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满级大佬虐渣攻略[快穿]>第 1152 章 替换的人生
  许成君觉得,戚诺对待戚妄带着些偏见,之前或许还不太明显,但是因为戚讯的事情,这点儿偏见便彻底地被摆在明面上了。

  老实说,许成君嫁入丞相府也八年了,当年戚讯还是戚府二少爷的时候,许成君对他还是不错的,他对许成君这个大嫂也十分敬重。

  八年的相处,就算条狗都能相处出感情来,更遑论是人?戚讯的事情爆出来后,许成君也有些许惋惜,不过在这点上她要比戚诺拎得清楚,明白谁是他们的弟弟,他们该与谁亲近。

  但是戚诺却总是看不开,这让许成君觉得十分懊恼。

  之前那段时间戚讯直没有出现,他们家的日子过得平静,没有任何的波折起伏,而因为没有戚讯在中捣乱,戚诺和戚妄的关系倒是比之前好了许多。

  但是许成君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们兄弟二人之间的感情竟然会如此淡薄。

  若是换了其他的人,许成君就算是嘴上不说,心里面也要犯嘀咕,但是这次做错事情的人是自己的丈夫,那些话就不好说了。

  “这其中或许有什么误会,二弟人还年轻,行事冲动不计后果,等他想通了或许就会来了,夫君,他应该不会有意为之。”

  然而戚诺又哪里能听得进去许成君的话?

  “夫人你也不必替他说话,夫子经常夸赞戚妄聪明,是难得见的天才,私自出走会有什么后果他不会不明白,因为他闹的这出,母亲了娘家,父亲也是焦头烂额,他若是懂事,就不会如此了。”

  因为有着戚讯做对比,戚诺越发瞧不上戚妄,他本就心存偏见,现在事情闹成了这个样子,越发证明了他之前的想法没错戚妄此番来本就不是想要正经的认祖归宗,而是存着报复的心理,不把家里面搅和的天翻地覆,他怕是不会甘心的。

  “夫人,你还是去和岳父说上说,请他帮帮忙,若是此事能成,以后我定会报答他老人家的。”

  原本以为戚诺已经将让她去让父亲帮忙的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却没想到这个时候他却依旧念念不忘地要让自己的父亲帮忙,许成君本就不愿意去,但此时也不好明说,想了想还是借着戚妄私自离开这事儿来拖延二。

  “父亲现在怕是正在为此伤神,夫君你难道不过去看看,劝慰下父亲吗?”

  戚远航和林琴霜的感情极好,许成君嫁入戚家之后,还未曾见过他们两个红过脸,现在闹得这么厉害,戚诺身为长子,难道不该过去劝和下吗?

  然而戚诺却摇了摇头说道:“不必了,想来父亲现在应该只想着个人静静,我去了也于事无补。”

  若是换了往常,戚诺自然是要过去的,但是这次事情的起因不同,戚诺思来想去,觉得这次的事情倒是不失为个好机会,他完全可以趁此机会,让父亲认清楚戚妄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就算是有着血缘关系的孩子又如何?他的心不在丞相府,无论他们付出多少,他都不会知晓感恩的。

  之前父亲还对他抱有期望,觉得只要他们付出真心,早晚能焐热他那颗心的,他现在就是要让父亲看看,戚妄的那颗心到底能不能焐热。

  “不说别的,时候不早了,你还是早早去,子言的事情就拜托你了,我这个做大哥的没本事,帮不了他什么,切只能靠你帮忙了。”

  “长兄如父,长嫂如母,你也算是看着子言长大,他是个知道感恩的,若是你能帮他把,他辈子都会记得你的恩情。”

  并不是很想帮忙的许成君:“……”

  说实在话,许成君对那个戚讯还真没有这么深的感情,可是戚诺都如此恳求她了,若是不应了,于夫妻感情无益。

  “那我去试试。”

  她只是说要去试试罢了,至于父母会不会答应,能不能成功,就不是她能保证的了,然而戚诺没想过许成君会和他耍心思,满脑子都是戚讯这次定可以渡过难关了。

  父亲不愿意帮他也没有关系,还有自己在呢,他完全可以靠着自己的实力爬上去,然后成为戚讯的靠山,有他在这里,戚讯的日子不会太难过的。

  丞相府因为戚妄的离开而闹成了团,不过这切跟他并没有什么关系,离开丞相府后,戚妄先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第二天道找便找了牙行,租了间四合院。

  戚妄来京城的时候手中便捏着快四百两的银子,进了丞相府后,林琴霜怕他手里紧张,又陆陆续续给了他千多两银子,除此之外,还给戚妄几间铺子,里面的盈利全都归他所有。

  值得提的是,林琴霜给他的那些铺子并不属于丞相府的产业,而是林琴霜自己的嫁妆。

  林琴霜出生名门,又是家中受宠的嫡长女,她出嫁的时候,十里红妆,六百六十台的嫁妆即便过了几十年仍旧是大家津津乐道的盛况。

  大周朝开国至今,她的嫁妆是头份的,也难怪大家会津津乐道。

  实际上如果不是因为戚妄严词拒绝的话,林琴霜给他的还要更多些,毕竟她的嫁妆太多了,银钱对于她来说已经没有了意义,只是个数量符号罢了。

  不过即便如此,离开丞相府的时候戚妄也只是带了些银票,其余的东西并未拿出来。

  刚刚买下的宅院空荡荡的,上任的主人确实留下了不少家具摆设,只是那些东西都已经放了挺长时间,样式老旧不说,坏掉的还不少,也就只是看着像事罢了,根本不能用,戚妄打算在这里长期居住的,别的不说,舒适性很重要。

  戚妄列了个单子,请了牙行的人去帮他采买,至于剩下的些笔墨纸砚之类的琐碎东西,便得要他自己上街去买了。

  明明已经来了京城有快三个月的时间了,但是戚妄却并没有在外面闲逛过,对京城的了解大都来源于书本和丞相府中下人所言,自己来街上闲逛的机会很少。

  倒不是丞相府的人拘着他,而是他自己勤奋好学,忙着吸收知识,自然就没有时间出来闲逛。

  他出来的时辰不算早,街上的人熙熙攘攘,路边的小贩卖力地吆喝着,走在大街上,穿梭在人群之中,人间烟火气便扑面而来。

  古代受制于生产力以及工艺等等缘故,笔墨纸砚都是属于奢侈品类的,加之这些东西都与读书人有关,自然不能像是其他的物件样充满了铜臭气,得清新典雅,还得高端大气上档次,看就很有格调。

  原主在丞相府用的并不是多么上成的物件儿,用戚远航的话来说,他刚刚接触,不必用太好的,普通的就可以了。

  他的那个小书童也曾经愤愤不平过,私底下小声抱怨被戚妄给听见了。

  “老爷也太偏心了,大少爷小时候刚刚学写字的时候用的就是湖墨和宣纸,笔也是南塘斋的狼毫笔,原来那二少爷也是这样的待遇,怎么到了大少爷这里,就得用黄草纸呢?那墨条也是最差的南山墨,笔也是般人用的那种兔毛笔……太不公平了。”

  那孩子自打跟了戚妄之后,把戚妄当做了他的主子,他心眼儿实诚,没什么歪心眼子,心意地想着戚妄,他觉得其他主子能用好的,他的主子也该享受同等待遇。

  不过戚妄对此倒是没有太大的感觉,他对那些人从来没有期望,自然也就不会失望了。

  戚妄的字已经练出来了,进了书斋之后,便想着选些好点儿的笔墨纸砚来用。

  然而让戚妄比较意外的是,根上好的狼毫笔也不过才二两银子罢了,湖墨要贵上些,根墨条需要十两银子,而砚台的价格不,根据造型产地实用度不同,价格也是在十两到几百两银子不等。

  这些东西的价格戚妄倒是能接受,毕竟在古代读书最为费钱,为何说寒门难出贵子?其中个原因便是因为这些笔墨纸砚的消耗远非般人家可以承担起的。

  让戚妄比较意外的是宣纸的价格。

  张宣纸的价格是钱银子,十张宣纸便是两银子。

  要知道不管是毛笔墨条还是砚台,它们都是可持续使用的物件儿,价格高昂些也是正常,毕竟它们可以用很长花时间。

  可是宣纸不样,这玩意儿就是彻头彻尾的次性、用品,写完了之后便不能重复利用,钱银子的价格实在太高昂了。

  书斋的掌柜是个妙人,戚妄虽然神情没什么变化,但是知晓了价格之后,眼神却变得有些不太样了,掌柜立马明白了戚妄的意思,笑呵呵地说道:“这位公子,宣纸虽然不错,但若是不熟练的人,控制不住力气,墨汁会污染了纸张,若是公子不挑的话,我这里还有黄草纸,这个虽然纸质硬了许多,不过书写的流畅度却要比宣纸好上不少,价格低廉实惠,若是公子想要的话,可以买上些。”

  戚妄沉吟片刻后,突然开口问了句:“掌柜的,不知道你们这书斋里面有多少种纸?不知可否让在下看上看?”

  这个点儿店里面没什么人,就只有戚妄个客人,掌柜的略微思考片刻,便答应了下来。

  “公子,你别看我们店不大,但是种类齐全,现在市面上的纸我们这里都有,价格从低到高,满足各种客人的需求。”

  他倒是没有吹牛,除了宣纸和黄草纸之外,还有林林总总七八种类型,不过那些纸张的价格更加高昂,远非等闲人可以消费得起的。

  他认真介绍着各种纸张的特性,适合做些什么,而戚妄也仔仔细细地听着,末了,又问了句:“依照掌柜所言,市面上最便宜的便是这种黄草纸了?”

  掌柜点了点头说道:“确实如此,最便宜的便是这种黄草纸了。”

  黄草纸质地粗糙,纸张偏硬,写字的时候需得多用些力气才成,要不然的话,写出来的字很容易便缺胳膊少腿的。

  现在的学子大多用黄草纸来进行书写练字,因为价格不高的缘故,深得寒门学子喜爱。

  然而始终这种黄草纸有种弊端科举考试的时候所使用的纸张是宣纸,而宣纸的质地柔软,墨迹极易晕染开来,若是用的力气大了,张纸那可就废了。

  科举考试给的纸都是有定数的,只有两张多余的纸,若是废了,那考试也就会彻底黄了。

  所以哪怕学子们口袋再紧,为了考试能有个不错的成绩,在临考之前,也会狠狠心,咬牙买些宣纸去练习的。

  戚妄最后买了些宣纸,当然买得最多的还是黄草纸,至于价格更加昂贵的那些纸张,戚妄并没有购买的意思。

  然而只是买了这些笔墨纸砚,就花费了戚妄将近五十两银子,这还是在他刻意控制,没有买更昂贵物品的前提下。

  难怪都说读书费钱,古往今来皆是如此。

  他买的东西不少,掌柜的便叫来个小伙计,给戚妄送家去,这算是自己消费后附带的优惠活动,戚妄自然不会拒绝的。

  只是从书斋出来的时候,戚妄却遇见了个有过面之缘的人。

  他权当不认识对方,施施然从对方的身边走了过去。

  然而就在两人错身而过的那瞬间,对方却突然伸出手抓住了戚妄的胳膊。

  “我抓住你了!”

  属于女子的声音从身侧传了过来,戚妄头,便看到了张清丽秀雅的面孔。蜀南文学

  那女子身上穿着繁复华丽的群,她梳着高高的云髻,上面插满了琳琅满目的珠翠,此时的她手抓着戚妄,另只手朝着身后甩,大声说道:“就是他,你们把他给本宫带公主府。”

  戚妄:“……”

  抱着文房四宝跟着戚妄的小伙计也懵了,被这出弄得呆若木鸡。

  不是,他见过当街强抢民女的,还从来都没有见过当街强抢民男的,这世道是疯了吗?

  那漂亮女子声令下,身后的侍卫们便齐齐围了上来,要将戚妄给带公主府。

  见他们的动作粗暴,漂亮女子急忙说道:“这是本宫未来的驸马,你们给我客气点儿,若是伤了他半根毫毛,我为你们是问!”

  这句话说出口,那些侍卫们的动作立马便轻柔了下来,与其说是来绑戚妄,倒不如说是来请他。

  若是普通人遇见这样的场面,怕是当即便会惊得六神无主,不过戚妄并不是普通人,他神情坦荡地看着对面的漂亮女子,朗声说道:“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姑娘莫不是要强迫于某?”

  漂亮女子,也就是清河公主笑眯眯地开口说道:“你此言差矣,本宫并未想要强迫你,不过是兑现本宫的诺言,下嫁你为妻罢了。”

  戚妄:“感谢公主厚爱,只是小民与公主素不相识……”

  然而戚妄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清河公主给打断了:“本宫不耐烦跟你说这些,你只要记得件事情就好,先前你救了本宫命,本宫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你随本宫去,不日成亲。”

  戚妄:“……”

  戚妄看得出来,清河公主看着他的眼神极为清明,丝毫不像是被他美色所惑的样子,而且当初他很确定自己并未露出什么破绽,清河公主应该不可能知道救了她的人是谁的。

  巧合太多便不再是巧合,戚妄觉得清河公主定然是另有所图。

  清河公主是先帝最宠爱的女儿,当今圣上又是她的胞兄,对她宠爱有加,明明只是个公主,却要比许多王爷还要张扬肆意。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清河公主就这么毫无遮掩地将戚妄给带了公主府。

  皇室中人的言行都有人盯着,清河公主刚刚把人带去没多久,关于荒唐公主强抢民男的事情便传遍了整个京城。

  与戚远航闹了通到了娘家的林琴霜也听到了这个消息,而且她知道的还要更多些。

  那个被清河公主抢走的男子是自己的刚刚找来不久的二儿子戚妄。

  林琴霜:“怎么可能?!”

  戚妄虽然容貌出色,但是这孩子的性格如何她最是清楚,戚妄绝对不会是那种贪慕虚荣之辈,以他的性格不会主动去勾搭清河公主,这其中怕是有什么内情。

  国公夫人忍不住说道:“霜儿,你还是去趟吧,”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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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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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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