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做相同选择的还有其他留学生原告。
他们也是被逼无奈。
乐景他们作为第一个状告美国公权力的华人,无论胜负如何,他们都要被记入美国史册,所以从法院受理了这件案子后,乐景和小伙伴就一跃成为全美名人。
他们的胜诉注定要被记入美国史册,短时间内他们身上的热度不会消失。
神通广大的记者们打听出了乐景他们的家庭住址,来自全美大大小小的报纸的记者对他们围追堵截,深深影响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除此以外,还有……来自极端种族主义者们的威胁和恐吓。这些白人至上主义者在报纸上大肆抨击留学生们的“操纵美国法律”“动摇美国民主”,并给乐景他们寄送了无数死亡威胁信、动物尸体和七零八散的娃娃,在他们门前泼油漆,同时还跟踪、恐吓、骚扰留学生们。
留学生们的家人和寄宿家庭的日常生活也受到了很大影响。
颜静姝甚至被几个不怀好意的白垃圾尾随跟踪过,若不是季鹤卿偶然经过,帮颜静姝赶跑了这些无赖,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可怕的事情。
从那以后,乐景就做出了住校和搬家的决定。
颜静姝是不能继续在孟松学习了。
乐景考取的哈佛大学,位于马萨诸塞州首府波士顿都市区剑桥市,这是美国最古老的大学,几百年以来里面诞生了很多高官巨富历史名人——这也是乐景考取政治系的原因,他可以在这里结交很多“朋友”。
所以乐景干脆把妹妹转入了波士顿的一所女校,并在波士顿租了一套房子,让黄婉娥陪读。
颜静姝的翻译事业进展的不错,这一年来,差不多已经把《无法结婚的女人们》翻译了三分之一,成品质量很不错,看得出是下了苦工,小姑娘的英文水平也因此突飞猛进,现在已经能够熟练进行英文读写了。
乐景希望等他大学毕业后,小姑娘能翻译完这本书,这样他也可以带着完整的翻译本回国,在国内发行。
季鹤卿所读的麻省理工大学也同样位于剑桥市,他们两人平时串门也方便。就是顾图南和他们见面不方便了——顾图南上的哥伦比亚大学位于美国纽约州的曼哈顿市,不过他们也约好了,日常会通信,报告自己的近况。
兴华会成员都尽量考取了不同的大学,这也是他们之前商量好的。因为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扩充他们的人脉,整合朋友圈资源。
除了乐景三人,他们的成员分布于耶鲁大学、布朗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宾夕法尼亚农学院(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前身)等十几所美国名校,学习专业以理工科为主。
考上大学后,乐景要做的事更多了。
乐景一个华人面孔,国家贫弱,家世平凡,进入美国名校的政治专业,自然引来不少轻蔑和审视的目光。
不过还好,乐景状告洛杉矶政.府和警察局,旗帜鲜明的反对共和党,变相为民主党拉政治献金和选票的行为为他获得民主党一定的“友谊”,有不少同学对他露出善意,邀请他去参加一些派对。
大学的学业比高中更加沉重,而且美国的派对文化逼迫乐景要挤出时间参加派对,再加上他还要写作,整个人是忙的团团转。
也就是在这时,乐景从系统的时事新闻上得到了季淮璋被圣上任命为驻美大使,坐船前往美利坚上任的消息。
乐景知道消息的时候,季淮璋已经坐上了明轮船,正在前往美利坚的海路上,算算时间,大概月底才能到美利坚。
季淮璋的到来,让乐景嗅到了一丝山雨欲来风满楼的不祥气息。
乐景他们大张旗鼓的打官司,动员了全美华人,在美国闹的风风雨雨,一海之隔的华夏肯定也在关注这场纷争。
以清政府傲慢保守的外交风格,能在如此时机派大使来美国(这在保守派的士大夫眼里无异于和洋人同流合污),乐景可不觉得清政府突然变得开明了,以清政府的操蛋性,很可能来意非善。
就是不知道朝廷会怎么处置他们了。
是装聋作哑,是既往不咎,还是……暗藏杀机。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他现在可不是任人拿捏的小棋子。
乐景现在占尽了先机,谋定而后动。
一切就看季淮璋来美利坚后的动向他再做打算了。
至于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现在,《寻侠》的热度越来越大,英国、法国和西班牙的英文报纸上都在同步连载这篇小说,约翰在昨天找上了乐景,想要把《寻侠》翻译成其他语言。
约翰说:“一直以来《寻侠》同步转载在法国和西班牙和英文报刊上,报纸主要受众是海外英美国家的人以及当地精通英语的人,在当地的销量和影响力有限,只有翻译成当地的通用语,才能打入当地的核心市场。”
这个也是乐景的想法,他算是和约翰不谋而合。
只是乐景的野心还要更大——他还想把《寻侠》改编成漫画。
在乐景说出了自己的想法后,约翰灰色的眼睛露出思索之情,他摸了摸下巴,有些心动,又有点迟疑:“大家都已经知道了剧情内容,你再画出来又有什么意义?而且……这样会提高印刷成本,很费纸和铅墨,利润低,可能会收不回成本。”
乐景明白约翰的顾虑。
毕竟漫画的辉煌时代在二十世纪。
在当前时代,漫画并不是主流题材,现在流传的漫画大多是政治讽刺或幽默小品,和后世的漫画差别很大。
二十世纪才是世界漫画的黄金岁月,美国漫画家们相继创造了后世大火的超级英雄系列漫画,还有影响几代少女的迪士尼,也是创立于二十世纪。二战后,日本的漫画也得到了迅速发展,诞生了像手冢治虫、藤子不二雄、宫崎骏等等这样的大师级人物。
乐景作为后世人,先知先觉明白漫画题材的优越性——便于在底层阶级传播。
在识字率底下的十九世纪,无论是清国还是外国,看书都是属于中上阶级的高雅爱好,底层阶级的百姓们连填饱肚子都很难,能认得几个简单的字词就不错了。
所以哪怕乐景的《寻侠》很大程度上讲的是下里巴人的故事,却颇具讽刺性地只在中上阶层的人们之间流传,乐景在文章里歌颂的那些侠肝义胆的市井小民根本不会去看乐景的小说,既是不能看,也是不会看。
在资本家的剥削下,六七岁的童工屡见不鲜,无时无刻都有童工被绞断双手、打断双腿、父母双亡、流浪街头、尸体被野狗老鼠啃咬,比三毛还惨的比比皆是——起码三毛没有残疾,没有得绝症,还活着。
除此之外,还有每天工作十七八个小时、得了铅中毒肺结核猩红热等无药可医的绝症、工作致残、被迫卖....淫每天接客几十人、被丈夫典当买卖家暴、薪水普遍只有男性一半的女工们。
以及,还有同样每天工作十七八小时、死亡率居高不下、因公致残、被社会赋予了更多养家糊口职责的男工们。
对于他们来说,仅仅只是活着就已经拼尽全力了,他们根本没有看小说的时间,也没有条件。
但是漫画就不一样了。
漫画,重要的是画面,即便没有文字,也能让读者看懂,而且画面比文字有更直观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更能吸人眼球,加深印象。就算没钱订报纸的工人,他们也可以通过收集旧报纸来阅读漫画,丰富自己贫瘠荒芜的精神娱乐生活。
所以面对约翰的顾虑,乐景做出了如此回答:“既然这样,就先让《守夜人日报》进行实验好了,看看漫画的销量如何。”
约翰却误会了,生怕乐景心中有芥蒂,连忙找补道:“我刚刚也是想岔了,你的眼光和头脑我还是信得过的,就在我的报纸进行连载好了,我给你开辟专栏。”
乐景心里感动约翰的心意,认真解释道:“你别误会,我是真的想在《守夜人日报》上连载《寻侠》的系列漫画的,这也是我早就想好了的未来发展,我授权给别的作者,让他们创作《寻侠外传》,用漫画的方式创造一个栩栩如生的侠客社会。”
“寻侠外传?”
“对,《寻侠》里出现的那些配角,却是漫画里的主角。就比如藏宝阁的守门人,读者一定很好奇他有怎么样的人生,又是怎么做了守门人的,所以就通过漫画来揭晓配角们的人生轨迹。也许初期成本会提高,但是薄利多销,因为不识字的人也能看懂漫画的大半内容,从而扩展了市场。”
没错,乐景打算在同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侠客宇宙,就像后世漫威搞的超级英雄大宇宙那样。他希望能通过漫画,向底层百姓传达侠义精神。
什么是侠义?反抗不公,反抗强...权,反抗暴...政。
无产阶级挣脱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而《寻侠》只是一个开始,在接下来,乐景还会陆陆续续把《守夜人日报》上的小说漫画化,让他们的作品真正成为大众通俗读物,雅俗共赏。
约翰被这个新奇的点子迷住了。路易斯的寥寥几语,却让他对一个波澜壮阔的侠客世界惊鸿一瞥,心潮澎湃浮想联翩。
路易斯总是这样,他的脑子里总有无穷无尽的奇思妙想,让约翰惊叹,也让世人惊叹不已。
作为《寻侠》的书迷,约翰自然是希望自己喜欢的作品能拥有庞大丰富的世界观,广大的读者群,长久的生命力。
而路易斯的构思若真的能够成真,那么《寻侠》不说青史留名,也至少要传唱一时的。
约翰迫不及待道:“好,就就按照你说的办!”
在商量好具体的章程后,乐景就让几个画工出色的小伙伴进行同人漫画创作了。对于这些同人漫画,他不打算过多掺和,他希望这些美国第一批漫画家们能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创造出风格各异的漫画,百花齐放。
……
在经过大半个月颠簸的海中航行后,季淮璋终于到达了美利坚大陆。
季淮璋踏上旧金山的港口,美国外交部的官员早已恭候多时,他们接下来将乘火车前往目的地——华盛顿,美利坚的政治中心,也是他选中的清国大使馆的所在处。
至于圣上交代给他的两个任务,来日方长,等他安顿好了再去执行也不迟。
虽然季淮璋早就从报纸书籍以及海商的口耳相传中知道美国科技发达,国力蒸蒸日上,但是这一切都没有他亲眼目睹时震撼。
拔地而起的高楼大厦,风驰电掣的火车,不用媒油就能亮如白昼的电灯,源源不断流水的水龙头,方便干净的抽水马桶……这里习以为常的一切,季淮璋却是第一次亲眼看到。
一路来,季淮璋的心情沉重、复杂。
他从火车窗口探出头,伸长了脖子艳羡的望着地下一望无际的铁轨,这两根小小的铁轨,却能承载全车人的重量!而名为火车的钢铁巨兽驰骋在细细的两根钢铁上,实现了华夏古人一日千里的梦想。
他并不是夜郎自大的人,也不像那些保守派那样一味贬斥洋人,他向来主张师夷长技以制夷,中体西用,所以他之前才大力推动了留学一事。
只是,眼下在直观认识到美利坚的强大后,他突然觉得清国留学生太少太少了。
一百多名孩子,就算学习再用功,就算再聪明,也只能在美利坚学到一点皮毛,他们回国后起到的作用也相当有限。
为今之计,唯有几千万中国少年西渡留学,学习自强之计,方能让华夏振兴,乃至超越西方。
可是……
季淮璋从窗户上抽回头,木然地坐在座椅上,目光空茫一片。
自从……那个孽畜和他的朋党们叛逃后,国内对留学一事的反对声就不绝于耳,圣上也在犹豫要不要撤回全部留学生。
从留学事务局的汇报来看,其余留学生这几年也是心思浮动,染上西方习气,有的人改信基督教,有的人把祖宗家法忘在了脑后,多有出格言论,甚至还有的人剪掉辫子,绑上假辫子来应付教员检查。
这三年以来,已经遣返了二十多名留学生,而留下来的留学生却丝毫不懂朝廷杀鸡儆猴之意,也丝毫不懂反省,反而越发不训,不服管教。
再这样下去,圣上迟早要下旨撤回所有留学生。自此以后,公派出海留学的通道将彻底关闭!
季淮璋想到这里,就对那个孽畜恨得牙痒痒。
他不知道害了多少人的前途!还间接的掐断了华夏的公派留学通道!他是华夏的罪人!
他这次来清国,在处理公事之余,第一件事就是要清理门户!
……
在季淮璋到达华盛顿的一星期后,就收到了一个邀请函,邀请函的主人是罗德尼.乔,是一名民主党候选人,野心勃勃,早已放出话来参与下届总统大选,是一个八面玲珑的精明政客。
民主党一向和清国的关系较好,美国政府能同意清国留学生来美国留学,也是多亏了民主党派人士在背后的出力。
季淮璋刚来美利坚,人生地不熟,和这位实权派政治人物打好交道是很有必要的,所以他爽快的同意了这场邀约。
在周六的晚上,他身穿自己的二品大员官服,头戴官帽,坐上了前往宴会会场马车。
……
乐景对着镜子正了正自己的领结。
镜子里的东方少年留着短发向后梳起,身着黑色燕尾服,右手拿着黑色绅士手杖,看起来已经是地地道道的西方绅士了。
季鹤卿也做出了和乐景一样隆重的打扮。
因为他们收到了一份特殊的邀请——来自民主党候选人罗德尼.乔的邀请函。
本来,以他们的身份是不够格参与这样高规格的政治晚宴的。
但是一来,乐景他们状告洛杉矶政....府和警.....察局,重创了共和党的气焰,让民主党收获大笔来自华人的政治献金,也让民主党见识到了华人这个大票仓,自然是想积极拉拢。
二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罗德尼.乔是乐景的哈佛校友,同样是政治系学生。
校友的身份可是一个很重要的免检标识,让乐景能够轻易进入一些不对外人开放的私密圈子,结交一些大人物。这次的宴会只是其中之一。
乐景作为受邀人,是可以带一名同伴的,顾图南因为肝论文抽不出时间,乐景就带上了季鹤卿。
几声短促的敲门声后,白珍妮标准的普通话在门外响起,“苍哥儿,你收拾好了吗?我可以进来吗?”
艾伦和白珍妮在华盛顿有房子,他们也同样收到了罗德尼.乔的邀请,这次乐景和季鹤卿来华盛顿赴宴,就在艾伦家落脚。
乐景扬声道:“请进。”
白珍妮走了进来,她头戴宽大的蕾丝礼帽,穿着繁琐累赘的天鹅绒大裙子,不耐烦的用扇子给自己扇风,抱怨道:“上帝啊,我要窒息了!所以我最讨厌参加这种宴会!我宁愿去乡下当一名苦修士。”
艾伦跟在白珍妮身后也走了进来,心疼的从妻子手里接过扇子替她扇风,安慰道:“亲爱的,这是最后一次了,等这次宴会结束后,我们就可以启程去海州了。”
听了丈夫的话,白珍妮碧绿的眼睛里也浮现一丝欣慰笑意,萎靡不振的脸色肉眼可见精神许多,“我做梦都盼着回华夏,那里的羔羊们需要我。”她勾起嘴角,辛辣嘲讽笑道:“而这里的人更想要奉承钢铁大王的儿媳,法国公爵之女。”
虽然青州府内反洋浪潮凶猛,白珍妮和丈夫在传教期间多次受到民众的攻击,最后更是为了保命不得不中断了传教生涯,两人干脆前往丈夫阔别已久的家乡探亲。
但是白珍妮坚信,那些人只是被魔鬼迷惑了,在那片土地上,还是有虔诚的信奉上帝,亲切友好的教民的!当初为了救他们,有好几位教民献出生命,前往了天国,白珍妮永远忘不了他们的脸。
她一生最快乐最难过的时光都是在华夏度过的,那片古老的东方大陆早已在她的灵魂上留下了永不磨灭的烙印,成为她生命中无法割舍的一部分。
只有在华夏她才觉得自己是真正活着的。ΗtτPS://Www.sndswx.com/
艾伦抬眼看向两位身穿正装的帅气小伙子,目光特意在即便身穿男士正装也掩盖不了天生丽质的季鹤卿脸上停留了几秒,对乐景打趣道:“颜,你真的要带季去参加晚宴吗?你这样会让人误会的。”
毕竟这时候赴宴男士的同伴默认为女士,而季长的又那么……美丽,很容易被人误会颜有特殊癖好。
季鹤卿的脸早在日复一日的打趣和暧昧目光里变厚了,闻言甚至对乐景妩媚一笑,然后“娇羞”地低下头,娇滴滴的说道:“有什么可误会的,我和达令之间是清白的关系~”
乐景分外怀念之前还会脸红气愤的季鹤卿。
顶着艾伦白珍妮从狐疑慢慢变成震惊的眼神,乐景拍了拍季鹤卿的肩膀,目光中透露着浓浓的期许,“保持演技,别浪费你的美貌,等会儿争取傍个富豪或富婆,少奋斗二十年,也能让兄弟跟在你身后喝口汤。”
季鹤卿给乐景挤了挤眼睛,爽朗笑道:“好说好说,看我虏获所有富婆的芳心,这辈子都不需要奋斗了。”
艾伦被两位少年的话给逗笑了。
他笑着摇摇头,“好了,你们如果收拾好了的话,我们可以出发了。”
乐景从一旁的衣帽架上拿起礼帽戴上,从容一笑,“我准备好了,可以出发了。”
……
四人同乘一座马车,来到了这次宴会会场。
此时天已经黑透了,工业革命下的美国上空堆满雾霾,看不到明亮的星星。宴会会场灯火通明,远远看去好像天上的星星到了人间。
在艾伦家的马车之前,已经有一辆马车停在了会场门前,从下面走出来的人恰巧是一个熟面孔。
乐景注视着季淮璋不怒自威的黑瘦脸庞,闪电般看向身旁的季鹤卿——他不出意料已经脸色惨白,身体微微颤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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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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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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