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自报家门才是基本的社交礼仪。”他淡淡开口。
听了这话,对方笑起来,抓了抓头发,语气大大咧咧的,“对对,我都忘记自我介绍了。我是乐知时的同班同学,我叫沈密。”说完他又看了一眼门牌号,“我没找错地儿啊,上次也是这里,还是阿姨给我开的门呢,你是?”
宋煜神色自若,看着他的眼睛,天然一副很难让人亲近的气场。
“我是他哥。”
沈密脸上的表情变得有些惊讶,“他还有个哥哥啊,啊对,我好像是听有人说过,不过乐知时倒没有跟我提这茬。”
宋煜挑了挑眉,“他也没有说过,自己有一个叫沈密的同学。”
“不会吧?我都跟阿姨打成一片了。”沈密笑着拿出手机,点开相册,翻出他录的视频,点开播放,拿到宋煜眼前。
是他课间时候用短视频app录的乐知时,画面里的乐知时正在吃零食,被拍之后一直笑着拿手挡镜头,喊沈密的名字,让他别拍了。
“你看,我就坐在乐乐后头。”
宋煜看完视频,表情平静。
沈密收起手机,“没事儿,咱们也算认识了,哥你能帮我叫一下他吗?今天不是要返校清书来着,我想着叫上乐乐一起,清完书我们就去打球。”
“他还在睡觉。”宋煜低头看了一眼手表,又抬眼,靠在门框有条不紊地说,“我提醒你一下,现代科技里有一项成果叫做手机,你完全可以在前一天打电话通知乐知时,告诉他6月9号上午九点和你碰面一起返校清书,这样可能比直接来他家敲门效率更高,毕竟……”
宋煜笑了笑,“你也不知道他昨晚做了什么,会不会晚睡,对吗?”
听完宋煜这一番话,沈密脸上的笑收敛了一些,但也只是短暂的两三秒,他又点了点头,十分阳光地说:“对,是我考虑不周了。主要是我也住在附近,一时兴起就来叫他了。你是不知道,他平时都可勤快了,班上早读到的最早的就是他,没想到一考完就熬夜赖床了。”
他脸上的笑容和亲昵的措辞都在提醒宋煜,他们是关系不错的朋友。
把弟弟的朋友拦在外面,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哥哥体面的做法。
“那个,哥,我刚刚跑来的,有点口渴,可以进来喝点水吗?”沈密看着宋煜,“顺便我也等等他。”
最后他如愿以偿进来。
“水在厨房中岛,冰箱里有饮料,自便。”宋煜说完,回到厨房流理台,把打开包装的牛奶倒进马克杯里,放进微波炉加热。
沈密也走到厨房,给自己倒了杯凉白开,沉默地喝了一半,楼上就传来动静。
“哥哥?哥……”乐知时趿着拖鞋,见宋煜的房门是敞开的,里面没有人,从楼上看客厅似乎也没有人,还以为他不在,抱起走道的棉花糖,一边捏着棉花糖的爪子一边换了个叫法,“宋煜?”
宋煜端着牛奶杯,从厨房往外走,到客厅仰头看了一眼乐知时,“叫谁?”
乐知时睡得头发乱翘起,露出一个心虚的傻笑,趴在栏杆叫他哥哥。
“早上好啊。”
宋煜的旁边出现另一个人,乐知时愣了愣,有些意外,“沈密?你怎么来了?”
“想跟你一起回去清书啊,你忘了考试前一天我们约好考完一起打球的事了?”沈密两只手把腰一叉,两仰头朝乐知时笑,“居然还在睡,你看看太阳都到哪儿了?”
乐知时想起来,“啊对。我昨晚跟我哥玩太久,都忘了清书的事了。”
“不会吧?”沈密叹口气,“我可是一大早特意跑过来找你欸,你该不会要放我鸽子吧?”蜀南文学
“没有,但是我不是很想打球,要不我们先去收拾东西吧。”乐知时抱着棉花糖,又看向宋煜,“不过刚刚蓉姨给我打电话,说让我们中午去阳和启蛰吃饭。”
宋煜不说话,反倒是沈密激动地搭话,“是吗?真好啊,阿姨做的饭真的超级好吃。”
鸽了打篮球的事让乐知时有点不好意思,所以他补偿性地提出了一个自己觉得很不错的提议,“那要不然这样吧,我们先去清书,然后一起去阳和启蛰吃饭。”他又看向宋煜,脸上露出那种每次求情的时候都会出现的表情,“哥哥,你可以开车陪我去清书吗?”
宋煜沉默了一秒,“我是工具吗?”
乐知时立刻反驳,“当然不是,我就是想让你陪我去。”
最后宋煜还是妥协了。
乐知时很快换了衣服下楼,并且十分自然地跑过来就这宋煜的手喝了一口他端着的温牛奶,宋煜虽然不情愿,想到乐知时自己搬书打车也不方便,还是换了衣服陪他出去了。
路途上多了一个人,坐在驾驶座上的宋煜反而显得有些多余,因为副驾驶的乐知时和坐在后座的沈密聊的都是他们10班的事,诸如还没开的谢师宴、某某高考完在网吧呆了一夜,又或者是谁考完后对谁表白了。
这些都是宋煜不熟悉的空白领域,他第一次产生出其实他也没那么了解乐知时的荒谬念头。
巧的是路况也让人焦躁,又碰上一个红灯路口,沈密的话题已经转换成暑假计划,他聊着一个月之后的漫展,恰好是乐知时最感兴趣的话题。
“你也要去吗?”乐知时整个人扭转过去,“我也想去!”
宋煜瞥了他一眼,“坐好,危险。”
被敲打之后的乐知时很乖地面向前面坐端正,看了一眼宋煜,又伸出手摸了一下宋煜的手臂,“好长的红灯啊。”
宋煜觉得这是他的某种安抚,乐知时似乎很擅长调节他的心情,简直是手到擒来,时机准确。但宋煜又想,可能乐知时自己都察觉不到自己在安抚。
他只是习惯了他的脾气,知道怎么去拿捏。
沈密坐在后头提议一起去,还说他已经做好了功课,“你放心,跟着我绝对不会走丢。”
红灯转绿,宋煜再次踩了油门,乐知时答应了沈密的邀约。
清书的时候宋煜进不去,只能在车上等,来来回回好几趟,沈密都十分热络地帮乐知时拿东西,忙上忙下,仿佛他自己并没有多少书要清。
“没有了?”
“嗯!”乐知时把最后一捆放进后备箱,“全部收完了。”
沈密站在乐知时的后头,“谢谢宋煜哥,不然我们可能就得叫车了。”
宋煜把盖子合上,没说话,直接回到驾驶座,驱车前往阳和启蛰。时间卡得正好,去的时候林蓉正在安排服务生上菜,隔着落地玻璃窗看见乐知时从院子里进来,又瞧见紧跟着他的沈密,便十分热情地出来迎接。
沈密是个会来事儿的,上来就对林蓉说:“阿姨,我又来打扰你了,你做的饭太好吃了。”
“什么打扰不打扰的,你要喜欢天天来吃都行。”林蓉笑着把他拉进去,亲生儿子看都没看一眼。
宋煜仿佛一个透明人,不做声地走在后面,只有乐知时回头,拉住他手臂说:“刚刚有学妹给我送奶茶。”
宋煜没什么感情地反问了一句,“好喝吗?”
“我没收。”乐知时进了餐厅,他们的位子靠近玻璃窗,“我可不是那种不喜欢别人还心安理得喝别人奶茶的渣男。”
宋煜轻笑了一下,“你最好不是。”
乐知时坐下来,扭头对宋煜疑惑地皱了下鼻子,感觉他说话语气怪怪的,像是跟谁生气一样,而且他自己还坐到对面了。
见宋煜不说话,乐知时主动坐到了他身边,“你什么时候放暑假啊,我们去游泳吧,这附近新开了一家游泳馆,水很干净。”
“游泳馆?”帮着林蓉端菜的沈密放下一盘糖醋鱼,坐到了乐知时对面,“你说的是不是地铁口那家?我刚办了卡。”
宋煜勾了勾嘴角,对乐知时说,“这么巧,你想做什么都刚好有人陪。”
乐知时对着他皱了皱眉,“你不去吗?”
宋煜没有直接给出什么回应。林蓉过来,沈密往里靠了靠,“阿姨辛苦了!”
“没事儿,这次有好几个新菜,都是这个季度要推的,你们试试?”
饭桌上,林蓉询问沈密考得如何,沈密笑着把挑好刺的鱼夹给乐知时,“挺好的,应该能去想去的学校。”
“不错啊。”林蓉笑着问:“你想去哪儿?”
“w大。”
沈密说出口的瞬间,宋煜的筷子顿了顿。
“你也去w大啊,我也想去。”乐知时吃了一块樱桃肉,然后又给宋煜夹了块更大的,小声对他说,“这个很好吃,你尝尝。”
沈密看了一眼他没动的鱼,“我知道啊,你天天在我跟前w大w大的,我耳朵都起茧子了。”
“多好啊,要是能一起考上就太好了,相互还能有个照应。”林蓉很是高兴,给沈密盛了一碗海米排骨汤,“我们家乐乐一天天跟个小朋友一样,从小我就怕他被人骗被人欺负,你要是去了w大可要多照顾他啊。”
沈密笑着接过汤,“那当然,阿姨你放心吧。”
乐知时对这句话不太满意,“我不是小孩儿了,而且哥哥也在w大,有什么事我会找他的。”
林蓉故意逗他,“你哥忙得要死了,还能管你。”
“原来宋煜哥也是w大的啊,”沈密脸上露出些许讶异的神色,“真巧,那我们以后就是学长学弟的关系了,太棒了。”
宋煜瞟了他一眼,懒得搭话,心里只道并不巧,你前座就是为了我才考w大的。
一到了要夸哥哥的时候,乐知时就格外激动,“对啊,我哥超级厉害的,他现在都跟那些读研究生的学姐学长一起做实验。”
“哇。”沈密脸上也露出几分崇拜,“乐乐,你和你哥给人的感觉完全是两个样,真不像兄弟。”
乐知时不喜欢这句话,有些不满地扬了扬下巴,“再不像他也是我哥。”
“你真可爱。”沈密突然开口,非常直接。
宋煜抬头,眼睛微微眯起,注视着笑得一脸阳光的沈密。
他忽然发现人和人差距的确大,夏知许笑起来也很阳光,但他脸上的笑永远让人舒服,很快就能拉近距离。但眼前这人,越看越觉得不顺眼。
在今天之前,宋煜都觉得他对沈密天然的反感大多来源于他的偏见,他应该做一个心胸不那么狭隘的人,但今天见了面,他就推翻了这种自我怀疑。
沈密和之前乐知时的任何朋友都不一样。
这一点宋煜可以确定。
“是吧?”林蓉仿佛从沈密身上找到了认同感,“你知道吗,乐乐小时候比现在还可爱,我牵着他出去就超拉风。在幼儿园门口接他放学的时候,别人都叫我‘那个洋娃娃’的妈妈,特别有面子。”
沈密睁大眼睛,“有照片吗?我特想看他小时候,是不是跟那种童模差不多?”
乐知时一口拒绝,“不行,不要看我小时候。”
大部分时候乐知时是不喜欢被人说可爱的,在他心里,可爱这种词等同于幼稚、天真,不够成熟。
因为他有非常想要追赶的目标,所以总是极力地想要淡化和他之间的距离。
林蓉跳过了乐知时的拒绝,对沈密说:“照片在家呢,你下次去玩的时候我拿给你看啊。以前有两大本,不知道怎么搞的,”
说到这里,林蓉脸上露出些许困惑,“现在家里只剩一本了,我怎么找都找不到。”
话音刚落,宋煜就呛了一下,低头咳嗽,乐知时立刻把自己的水递给他,拍他的后背,小声问他有没有事。
“是不是卡着鱼刺了?”沈密很是关心,“我妈说喝点醋管用,要不试试?”
乐知时摇头,十分认真地拒绝,“那是偏方。”
宋煜喝了一口乐知时递过来的水,低声说了句没事。
“说起来,刚刚还有女生要给乐乐送铭牌呢。”沈密笑了笑,“但是惨遭拒绝。”
“铭牌?”林蓉疑惑询问,“那不就是你们每天上学戴的那个?要别人的有什么用,又不能戴。”
“阿姨您不知道,现在送铭牌都等同于表白了。”
听到这句,林蓉的八卦之心熊熊燃起,“真的呀,乐乐你干嘛不收啊。”
乐知时张了张嘴,哽了一下,犹豫两秒才小声说,“我早就有了,不需要其他的。”
“真的假的?你收了谁的?什么时候?都不告诉我。”
林蓉的反应让乐知时有种引火上身的感觉,也不知道为什么,就开始支支吾吾,“……送铭牌收铭牌也不一定就是那个意思啊,有时候关系好的朋友也可以送,纪念嘛。”
他很少会这样,一般都是大大方方很直接地说出来了。
可能是昨晚没有睡好,精神不济,乐知时自我安慰。
林蓉锲而不舍,“所以说你收了谁的?”
还没等乐知时开口,宋煜很直接地承认:“我的。”
饭桌上的三人都看向宋煜,但宋煜依旧是那副事不关己的淡然模样,一本正经说:“我高三毕业的时候,乐知时找我要的,因为我考得不错,他想沾沾运气。”
这番话在林蓉听来十分合理,“原来是这样。”
她拿起汤匙搅了搅碗里的汤,开玩笑道:“你哥的铭牌可不好拿,不知道外面多少小女生惦记呢。”
沈密有些发愣,但很快又笑起来,“你们俩这是互相断彼此桃花吗?”
“我没有那么多桃花。”乐知时十分急切地想要跳过这个话题,因为他想到刚刚自己对宋煜说送奶茶的事,宋煜的反应并不好。
他不想让宋煜心情不好。
低头的时候,他发现宋煜穿了和他一样的鞋,相同的款式,只是颜色不同。只是一点细小的相似,乐知时却因此开心起来。
他的情绪转变总是非常简单。
林蓉给乐知时夹了一筷子空心菜,“没有桃花可以慢慢积累嘛,马上就上大学了,可别像你哥一样,一门心思扑在学习上,过得像个苦行僧一样。你们这个年纪,就是要多出去转转,多认识些朋友。”
“阿姨说得对,我也是这么想的。”沈密说,“我暑假就想找个地方实习,攒点零花钱,上了大学就不太想找父母要钱了。”
原本他在林蓉面前就是热心又懂事的形象,听了这话,林蓉更是欣赏他的想法,“不错嘛,那现在有没有合适的工作?”
沈密摇头,又叹了口气,“不太好找,现在很少要刚毕业的高三生兼职的。”
见他一副苦恼的样子,乐知时也想出出主意,“要不去试试家教吧?”
“现在家教太饱和了,家长们都只要名牌大学生。”
林蓉想了想,“不然你来阳和启蛰吧,你能说会道的,性格又好,可以来帮帮我。”她拍了拍沈密的肩膀,“阿姨不会亏待你的。”
“真的吗?阿姨你太好了吧!”
看着对面热闹的场面,宋煜感到无话可说,只扭头对乐知时说,“你都已经有专业的考虑了,暑假在家放松一下,看看书,充实一下自己吧。”
“我知道的。”乐知时像是不假思索那样,在桌子下面握住宋煜的手腕,小声问,“我可以去w大找你吗?他们说w大的图书馆很好。”
“太远了。”宋煜说。
很快他又补充一句,“放暑假我也会回来的。”像是安慰一样。
林蓉也劝乐知时,“你就听你哥的,在家多休息休息,养足精神再学习吧。”
沈密看着宋煜和乐知时,半晌后说出一句,“你们兄弟感情可真好,羡慕,我小时候也特别想要一个哥哥。”
乐知时颇有些得意,心里觉得即便沈密也有哥哥,一定不会像宋煜这么好,这么优秀,于是更觉得自己幸运。
林蓉感叹道:“是啊,乐乐从小就最黏他哥了,小时候那真是半步都离不了,吃睡都要一起。”
沈密看了眼宋煜,又笑起来,“那他们以后有对象了怎么办?到时候不是也不能住在一起了?”
这句玩笑话让对面的两人都沉默下来,乐知时有些出怔,眨了几下眼,桌面忽然震动起来,是宋煜的手机。宋煜拿着电话离席,到不远处的落地窗前接通。乐知时默默看着他的背影,脑子里还盘旋着方才沈密的提问。
没太久,宋煜就回来了。林蓉询问他是不是有事。
“嗯。学长打电话告诉我,下午要开临时组会,要我在组会上报告一下之前的数据。”
乐知时有些失望,“那你要走吗?”他提出要求的时候总有些心虚,所以提问的声音也变轻了,“可不可以请假啊?”
宋煜点了点头,喝了一口水之后放下杯子,“组会不能不去,最近的工作进展要和组里的其他人一起交流,数据都在我这里,随便请假就太不负责了。”他说完,拿上了车钥匙,似乎已经准备要走。
都已经这样了,乐知时也没有其他办法阻拦。他脑子里思考着下午强行跟去的可能,但宋煜开会,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混进去,可能还会倒给他添麻烦。
“你哥真厉害啊。”沈密又是那副崇拜的语气,“不像我,只会带着你到处玩儿,完全不想学习工作。要换我,回都回来了,肯定就不去开组会了。”
这些浮在表面的小把戏已经让宋煜厌倦了。
但沈密显然没有,又补充道:“明明也只是比我们大三岁而已,怎么这么成熟。”
宋煜站起来,对沈密露出一个和善的笑。
“可能是因为我上过大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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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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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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