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五十年代结婚日记>第 29 章 婚后十一
  这个事其实没有那么复杂,无非是几个人私底下说酸话,有人脑子一热举报了上去,对于她的惩罚,苏榆觉得还能接受,这个时代的思想改造可不像后世那么轻飘飘,一旦被认为思想有问题,以后的提干和工资福利待遇都会受到相应的影响,可谓是得不偿失。

  不过对于这人,苏榆私底下了解了一番,佣人出身,跟着家里的小姐认了些字,解放后小姐一家逃往国外,她得到照顾进了机械厂上班,说是厂委的办事员其实就是打杂的,和小林的工作性质差不多。

  这事在厂里还引起了一番热议,小风扇的影响力不小,大多数工人听了都义愤填膺,李小莲这次算是踢到了铁板,没过几天,苏榆就听说她被从厂委办公室调到了后勤处,负责操场那一片的卫生打扫。

  那一片地方老大了,周日放电影人又多,地上瓜子壳花生壳什么的不要太多,打扫起来能把人气死。

  办公室里说起这事,苏榆挺诧异,人事调动这么容易?这是有人在背后出力了吧。

  高峰把脸藏在书里,奸诈的笑了两下。

  这天,苏榆从实验室出来,正要回家做饭,保卫科的张大爷通知说有她的信件。

  苏榆取了信回来,看了眼信封上的字迹,有些眼熟,回到家属院拆开信发现是韩尚的妈妈寄来的。

  她和韩尚结婚也两个多月了,对于素未谋面的公婆提及的不多,只知道他们在一处研究所上班,具体地址不知,研究项目也未知,苏榆心领神会,这种科研大佬都是被保护起来的,她当然不会瞎打听。

  不过这样的结果就导致她和韩尚在京市几乎没有亲人,她那边有等于没有,韩尚活的像个孤儿,没听他说起过外祖或者祖父那边的情况。蜀南文学

  亲戚少也有亲戚少的好处,就是两人都相对自由,时间完全受自己支配,少了人情往来,也就少了摩擦与矛盾。

  苏榆把信看完,感觉她婆婆还挺另类,估计是他们结婚后韩尚给那边去了信,这次的信里除了交代两人好好过日子,信封里还有一个汇款单,上面的金额不少。

  苏榆不禁挑眉,汇款单不寄给她儿子反倒寄给了自己,不得不说,这样的婆婆瞬间把好感度拉到了满值。

  韩尚中午回来吃饭,苏榆把信的事跟他说了,提到汇款单,韩尚半点没含糊:“给你你就收着,留着买菜用。”

  这么说的话,够买十年菜了。

  中午苏榆从食堂打了份炒肉片,为此特地蒸了两碗米饭,再炒个豆角,蒸米饭的时候顺便蒸了个茄子,拿出来凉拌非常省事,她不喜欢吃蒜就没有放,滴了几滴香油,闻着也还可以。

  吃饭的时候,苏榆把自己那碗米饭分了一半给韩尚,他也照单全收,对门赵秀娟家也基本如此,据她说,别看徐青启瞧着斯斯文文的,把她扛起来轻轻松松。

  苏榆当时笑笑没说什么,她只到韩尚的下巴,在女同志中算个高的了,也不算太瘦该有肉的地方都有,体重就算没过百也接近了,韩尚单手就能把她提起来,有时候两个人闹起来,他把她挟起来跟拎小鸡仔似的。

  小林这几天都在食堂吃的午饭,马超群嫌做饭太热怕累着他媳妇,他厨艺又不行,干脆说吃食堂,正好这段时间小林孕吐比较严重,也确实应该轻松一点。

  他们吃过饭回来,苏榆这边正好在收拾锅碗,韩尚端着锅去洗手池清洗。

  最近他们的项目有了进展,吃过饭丝毫没有停歇,三人又脚下生风的去了实验室。

  “超群他妈明天要过来,说是来看看我们,这边地方又小,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把她安置在我娘家那边住两天?”小林过来找苏榆说话,看她神情挺纠结的。

  苏榆知道小林家的情况,她爸爸是烈士,家里有三个弟弟一个姐姐,姐姐已经出嫁,三个弟弟都还在上学,她家住房其实挺紧张的,四合院里的三间厢房,一间母女三个住,一间堂屋,一间三个弟弟住,厨房都是另外搭的,听她这话的意思,想让她婆婆过去跟她妈一起住。

  苏榆不了解马超群他妈什么性格,不过保险起见还是不要住过去为好。

  “住家属院就行,你们那屋东西也不算多,盆架挪一挪,让马超群打地铺。”苏榆想了下道,有句话她没说,就是万一马超群他妈太难缠,这样安排起码不会待太久。

  小林有些犹豫:“这样行吗?”怕她婆婆不自在,毕竟住那边起码能自己睡一张床,中间的帘子一拉空间也相对独立。

  “住那边更不自在,人家过来是看儿子的,这边多近便,天天能见着。”赵秀娟听了一耳朵,也搬个小板凳出来坐。

  小林想想也对,晚上下了班把家里细细的收拾了一遍,又专门找丁大姐买了个凉席,清洗干净晾上,等她这边收拾的差不多了,第二天晚上,马超群借了厂里的汽车把人从火车站接了回来。

  马超群家是东北的,坐火车过来得一天,到的时候已经晚上八点多,小林亲自下厨做了几个菜,人一到家就能吃饭。

  “你说如果马超群她妈特别不好惹,欺负小林怎么办?”苏榆一直关注着隔壁的动静。

  这个点大家都已经洗漱好,苏榆特意换了身短袖短裤,如果等下情况不对可以过去看看,韩尚穿着苏榆给他做的中裤,只到膝盖特别宽大,他倒是能撑起来,并不显空荡。

  这人别看在外面一本正经的,其实在家挺随意,他属于那种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类型,肌肉并不是夸张的鼓起,线条纹理非常漂亮,摸着弹性十足,当然爆发力也很强,当初家里这些柜子床什么的都是他一个人弄上来的,并不见吃力。

  苏榆倒是没见过他跟人打架,作为一个斯文的工程师,想来不会轻易跟人动手。

  “欺负也是马超群的事,如果他不作为,找谁都没用。”韩尚评价的挺中肯。

  这个年代虽说婚姻自由,但真的因为婆媳关系离婚的很少,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如果男人给力,根本没有所谓的婆媳不和。

  快九点的时候人才回来,隔着墙,听那边说话的声音还挺大,知道他家来了人,大家纷纷拿了东西过去探望。

  苏榆也端了几个桃子过去,临走前还被韩尚逼着换了条长裤,之前那条短裤只到膝盖上方,露了小半截大腿在外面,白生生的晃人眼。

  打一照面,苏榆就觉得这母子俩长的真像。

  马超群的妈妈罕见的是个大高个,看着不算瘦,一边吃饭一边跟人夸赞儿媳妇有多好,做饭好吃家里也收拾的干净,还给她做了身新衣服,简直是赞不绝口。

  小林被夸的不好意思,脸都红了。

  苏榆心里啧啧两声,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子,在嘴甜这方面,马超群深得他妈真传。

  暂时没看出有什么不对,大家只待了一会就回去了,人家坐了一天车肯定累的很,也没谁不识趣的非要拉着人说个不停。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家家户户俱都歇下,两口子正准备亲热亲热呢,隔壁突然传来一阵特别响的呼噜声。

  两人对视一眼,有点被这音高镇住。

  “不会打一晚上吧。”苏榆小声道。

  韩尚捧起她的脸,轻啄唇瓣,双手的温度在她耳侧停留许久。

  “没事,这样刚好。”韩尚的话消失在唇齿间。

  苏榆有些不自在,明天周日,就知道他要放纵,这下刚好可以遮掩一些声音。

  第二天,走廊里异常安静。

  马超群他妈还纳闷呢,低声问儿媳妇:“这都八点了,大家咋都还没起?”

  小林尴尬的笑了笑:“周日大家起的晚。”

  马超群他妈理解的点点头,还颇为善解人意的在接下来的一个上午里,小声说话轻脚走路。

  马超群注意到小林一直打哈欠,关切的问她:“昨晚没睡好?是不是我妈挤着你了?”

  小林摇头,看他的眼神颇有些意味深长,这么近这么响,他竟然真的没听到!

  马超群他妈忙了一上午,帮儿媳妇做早饭,给儿子洗衣服,十点多的时候,马超群带着老妈和媳妇去市里的国营饭店改善生活。

  直到十一点多,走廊里才渐渐有了声音。

  苏榆打开门去洗漱,对门赵秀娟也刚起。

  “这呼噜声要人命啊。”赵秀娟打着哈欠苦笑。

  苏榆揉了揉腰,跟着点头。

  张阿婆坐在家门口捡豆子,她大儿子在菜场上班,守着豆腐摊位给公家供豆腐,头一天晚上把豆子泡上,第二天一大早就要起来磨豆腐,张阿婆跟着忙前忙后。

  “张阿婆,有你家的包裹。”邮递员骑车从这边经过,在巷子口喊。

  “晓得了。”张阿婆把箩筐收进屋里,出来取包裹。

  “是不是小榆寄的?”张阿婆拿着单子问,她又不识字,人家让她签字只能按个手印。

  邮递员看了一眼单子:“京市寄过来的,我看看叫什么来着”

  “那保准是小榆,京市咱也不认识别人。”张阿婆笑的说,露出一嘴豁口的门牙。

  包裹不大,张阿婆拆开看了看,不知道是什么东西,见里面有张纸条,便收好等孙子下班回来看。

  清水镇最近通了电,镇上有家电缆厂,生产的电缆优先供应本镇,因此家家户户都装上了电灯泡。

  晚上张大牛兄弟四个从厂里下班回家,顾不得洗手,被阿婆拉着问:“看看上面写的什么,小榆从京市寄了东西回来。”

  一家人顿时都围了过来,等大牛把安装说明念完,大家纷纷好奇电风扇长什么样。

  张阿婆把包裹拿出来,大牛按照说明把扇叶一个一个装上,他在电缆厂上班,也跟人学了些本事,知道怎么接线。

  等把风扇装好,张大娘催促儿子:“快打开看看有没有风。”

  大牛拉动绳索,扇叶立刻转动起来,大家站在下面吹着风,纷纷惊叹道:“真的有风,还不小呢。”

  “行了,一个就装堂屋,另一个装你阿奶房里。”张大娘直接拍板道。

  第二天,这事就在镇上传开了,苏榆从京市给张大娘一家寄了两台风扇,据说在京市那边买都买不到的东西。

  街坊邻居纷纷过来瞧稀罕,连街道办主任都来了,张大娘把风扇打开,叫大家站在下面吹风。

  “这东西好,晚上躺在下面睡觉估计一点都不热。”

  “小榆心好,去了京市还记挂着张阿婆。”

  “可不是嘛,当初老苏两口子去世,张阿婆一家可没少出力,开年那段时日,要不是张阿婆天天在门口守着,说不得小榆就被那两家人卖了也不一定。”有人清楚内情。

  “都新社会了,谁还敢卖人。”

  这话传到李翠环耳中,心里怄气的不行,当初怎么就见钱眼开把苏榆给得罪了,不然现在被记挂的一定是他们家。

  清水镇的事情苏榆不知道,恰逢周日,她跟小林和赵秀娟去了趟市里,几人决定买台缝纫机。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了一个上一章的bug,那个时候还没有记过处分感谢在2021061801:43:262021061819:59:06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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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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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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