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之悍妇当家>第 7 章 青梅竹马
  原主的记忆里除了韩青松、婆家、娘家这些常年打架的宿敌,还真没别人,尤其没有这样板正的男人。

  杨晗看她真的不记得自己,笑容便带上一丝戏谑,“你不是兰花花吗?”

  兰花花?林岚头发都竖起来了,兰花花是什么鬼!

  哎呀,她想起来,原主的名字认真说起来应该是林兰。

  毕竟下乡人,给女孩子起名基本都是从花草树木庄稼上走,不会起岚这样的字眼。

  可是,兰花花……实在是太皮了。

  杨晗看她一副惊恐的表情,哈哈笑起来,“你别怕,我不是坏人。”

  坏人还会说自己是坏人?

  林岚对兰花花耿耿于怀。

  杨晗赶紧道:“林兰,我是盼盼啊。”再不说清楚,估计对方要打人了。

  “盼盼……啊,是你啊,杨胖胖!”林岚一下子想起来,她想起来了!

  原主小时候有个小伙伴叫盼盼,大家都叫他胖胖,因为他真的又白又胖。

  说来也怪的,五十年代,大家生活都不好,吃不饱穿不暖的,一个个都干巴瘦,可杨盼盼就能把自己喂得白胖。

  大家都很奇怪,私下里猜测他是不是每天吃十个鸡蛋!

  因为那时候允许一家两个人一只鸡,他们家按规定可以养两只半,可他奶奶愣是养了六只,还没被抓走,说要下蛋给独苗苗孙子吃。

  这是很小时候的记忆,到了八岁上,原主要跟着干活儿,杨胖胖上学,男女孩子基本没交集,还一起玩会被小孩子笑话烂脚丫。

  对于这时候单纯地认为男女拥抱、亲嘴就会怀孕的青年来说,在情窦初开之前,的确不会男女一起玩儿的。

  而原主大了以后又忙着和自己三姐掐架,的确没心思关注别的人和事儿,杨胖胖早就被她丢到脑后去。

  听林岚这声杨胖胖似乎报了兰花花一箭之仇的语气,非常解恨,他也不尴尬,笑着说:“对,就是我。走,我请你们吃白面馒头。”

  林岚欢喜得很:“好不容易遇到亲人,可得好好吃一顿……”意识到自己有些忘形,不好意思地笑笑,“不怕你笑话,真有点饿了。”

  “我知道,所以等着请你吃馒头呐。”杨晗招呼他们跟他去食堂。

  不但有一笸箩白面馒头,居然还有一小盆紫菜蛋花汤!

  林岚这个吃过多少美食的现代人这会儿心情都飞起来,果然饥饿是最美的食物。

  她赶紧拿钱。

  杨晗正色道:“咱们可是一个村的,几个馒头一碗汤还请不起?那也太看不起我。”

  林岚就对小旺道:“小旺,谢谢舅舅。”

  小旺飞快地瞅了他一眼,嘴唇动了动,在嘴里叫一声舅舅。

  杨晗摸摸他的头。

  小旺吓得赶紧躲开,死死地扒在林岚身上。

  林岚安抚地拍拍他,示意他不用紧张。

  杨晗笑着逗他,“放开肚皮猛吃,舅舅管够。”

  林岚笑道:“让你见笑,那我们就开吃咯。”

  啊,没想到有一天馒头加紫菜汤也会成为美食,说出去谁信啊!

  可惜不能跟前世通信,否则一定要直播给自己那些狐朋狗友们看看。

  林岚和小旺吃得喷香,她也不忘提醒小旺吃东西要闭上嘴巴,不能吧唧嘴,喝汤要小口,不要呼噜呼噜……

  杨晗看得有些发怔。

  这时候林岚抬头问他,“杨晗,你咋认出我来的?”

  杨晗指了指自己的眼睛,“我打小眼神好使,你不记得了?其实主要是你变化不大,不像我。”

  林岚瞅了他一眼,这“变化不大”是一句恭维人的好话呢还是表示依然那么泼辣幼稚没长大呢。

  他倒是真男大十八变,小胖子变成了大帅哥。

  笑了笑,继续吃东西,她悄悄揣测杨晗。

  杨晗也不动声色地打量她。

  这人也怪,小时候虽然泼辣,可怎么说也是个正常的小丫头,为人还挺正直的,人家追着骂他白胖子她还仗义执言呢。

  怎么嫁了人,就被人说成母老虎、泼妇?日常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

  估计是和她三姐从小打架习惯了?可那时候是打三姐,也不是祸害自己啊,怎么去了婆家不打他们,专门自/虐呢?

  也许她婆家都不是东西,把个好好的女孩子给逼成疯婆娘。

  就跳河、上吊、喝农药这事儿,他间接地也听过好几回。

  原本寻思她现在肯定跟其他不幸福的农村妇女一样,邋里邋遢蓬头垢面,满脸浮肿眼神呆滞,动作粗鲁带着疯狂,而且一定会跟祥林嫂一样自怨自艾唠唠叨叨让人一见就退避三舍。

  他怎么也没想到,今天居然会在医院门口看到她,虽然风尘仆仆有些憔悴,但是看起来很正常,甚至称得上有气质!

  气质这个词咋也安不到兰花花身上吧,可邪门的是,杨晗就觉得眼前的林岚文静有气质,不是农村妇女该有的感觉。

  反正举手投足咋也不像个泼妇啊。

  哪有泼妇这样吃饭的?

  杨晗寻思,可见传言不可信,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呢。

  等林岚吃饱两人叙叙旧,说了说小旺的病情,配眼镜的事情。

  杨晗道:“这样,等眼镜来了我让邮递员给你捎过去,你就不用再跑一趟。”

  大热天带着个孩子不方便。

  “这样好,我怎么没想到呢。”林岚暗道自己刚才饿昏头,居然没想到邮递员。

  她看看天色,摸摸小旺的肚子已经吃撑,就跟杨晗告辞回家。

  原本她还想去百货商店大采购一番呢,想起身上什么票也没有,有钱也买不到只得遗憾作罢。

  杨晗惊讶道:“你不是想走回去吧。”

  “我们就走着来的啊。”林岚不以为意,都这时候了也只能11路公交车将鞋底磨穿啊。

  “你等着,我去问问有没有车去下面公社。”

  说着杨晗就出去。

  过了一会儿,他回来,“没有去你们公社的,不过有去临公社的,你们搭车坐过去,再走一段。”

  “那敢情好,真是多谢你,没想到来医院还能遇到熟人。”

  医院里有个熟人,那可是很大的便利呢,这关系可得处好了。

  林岚盘算着等下一次来县城,就想办法给杨晗带点鸡蛋、蔬菜什么的,粮食鸡蛋这时候是普通人家送礼最好的东西。

  杨晗送她去坐车,分别的时候变戏法一样拿出一把糖塞给小旺。

  小旺有短裤背心穿就不错,自然没口袋,他也拿不了,所以林岚只好赶紧接过来。

  “你说吃你的还拿着,多不好意思啊。”

  杨晗笑了笑,“我不是舅舅嘛。”他也没个亲姊妹,小时候的确是把她当自己姊妹的。

  林岚握着小旺的手跟他挥手再见。

  有车回去就方便得多。

  坐车走了三分之二的路,也只花了两毛钱,让林岚大呼便宜。

  她带着小旺下了车,这时候已经斜阳夕照,余晖洒在河面上,金光粼粼。

  坐车扬了一身一脸的灰,她就带着小旺下去洗把脸。

  等她起身的时候,发现小旺仰着小脸,闭着双眼,长长的睫毛上跳动着细碎的金芒,晚风吹拂着他的碎发,仿佛油画里的孩童,静谧安详带着天使般的光泽。

  她不忍打扰他。

  过了一会儿,小旺睁开眼睛,对着落日的方向看了看,小声道:“娘,你听!”

  林岚竖起耳朵听,蝉鸣蛙唱,草虫啾啾,风声飒飒,的确很好听。

  “娘,你听见了吗?”

  “听着呢。”

  “有……的声音哦。”说着他就开始闭着眼睛哼哼,居然十分好听。

  林岚惊讶地看着他,这孩子真不简单,比那些只会唱调子简单直白的宣传曲的孩子可厉害多了。

  乡下孩子除了去学个吹唢呐敲大鼓的,哪里还懂什么音律啊。

  ……

  休息了一会儿,又喝点水,林岚就带着小旺回家。

  现在地里都是锄草捉虫的社员们,有人看到她带着小旺都很惊讶,看热闹一样看他们。

  林岚自然不在乎,反正有泼妇黑光环护体呢,怕什么!

  “娘!”脆生生的一声呼唤。

  林岚循声望去,发现北边田间地头上跑来一个小姑娘,8九岁的样子,活泼俏丽,正是麦穗。

  麦穗飞快地跑过来,“娘,你去县城找我了吗?”

  麦穗是个早熟的女孩子,今年9岁已经很爱美,虚荣也初见端倪。

  这是原主最疼爱的孩子,可其实,麦穗并不如原主以为的那样亲近自己娘,愿意当小棉袄,反而更喜欢和有钱的嫲嫲、小姑亲近。

  她淡淡道:“我带你弟弟去看病。”

  麦穗敏感地觉察娘的语气有些冷淡,瞅了抱着娘大腿的小萝卜丁一眼,眼神轻蔑,好歹顾念着亲娘在边上没叫小傻子。

  “我还以为晚上没回来,娘想我才去县城接我呢。”麦穗语气有些失落。

  以前娘都是最先照顾她的,现在居然把她排在弟弟后面了呢。

  心里有些不是滋味。

  林岚随口问了两句学校小叔小姑的事儿,然后问大旺这两天干嘛了。

  她怕大旺去县城认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到时候跟着学坏。

  麦穗却答非所问,一个劲地说城里的花花世界,城里人穿的怎么好,百货商店卖多少好东西,花裙子、好看的发夹、小皮鞋等等。

  林岚有些不耐烦,“家去说。”

  麦穗看小旺紧紧地拉着娘的手,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娘很讨厌小旺,绝对不会带着小旺出门的。

  这会儿,怎么比自己还受宠呢?她心里不是个滋味,跑过去拉着林岚另外一只手,亲亲密密的,“娘,一晚上没回来,我可想你了呢。”

  林岚嗯了一声,“你差点见不着娘了。”

  你娘昨天喝了农药,对不住,你真的见不到你娘了。

  麦穗和大哥回家的时候已经听奶奶二婶他们绘声绘色讲过娘喝农药瞎闹腾的事儿,她还跟着批判两句呢。

  大哥冷着脸跟要杀人一样,没吭声就跑去队上锄草了,她则特意跑到南边地头等着娘。别人说娘带着小旺去县城看病,她却笃定娘是想她去县城接她呢。

  谁知道……

  “娘,你去给小旺看病是有钱了吗,不如给我买双皮鞋吧。”麦穗说得理直气壮,甚至有点不高兴。

  毕竟以前娘有点钱都是先给她买东西,她习惯了,觉得一切都是应该的。

  林岚认真地看着她,哎,这丫头被原主惯得不轻,所有后来养成小姑二号,成了书里的极品女配啊。

  林岚看着干净漂亮的小姑娘,这时候还没有歪得不可救药,应该能掰回来,她说:“麦穗,从今天开始,咱们家的每一分钱先给小旺治病,再给你们几个吃饭上学,那些打扮好美的事儿,等有富余再说。”

  什么?娘拒绝了她?

  麦穗有点懵,无措地看着林岚。

  娘变了!像个后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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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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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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