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满级大佬虐渣攻略[快穿]>第 855 章 一个小傻子
  身形高大的男人站在太阳底下,他的手里面还拿着一个可笑的印着凯蒂猫的粉红色保温桶,他就那么静静地站在阳光下,脸上的笑容像是凝固了似的。

  不远处是一对年轻男女,女孩子脸上的神情很冷漠,看着地面男人的眼神不带一丝温度。

  “我跟你说过很多次了,我对你没有意思,请不要再继续纠缠我,我有男朋友了。”

  然而那一个英俊高大的男人却像是没有听到她的话似的,又往她跟前凑了凑,然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闻到女孩子身上那香甜的气息之后,男人的脸上露出了迷醉的表情来。

  “你身上真的好香,我长到这么大,还从来没有闻过你身上这种香味儿,真的很迷人,我的魂儿都要被你迷走了。”

  女孩子脸上仍旧是一脸愠怒之色,但是却不由自主地被男人拉到了跟前,然后被对方紧紧地抱在了怀中,接下来便是一个**至极的吻,那一吻甚至要比今天的气温还要高,只是看着便让人觉得浑身都燃烧了起来。

  女孩子一开始还反抗的,只是慢慢的,她的反抗之意变弱了下来,手脚不知道何处安放,随着男人的吻加深,女孩子像是破罐子破摔似的,不由自主地伸出手来抱住了男人的腰,像是已经沉浸在了这个吻之中。

  他们两个人之间的氛围很暧昧,任凭谁看到他们这样子都不会怀疑他们之间有关系,他们分明就是一对热恋之中的情侣,在大庭广众之下释放着他们的恋爱气息。

  现在这个时代比过去宽容了很多,当街热吻的也不是没有,加上这里考进大学城,路上来来往往的基本上都是大学生,所以对于这样的一幕包容性还是很强的,更有甚者甚至都拿出手机偷偷的拍下照片来。

  原因无他,只因为那对接吻的男女实在太出色了,一个高大一个娇小,两个人之间看起来十分相配。

  “他们两个人好相配呀,看到他们这样子我都想要谈恋爱了。”

  “就是就是,这粉红色泡泡冒着,我只是在旁边站着就感觉要腿软了,那男人的吻技可真好,要是我能被他这么吻着,我估计让我当场死去我都愿意。”

  “行了吧你,我看那男人身上穿着的衣服价值不菲,而你看他手上那款表了吗?那是某个牌子新出来的最新款,听说全世界就只有三块,光那一块表就价值千万了,更别提他的西装和皮鞋了,都是超级大牌。”

  “不过我看到女孩子身上穿的衣服挺普通的,就是普通的棉布长裙……”

  “我瞧这应该像是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剧情,天呐,我怎么就没有遇到这样好的事情,如果能让我遇到这么一个霸总,我死都愿意。”

  拎着保温桶的男人站着的地方并不算隐隐秘,但是从那一对年轻男女的角度来看,是看不到这边的,所以靠这边的许多路人说话都有些肆无忌惮了起来。

  男人听着他们所说的话,手握得越来越紧,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就觉得太阳光变得越发刺眼了起来,他想要过去,但是手脚却使不上任何的力气来,最后他眼睛一闭,直挺挺地倒了下去。

  旁边的人看到他晕过去了之后,也忘记了去看不远处那对情侣的亲吻,急忙凑了过来看地上躺着的这个年轻男人。

  他手中拎着的保温桶已经掉在了地上摔坏了,保温桶里面装着的绿豆汤洒落了一地,那些绿豆汤铺在地面上,被阳光一照水分便蒸发了,只剩下了绿茵茵的一滩,看起来十分应景。

  “天啊,这个人晕过去了,看样子应该是中暑了,我们打电话叫救护车来吧。”

  “哎,说起来这人长得还真不错……”

  “人家现在都晕过去了,你还管他好看不好看,先把人送到医院再说。”

  “我已我已经打了急救电话了,估计等一会儿急救车就来了。”

  “不过这人也真是奇怪,手里面拎着的是消暑的绿豆汤,但是这么大热天,自己难道就不知道带一把伞出来遮遮阳吗?看他的脸都晒红了。”

  “谁知道呢,不过这天也真是热得不正常。”

  男人晕倒在地上的时候还有一些意识,但是听着周围人的那些议论声,他想要从地上爬起来,可是身上却没有一点的力气,最终他的意识彻底消散,整个人也陷入了昏迷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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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戚妄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处在医院,洁白的病房看起来干净清爽,闻到的消毒水气味也让人觉得暑气全消。

  其实他并没有什么大碍,只是中暑晕过去而已,因为送来的及时,所以也没出什么事情,医生简单地给他挂了个水,就已经离开了,现在水已经没了,戚妄按了一下旁边的呼叫铃,护士来了将针给他拔掉,又步履匆匆地离开了。

  这是一间三人病房,不过因为并没有其他的人住进来,所以病房里面就只有戚妄一个人,他静静地躺在床上,着头顶上煞白的天花板,整个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

  戚妄又一次来到了新的世界之中,他身上觉得有些不太舒服,软绵绵的没什么力气,更让他觉得不舒服的是从心里深处涌出来的那巨大的悲痛感。

  明明原主的意识都已经不在了,但是他所留下的情绪仍旧是那么的强烈,像是在向戚妄诉说着他的不甘与痛苦似的。

  戚妄闭上了眼睛,将那些情绪压了下去,然后开始接收属于原主的那些记忆。

  原主是一个富二代,但是他这个富二代却与众不同,大约是因为小时候一些经历的缘故,原主一直觉得那些接近他靠近他的人都是因为他的钱,看重的并不是他的人,所以上高中的时候原主跟家里人说了,要自己一个人出去体验一下普通人的生活。

  原主是家里面的小儿子,他上面有三个哥哥,大哥二哥三哥都是个顶个有本事的,他们在各个行业都是属于天才型的人物,他们毕业之后通过家里的资源开创了自己的公司,并且经营的有声有色的,混得风水水起,是经常上财经报纸的人物。

  太过出色的后果就是,他们都不太想要接手家里面的公司。

  而原主身为这个家里面最小的孩子,跟天才相比较起来,他就显得有些稀松平常了,倒不是说原主笨,只是他只是普通而已,可是先前的那三个哥哥太过惊才绝艳,跟他们相比较起来,他自然就被衬得笨了起来。

  三个哥哥都闯出了自己的事业,在各个领域都是顶尖大牛的存在,所以他们并不想要接手家里面的这些产业,三个哥哥们都表示,家里面的这些产业最终属于自己的小弟。

  “我们都有自己的事业,并且绝对可以挣出来比家里产业更大的家业来,所以我们不需要这些家业,不如给小弟吧。”

  “是啊,小弟他人善良,性子又单纯,在创业这方面他是不要想了,不过像是这种守成的事情他还是能做得了的。”

  “我也赞同大哥二哥的说法,而且有我们帮衬着,就算是小弟接手了公司,也不要怕他被人欺负了,有我们这些哥哥在,绝对没有人能欺负得了他的。”

  父母很宠爱原主这个小儿子,大哥二哥三哥他们三个天才哥哥也很疼爱原主,也就把原主的性格养得有些天真善良了一些。

  原主上高中的时候突发奇想,想要体验一下做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人是什么感觉,他想要以普通人的身份谈一段甜甜的恋爱,这个念头冒上来之后,他便跟家里面人说了,等到大学毕业之后,如果他闯不出来什么名头来,那么他就回家来继承这亿万家产。

  原主的父母还年轻,加上前头的三个儿子十分争气有本事,对这个小儿子其实也没有了多大的指望,只要他能开心快乐就成,所以他们便点头同意了下来。

  不就几年的时间吗?给他就是了。

  所以上了高中之后,原主就从家里面的超豪华大别墅里面搬了出来,他像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一样住在市区里面一百五十平米的大房子里面,每个月的零花钱也就只剩下了一万块钱。

  原主兢兢业业地做着自己的普通人,虽然他单纯而又善良,但是在某些方面他还是十分执拗的,说是要做普通人,他就不肯跟家里面人有多大的联系,在外人看来,他就是一个无父无母,日子过得不穷不富的普通男孩而已。

  等到上了大学之后,原主便住到了学生宿舍里面,而跟其他的那些学生们接触之后,原主才知道,原来自己先前的那些生活根本就不叫普通人的生活,因此他便将自己的那些生活标准又降低了一下,这一次他彻底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当普通人当了一年之后,原主谈恋爱了,他的女朋友是一个从大山里来的小姑娘,是低他一届的学妹。

  小姑娘长得很漂亮,精致的如同天使一般,而且她身上带着一种纯净的气息,只要跟她站在一起,便让人觉得浑身舒坦,她说话娇娇弱弱的,对谁都是温温柔柔的模样,但是接触的时间长了,才发现她其实是一个性格很坚韧的女孩子。

  原主对方琴琴一见钟情,他像是一个普通男孩子一样追求着方琴琴,他花费了两个多月的时间,终于敲开了方琴琴的心门,两个人成为了男女朋友。

  对于原主来说,交了女朋友之后的生活跟过去的生活没有多少区别,他只是偷偷地将自己的零花钱提升为了每月四千块,好支付谈了女朋友的花销。

  由于方琴琴的家里面条件不好,需要到处去打工赚取学费生活费,所以原主想要帮助方琴琴。

  然而性格坚韧独立又坚强的方琴琴却拒绝了原主的帮助。

  “阿戚,这钱我不能要你的,这是你父母给你的血汗钱,是他们给你花的,这钱不是给我的,如果我花了你的钱,就等于是沾你你父母的便宜,我肯定不能要的。”

  方琴琴说原主给她的钱都是属于他父母的,如果她要了这笔钱的话,就等于沾了他父母的便宜,所以方琴琴怎么都不愿意接受原主的帮助。

  原主没有办法,他几次三番地想要帮助方琴琴,可是方琴琴却固执得厉害,无论原主怎么说都不愿意,到最后方琴琴甚至说出了如果原主一定要拿钱来羞辱她的话,那她就要跟原主分手。

  方琴琴都把话说到了这样的地步,原主不敢再拿钱给方琴琴,不过他觉得自己的女朋友实在是太辛苦了,又要给人做家教,还要去发传单,有时候还要去做服务员,为了赚自己的生活费,她忙得团团转,像是个陀螺一般,似乎永远都没有停下来的时候。

  原主很心疼自己的女朋友,知道她不肯接受属于自己父母的钱,原主就觉得如果是他自己的钱,方琴琴应该会接受的。

  所以一直没有吃过什么苦的富二代原主便像是方琴琴一样出去打工赚钱。

  当他拿到打工之后的第一笔钱给方琴琴的时候,方琴琴问明白,知道这笔钱是原主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了之后,这才接受了原主的钱。

  “我跟你说过的,如果是你父母的钱我肯定不能要,因为那是你父母辛辛苦苦赚来的,他们给你这个儿子是理所应当的,我只是一个外人,绝对不能拿。”

  “但是这笔钱不一样,这笔钱是你自己赚到的,我便可以收下了。”

  “因为我是你的女朋友,我赚来的钱你也可以花,你赚来的钱我自然也可以花的。”

  原主没有想到自己先前怎么给方琴琴钱,方琴琴都不愿意,现在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和努力赚来的钱方琴琴竟然愿意花了,原主十分高兴,同时对方琴琴的喜欢又加深了许多。

  就这样两人谈着恋爱一直到了方琴琴上了大四,通过两人的一起努力,他们也攒下了一笔小钱,已经毕业的原主在校外租了房子,跟方琴琴一起同居了,而同样的,他们花的都是两人赚到的钱,而不是原主父母给他的钱。

  原主一直都想要过普通人的生活,先前他一直不知道该怎么过普通人生活,但是跟方琴琴在一起了之后,原主终于明白了普通人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原来像是他这个年纪的普通人就是要自己赚钱自己花,去超市的时候买东西都要比着价,喝酸奶的时候一定要将里面的酸奶喝得干干净净,就连酸奶盖都要舔干净;去买菜的时候一定不能去超市里面买,而是要去菜市场买一次,多买一些菜要比单买一些菜要便宜许多。

  跟着方琴琴原主学到了很多他曾经不知道的东西,而他也看到了许许多多普通人生活该有的模样。ΗtτPS://Www.sndswx.com/

  原主毕业之后并没有像是原先计划好的那样回去继承家业,而是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找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作,一个月五千块钱的工资在应届毕业生里面已经算是很多了,而靠着原主的这一份工资,方琴琴不用再像原先那样辛苦地到处打工赚钱了。

  他们的日子过得平淡而又幸福,甚至都已经开始规划好了未来。

  就在他们的人生要步上正轨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在方琴琴大四下半学期的时候,她到了一家公司学习,而在那家公司之中,方琴琴被公司的老总看上了。

  方琴琴是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而且她的性格也好,说话也很好听,身上有许许多多的闪光点,被人喜欢上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情。

  在学校的时候就有不少人喜欢方琴琴,但是因为她已经有了男朋友,所以脑子正常有道德有伦理的人就算喜欢方琴琴,也不会做些什么。

  但是关键是这一次喜欢上方琴琴的人脑子有点儿不太正常,或许是因为金钱的加持,让他对伦理道德与法治也不怎么在意。

  公司里年轻的霸道总裁对方琴琴一见钟情,他对方琴琴展开了猛烈的追求,看他的样子,似乎是情根深种,非她不可。

  然而方琴琴却拒绝了霸道总裁,并且告诉霸道总裁,说她已经有了相爱的男朋友,等到她毕业之后就会跟自己的男朋友结婚。

  “□□,我不爱你,所以请你不要在我身上做无谓的努力。”

  方琴琴是这么跟霸道总裁说的,她以为自己这么说了,霸道总裁就会打消那可笑的念头。

  然而有些男人对于自己得不到的女人总是会想尽一切办法得到对方的,如果方琴琴真得顺了霸道总裁的意思,估计这份感情也持续不了多长时间,霸道总裁就会厌倦了。

  可是偏偏方琴琴没有顺了霸道总裁的意思,在霸道总裁的金钱攻势之下,方琴琴依旧十分坚持自己跟男友的感情。

  “我只爱我的男朋友,不管你怎么对我,我都不会跟你在一起的。”

  方琴琴引起了霸道总裁的注意,而霸道总裁觉得方琴琴之所以不答应跟他在一起,就是因为有原主这么一个障碍存在,他简单地调查了一下原主的身份背景,发现原主就只是一个月薪五千的穷鬼而已。

  长得不如自己,也没自己有钱,方琴琴喜欢上他也不过是因为年少无知才眼瞎了而已,那个男人跟自己没有一点可以相比较的地方。

  霸道总裁一旦喜欢上了一个女人,并且发誓要让将对方收入囊中的时候,就会无视法律伦理与道德,会想尽一切办法要将这个女人纳入自己的怀抱。

  霸道总裁用了一些手段让原主丢了工作,然后原主之后再去找工作的时候又处处碰壁,找不到一个好的工作,并且霸道总裁还联系了原主学校,利用他自己的人脉准备吊销原主的毕业证。

  他将自己的所作所为全都告诉了方琴琴,并且威胁方琴琴,说如果方琴琴不跟自己在一起的话,他就会将原主彻底毁掉。

  “你跟我在一起,要不然的话我就将你的男友毁灭,对于我来说他就像是一只蚂蚁一样,想要撵死他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情。”

  霸道总裁在方琴琴的面前就如同一座大山似的,方琴琴就像是一个渺小的蝼蚁,根本不是他的对手,为了保护自己的男友,方琴琴屈服了。

  她答应做霸道总裁的情妇。m.w.com,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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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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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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