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其它小说>可爱过敏原>第 51 章 独家偏爱
  宋煜盯着乐知时,一开始还绷着张脸,突然间就笑了出来。

  “你笑是什么意思?”乐知时抓着宋煜的肩膀摇了他两下,但宋煜反而笑得更加明显,不像平常那样只有嘴角弧度,眼睛也弯了,整个人都变得鲜活起来。乐知时越是不让他笑,他越是止不住似的,甚至倒到一边。

  “到底笑什么?哪里好笑了?”

  但他并没有得到答案,非但如此,像是被传染了一样,乐知时也莫名其妙笑起来,歪倒在宋煜身上。稍稍冷静下来,他还是勒令宋煜停止这种行为,并且没少惦记刚刚的提问,“你太不严肃了,你不会真的觉得他比我好看吧?”

  宋煜脸上笑意未褪,“我觉得你脑子和一般人不一样。”

  “你怎么还开始人身攻击了?”乐知时扯着宋煜的衣服,拿他的手机,像握着小锤子那样敲了敲宋煜的腿,“肃静,你对我的观点有没有异议?”

  “没有异议,可以吗小法官?”

  宋煜瞥了他一眼,笑过之后的脸神色似乎也变得温柔。

  乐知时就这么神不知鬼不觉地说了一句可以,事后又觉得有点傻气。

  他忽然发觉宋煜已经很久没有像这样子笑过了,遍寻记忆,乐知时很难想起类似的场景。哥哥在他面前似乎永远都是一个程序固定的精密机器,执行着不会错的指令,做着永远正确的事。

  忽然间,乐知时坐正了,盯着宋煜沉黑的双眼。

  “哥哥,你笑起来最好看。”

  宋煜怔了怔,但没有持续太久,他就将视线移开,并且从乐知时手里把自己的手机带走,脸上的笑意已经完全看不见。他又变回那个安静寡言的宋煜。

  手机屏幕亮起,上面显示的未接来电是秦彦的。

  “我打个电话。”

  等到宋煜起身离开,乐知时挪了挪,靠在宋煜刚刚倚靠过的懒人沙发上,上面还保留着哥哥的体温。他复盘了一下,觉得是自己想得太多,所以宋煜才会笑他。

  但他也希望宋煜能多笑笑,像刚才那样,嘲笑他也无所谓。

  时间一晃而过,收到录取通知的乐知时非常开心,更令他开心的是他的朋友们也有不少和他考入了同一所大学,蒋宇凡虽然分有点玄,但因为考的专业十分冷门,所以也有惊无险地进入w大,成为了乐知时的校友。

  最让乐知时惊喜的是,开学去w大的当天,他发现蒋宇凡居然和他成为了室友。

  “我们专业正好多我一个人,要和别的专业混着住。”蒋宇凡高兴得说话都眉飞色舞,“本来我还有点烦,这里离我们院好远,没想到是和你住一块儿,肯定是老天爷被我们真挚的友谊感动了!”

  “你说得对。”乐知时也很开心,拉着他一起去吃了一顿肯德基,虽然他几乎都吃不了,只能吃点冰淇淋。

  唯一的遗憾是开学这段时间,正好撞上宋煜去山区野外作业,他没有办法送乐知时来学校,也不能像之前乐知时要求的,带他摸清楚w大的每一条路。

  “听说沈密也考到法学院了?蒋宇凡喝了一口桃桃乌龙,“他也挺牛的,之前就转到你们10班,培雅转班可不容易,现在又跟你一个学院。”

  “但我们不是一个专业。”圣代甜过了头,乐知时也蹭了口饮料压了压,“我开学的时候他帮我搬了好多行李,后来我才知道他其实住隔壁楼。”

  蒋宇凡忍不住感叹,“真仗义。肯定又是阿姨给你打包的一大堆东西吧,有好吃的吗?给我分点儿。”

  “有啊,蓉姨都给我打包好了,你的,沈密的,我其他室友的,但是她也不知道你已经占了我一个室友的份额,所以多了一份,我准备给秦彦哥哥。”

  “啊对,秦彦学长也在来着,特长生。”蒋宇凡吃舒服了,靠在椅子背上伸了个懒腰,“真好啊,大家最后都聚到一起了。”

  报道完的第三天就开始了军训。这座城市的天气热到夸张,人站在太阳底下几乎就是一块行走的黄油,感觉随时随地都能融化。这种热和单纯的晒不同,这里地处长江,湖泊众多,气候潮湿,一到夏天如同天然的蒸笼,外出即桑拿,更别提新生们还要穿着制服军训了。

  乐知时每天回到宿舍都感觉自己剥了一层皮,洗完澡躺在床上就能睡着。但他还是会强忍着困意,给远在外地的宋煜发消息,给他分享自己的新生生活。

  山区的信号不好,宋煜很少能即时看到,他们之间的沟通总有滞缓,乐知时默默地发送着,隔一段缓冲时间,得到三两句回复。

  这种难以跨越的延迟仿佛无法消除。

  因为乐知时的长相特殊,军训的时候总是会被格外注意,无论是一起军训的女生同学,还是他们的教官。军训的教官总是喜欢用十分严肃的表情和口吻开学生玩笑,乐知时就是那个频繁被拉出来溜溜的对象。

  “你长得太白了,晒黑点更有男子气概。”

  这是教官说的话,乐知时当真了,于是第二天的他没有按照蓉姨的嘱咐涂防晒,没想到一天下来,他的鼻子就脱了皮。

  回到宿舍,乐知时录了个视频,给宋煜展示他脱皮的鼻尖,“哥哥你看,我像不像洋葱。”

  他收到宋煜回复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的中午,吃完饭准备独自去取快递的乐知时走在路上,着急回复宋煜的消息,因为对方似乎对他不好好防晒的事有点生气。

  吃饭的时候乐知时就觉得没有胃口,没吃太多,天气实在是热得可怕,他盯着屏幕,热得都有些眼花,头也晕晕涨涨,才编辑完两句话发出去人就有点站不住了,呼吸困难,一阵反胃。

  身体一直不太好,乐知时对不适的生理反应已经很敏感,他想找一个可以坐下来的地方,但刚走了两步,眼前就黑下来。

  他听见一个很温柔的声音,一双手扶住了他的手臂,“同学,你没事吧?”

  视线稍稍恢复些许,面前站了个长相漂亮身材高挑的女生,穿着浅蓝色连衣裙,一头乌黑微卷长发。她的眼神很是担忧,“你是不是中暑了?额头好多汗,我扶你去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吧。”

  乐知时很轻地说了谢谢,女生显然比他熟悉这一片区域,直接带着他从一片小花园绕到一个便利商店,里面有空调,一进去乐知时就舒服不少。

  “你在这儿坐一会儿。”她把乐知时带到吧台座位,“我很快回来。”

  乐知时怕自己哮喘发作,摸了摸口袋里的药雾喷剂,拿了出来随时备着,然后拿出手机,把没有发完的消息给宋煜发过去。

  很快,那个女生回来了,她的手上拎了一个小袋子,然后又在便利店门口买了一瓶水,走到乐知时跟前,把水拧开递给他,“你先喝点水。”

  塑料袋被她打开,声音窸窸窣窣,“我帮你买了藿香正气水和降温贴片。”她撕开一片贴片,很自然地摘掉乐知时头上的帽子,给他贴上。

  “我自己来吧。”

  “没事,已经贴好了。”女生把藿香正气水也打开,“每年都有学生中暑,这可不是小事,轻一点的只是头晕,严重的会得肠胃炎,要是发展成热射病就要抢救了。”

  乐知时听出来,“你是学姐吗?”

  对方很温柔地笑笑,“我一看就比你老是吗?”

  “不是,”乐知时立刻解释,“我是感觉你很熟悉这里,好像也不止一次见到别人中暑。”

  “对啊,我大三了。之前在校队当经理,你知道队员们训练也经常中暑的。”她大方地自我介绍,“我叫南嘉,法学院的,你呢?”

  乐知时有些惊讶,没想到会有这么巧的事,“我也是。”

  “那我们是直系学姐和学弟的关系了?真的好有缘。”南嘉也觉得神奇,“这样的话,我们以后可能会常常见到,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都可以找我,不要跟我客气。”

  稍稍缓过来一些,南嘉建议他起来走走,又从包里拿出来一个小电风扇递给他,“你用这个吹着,先不要戴帽子了。”知道乐知时要取快递,南嘉带他走了一条更近的路,两人顺道回法学院。途中乐知时一直对她表示感谢,但南嘉说不要放在心上。

  “我也有个弟弟,和你差不多大,一个人在外省读大学,我看到你会想到他。”南嘉说完又笑起来,“当然了他没有你长得帅。”

  回到宿舍楼下时遇到下来买饮料的蒋宇凡,他看见南嘉特别激动,等到南嘉一走,他就跑过来拉住乐知时,“哎,你小子怎么跟法学院院花走到一起了!”

  “院花?”乐知时不明所以,“你说南嘉学姐?”

  “对啊,你不知道啊。新生报道的时候她是志愿者的组长,当时给我指路了。”蒋宇凡满脸写着兴奋,“接我的大二学长就说这是法学院院花,人美心善,很多人追呢。”

  乐知时忍不住吐槽他,“你可是有女朋友的人,别忘了啊。”

  “明白,我只是对美抱有欣赏的本能,我最喜欢的当然还是我们家小雅。”蒋宇凡打量了乐知时一眼,看到他额头上贴的退烧贴,“你怎么了?不舒服吗?不会是过敏吧!”

  乐知时怕他大惊小怪,于是一边上楼一边解释,顺便说了偶遇学姐的事。

  “果然帅哥就是好,偶遇的都是院花。”

  “什么啊,你中暑也会遇到好心人的。”

  下午的军训蒋宇凡帮乐知时请了假,因为乐知时体质特殊,又有哮喘病史,教官也不敢马虎,乐知时得以在宿舍休息了一下午。但即便室友们撺掇他干脆不要继续军训,乐知时还是坚持第二天就归队。某种程度上他也是个倔脾气,做什么事都很认真。

  离最后的汇演不到四天,他又是被营长选中的护旗手,丝毫不敢懈怠。

  护旗手人数并不多,都是从各个院挑选出来的五官端正身材匀称的学生,在汇演开始的时候护送国·旗。这对乐知时来说是非常光荣的事,上高中他最遗憾的就是没能成为升旗手,只是因为选拔的时候他没操作好,升上去的旗刷啦啦滑下来,把他整个人都蒙住。

  于是他就和这个光荣使命失之交臂。

  为了这次不出差错,他经常在解散后留下来单独训练,绕着操场踢正步,不少人看,但乐知时并不在意别人的目光。

  军训汇演的当天,身为学生会文艺部长的秦彦也出现在主席台,乐知时一开始没有注意到他,直到自己举着班级大旗经过主席台时,听到熟悉的声音,才发觉正在播报的就是秦彦。但踢着正步的他没有办法回头去看。

  解散之前,各个学院的护旗手都收到了女孩子送的鲜花,除了乐知时,因为法学院一直都没有安排送花的先例。

  不过乐知时并不失落,因为他觉得手捧鲜花是一件有些尴尬的事。

  等到巡演完全结束,教官带着方阵离开大体育场,乐知时的手机响起来,是秦彦的电话。

  “乐乐?你现在到体育场门口等一下我。”

  等了十分钟,两个相伴的女生上来搭讪后又离开,乐知时终于等来了秦彦,他手里还拿着一束向日葵,让乐知时摸不着头脑。

  “拿着吧。”

  乐知时觉得很奇怪,他还从来没试过被男生送花,“不用了吧。”

  “看你那一副大可不必的表情。”秦彦憋不住笑,对他说了实话,“这是你哥订的,让我在你汇演的时候送给你。他这会儿还在山里呢。”

  “我哥买的?”乐知时立刻收了过来。黑色色雾纸包装里是十一支开得正好的向日葵,花朵巴掌大小,每一朵都被精心挑选过,生机勃勃。中间夹着一张黑色卡片,是打印出来的寄语,没有落款。

  [恭喜你成功完成汇演,小旗手。]

  送花不像是宋煜的风格,但寄语是。卡片翻过来,上面是这种花的介绍语,品种名很特别,叫earthwalker,地球行者。

  “我也不知道为啥挑这种花,玫瑰不香吗?人家送玫瑰送百合,都挺好看的。果然像宋煜这种母胎单身就是直男取向吧。”

  乐知时低头盯着这卡片,心里冒出一个非常微妙的猜想,也许是他想得太多,但或许这真的是宋煜打的一个谜语。

  其实花名就是宋煜的落款吧,地球行者。

  这样隐藏在表象之下的、只有他们两人可以领会的含义总会让乐知时产生出很大的满足感,仿佛他真的是有别于他人的,特殊的那一个。

  秦彦见他原地发起呆来,两手往兜里一揣,“走,哥带你吃饭去。”

  “啊?”乐知时抱着花,“我们这样去吃饭不好吧。”

  “怎么,你怕别人误会啊。”秦彦笑起来,“放心吧,我女朋友也在,你嫂子,带你见见面。”

  童年的黑历史让乐知时对嫂子这个词有着天然的抗拒,所以他没有作声,但还是跟着秦彦走了。路上他偶遇一间花店,买了个晶莹剔透的玻璃花瓶,吃饭前先回宿舍,把向日葵整理好放进花瓶,换了衣服下来。

  秦彦把他带到学校附近的一间小餐馆,面积不大,但生意好得出奇。他口中的女朋友早早就排队进来,是个长得很可爱的短发女孩,和秦彦很般配。

  “我发现大家突然都有了女朋友。”乐知时没头没脑说了这样一句话。

  “是啊,你啥时候找啊。”秦彦点了菜,虽然乐知时没有吭声,但他点的恰好都是乐知时可以吃的。秦彦的女朋友拿出手机,上面是一个帖子,“还说呢,你学弟这次军训简直是收割了一片少女心,堪比三年前……”

  “三年前的宋煜。”秦彦非常默契地接过来,然后告诉自己的女朋友,“他们俩以前在我们高中就可打眼了。”

  一大盆水煮鱼端上来,最底下垫了豆芽千张和嫩海带,上面是满满的江团鱼片,汤红鱼白,顶上撒了一层香葱芝麻,老板娘跟着过来,手里拿着一个铁勺,里头盛着烫油,往盆里一浇,香气扑了满脸。

  “没有那么夸张。”乐知时给他们倒了酸梅汤递过去,想到一件事,于是开口问秦彦,“我看到社团最近一直在招新,篮球队是不是也是这个时间招人?”

  秦彦加了一片肥嫩的鱼肉给女朋友,“你算是问对人了,我就是校队的副队长,专管招新的,最近可不是在招人吗?昨天都面了一批了。你也想进来啊。”

  “对啊。”但乐知时还是很有自知之明,“我身体素质赶不上其他人,可能选不上总队。”

  “你可以先去系队培训,真想去也是进得去的,就是可能暂时不能直接上场。”

  “系里我已经报名了,他们说会有训练,打得不好也不用担心。”为了进系里的校队,他还特意找了南嘉学姐,尽管南嘉现在已经不在系队,但还是直接把他带了过去,一切进行得很顺利。

  当天南嘉给他发了很多关于系队校队关系的介绍,还有训练相关,但又不会多聊天,让乐知时觉得她是个热忱又有分寸的人。

  秦彦点了点头,表示赞同,“那确实,而且你过去了还能赚个人气,体力跟不上可以只上半场啊。只怕你哥不同意,万一有个好歹。”

  乐知时心道,自己就是为了他才想进校队的。

  “哥哥他在校队里应该是主力吧。”

  “可不是嘛,有他的话看比赛的人都多了。”秦彦说完长叹了一口气。

  乐知时有些莫名,关心道:“怎么了?”

  “前段时间我告诉他早点回来训练,结果他跟我说他要退队,说太忙了,没时间打比赛。”秦彦舀了一勺汤汁倒在他的米饭上,拌了拌,“他要是真退了,我们损失一门大将,还不知道能不能找着个不拉胯的。”

  听到这句,乐知时忽然就失望了,他从报道时候就想着进篮球队,还计划着先进到系队,再慢慢往总队发展,没想到宋煜要退。可如今他都已经报名了,还麻烦了师姐,退队未免太过儿戏。

  晚上的w大依旧很热闹,和秦彦分开,乐知时动作很慢地往宿舍移动,宋煜一天不回来,他就一天觉得这里不像w大,很陌生。他独自一人的时候就会习惯性往图书馆钻,像还没开学前那样看自己的专业书。

  十点回到宿舍,乐知时发现桌上放了一堆吃的,有很多都是他常买的零食。在上面和女朋友打视频的蒋宇凡撩开床帘,摘下一边耳机,“沈密刚刚来了,给你买了水果零食啥的,还给我们买了奶茶,哥们儿真不错。”

  “他走了?”乐知时坐下来,晚饭很撑吃不下零食,只摸了摸向日葵的花瓣。んτΤΡS://Www.sndswx.com/

  “嗯,等了你一会儿,你没回来就走了。”

  乐知时说好吧,又说明天去他宿舍转转,就进了浴室。出来的时候看见放在桌上的手机亮了亮,走过去一看,是宋煜的消息。

  [哥哥:我明天回来。]

  上一秒还像霜打的茄子,这一秒乐知时立刻活了过来。

  [乐知时:真的吗?我明天去接你,你们在哪个地方下车呢?]

  发出去之后他自己又默念一遍,发现他真的很心急。

  [哥哥:直接送到校门口的,你不用来接。]

  乐知时并不满意,他还是想见一面。无论什么时候,只要是和宋煜见面,他都不觉得麻烦。但他表示不同意的消息才编辑了一半,就收到宋煜的新消息,像个及时打下的补丁。

  [哥哥:我去找你。]

  嘴角一下子就扬起,这个补丁成功地补住了乐知时心里的小窟窿。

  “乐乐看到什么了,这么高兴?”端着洗脸盆进来的室友瞅着乐知时,“抢着红包了?”

  “没有啊。”他的回答都不自觉带了开心的上扬语调。再坐下的时候看到自己桌上的向日葵,乐知时想了想,还是拍了张照片,发到了朋友圈,没有配文字。

  发出去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忘记设定可见范围,这条不小心成了公开朋友圈。但他还没来得及删掉,就已经被人发现。

  第一个点赞的人是沈密,他还发了两条评论。

  [沈密:呦,谁送的?]

  [沈密:看见我给你买的零食了吗?]

  乐知时没有回第一句话,因为他觉得宋煜不会想让别人知道他送花,这对宋煜来说太不常见了,仿佛会破坏他形象似的,所以乐知时只回了第二个问题,表示非常感谢。这条朋友圈很快又多了几个点赞,包括秦彦和南嘉学姐。

  最后一个是宋煜。看到点赞提示,乐知时觉得宋煜不会评论,这不是他的风格。但几秒后,他收到了新的提示,来源于宋煜的评论。

  [哥哥:我还以为我送的你就不会拿出来秀了。]

  乐知时觉得很惊讶,他甚至退出去又点进来,重新看了一遍,的确是宋煜本人。

  这条稀奇的评论自然也招来了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秦彦。

  [秦彦学长回复哥哥:你鬼上身了吧?(送花服务也很诡异,但本帅哥依旧无偿提供了帮助)]

  秦彦没有加沈密,这话他也看不见,乐知时以为宋煜不太会回,于是把手机放下,给自己的earthwalker喷了点水。

  令他意外的是,宋煜居然真的回复了。

  [哥哥:有什么诡异的,其他的护旗手不是也有院里的人安排送花。]

  [哥哥:公平起见,不能只有我家的护旗手收不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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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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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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