳光照在他花白的头发和沟壑遍布的古铜色脸颊上,他眯着眼睛打了个哈欠,看起来真像个老头儿了。
他也不小了,今年都五十多了,已经是半截身体进棺材的年龄了。
也许是年纪大了,华康这段时间越来越容易回忆起自己的前大半辈子。
他七岁就跟着叔伯下南洋,千里迢迢跑到美利坚讨生活,奋斗了十五年,才终于在洛杉矶开了一家杂货店,做了老板。
当时的他绝对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能过上今天这样的好日子。
孙子哒哒从屋里跑了出来,抓着他的衣袖,嚷嚷着:“爷爷,爷爷,我要听你年轻时的故事!”
“爷爷年轻时的故事啊……”他眯起眼睛,立刻想起了二十多年前,那个改变了无数华人命运的盛大氵斿行,以及随之发生的那个牵动无数华人的内心、让他们站起来的官司。
在那之前,他们华人是美利坚社会的最底层,谁都能踩一脚,在那之后,他们华人凝成一股绳,成为了不可忽视的力量,他们也慢慢开始学会了美国的游戏规则。
回忆往事,华康眼睛闪闪发亮,慢慢把二十多年前的往事仔仔细细说给了孙子听。
他本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很多事,没想到今天再次回忆起来,拨开岁月的轻尘,一幕幕往事在他记忆里栩栩如生,那些年轻的脸孔熠熠生辉,他似乎从未忘记过他们的脸。
孙子兴奋追问道:“后来呢,后来呢,那些帮我们打官司的清国留学生怎么样了?他们现在在哪里呀!”
“后来啊……”华康目光悠长,满脸怀念之情,“后来他们成为了守夜人,创办了全美华人报业集团啊。”
孙子倒抽一口冷气,兴奋得尖叫道:“原来他们就是守夜人的初期创始人!”
只要是华人,就一定会对守夜人三个字如雷贯耳,他在华人小学里也经常听同学们说起守夜人。
学校里的老师天天给他们科普守夜人日报的创业史,听得他耳朵长茧子,都倒背如流了。
守夜人日报从1876年创刊以来,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已经发展成了全美一流报刊,哪怕是偏僻的夏威夷岛上,都有守夜人日报的足迹。
而守夜人日报隶属的全美华人报业集团,在美国商圈更是闯下了赫赫声名,足以和犹太人分庭抗礼。现在,集团推出了十余种报纸杂志,目标受众囊括刚识字的孩童到耄耋老人,逐步向国民报刊靠拢,成为名副其实的华人之光。
华康满脸骄傲地说:“我还是全美华人报业集团的第一期股东,哪怕到了现在,我每年还都能收到股份分红。”
孙子再次倒抽一口冷气,望着华康的目光都不对劲了,仿佛在瞻仰什么伟人。
在他记忆里,他的爷爷就是一个貌不惊人的小老头,每天都是和朋友打牌喝酒晒太阳,他没想到爷爷年轻时也这么厉害!
他脸颊涨的通红,崇拜的望着爷爷,小心翼翼的追问道:“爷爷,你见过颜先生、顾先生和季先生吗?”老师们都说,他们三位可是守夜人集团的灵魂人物,是初期创始人!
华康轻轻点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我见过颜先生和季先生,但是我没见过顾先生。”华康唏嘘道:“顾先生……英年早逝,老天无眼,太可惜了。”
孙子好奇地问道:“顾先生是怎么死的?病死的吗?”
华康脸色凝重的摇了摇头,尽管这件事已经过去了十几年,提及这件惨事他还是忍不住心酸,眼中浮现晶莹的水光。
“顾先生……是被人害死的。他是个英雄!港城每年的七月初八,顾先生的忌日,港城人民都会自发去城门上献花,哀悼纪念他。”
孙子被爷爷眼中的悲伤感染,也有点悲伤起来,他几乎有些仇恨地问:“是谁害死了顾先生啊?”
华康摸了摸他的头,叹了口气,目光是他看不懂的复杂,“你还小呢,现在给你说了也没用,等你长大了你就会明白了。”
孙子眨了眨眼睛,乖乖的哦了一声,然后又问道:“那……爷爷,颜先生是怎么死的?”
“我们老师说,颜先生也是英年早逝,不到四十岁就去世了。”
虽然没有哭出声,但是爷爷的目光更加哀伤了,他脸上的每一根沟壑都染上了悲伤的味道。
他重重叹了口气,轻轻说:“颜先生……是被暗杀的。”
孙子的脸有点发白,他小声问道:“是谁杀了颜先生?为什么啊?”
“为什么啊……”华康平淡地说:“大概是害怕啊。他们怕颜先生怕的不得了,所以千方百计要害他性命。”
孙子再次问道:“他们?他们是谁?”
“他们啊……他们杀了顾先生,杀了颜先生,让季先生颠沛流离,让无数年轻的孩子们死不瞑目,让很多华人……恨之入骨。”
华康摸了摸孙子的头,“好了,不说了,去学习吧。”
注意到孙子眼中的愤恨和惊惧,他笑着拍了拍他的脸蛋,“别怕他们。他们是秋后的蚂蚱,蹦跶不了几天了。”
……
晚上的时候,华家最有出息的小女儿从加利福尼亚回到了自己洛杉矶的家。
华莲,小名妮子,一回家就告诉了全家一个重量级新闻:“公司打算派我去英国开拓市场。”
全家人都被这个消息砸晕了。
母亲立刻叫了起来,“你一个女孩子家家跑那么远多危险啊!你们公司领导不是说好了要让你当经理吗?怎么又把你派到英国了!”
华莲眼睛亮得惊人,飞快说道:“我这次到英国,是肩负着开拓海外市场的重任的,这代表着守夜人报业集团的又一次扩张,是构成集团未来事业版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这次去英国,是直接要任英国总部的市场部部长,进入英国分部的核心领导层!”
花莲大哥的儿子,她的小侄子立刻惊喜拍手道:“姑姑好厉害啊!!!我将来也要和姑姑一样厉害!”
华母虽然知道这是一个好机会还是不放心,纠结道:“你一个女孩子,我真是不放心让你出门在外,你这背井离乡,有人欺负了你怎么办?”
华莲:“妈,你就放心吧,公司的公会会派人照顾我的,遇到事了他们也会替我出头,我在那里不会受人欺负的!”
华康拍了拍妻子的胳膊,沉声对华莲说:“这对你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机遇,我不会拦着你,你好好干,我们不惹事,但是也不怕事,若真有人欺负你了,你就去告他们!”
华莲连连点头。
大嫂却说:“你年纪不小了,依我说,这次先定下婚事,然后让你丈夫陪你一起去英国,我们也能放心。”
花莲:“我才不要这么早结婚呢!我们总裁颜静姝女士28岁才结婚,安妮女士为了追求事业都和丈夫分居了,还有……”
她一口气列举了报社里十几位晚婚晚育和奉行不婚主义的女士,然后理直气壮地回答:“我今年才25岁,还年轻着呢,我这个年纪就是要忙事业,婚什么时候都能结,错过事业发展的机会那可要后悔一辈子啦!”
颜小姐那可是华人女性的传奇,她从童养媳一路奋斗成守夜人集团总裁的传奇故事不知道激励了多少女性。
前不久,颜静姝更是登上了美国《传奇》周刊的封面,被评选为全球最成功的女商人。
华莲更是把颜静姝小姐视作自己的启明星,向来做事都向她看齐。
大哥也赞同的点了点头,“是啊,你现在正是忙事业的时候,等你到28岁再结婚都不晚,说不定你在英国还能遇到合适的人选。”
华莲耸耸肩:“就算不结婚也没事,大不了我就像安妮女士那样嫁给自己的事业呗!”
华康笑着说:“你也大了,尽情闯吧!”
在时代的风头上,闯出不悔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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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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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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