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五十年代结婚日记>第 66 章 婚后四八
  金秋九月,劳动与收获的季节。

  洗衣机的研发到了最后关头,或许是前面遇到的问题足够多,最后这一环反而顺利许多。

  从有这个想法到快要实现,历时两年,苏榆觉得压在肩上的担子终于可以卸下来了。

  研究上基本已经进入尾声,还有些细枝末节的调整工作交给顾杰去做,其他人悠闲的坐在办公室里喝茶。

  办公室难得热闹起来,大家商量着周日去市里转转,给孩子添两件冬衣,进了十月就要冷起来,对于他们这种天天待实验室的,还是穿工装比较方便。

  周教授家的女儿去年考上了大学,平时都住校,只有周末才回家。

  父女俩一样的倔脾气,芳芳讨厌爸爸的古板与管束,而周教授又时常不会表达父爱,俩人常常话说不到三句就要吵起来,父女关系很是紧张,连带着妻子胡玲对他这个因为醉心实验而常常不着家的老学究意见满满。

  前段时间忙,周教授搬到厂里的宿舍住了一个月,今天打算搬回去,正好明天周末,想到许久未见的女儿,周教授心情颇好的跟苏榆请教:“小苏,你们年轻女孩子平常都喜欢些什么,初十是芳芳的生日,我想给她买点东西。”

  周教授上次给女儿做了个小风扇,芳芳宝贝的很,胡玲也给了他几天好脸,周教授吸取上次的经验,想投其所好缓和缓和父女两个的关系。

  这还真把苏榆问住了,十七八的女孩子喜欢什么呢?喜欢帅哥算不算。

  苏榆心里偷笑,不过还是一本正经的回答他:“书,衣服,发饰,钢笔,女孩子喜欢的东西很多,你可以问问她想要什么,或者缺什么。”

  这个年代的的百货商店,商品并不特别多,来来去去也就那几样,苏榆一般都是买点日用品,其他的都不怎么感兴趣。

  朱跃红几人也帮着出主意,手表啊,项链啊,鞋子之类的,周教室摸着下巴想了半天,还是决定回家问问妻子,看看孩子想要什么。

  妙妙是九月初九的生日,和芳芳的只差一天,正好赶上周末,苏榆老早就准备好了抓周用的东西,韩尚自己亲手做的一些小物件,小梳子小勺子之类的。

  周六这天晚上,一家三口骑车回到市里。

  秋高气爽,晚间的风温柔而和煦,苏榆抱着妙妙坐在后座。

  小家伙已经学会了走路,再不肯老老实实坐在妈妈怀里,一会蹦跶着要站起来,一会抓住韩尚的衬衫要到前面去,苏榆抱着她颇有些吃力。

  “前,前。”过去了几个月,妙妙隐约还记得上次和妈妈一起坐前面的经历,在苏榆怀里不老实的闹腾。

  苏榆只好板着脸道:“下次让爸爸在前面给你绑个小凳子,今天只能坐后面。”

  “妈妈,前。”妙妙不死心道,小手一个劲儿的往前指。

  意思是让苏榆抱着她坐前面,小人精的很。

  “妈妈是大人,大人不能坐前面。”

  “前,前。”妙妙坚持,语调拖的老长,还学会了个新词,“坐,坐。”

  苏榆不答应,今天周六,路上行人还挺多的,时不时过去一辆自信车,被人看到了多不好意思。

  韩尚听着母女俩的争吵,大的不讲理,小的认死理,谁也说服不了谁,他这个和事佬需要在僵持不下的时候适时的出现。

  “要不坐前面?”韩尚停下来,一只脚撑地稳住车子,回头跟苏榆商量。

  “不要,”苏榆瞪了他一眼,你也跟着添乱。

  韩尚摸了摸鼻子,对女儿眨眨眼说:“妙妙明天再坐,妈妈害羞了。”

  苏榆气的拧他的腰,累的手都疼了,他跟没事人一样。

  妙妙的周岁生日只有一家三口,客厅里的沙发全部被推到墙边上,清出来大片的空间,铺了一块毯子,上面摆满了小玩意。

  苏榆给妙妙换了身新衣服,是前段时间杨舒寄回来的,大小刚好合适,来信还说一定要给妙妙拍张周岁照给他们寄过去。

  韩尚把妙妙抱到毯子上,小家伙看着面前的玩具,丝毫没有犹豫伸手就抓了一个算盘,拿在手里玩了一会,又换了个勺子,装模做样舀了几勺空气倒嘴里,不一会又换了个小印章,十二个小物件被她挨个把玩一遍。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苏榆和韩尚也不管什么寓意,有这么个过程,回头写信把结果告诉杨舒就行。

  中午韩尚专门给妙妙用米粉做了块发糕,上面还点缀了几粒葡萄干和瓜子仁,发糕里放了糖吃着甜滋滋的,妙妙喜欢的不行,碗口大的发糕被她吃了一小半,苏榆赶紧拦了,让韩尚泡了杯奶粉,喝了后又玩了一会才沉沉睡去。

  孩子睡着,两口子才有点独处空间,妙妙小的时候真挺好带,可能还处于对这个世界的认知当中,处处小心谨慎,周岁左右时胆子一下大了起来,也越来越不好糊弄了。

  简单吃了个中午饭,苏榆准备趁妙妙睡着把院子里的花圃收拾一下,他们好久不回来一趟,今年夏天雨水又少,有些花草都枯萎了,拔掉再补种一些扦插的植物,好过这样一副荒凉的景象。

  韩尚独自骑车去了趟百货大楼,照苏榆的吩咐买了几块布料,过几天要把妙妙入冬的棉袄准备起来了。

  “买好了?”熟悉的自行车铃声响起,苏榆正清理院子里的杂草,回头就见韩尚正好停在她身后。

  韩尚把车停好,拿了一个小布兜递给她,“只买到蓝灰两种颜色的棉布。”

  “布料越来越难买了,其他东西呢,也都缺货吗?”苏榆皱眉,洗干净手回屋看了看,这批棉布的质量比之前差了一点。

  “只除了盐酱醋这些常用的,其他多多少少有些供应不足。”

  这明显不太正常,苏榆对这段时间的历史不怎么清楚,难道最近会有什么事发生?

  九月底,天气渐渐转凉,枯黄的树叶落了一地。

  京市机械厂推出一款只要插上电就可以自动洗衣服的机器,因价格太贵,暂时还无人问津。

  原本预计的大卖并没有出现,高厂长颇为费解。

  机器是好用的,这个他们亲自测试过,怕供货不及时,这次机械厂内部员工只准许一家订一台,虽然价格不便宜,但大多数员工都咬牙买了一台。

  有什么能比冬天的时候不用亲手洗衣服更便利的呢,特别是大多数家里都有一两个孩子,大的刚会跑,身上天天到处蹭的脏兮兮的,小的刚满月,尿布屎布能把人洗的怀疑人生。

  小林中旬生的孩子,没过多久就切实体会了一番不用洗衣服洗尿布的惬意生活。

  李月梅晚几天生的,小林生的依旧是个儿子,李月梅生的女儿,俩人坐月子都是一起的,这次马超群他妈没时间过来伺候儿媳妇,李月梅婆婆做了饭炖了汤,往往会给小林端过去一碗,李月梅婆婆是真能干,一个人伺候两个产妇,再加上她家刚生下来的小孙女。

  前几天厂委统计预定数量,陈立强和李月梅商量着给家里也订一台,李月梅婆婆就反对,说她在家也没事,家里还有暖气,自己动手洗洗就行了,别花那冤枉钱。

  陈立强犹豫了下,最终还是定了一台,洗衣机刚搬回来那天,李月梅婆婆还好奇呢,这玩意怎么用的,陈立强教她后,洗了一次就没再用,想省点电费。

  苏榆是洗衣机一搬回来,就把家里的床单抽了,里面转了有半个小时,拿出来跟新的似的。

  作为总设计师,苏榆表示完全达到了她预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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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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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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