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七零之悍妇当家>第 152 章 搬家、、恶毒
  晚上孩子们还是以前的睡觉位置,三旺打拳的毛病也依然没改,晚上时不时地就扒到大旺身上去。大旺被勒狠了就一脚给他踹回去,免得自己喘不过气。

  林岚原本寻思睡觉的时候就已经十一点,那应该好好睡觉吗,谁知道韩局长说第二天不上班,要陪她和孩子在家里过中秋节。

  于是……

  翌日一早,韩青松并没有因为睡得晚就起不来,十几年如一日的生物钟让他照旧天刚蒙蒙亮就起身下地。

  东间的大旺听见也赶紧起来,顺便踹了三旺一脚,“起来跑操啦。”

  三旺嘟囔了一声,亲爹比教练还狠呢,却也一骨碌爬起来,生怕一回家就挨抽。

  麦穗和小旺也不例外,都起来晨练。

  三旺十分怀念这样的晨练,喊号子的时候都格外响亮。

  跑步、俯卧撑、深蹲跳等项目做完,接下来就是格斗时间。

  现在麦穗和二旺也跟着大旺练习简单的格斗术,二旺自然不需要学大旺那么厉害,麦穗就更简单。大旺来来回回就教她那么几招,让她练成本能,这样关键时刻也能用得上。

  大旺除了格斗术还有匕首技巧,最近练的是甩刀技术,一开始一米距离,画一个圈,要求百发百中将匕首扎进去。等做到了就一米五,这样慢慢地增加距离。

  大旺之前一直玩弹弓,所以一米内准头不错,现在主要练臂力、腕力。

  他们练的时候,三旺就拉着小旺去河里游泳。

  小旺自然不肯下水,这都中秋节啦,就算白天还晒得慌,那也只是体感温度。不过三旺可不怕,脱光溜溜换上泳裤,一个猛子就扎进去,还能学着跳水运动员的姿势来个空中转体之类的呢。

  跳入水中,宽阔的河面,没有赛道束缚,三旺在里面自由地跟他承包了这片河塘一样。

  结果自然是跟河塘霸主大白鹅们再一次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原本鸭子、大白鹅们在河里悠闲自在地凫水,这会儿就看到一个小子嗖得扎进来,然后扑通、哗啦、嘭嘭嘭……简直像哪吒闹海一样,那它们能饶他?

  于是,曾经熟悉的画面再一次上演。

  在水里,三旺只有飞逃、潜水逃、拼命逃这几个选项,根本没有机会正面杠!

  结果就是山咀村的社员们,上工的时候还能先去看一场水上霸权争夺战。

  大家哈哈笑着,“冠军回来啦,外面咋样啊,还是咱们家好吧。”

  三旺回来引起村里一阵轰动,都纷纷跑来看冠军。

  上工的时候韩永芳特意强调一下,“现在咱们山咀村出了一个亚运会冠军,以后就是奥运会冠军。咱们山咀村大队可不是一般大队,是冠军大队。所以以后不管干活还是干啥的,都给我积极主动点。说话做事,也都扳着点,别什么狗屁倒灶的都弄,丢冠军的脸。”

  社员们可不知道亚运会奥运会到底是啥,他们只知道三旺是冠军,很厉害,小小年纪就拿工资吃商品粮!

  拿工资吃商品粮,对社员们来说就是最厉害的,不需要知道太多。

  林岚收拾一些吃食加肥皂,让大旺领着弟弟们去姥娘家和三姨等亲戚家走一趟,送点节礼。现在有侉子,大旺拉着三旺和小旺,二旺和麦穗去肥皂厂帮忙,韩青松在家帮林岚做饭。

  林岚发现了,韩青松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取代小旺成为最黏她的人。只要不去工作,恨不得一秒钟都不让她离开他的视线。

  这种感觉……挺新奇的,毕竟老夫老妻的啦。

  中秋节是团圆的节日,知青们不能随便回家,下午孩子们串亲戚回来,林岚就让他们去喊沈遇过来一起热闹。

  等沈遇过来,麦穗和二旺就拉着他一起学英文,还把三旺请上来当老师。

  三旺在北京跟着名师一对一学,自然比他们在家里跟着乡下老师学得更多更准确。不说语法单词这些,起码听力口语三旺就比他们好,毕竟也是接受过海外熏陶的人。

  大旺还想置身事外,却被小旺拉着也加入。

  “大哥,咱俩也学学。”

  大旺他们班上已经开始学英文,不过这时候英语教学质量那就是没质量,老师能教会学生拼读、简单语法就差不多,听力和口语是不用想的。毕竟老师都是一口方言英语,还能强求什么呢?

  还不如三旺呢!

  麦穗:“小三哥,快来教教我们,这一篇来读读。”

  麦穗觉得自己老师说的不是中式英语,是土话英语,简直是辣耳朵。

  三旺挠挠头,为难道:“我……不认识。”他学的速成英语,主要是日常对话,让他念书读报写作,那就太为难他啦。

  麦穗和二旺几个却对他抱有很大的期望。

  林岚也鼓励他,“小三哥念得更好听一些,我们可以跟你学学发音。”学对了发音,然后多读多说,听力也就起来了。至于单词语法,这些倒是其次的,有字典肯花心思背诵,都不是问题。

  于是大家跟着三旺学发音,练习口语,然后再轮流念初中的英语课文。

  等轮到林岚的时候,屋子里安静下来,大家都扭头看她。

  林岚:“咋啦?”

  三旺:“娘,你是不是去过亨利他们国家啊?”

  林岚连连摆手,“你娘我搁啥去啊,做梦去的啊。”

  三旺有点纳闷,“那你怎么说得这么好听呢。”

  “我这不是跟你和小旺哥学的嘛。”

  小旺一脸茫然,“娘,我不会啊。”

  林岚笑起来,“可你会唱歌啊,我听着你唱歌的时候就这么个感觉。”糊弄孩子她从来都不脸红的。

  语言这东西,学会以后基本就忘不了,语感以及说话的方式都印在脑海里的,只要想说就能说得差不多。前世林岚学习认真,脑瓜也好使,为了学一口流利地道的英语她可是花了大力气的,后来又总出国,英语就越发地道。

  也不怪三旺听得那么惊讶,觉得跟亨利是一个地方来的。hΤTpS://WWω.sndswx.com/

  韩青松正在堂屋帮忙剁饺子馅儿,闻言扭头盯着林岚看了一瞬,然后垂下眼,莫名地笑了笑。

  小旺看着韩青松在笑,纳闷道:“爹,你笑啥?是你偷摸教娘说英语的?”

  韩青松:“我不会。”

  小旺语重心长道:“爹啊,不会就要学啊,你跟娘好好学学。”

  韩青松:“好。”

  学了个把小时的英语,韩青松饺子馅剁好,面也都醒好,大家一起开始包饺子。

  人多力量大,孩子们也喜欢一家人一起包饺子,又好玩又交流感情。

  沈遇跟林岚商量,拖拉机没批下来,是不是先派人去学开车和维修技术。不过又不知道确切来年什么时候能买到,就怕提前学了又忘记。

  三旺听他们商量拖拉机,还说买不着啥的,他好奇问:“娘,咱们大队要买拖拉机啊?”

  林岚就把肥皂厂赚钱,沈遇想让大队贷款买拖拉机的事儿告诉他。

  三旺一听,笑道:“娘,明天我跟着你去打个电话,我认识区拖拉机厂的会计呢。”

  去年他捡了人家的粮票还给人家,人家可感激他呢,时常去学校看看他,送点吃的,钟会计还说可爱听他广播呢。他寻思人家这么热情,这会儿肯定也还没忘了他呢。

  林岚却不抱希望,毕竟她和韩青松在地区革委会都有关系,却也饿不能立刻买到拖拉机,毕竟拖拉机厂不受革委会直接领导呢。

  她问:“区里不产拖拉机,只有配件,咱们给他电话管用吗?”

  三旺:“反正咱们试试呗,有用咱们赚了,没用也不吃亏。”

  沈遇:“可以试试,万一成功了呢。”

  林岚:“那明天小三哥跟我去公社打电话。”

  吃水饺、月饼、苹果,孩子们就学英语的、唱歌的,玩得都不想睡觉,九点半才散场休息。

  第二天大旺几个上学,韩青松用侉子拉着娘来去山水公社。

  听说亚运会小冠军来了,整个公社大院都轰动了,连食堂的师傅都拎着大炒勺就跑出来,“快给我瞅瞅,哎呀,真了不起啊。三旺冠军啊,你晌午可得在这里吃饭啊,等着,我给你做好吃的。”

  说完他就乐颠颠地回去给三旺开小灶。

  一群人这个来看那个来送他点东西,三旺都没来得及说啥。林岚拍拍他的肩膀,让他不用管,该如何就如何。

  韩青松去办事,林岚领着三旺去打电话。

  王芳看到三旺,激动得从柜台直接翻出来,伸手要去跟三旺握手。

  三旺看见她从柜台里翻出来,还以为是干啥呢,吓得拉着林岚就要跑。

  林岚也被王芳的骚操作惊着呢,“我说你这是干啥呢?”

  王芳笑了笑,“我这不是想和咱儿子早点认识认识嘛。”

  三旺就知道他是接线员,赶紧问好。

  王芳:“哎,真是好孩子,又精神又厉害。”

  她打量着三旺,剃板寸,浓眉大眼,鼻梁又高又直,鼻头挺拔,下面的人中线也是线条明显,嘴唇上薄下厚,下颌线条流畅又轮廓分明。真是个又俊又精神的小少年啊。

  “要我今年十来岁,我就想给你当媳妇。”她笑着道。

  三旺:“!!你确定?”

  王芳认真道:“当然确定啊?”

  三旺:“我嫲嫲说当媳妇儿就是去伺候婆婆的,天天做饭倒洗脚水,还得吃最差的饭。我听着可不是人干的。”

  王芳:“要我和你一般年纪,我不怕给林干事洗脚做饭。”

  林岚:“哎,哎,我说你们别贫了啊,才刚还说咱儿子呢。”

  她又对三旺道:“儿子,去打电话,少跟女孩子这么贫,小心以后找不到媳妇。”

  三旺:……我找媳妇儿干嘛?不需要的。

  三旺去给钟会计打电话。

  钟会计接到三旺的电话激动得都跳起来,“三旺,真的是你?你给我打电话呢?哎呀,亚运会冠军啊,你回来啦?你啥时候回来的?你在哪里?你什么时候还广播啊,我……”

  三旺咧着嘴做出惊恐的表情,把听筒拿开一点,等里面噼里啪啦一阵子过去,钟会计终于冷静下来。

  “哈哈,三旺啊,我太高兴了,你什么事儿啊?”

  三旺就把他们大队要买拖拉机的事儿说一下,问问能不能尽快。

  钟会计笑道:“有,当然有。这两天要来一批,其中有两台大东方红,我申请给亚运会冠军大队留一台。”地区革委会不一定好使,毕竟拖拉机厂也不受他们直接领导。

  三旺很高兴连声道谢,又谦虚道:“钟叔,亚运会冠军几百个,不只我一个,你别冠军冠军的了,我怪不好意思的。”

  钟会计笑道:“全亚洲几百个,咱们全国也才三十来个,当然光荣,我光荣,我骄傲,我自豪!”

  三旺:“……”好吧。

  他发现自己得冠军以后,除了自家人没啥变化,别人对他的态度可是大变样。不过三旺无所谓,反正不管别人咋变,他该怎么还是怎么的。

  有三旺帮忙,山咀村大队的拖拉机有了着落,开始审批贷款、筹钱等,这个有韩青松督办就很轻松。

  当务之急反而是安排人去培训。

  打完电话,林岚就带着三旺先回家,他们去找沈遇一起去大队干部们开会。

  见了面,少不得先稀罕一下三旺,问问比赛、国外等等的事儿。现在在他们眼里,三旺就是浑身金光闪闪,人家去过省城、首都,还去过亚运会,厉害得超出他们的想想啊。

  待听说拖拉机的事情被三旺给搞定,他们更觉得三旺无所不能,就差要给他供起来。

  三旺吓得聊了几句,赶紧跑了,说去学校找小旺上学去。

  韩永芳在鞋底上磕着烟袋锅子,“这几个娃子,都是有出息的,好样儿的啊。”

  他看了林岚一眼,“青松媳妇儿,大队感谢你啊。”

  林岚笑道:“都是咱们大队的钱,感谢我啥啊。”

  韩永芳:“要不是你教育几个孩子这么好,他们也没这么出息,咱们大队也没这些好事儿啊。”

  就说肥皂厂也是二旺和林岚倡导的,全大队受益,现在村里只要是乐意干活,就没有家里吃不起饭的,十岁以下的孩子也都能去上学。

  可不就是她的功劳?

  虽然没和别人说过,但是韩永芳心里明镜儿似的。那一次喝农药之前,青松媳妇儿啥也不积极,虽然长得俊,整天除了闹腾就闹腾。喝农药死了一次,突然就换了个人似的,虽然也厉害泼辣,跟作着闹腾是不一样的。以前闹腾那么多次什么问题解决不了,现在泼辣几次,就把韩老太太给拿着。

  韩永芳有时候也嘀咕,难不成真是黄大仙附体?或者是什么借尸还魂?

  这种说法韩永芳不陌生,小时候经常有人说这个,什么碰着脏东西了,出马了,诈尸了,等等。

  他觉得林岚这个估摸着差不多,不过他从来不说就是,别人要是嘀咕他还骂一顿呢,让人别乱嚼舌头,谁还没个进步呢?

  林岚可不知道他心里那么多想法,她道:“那咱们赶紧成立拖拉机组,选几个识字有点文化,勤快脑子活络,不偷懒耍滑的,先去地区拖拉机厂培训学开车、维修。”

  韩永路:“我家青峰就行,识字,勤快,本分,脑子也活络。”

  韩永芳瞥了他一眼,没表态,韩青峰是可以,可你这个当爹的不行,到时候你少不了得掺乎。

  大队长就说沈遇。

  沈遇忙道:“大队长,我没那么多时间,而且……这个最好还是找社员培训吧。”

  这么重要的事儿,不应该交给知青,毕竟知青是外人。知青的心思都在回城、招工、上大学上,没几个人是真心要留下的,而且这会儿知青都被他弄去日化厂也不用种地。

  林岚想了想,就帮忙说几个人,其中一个是柱子,那孩子小时候和大旺一块玩,也上过两年小学。另外还有大队长家小儿子,一共四五个,让他们都去培训也行,看看谁学的好。

  韩永芳几个觉得林岚提得合理,就这样定下来。

  贷款的文件早就准备好的,既然拖拉机厂有货,他们这几天就可以把贷款办好。有韩青松和林岚在县里,这个一点问题都没有,自己大队出三千,剩下的贷款,极低的利息,多少年还清,都清清楚楚的。

  同时赶紧派人去学开车维修,等学会直接把拖拉机开回来就好。

  韩永芳等人发现,并不是所有人都有林岚那个自学的本事。有人看林岚学得又快又轻松,还不服气,觉得自己也可以。事实证明,一点都不容易,他们大队派了四个去学习的,开车还好点,再笨也能学会,修理机器却不行。脑子不够使的,理解力也慢,老师讲了听不懂,最后学得自己都稀里糊涂的。

  所以拖拉机开回来以后,他们闹出一些不是故障的故障。还是沈遇、大旺、二旺几个一边对着说明书看,一边写信给培训班的老师沟通,加上自己买了拖拉机修理书来学,才算把全套家什儿弄明白。他们学会,再由手把手教大队的拖拉机组成员,慢慢带上手。

  此是后话。

  三旺在家的时候,白天也跟着林岚去上班,公社、县里、下面大队宣传等,他一点也不嫌烦,反而觉得挺有意思。有个冠军儿子跟着,林岚的知名度又一次蹭蹭攀升,原本还有些潜在对手都在无形中消散了。

  这日林岚和三旺坐着韩青松的侉子去了县里,她领着三旺去看看县里分的房子。

  三旺里里外外看了一圈,笑道:“娘,还是你有眼光,没要那筒子楼。”

  林岚:“筒子楼要是分两套那还差不多,一套咱家哪里住得下啊。”

  三旺:“娘,那不如早点搬过来啊。这样你和我爹上班也方便。”

  林岚:“就等着和你商量呢。”

  三旺心里甜滋滋的,他不在家爹娘一直想着他,搬家都要和他商量呢。他笑道:“娘,你们在哪里哪里就是我家,不用和我商量。反正我也不是留恋那三间屋子的。”

  林岚看着三旺,这孩子离家以后成长的速度非常快,看似还使那么调皮跳脱,可其实他的心智已经越来越成熟。她一边为孩子懂事开心,一边又为他懂事心疼。

  晚上下班回家,饭桌上一家人就商量一下搬家,孩子们都没意见。

  搬家以后,大旺、麦穗和二旺依然还是上初二,在家属大院不远处的滨北中学就近读书。滨北中学分初中部和高中部,到时候连读不用换地方。小旺读书早,这会儿已经读四年级,直接在附近的小学读书就好。

  林岚:“那……咱就趁着小三哥在家搬过去。这房子也留着,时不时还得回来住住。”

  她和韩青松的工作特殊,时常下乡,晚上太晚就可以在这里住一宿。

  他们盘点一下,只把炕柜、手箱、炊具之类的拿过去,像那些粮食缸、大件饭橱等都不用拿,县里也做了几样家什儿,够用就行。主要是县里房子小,东西多了放不下,林岚不喜欢屋子里堆积得满满的。

  听说林岚要搬家,韩永芳就和大队长商量,匀两辆大车帮忙往县里拉家什儿。林岚婉拒,毕竟这时候秋收还没忙完,大队牲口都忙得很。

  这个韩青松想办法,他给山水农场去个电话,让他们派个司机开车来,帮忙拉一趟就好。

  搬家这天,上午八点钟司机开车卡车赶过来,人手多很快就把几样家具都搬上车,用草垫子之类的塞好,免得磕碰。

  沈遇跟二旺和麦穗几个道别,相处这么久,现在他们要去县里,他心里很是不舍,总觉得距离远了,感情也会疏远。不过他是个体贴的人,极少会把自己的失落情绪流露出来影响别人,毕竟人往高处走,韩青松和林岚工作出色能搬去城里是好事。

  麦穗几个也和他道别,他们阅历还少,觉得好朋友就是好朋友,并不觉得搬去县里就会疏远,说有时间就回来或者邀请沈遇去县里玩儿。

  晌午时候,林岚一家坐着卡车去县里,山咀村的社员们正好下工回来,都站在路上目送卡车离去。

  有人羡慕道:“看人家韩青松,可真能干啊,才几年啊全家搬城里去了。”

  “可不是咋的,有些人自己在城里上班,老婆孩子在家里,等退休再让个孩子接班,可捞不着全家去城里。”

  “人家就是命好。”

  听着他们或羡慕或嫉妒的话,沈遇不以为然,看不到他们的努力,就会以为是命好。可其实谁的命又比谁的好呢?

  他按捺着自己失落的心情,推着自行车想去肥皂厂忙起来。

  菜花在那里看热闹呢,她跟沈遇打招呼,“沈遇哥。”

  沈遇朝她笑了一下。

  菜花就和他并肩走,她一副憧憬向往的样子,“林干事他们好厉害啊,说搬城里就搬城里了,我就没见过咱们这里谁比他们有能耐的。”

  沈遇点点头:“的确。”

  菜花叹了口气,“沈遇哥,你本身就有文化,应该去上大学的,留在这里真是白瞎了。赵明杰都去上工农兵大学,为啥不是你去啊?我觉得本来应该你去呢。”

  她一脸都是为沈遇不平的表情。

  沈遇低垂眼睫,默默地走了两步,又笑了笑,“我肥皂厂还有事,先走一步啦。”

  菜花却跳上他自行车后座,“我回家,正好顺路,你带我一程吧。”

  沈遇看了她一眼有些犹豫,菜花今年14岁,虽然长得干瘦些,但也是大姑娘。他总归也是未婚青年,这样带着她穿村而过,对她一个女孩子影响不好。

  菜花看着他,笑道:“沈遇哥,走啊。”

  沈遇:“你还是下来,我们一起走吧。”

  其实村里人对沈遇的人品那是相当信任的,就算他带着女孩子走人家也只会觉得他在帮助人,并不会多心。可不知道为什么,他不由自主就会注意这个,平时挺注意和女性保持距离的。

  菜花眼珠子骨碌一转,岂能不知道他的心思,她忽闪着眼睛,似开玩笑道:“沈遇哥,你带我怕影响不好吗?”

  沈遇:“我怕人家说你闲话,女孩子还是要注意。”

  菜花一挑淡细的眉毛,露出一抹讥诮之色,“那我瞧着你和林干事、麦穗、燕燕,也不注意影响啊?”

  沈遇蹙眉,认真地道:“我哪里不注意?”

  “你看,你送燕燕去郑家庄,是不是俩人一起?你和麦穗学习,是不是经常一起?还有你和林干事,我都看到好几次她坐你自行车,还和你靠得那么近说话。”她微微歪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说的不对吗?你是看我长得不好看,嫌弃我吧。”

  沈遇一怔,随即眉头更紧,他可没料到菜花会突然说这样的话。

  菜花看他发怔,就扶着车座靠近他,小声道:“沈遇哥,人的缘分是能算出来的,谁和谁在一起是注定的。要不要我给你算算?”

  沈遇笑起来,“不要。我不信命。”

  菜花:“那可由不得你呢。其实每个人的命……”她顿了一下,微微皱眉,把林岚一家先踢出去,“都是定好的。如果有人跟那些大地主说他们要遭殃,他们只怕还会笑话别人发癔症呢。可你看呢,大资本家、大地主遭殃,泥腿子当官,知识分子下乡种地,没文化的当干部。哈哈,好笑不?”

  沈遇凝眸看她,这个菜花怎么突然这么奇怪,以前她就是个乐呵呵说话有点成熟的小丫头,可没见天这么古怪。

  “菜花,以后别说这种宿命的东西,让人听见会批评你的。”

  “我知道,就是什么破四旧反封建,那个什么怪力……对,怪力乱神。”菜花讥讽道,“我才不怕呢。”

  沈遇心里不舒服,却又不喜欢对人倾诉更不会迁怒于人,于是他找个借口先去知青点,就和菜花分别。

  菜花不对劲,而且她居然会挑拨他和林岚一家的关系,这个沈遇一下子就感觉到。

  她在说林岚和他关系那么好,为什么不举荐他去上大学,反而让赵明杰去,肯定是故意的,想让他留在日化厂帮忙赚钱。

  可沈遇却不这么想,因为林岚一直督促他不要丢下文化课,麦穗和二旺也和他一起进步。就算其他人,他都不会听人家随便挑拨,更何况他和林岚一家关系那么亲近。

  只是……林岚一家离开以后,他的确心里很失落,好像丢了什么,心里空缺了一块。

  他就知道,自己这是太依赖他们,不知不觉中已经把自己和他们连接在一起。可实际,也许只是自己自作多情而已。

  像林干事一家那样的人,任何人只要不傻,都会想和他们多亲近,想要融入他们,对他们来说,朋友多多,也并不缺自己一个。

  他一个人在知青点发了一下午呆,直到傍晚才被徐东兴叫回神。

  沈遇随便招呼一下,推着自行车回日化厂去,他现在在那里吃饭。他心里有点乱,没骑车走,而是推着慢慢走。走到村后头的拐角僻静处,天也黑了,他听见有人在吵架,居然是燕燕和菜花。

  他犹豫一下,停下脚步免得女孩子不好意思。

  “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菜花的声音有些歇斯底里,倒是还知道压着声音。

  燕燕:“我为什么要改名字?我娘改嫁就改嫁,可我不姓常啊。”

  “你不姓常,你就不是常明燕了!”菜花急了。

  燕燕纳闷道:“我为什么叫常明燕?我叫刘燕燕。”

  “你……你这个蠢货,我是为你好!”菜花气急败坏道。

  燕燕:“你总说为我好,可我想不出我娘改嫁,我凭什么要跟着过去。我现在大了,我赚钱可以养活我和弟弟。我为什么要过去?”

  “你会后悔的!”菜花咬牙切齿。

  燕燕:“菜花,你太奇怪了。我觉得以后我们还是别往来了。”

  这是普通朋友也不要和她做了?菜花冷笑起来,你以为老娘稀罕和你做朋友?要不是看你女主光环,老娘早弄死你!要不是现在还是文革期,没改革开放不能随意走动,老娘动动手指就给你卖到山沟沟里去,你个有眼无珠的蠢货女主!你知道老娘上辈子是干嘛的吗,你就敢得罪老娘!

  燕燕感觉菜花不对劲,月光下菜花身体微微发抖,脸色隐在黑暗中,那双眼睛却闪着寒光,让人不寒而栗。

  燕燕不明白菜花一个女孩子,怎么会有那样让人恐怖的眼神,太吓人,她转身就走。

  菜花却一把扯住了她,“我没说话呢,你走哪里去?”

  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好姐妹菜花,陡然间就好似变了个人一样,冷酷、暴戾、狠辣,让燕燕不由自主地发抖。

  “我要回家了。”燕燕努力保持镇定,“菜花,你别生气,我知道自己做什么。我现在在纺织厂赚钱,够我和弟弟吃的。谢谢你关心,我知道你是为我好。可我不想去后爹家,后爹家有哥哥,都是男人我不方便的。”

  听她这样说,菜花的神情才放松一些,却依然抓着燕燕:“你不要一直在那个破大队厂子里干。过两年县城肯定招工,你去纺织厂上班,你有经验识字,肯定会被选上的。”

  燕燕努力地笑起来,“菜花,怎么可能啊,招工也是知青先去。我哪里有机会啊。”

  “我说你有就有。”菜花又烦躁起来,“不是明年就是后年,肯定可以的。”

  燕燕试探道:“你咋知道?”

  菜花:“我不是和你说过我会算命的?是你蠢非不信我。”

  这时候沈遇推着自行车过来,她们听见脚步声就看过去。

  沈遇:“你们没去大队剥玉米啊?”

  菜花立刻笑起来,跑过去,亲热道:“沈遇哥哥,你听到我们说话啦?”

  沈遇:“没,我路过听见你们的声音过来看看。”

  燕燕也跟沈遇打招呼,她是回来帮忙秋收的,也是这几天,吴彩仙改嫁给常富余。

  沈遇:“我帮纺织厂做的专用液体肥皂好了,过几天和……你可以带回去。”

  菜花又用那种眼神看着沈遇,还上前用很亲近的语气道:“沈遇哥,你以前不是都送燕燕的吗,这一次干嘛不送了啊。”

  沈遇对她的态度比平日明显冷淡了两分,“我有点忙,你们早点回家,我先走了。”

  沈遇推着车子走开,他一走燕燕也回家去。

  菜花站在僻静的小路上,村后这里比较偏僻,堆着一些草垛,也有人总喜欢往后面扔乱七八糟的垃圾,在深秋的露水中散发着发霉的臭气,让人鼻子很不舒服。

  菜花却不在乎,毕竟她已经习惯更加腐烂的味道,那从前世的灵魂里散发出来的阴沉和腐朽,让她厌恶又向往。

  谁不喜欢美丽和光明?

  可阳光又不会普照每一个角落。

  他们给她机会了吗?

  既然敬酒不吃吃罚酒,那也不能怪她不给脸。

  燕燕一口气回家,关门落锁,进屋里对乐呵呵的吴彩仙道:“娘,我要和你商量个事儿。”

  吴彩仙已经习惯闺女越来越有主意,也会主事,“燕燕,说啥?”

  燕燕:“你去常家,以后……好好过日子,不用记挂我和弟弟。我要带他去郑家庄,让他在那里读书。”

  吴彩仙愣住,张口结舌居然说不出话来。

  燕燕的表情很平静,她再也不是小时候那个唯唯诺诺的女孩子,如今的她自立、懂事、有主见,她知道以娘的性格嫁到常家肯定会讨好常家的几个孩子,但是心里又维护自己儿子。可后爹后娘,本身就说不清楚,到时候不管是那些孩子欺负弟弟,还是娘亏待人家孩子,都不好。

  所以,燕燕自己能想到的办法就是带着弟弟自力更生,不依附后爹,也不让亲娘难做。

  等娘和常富余有了他们的孩子,那弟弟就更显多余,与其这样,不如果断离开。

  吴彩仙呆坐半晌,心里竟然松了口气,“行。”

  作者有话要说:不会咔嚓一下子完结哈,会写一下麦姐和二旺高考完,等他们都离家的时候差不多完结。后面的可以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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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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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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