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第 60 章 真少爷他不稀罕火葬场(2)
  等李芬的饭做好,明庭已经躺在摇椅上,睡得香甜。

  “这个娃真乖。”李芬没吵醒明庭,抱着小豆丁到了她休息的房间,把他放铺上,掩上门。

  “吃饭了,吃饭了!”

  李芬拿了碗筷吆喝着,另外七个人过来,一人盛了一碗鸡肉菌汤。

  “叫我说,还是菌子汤美!再下几场雨,山里菌子更多了。可惜我们马上要出去,暂时喝不到了。”

  “等晒成菌干,回来再喝。这批货不错,卖的钱都够你喝好多菌汤了。”

  八个人边说边笑,鸡骨头扔了一地。

  新鲜的菌子鸡汤鲜得叫人能吞下舌头,他们又一人再盛了一碗汤,边喝边商量这十几个小孩卖什么地方去。

  等大家伙吃完,放下碗,李芬去厨房收拾,突然觉得一阵头晕,还有些恶心。

  她身子摇摇晃晃,扶着门艰难地走出来。

  “你们有没有什么觉得不对劲……”

  话还没说完,李芬就看到院子里那几个人,傻眼了。

  “汪汪汪,狗骨头狗骨头在哪里,汪汪汪,我要吃一大盆……”一个人手脚并用在地上爬,边爬边到处嗅,找狗骨头。

  “哈哈,跳舞啊,大家一起跳舞啊!一二三四五……好多小人儿啊……”一个女的手舞足蹈,活蹦乱跳。

  “一个蘑菇,两个蘑菇,三个蘑菇,啊,这些蘑菇都是我的……”有人摇头晃脑地跪在地上采蘑菇。

  更有人蹲着在地上,抱着头:

  “别采我别采我,你们看不见我,我是一个小蘑菇,还没长大,还不好吃……”

  另外几个人开始呕吐。

  他们嘴边不断往外冒着白泡,李芬没忍住,也开始吐了起来。

  院子里热闹非凡,明庭趴在窗边,看着他们的模样,忍不住哼起歌来。

  等村里人发现小院异常,已经是傍晚,他们来的太晚,这八个人早就没了呼吸。

  一个被称为孙叔的人看到这状况,气得跺脚。

  “吃吃吃,一个个吃了去死么?就馋那一口菌子么?是谁摘的菌子,到底是哪个蠢猪!”

  这时候骂人也没什么用,孙叔只好打了几个电话,让人在镇上订了几副棺材来,把八个人收拾了一下,换了衣服后装进去。

  “你们看看,这就是贪嘴的下场!”

  孙叔指着棺材,告诫到场的村民。

  “非要赶着吃两口,结果把命都吃没了。你们都给我记好了!最近有正事要做,别像馋猫一样,最后丢了自己的命!”

  孙叔的话,大家没怎么放心上。

  每年都有吃菌子死人的事情,只能说他们几个倒霉。

  除了几个家属哭天喊地,伤心欲绝,其他人倒是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还有人暗自高兴,人少了,平摊下来分的钱就多了。

  孩子们被转移到另一栋民宅,村里丧事办了三天,在外面的人也都回来了。

  本来这两天他们就要带孩子们去不同地方,谁知道赶上了丧事。

  大家伙儿早上合力把人埋到山上,中午又凑在一起准备吃饭。

  女人们烧饭,男人们商量这次出门去什么地方,孙叔现场分配,谁谁带几个孩子,走哪条路,卖什么价……

  明庭头上的包还没有消,一个中年女人给他擦了膏药,还拿了一块炸鱼喂他。

  “好吃!谢谢姨姨!”

  明庭乖乖坐在小椅子上,拿着炸鱼小口小口尝着。

  这几天,那些孩子们又哭又闹,只有明庭安安静静很乖。

  加上他嘴巴甜,喊这个奶奶喊那个伯伯,非常逗人喜欢。

  有两个还起了留着他当自己儿子的想法,结果被孙叔骂了一顿。

  “这么漂亮的男娃,起码能卖两万。两万你家房子可以重新修整,你还想要儿子么?”

  孙叔长着鹰钩鼻,人干巴巴的,瘦得厉害。

  被他一顿骂,那两人也不敢多说什么,只是眼馋的很,觉得这么乖的娃要是自家的多好。

  厨房里几个女人忙碌着,明庭乖乖吃着鱼块,吃完还会帮忙递柴火。

  “我就喜欢这娃!哎,曹婶,你回头跟他们说说,给这娃卖个好人家。找一对妥帖的父母,别叫娃受委屈。”

  “放心,这个娃肯定能买到富裕人家去。”

  女人们知道明庭年纪小,听不懂,说话也没避开他。

  后来,一个女人拎着一筐子蘑菇进来,其他人看见,连忙喊她藏着。

  “别叫孙叔看到了,省得又骂人。孙叔说了,今天不许吃菌子。”

  “啥不许吃,我男人就喜欢喝口菌子汤。明天他们出去,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这点儿要求,我不得满足他。”

  女人把筐子递给曹婶。

  “婶子你看,我摘的都是能吃的。我在山里长大,什么菌子能吃什么不能吃,我还不懂?!你看着菌子,多嫩啊,烧汤多美啊!”

  曹婶把菌子倒出来,从头到尾地检查了一遍,都是能吃的蘑菇,没问题。

  “成,炒几盘菌子,再烧几个汤。”

  明庭偏着头,看着菌子,仿佛很好奇。

  曹婶拿着菌子蹲下来,教明庭认,“这是鸡油菌,这是大红菌……”

  明庭跟着曹婶念了两遍,全记住了,乐得曹婶直夸他聪明。

  这回拐来的孩子多,按照村里的规矩,出去散货之前,要在一起吃饭。

  一共四十多号人,这家的灶不够用,为此还特地垒了几个临时的砖灶。

  男人们在院子外面喝茶抽烟,女人们灶火上翻炒、炖煮。

  明庭一会儿凑到这人跟前看她炒菜,一会儿凑到那个锅前,跟着锅里沸腾的汤水一起发出“咕嘟咕嘟”的声音。

  他人小,没人会注意他,不断有漂亮的蘑菇被他顺手丢进汤锅里。

  做饭的女人们喜欢在盛菜的时候夹一块来喂他。

  明庭鼓着腮帮子,一边呼气一边嚼,像个小松鼠。

  等孙叔来,看到明庭围着女人们一直不停地吃,皱起眉头。

  “快开席了,还不把他锁屋里去。”

  “知道了!凶啥,看把娃吓的。”曹婶从菌子汤里捞出一个鸡腿,放在碗里,送明庭回屋。

  “吃吧,鸡腿可香了。”曹婶摸了摸明庭的头,“不够等会儿奶奶再给你拿。”

  等门被锁上,明庭擦了擦嘴,没去看碗里的鸡腿。

  跟红伞伞一起煮的鸡腿,他可不敢吃。

  别看他之前跟在那些女人们身边吃了许多,他都是挑的没有菌子的菜。

  至于红伞伞,还是给这些人贩子们吃吧!

  从明庭进来苗蕊就一直气呼呼地看着他。

  这几天,不管她怎么哭闹,怎么喊破嗓子,都没有人搭理她。

  反倒是明庭,那些男男女女都喜欢他,他不但可以在院子里玩,还能吃好吃的。

  “我要吃鸡腿!”苗蕊看到碗里冒热气的大鸡腿,咽了咽口水,她走到明庭跟前,瞪着他。

  “这鸡腿是我的,你不许吃。”

  “我的。”明庭抱紧碗。

  虽然他不喜欢女主,可对方现在只是个小孩子,没必要和小孩见识。

  再说鸡腿有毒,万一苗蕊吃出问题了怎么办?这地方偏远,小孩子抵抗力差,真吃下去,会要命的。

  “我就要吃,你给我!”

  苗蕊见明庭这么护食,气得上前打他。

  先前明庭挨了她一下,被牛奶砸中,他是故意的,为了让李芬抱自己出去。

  现在么,他可不会让着苗蕊。

  明庭在屋里窜来窜去,苗蕊怎么都追不上他,反倒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的。

  “我叫我爸打你!”苗蕊跺脚,气得眼圈都红了。

  咳,又是这招,明庭无语。

  原世界,苗蕊遇到任何麻烦都找爸爸出面搞定。

  不管是闹着跟男配退婚,还是以婚姻为交换逼男配献骨髓,甚至婚后道德绑架,让男配捐一个肾出来……

  反正只要是她解决不了的问题,都找爸爸,爸爸会给她办得漂漂亮亮。

  苗家也因为苗蕊曾经被拐卖的这段经历,对她格外溺爱。

  自己生的女儿自己疼,没毛病,但是想要挟明庭,他可不惯着。

  明庭把鸡腿丢在地上,用脚碾了碾,等上面沾满了尘土,他拿起来递给苗蕊。

  “来啊,你吃啊!”明庭嘻嘻笑着,“你不是想吃大鸡腿嘛,给你加点儿作料,可好吃了!”

  看着被地上的泥灰弄得脏兮兮的大鸡腿,苗蕊气得“哇”一声哭了。

  “我让我爸打死你!打你!”

  除了这一句,苗蕊说不出别的。

  听到屋里的哭声,有人过来开门看是怎么回事,在门打开的时候,明庭的眼泪掉了下来。

  曹婶一进来,看到苗蕊扯着嗓子哭,没搭理她,反而过来走到明庭跟前,看到白嫩嫩的小豆丁默不吭声地流泪,她连忙问是怎么回事。

  “她要吃鸡腿,我不给,她就扔地上了。”

  明庭拿着鸡腿委屈得不行,边说边抽泣,看着可比苗蕊的嚎啕大哭更有说服力。

  还没到2000年,鸡腿在农村可是个好东西,也是曹婶偏心,才给明庭鸡腿吃。

  这会儿看到苗蕊这么糟蹋东西,曹婶气得不行,要不是明天就要把孩子带出去卖,不能伤着也不能生病,曹婶恨不得打她两下。

  “咱们出去,不理她。”

  曹婶拉着明庭出去,走的时候还凶苗蕊。

  “给我闭嘴,再嚎打你!”曹婶吓唬道,苗蕊吓得连忙捂着嘴。

  出门的时候,明庭回头冲苗蕊咧嘴一笑。嘻嘻,小朋友,跟我斗你还嫩着呢!

  看到明庭的笑容,苗蕊差点儿气死。

  曹婶锁上门,把明庭带到隔壁屋里,还给他盛了一小碗饭和一些菜,“乖乖自己吃。”

  她出去的时候没关门,明庭才不会吃这些加料的饭菜,他爬上床打坐,开始闭目养神。

  屋外热闹的很,本来看到那么多菌子,孙叔很生气,明明他都说了不许吃菌子,前头刚出事,这些婆娘们就是不长记性。

  等曹婶说没事,她们做饭的时候喂明庭先吃了,一点儿问题都没有,孙叔才没说什么。

  “要喂,也喂个丑一点儿的女娃。万一有毒,死一个丑的不算什么,把那个漂亮小娃毒死可就要亏好几万!”

  孙叔夹了一块菌子塞进嘴里。

  大家边吃饭边喝酒聊天,一直闹了半个多小时,突然有人开始吐白沫。

  “怎么肥四……”

  孙叔的舌头也大了,更别提那些年轻男女。

  他们吃得快,也吃得多,有的开始游泳,有的说天上有烟花,有人盯着地上说水里有龙,有几个蹦蹦跳跳,还有人吐得地上全是白沫……

  总之,院子里群魔乱舞,好不热闹。

  “老大,这回送他们全村一起躺板板吗?”奉天问道。

  要是一村几十口都完蛋,是不是会有大麻烦?

  “再过半小时,我打电话给妖妖灵,送他们一副银镯子,去吃国家饭。”明庭走出屋子,在一个抱着大树不断蹭的男人裤兜里,翻出一串钥匙。

  这人是村头小卖店的老板,他店里有一部电话,能联系外面。

  “吃饭饭,有伞伞,全村都来躺板板……”

  明庭蹦蹦跳跳,边走边哼歌,很快到了小卖店。

  掐算着时间差不多,他先打了妖妖灵的电话,又让奉天查了一下省报和市电视台的号码,打了电话过去。

  妖妖灵和省报接到的是人贩子拐卖儿童的报警电话,市电视台接到的是一个村四十多号人吃蘑菇中毒的电话。

  幸好在修仙界他跟乐清学过拟音,打电话用的是甜美少女音,没人知道报警人的真实身份。

  很快,三方派人往这边赶。

  做完一切的明庭擦干净了钥匙和电话上的指纹,打扫了痕迹。

  他回到院子里,在屋里找出录音机,插上磁带,用拟音录了一首欢快的红伞伞白杆杆,放在醒目的位置。

  剩下的事情就交给那些大人们,毕竟他只是个4岁的孩子,能干什么呢!

  明庭拍拍身上的灰尘,在隔壁的圈里找到了一头驴,给驴套上鞍子,他踩着石磙骑到了驴身上。

  “咱们走!”

  明庭挥着小鞭子,抽着驴屁股,骑着驴走了。

  “老大,你不跟着警察回去么?”

  奉天坐在驴头上。

  “不。”明庭摇摇头,去警察局,最后会被送回陆家。

  祈愿人对陆家已经没了感情,心如死灰,他对那家人也没好感,才不会回去呢!

  “可是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你一个小孩子怎么办?”奉天有些担心明庭,虽然老大很厉害,可他现在毕竟只是个4岁的孩子。

  “这你就不懂了,现在可怕的不是山路和山上的野兽,而是人。”

  这种荒郊野外出现野兽很正常,明庭一点儿都不害怕。要是突然冒出个人来,指不定是坏蛋。

  明庭坐在驴背上一颠一颠的。

  他空间有很多水果,随便揪了一根脆生生的黄瓜,小豆丁大口啃起来。

  警车赶到孙家寨,天已经是傍晚。

  因为报案人信息给的很准确,他们直接找了过来。

  看到院子里或疯疯癫癫,或口吐白沫,或躺着挺尸的一群人,领头的钱队赶紧打了急救电话。

  等发现屋里被关着的十几个孩子,钱队意识到了这回事情的严重性,他们居然拐了这么多小孩!

  来的警车不够,钱队又打电话要增援。

  “钱队,你听”

  一个队员按下了录音机的播放键,一个甜美的少女声音在唱歌:

  “红伞伞,白杆杆,吃了一起躺板板……”

  别说,节奏感还挺强,很洗脑,听了一遍下来,场上的警察都能哼哼几句。

  在听到“吃饭饭,有伞伞,全村一起躺板板”后,钱队眉头紧锁。

  他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不苟言笑,因为常年皱眉,内心有一道很深的竖纹。那些吃蘑菇中毒的人,有几个已经快休克了,也不知道120什么时候到。

  这次的事情影响很恶劣,电视台的人也来了,还拍了很多照片,摄影师甚至录了像。

  这种大规模、集体性犯罪,一个村的人都从事拐卖儿童的事件,以前从来没有过。

  钱队完全能预料到,事情曝光,社会上会出现怎样的恐慌。

  特别是那个报案的神秘少女,她究竟是谁?她在录音机里留下这首歌的目的是什么?

  一个个谜团,困扰着钱队。

  事情太大,钱队又打电话给局长汇报了情况。

  局长一听,坏了,这可是大型犯罪!

  这次拐卖案件,拐卖儿童数目之多,前所未有。而且整个村都是罪犯,甚至,罪犯们还被神秘人弄得半死不活……

  局长听着就头大,他半点儿不敢耽误,连忙打电话给上一级领导汇报。

  等到半夜,十几个孩子被送到医院检查身体,四十多个吃了毒蘑菇的人也在医院抢救。

  市中心医院消化内科被警察包围,市领导和警察局长亲自到现场。

  当然,这些和明庭没关系。

  他晚上找了地方拴着驴,自己进空间小院睡觉,第二天早上洗脸刷牙,吃了东西,又骑着驴,往南方的走。

  原世界,男配被人贩子绞了舌头后,高烧不止。

  人贩子不敢送他去医院,用土方子找了一些草药给他敷着,谁知道,后来男配开始发烧,整个人烧得不断抽搐。

  这种情况,很容易出事。

  人贩子一看,觉得陆明庭没救了,把他丢在乡间路上,任他自生自灭。

  男配被一对去山上拜佛的六十多岁老夫妻救了。

  他们找庙里的方丈救活了陆明庭,养了他十几年,老两口离世,还把县里的房子给了男配。

  原世界,老夫妻没有子女,捡到陆明庭后,把他当亲孙子疼,可惜他们年纪太大,还没享到福就走了。

  明庭不想回陆家,他要去找这对老夫妻,当他们的孙子。

  正好,县里不远就是“归一寺”,寺庙的方丈救过男配性命,明庭打算就在归一寺当和尚。

  哪怕明庭骑驴尽量选择山路,可难免还是要穿过一些村庄和小镇。

  在路过一个小镇的时候,他再次遇到人贩子。

  这回是个面容可亲的年轻阿姨,明庭一看到她脸上的假笑,就知道这人是坏蛋。

  他也不怕,就“傻乎乎”地跟着阿姨走了,还一口一个“阿姨真漂亮,阿姨身上好香呀”,哄得对方心花怒放。

  等到了目的地,明庭眼睛亮了。

  又是一群人贩子小团伙,既然如此,他就大大方方地请他们吃了一顿红伞伞。

  熟练地放倒十个大人后,明庭又故技重施,找到电话亭,给妖妖灵打了电话,然后扒上了一辆公共汽车,爬到车顶,坐了一段顺风车。

  孙家寨的拐子村刚上新闻,又有人贩子误食毒蘑菇的事情发生。

  钱队听到消息,特地赶到临市的回西镇。

  因为事发地就是镇子周边的农村,所以这些人送到医院洗胃很及时,没闹出人命。

  唯一的问题是,他们脑子里的记忆好像缺失了一块儿,也不知道是不是吃了毒蘑菇的后遗症。

  案发现场,钱队看到了红墨水在墙上画的红头蘑菇,一排红艳艳的小蘑菇,排头的蘑菇上长着一张笑脸。

  大概是因为这里没有录音机,蘑菇少女用这样的方式来提醒警察。

  钱队在分析了报警电话和孙家寨录音后,给打电话的少女起了个名字“蘑菇少女”。

  现在看到回西镇的情况,和孙家寨十分相似,钱队很肯定,这是一个人干的。

  对方非常憎恨人贩子,选择用这种方式报复他们。

  钱队把自己了解的情况汇报给了局长,两个案子合并,警察们除了到处查访抓捕人贩子之外,还在秘密调查蘑菇少女。

  等明庭听奉天说自己在警局挂了号,叫“蘑菇少女”,他还嫌这名字一点儿不霸气。

  “怎么能怪我呢?我这是正当防卫啊!要不是他们看我可爱拐卖我,我又怎么舍得送他们吃红伞伞!”

  对这点,明庭很理直气壮。

  “老大,我怎么觉得你这是钓鱼执法呢?”

  奉天的小短手抓了抓脑壳。

  “我不是,我没有,别瞎说。”

  明庭连连摇头。

  看到有人冲他走过来,明庭笑了。

  “你瞧,我什么都没有做,是他们主动找上门的。也就是我机灵,换成别的小朋友遭遇这种事情,早就被卖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先更六千,继续写,还有三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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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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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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