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奶奶没有文化也没什么见识。
她做的唯一正确的事情,就是在特殊年代,嫁给了又穷又成分不好的陆家老爷子,还生了儿子。
陆家老爷子当年家庭成分不好,三十多还娶不到媳妇儿,是老丈人慧眼识珠,看中他有手艺,把女儿嫁给他。
再加上他最开始创业的时候,所有人都泼冷水。
唯有陆奶奶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他就算最后啃窝窝头她也带着孩子陪着。
所以,陆家老爷子一直记得老妻的好,并没有在发达之后有别的心思。
原世界,陆明庭刚开始被找回家的时候,奶奶看到他还是很内疚。
渐渐地,随着孙子口齿不清楚,说话不利索,还继承不了陆家菜,陆老爷子迁怒老妻,陆奶奶的内疚也越来越少。
老太太在一次和陆老爷子吵架的时候,愤怒地指责男配,说你都残了,为什么要回来。
只因为男配的每一次出现都是在提醒她,是她当初疏忽,只顾着打麻将,才弄丢了孙子,才让孙子被人贩子绞了舌头,不能像正常人一样说话。
男配的残疾,对陆家老爷子来说,是难过是痛心。
对老太太来说,是记事本是镜子,上面清清楚楚地记着她的错失。
至于男配的妈妈何巧巧,她之所以被陆松看中,是因为长得好看。
用陆老爷子的话说,这个儿媳妇儿除了一张脸,没什么优点。
可是谁让陆松看上了她,非要闹着娶她。
当初陆老爷子忙着打拼事业的时候,陆松一直是陆奶奶带着。
加上老爷子常年不在家,对儿子内疚,每次都给家里很多钱,陆松被溺爱的厉害。
只等陆老爷子事业有了起色,把妻儿接到身边,才发现儿子被惯坏了,直接把陆松扔进严格的寄宿学校,才给掰过来。
但是在娶妻上,陆松怎么都要坚持找一个自己喜欢的。
本来陆老爷子给陆松相中了一位书香门第家的姑娘,落落大方,还是大学生,定是个贤内助,可陆松不肯。
加上陆奶奶也不希望儿媳妇太优秀,怕自己压制不住,坚持站在儿子这边。
最后陆老爷子没办法,只能点头答应。
虽然刚开始陆明庭被人贩子拐走,何巧巧还很难过,可是丈夫说不能逼母亲,会出人命的,她只能把委屈咽下去。
随着时间的推移,找回孩子的希望越来越渺茫,何巧巧就开始靠买买买来转移注意力,也是一种发泄的方式。
况且有了儿子的替代品,能转移对孩子的思念,养子在她身边陪伴了十几年,感情到底是不同的。
男配的断舌影响说话,他平时很少开口,非常沉默。
何巧巧是喜欢热闹的性子,她觉得男配太阴郁,明明才18岁,就沉闷的像木头,何巧巧很不喜欢陆明庭沉默寡言的性格。
相比之下,陆明华从小养在身边,成绩优秀,能说会道,还会哄人,何巧巧自然偏心。
陆松在感情这方面,遗传到了陆老爷子的专一,何巧巧说男配这不好那不好,他自然就看这个儿子不顺眼。
可以说整个陆家,除了陆家老爷子对孙子还有一些感情,其他人的言行真的配不上“亲人”的称呼。
而且,明庭一直很怀疑男配的死因。
为什么好端端的,他会被娱记追踪,最后汽车追尾?
虽然男配并不讨家人喜欢,可是陆老爷子在物质上并没有苛刻他,他的车价格贵,安全性能很好,遭遇追尾被撞击的时候,安全气囊能护住他的重要部位。
在医学这么发达的时代,一个人内脏被护住,没有出大问题的情况下,他为什么会死在手术台上?
小世界剧情中,这些没有直接显示出来。
不过,一些细节很值得深思。
比如,男配去世后,他当时驾驶的车被很快就被家里人卖了,据说是看到车伤心难过。
再比如,男配被送去的医院,正好是女主家里开的医院……
苗家从事医疗保健行业,有自己的私人医院。
哪怕剧情没有明说,可明庭觉得,男配是被人害死的。
至于害他的对象,当然是谁在这件事情中是最终得利者,谁就是凶手。
“老大,如果你的猜测是真的,我觉得好可怕”
奉天搓了搓身上的鸡皮疙瘩。
“到底是男主做的,还是女主做的,还是陆家人做的?或者苗蕊的爸爸?”
奉天抓耳挠腮,很想知道真相。
大概祈愿人死的时候是真的万念俱灰,关于真相他或许知道,或许不知道,但是一句都没有跟系统提,连报仇的话都没有说。
“不管是谁,既然男配没有提报仇,就不在我任务范围中。”
明庭现在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谁要是敢对不起他,他做鬼都不会放过仇人!
看看男配的心愿,佛系的不行,一点儿血性都没有,明庭快要被他气死了。
“反正,凶手要么是他们之中的一个,要么是几个,要么是所有人。既然都有嫌疑,我就当他们全是凶手。”
明庭磨着牙。
“男配是个怂包,我不是。我就等着看看,谁敢要老子的命!”
看到明庭恶狠狠的模样,奉天眼睛一亮,兴奋地飘了起来:
“老大,你是不是又要钓鱼执法了?喔嚯嚯嚯,我就知道老大是最嫉恶如仇的人了!”
奉天最喜欢明庭这种大包大揽,主动搞事情的性格。
要知道,就是靠着明庭爱多管闲事,他的每个世界任务都完成的非常优秀,得到的灵魂碎片也格外多。
每次奉天都能分到灵魂碎片,它当然希望明庭能再接再厉。
“那我们现在怎么做?”奉天兴冲冲地看着明庭。“你要回陆家吗?要吗?”蜀南文学
“笨啊!陆明华和苗蕊现在还没有确定关系,感情没有升温,我这个时候回去做什么。”明庭弹了一下奉天的头。
“等我大学毕业之后,我要让陆家人主动找上门,求我回去。”
自己找回去,叫什么事儿?太主动大多得不到珍惜。
对明庭的话,奉天也不太懂,它只是个机器,不懂复杂的人类。
不过,老大说的总没错!
明庭暑假在归一寺做了两个月的斋饭,八月底提着行囊上了火车。
因为爷爷奶奶的年纪太大,他没让他们送自己,一个人去学校报道。
在经历一个月的军训后,明庭开始了大学生活。
他本来就打算修完学分,提前毕业,所以别的同学在放松,在打游戏,谈恋爱,明庭穿梭在各个课堂,努力汲取知识。
他的室友都是十八九岁的人,跟他们比起来,明庭就是个弟弟。
再加上明庭的宗教信仰是佛教,在很多生活习惯上跟大家不一样,所以室友们除了平时生活中会照顾一下他,其他时候并不多打搅明庭的学习。
陆明华自从暑假陪着苗蕊出去旅游了一趟后,两人的关系就变得有些暧昧。有点儿友情之上,恋人未满的感觉。
进了高中,他们很幸运被分在一个班上,陆明华索性坐在苗蕊旁边,和她当了同桌。
每天,陆明华都会从家里带来可口的小点心,投喂苗蕊。
今天是红豆糕,明天是桃片糕,后天是核桃酥……
不但如此,他还非常贴心地记住了她的口味。
喜欢甜,但是不能太甜,因为苗蕊害怕长胖。喜欢辣,可是一吃就会长痘,她为此很苦恼……
甚至包括苗蕊的大姨妈什么时候来,陆明华都一清二楚,会给她准备好暖暖的红糖水。
“唔!这个巧克力饼干真的好好吃!”苗蕊咬着脆脆的饼干,眼睛在放光。
“没有那么甜,正好是我喜欢的甜度!”
“因为这是我亲手做的啊!”
陆明华微微一笑。他原本就长得不差,个子高皮肤白,眉毛浓密,笑起来仿佛身上有光,明晃晃有些刺眼。
苗蕊看到陆明华的样子,心脏砰砰跳,直接呛着,咳嗽了半天。
“笨蛋,怎么这么不小心!”
陆明华连忙给她拍背。
正是夏天,苗蕊穿着薄款的裙子,男生的手温热有些烫,她觉得自己后背的那块皮肤像是被火苗点燃了一样,烧得厉害。
“快喝口水。”
陆明华把水杯递到苗蕊的嘴边,这态度,别提有多亲昵了。
“谢谢!”苗蕊红着脸,连忙低头喝水,来缓和脸上的热度。
喝了水之后,陆明华把装饼干的盒子推到她面前,“这是今日份的下午茶,不可以跟别人分享,因为这是我的心意。”
提到“心意”的时候,陆明华特意重重地咬着这两个字,还盯着苗蕊的脸。
“什么嘛!”苗蕊表面上不在乎,心里却很开心。
不过,很快就有另一个问题困扰她。
“陆明华,我觉得你的心肠真的很坏!告诉你哦,我已经看穿了你的险恶用心!”苗蕊抬起下巴,狠狠地盯着他。
“你老老实实地坦白,你天天给带这么多好吃的,是不是想把我喂肥?不就是暑假让你请我吃饭陪我逛街,宰了你十几万,有必要这么报复我吗?”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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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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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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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南文学为你提供最快的宿主他渣得明明白白[快穿]更新,第 63 章 真少爷他不稀罕修罗场(5)免费阅读。https://www.sndsw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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